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引人入胜的文章?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交通事故鉴定痕迹检验应用分析范文,希望能给你带来灵感和参考,敬请阅读。
【摘要】目的:分析交通事故鉴定中痕迹检验的应用价值。方法:回顾研究近两年出现的100例交通事故,研究在交通事故鉴定中应用痕迹检验的有效性。结果:在100例交通事故痕迹检验中,正确鉴定事故有98例,占比98.0%。其余两例交通事故判断错误的情况,主要受到天气环境因素影响,所以痕迹检验在交通事故鉴定中存在一定价值。结论:交通事故检验中要首先应用痕迹检验方案,包含车体痕迹、整体分离痕迹、轮胎痕迹与心理痕迹,增强事故鉴定准确性与有效性,为交通事故高效处理提供依据。
【关键词】交通事故鉴定;痕迹检验;应用措施
道路交通事故受到人、车、环境和道路的因素影响,在事故期间多种要素都会遗留事故痕迹,尤其是路面痕迹、车体痕迹、人体痕迹和其他痕迹等,交通事故现场痕迹作为事故多个参与方行为的一种客观反映[1],按照痕迹物证了解事故出现过程,本质上便是明确事故责任以及成因的依据。给予车辆和现场痕迹物证勘验十分关键,本文回顾性分析近两年的100例交通事故,探索痕迹检验应用的价值,获取以下结果。
一、资料和方法
(一)一般资料选择近两年某市区出现的交通事故100例,回顾性思考痕迹检验的应用价值和技巧。
(二)方法交通事故鉴定中痕迹检验的应用:其一,应用车体痕迹进行检验。交通事故出现中,车辆出现碰撞以及摩擦的几率比较大,鉴定工作者在检验交通痕迹期间要检验车体,首次车体痕迹往往存在于车辆直接接触以及摩擦的状态中,留下车体痕迹[2]。对于车辆的行驶过程会保存对应速度,引出车辆在行驶期间出现较大力量。若两辆车出现摩擦,此种作用力会造成车辆碰撞以及摩擦,引出意外事件。并且车辆碰撞期间,司机会选取紧急刹车以及转动方向盘的行驶调整行驶状态,在此期间会出现多次车辆摩擦与碰撞。其二,应用整体分离痕迹进行检验。整体分离主要是因为车辆以及物体受到外力冲击,引出整体分离情况,转变为多个个体现象。整体是否存在分离可以按照分离部分断层加以研究,同时使用科学仪器对个体加以还原,判断这些个体是不是一个整体。如在诸多交通事故中,司机以逃避责任为目的可能做出逃离现场的行为,然而逃离期间会产生车灯碰碎或者小零件碰碎等,鉴定工作者要研究好整体分离的方式,分析现场遗留的碎片和哪个车辆相似,由此鉴定结果便可以找到肇事车辆[3]。其三,轮胎痕迹。按照轮胎滑动具体情况,鉴定工作者能够分析车辆在事故产生期间的移动轨迹,鉴定工作者要研究车辆制动脱印情况推断车辆行驶速度。并且车辆产生滑动与翻转状态下,鉴定工作者结合轮胎痕迹长度思考车辆行驶具体速度,这样司法工作者判断肇事司机是否出现超速行驶,同时结合鉴定结果司法处置当事者。其四,心理痕迹。心理痕迹需要建立在心理学知识基础之上,鉴定工作者要以现场证据为中心模拟犯人以及当事人的心理活动,研究当事人个性特点。判断当事人心理特征与在对应单位获得其他类型的证据,公安单位工作者能够妥善排查嫌疑人[4],完成交通事故责任的追究以及审查。
(三)结果在100例交通事故痕迹检验中,正确鉴定事故有98例,占比98.0%。其余两例交通事故判断错误的情况,主要受到天气环境因素影响,所以痕迹检验在交通事故鉴定中存在一定价值。
二、案例分析
(一)案例描述以其中一例交通事故案例为主进行具体说明:某小型轿车在东向西方向行驶(记作A车),和对应方向行驶的小型轿车出现碰撞(记作B车),造成交通事故