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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公司发展问题金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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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公司发展问题金融论文

摘要:阐述了国内外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现状,分析了在世界一体化格局中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存在设立目的复杂、缺乏专门立法、发展模式不完善、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外部监管缺陷等问题,为此,从健全法律法规体系、转变理念、强化监管、完善治理结构等方面提出了促进金融控股公司健康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模式;管理体制

一、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现状

(一)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现状

1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起源

与国外金融机构相比,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起步较晚,最早只可以追溯到中国银行于20个世纪70年代末在香港创立的财务公司。21世纪以来伴随着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金融控股公司在我国的发展逐渐出现强劲的势头,产业资本也逐渐进入金融行业,一起共享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的风险挑战和经济利益。

2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分类

迄今为止,国内具有代表性的金融控股公司有中信、平安、光大等。我国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有三种类型。(1)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这类控股公司根据投资的主体可进一步划分为三种:一是政府型;二是纯粹的工商企业出资设立的或者通过对纯粹的工商企业的股权整合演变而形成的;三是原金融机构按照分业经营原则,通过对金融集团原本的股权进行整合进而演变形成的,如中国平安集团等。(2)经营型金融控股公司。其本身有自己的主营业务方式,并且同时控股从事至少两种不同的金融业务。这类公司可分为两类:一是工商企业控股型金融机构,如海尔集团等公司;二是由金融集团对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控股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3)管理型控股公司。它最大的特征是母子公司间不存在资本纽带,如中信集团。

3金融控股公司特点

(1)独立的法人。金融控股公司作为一种控股形式的集团,其独立法人是母公司和子公司两者,独立开展业务并独立承当有关民事法律责任。(2)集团控股,联合经营。投资机构或以金融业务为载体的经营机构作为母公司,控制旗下子公司,决策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录用、重要商业决定及资源的调配等,同时各子公司独立完成业务。(3)财务合计,各负盈亏。虽然母子公司之间是控制与被控制的干系,但母公司与子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是独立存在的,经营成果的盈亏需本公司自行承担,在会计核算时再进行财务报表的合并。

(二)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作用

金融构造的差别对金融控股公司经营模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当前,国际上的发达国家在金融业的发展模式上都选择了金融控股公司的方式,不同程度地促进了经济的腾飞。在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同样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一是促进金融业综合经营的发展模式;二是增多了金融服务产品的数量;三是金融控股公司自主提升融资能力和效率,从而优化配置,避免浪费;四是加强产品的研发和创新;五是有利于金融控股公司合理避税,实现利润最大化。

(三)我国典型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中国平安的实践

中国平安集团是我国三大综合金融集团之一,是中国少数能为客户同时提供保险、银行及投资等全方位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金融企业之一。其旗下子公司包括平安寿险、平安养老险、平安银行、平安信托、平安证券、平安基金等。此外,中国平安还积极开拓平安好医生、平安好房、壹钱包等金融科技业务,在集团规模与用户数量等方面实现显著增长。截至2017年底,集团总资产达6.49万亿元。集团总市值在全球金融中排名第6位,并在美国《财富》世界500强名列第29位。2018年是中国平安成立30周年,公司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号召,全面启动总投入100亿元的“三村建设工程”,面向“村官、村医、村教”实施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三大精准脱贫计划。中国平安集团在近5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状况,都稳定持续增长。近年来,随着政府进一步推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我国金融业逐步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进行过渡,大量金融控股公司产生和发展壮大,中国平安就是其中的典例。与银行控股的模式不同,中国平安集团则是以保险业务为主,依靠其保险业务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及其掌握的网络、信息等资源,逐步向银行、证券、基金、租赁等金融领域渗透。平安集团母公司自身并不经营具体业务,主要是通过其控股的保险、银行、投资等子公司展开,同时保险业、银行业等子公司间也存在交叉参股。平安集团的经营优势主要体现为保险业务资金来源相对稳定。中国平安集团是我国最大的保险集团之一,拥有着寿险第二、财产险第三的市场地位。这为该集团其他非保险业务经营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增强了集团整体竞争力。平安集团的发展战略可以总结为:第一,综合化经营的发展道路,通过整合多种产品服务渠道来提升服务能力;第二,加强保险产品的创新与开发,如个人寿险、养老、财产及健康保险等,优化产品结构,不断提升公司内涵价值;第三,通过自身发展、并购等方式,努力发展零售金融服务、第三方资产管理、年金及健康险等新型分销渠道。

二、金融控股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目的复杂

金融控股公司是现代金融综合发展的自然产物和必然趋势,在提高金融效率、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各种风险和问题[1]。20世纪90年代后期,产业资本的逐步丰裕,许多工商企业纷纷涉足金融业,但其最初目标多为便于处理经营过程中的资本障碍,并无全面规划。更甚者只从事股权投资,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因而,初衷不明而建立的金融控股公司在发展中必将面对发展方向不明确、易被实业所摆布、业务处理不精湛等问题。

(二)缺乏对金融控股公司的专门立法

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专门的金融控股公司法规,仅在一些相关制度中零星涉及[2]。制度的不完善、不系统、不规范等都严重影响了金融控股公司的规范化建立和健康良性发展。

(三)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模式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还处于初级阶段,在国际范围内核心竞争力较弱、风险控制能力较差,与国际水平相比整体水平较低,尚未实现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协同效应,而这三种效应能否实现主要取决于业务整合的成败。从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运营现状来看,母公司下所控制的各个子公司只是没有本质上紧密相连的结合体,母公司对子公司大多还仅仅局限于初级层面的股权投资的局势,并没有对子公司进行深入的整合,且各子公司之间的业务整合也基本局限于互为客户的较低层次,对于进入自己业务领域合作的子公司,各公司也大多心存戒备,从而无法完全发挥出金融控股公司的优势。

(四)金融控股公司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

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管理体制,除了包含子公司的内控机制,同时也包含着母公司对整个集团的整体内控机制。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管理体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譬如:母子公司权责不分,导致母公司过度干涉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子公司过度膨胀的现象;财务方面,母子公司对各财务事项的管理权限等未能作出严格详尽的规定,等等。这些都会导致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的产生。

(五)金融控股公司外部监管存在缺陷

分业监管的体制,一方面,使得金融控股公司各子公司的独立业务能够受到严厉的外部监管。然而,政府部门虽然界定了主要监管的制度范围,但不同监管部门的监管目标、重心不同,极有可能会发生监管真空、缺位;另一方面,也使得金融控股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处于尴尬矛盾的处境,即既担忧业务违纪而不敢从事大量交叉业务,又渴望收益而试图扩展业务,这必然会降低金融控股公司的运转效率。

三、促进金融控股公司健康发展的对策

(一)严格审查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

金融控股公司不断发展,各项金融业务日益交叉融合,这使得金融机构、金融行业之间的界限渐渐模糊。只有严格审查,提升金融控股公司成立的条件和门槛,严格控制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才能确保金融控股公司合理的数量及优秀的质量,提高金融控股公司的整体经营水平,进而带动整体经济发展,促进整个金融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1设立专门法规

为减少法律“擦边球”现象的发生,减少各方的利益冲突,缩小市场竞争的不公平性,降低金融控股公司行业的经营风险,改善一些监督管理机构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默认支持态度,我国必须尽快组织出台法律,规范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的同时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2加强监管

应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事前监管、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理的统筹监管[3]。

(三)建设综合型金融控股公司

首先,提高综合服务水平。通过业务和产品的创新、交叉销售以及跨行业合作,整合产品和服务,努力实现金融综合化服务,从根本上提高金融综合服务的能力。其次,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综合化经营这把“双刃剑”风险与收益并存,因此要特别强调建立与金融控股公司经营和发展相适应的新的风险管理体系、管理标准、风险预警机制、关联交易以及综合经营组织架构等内部控制机制。最后,构建综合信息技术平台。加强对“大数据”和“云计算”的新型方式的应用,从而实现更加高效、便捷的管理。

(四)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的治理结构

首先,建立多元化股权结构。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会使得股权分散,不同的利益主体会相互制约,有助于公司管理明朗化和公正化,可避免内部人员操控。其次,建立有效的董事会制度。设立专门委员会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这对提高公司治理的整体水准,防范风险会起到重要作用。再次,强化监事会作用。在监事会组建过程中应实现股东监事和员工监事在数量上的制衡。最后,完善约束和激励机制。科学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应将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局部利益与整理利益相结合,进而促进金融控股公司理性发展。

(五)转变监管理念,建立协调监管机构

首先,树立以风险监管为主的基本理念。把监管目的与金融机构的内在激励机制有机结合,创建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对风险情况作出准确评估和及时响应。其次,可以成立中国金融监管委员会。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当前的改革目标应当是在保留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即中国金融监督委员会,以统一的标准来规范化管理金融范畴内各行业的行为准则和利益牵制。再次,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管作用。社会中介机构作为第三方,可以较为客观、公平、公正、诚信的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监督并提供科学的分析和建议,保证金融业安全稳妥的运转。

作者:韩金奇 单位: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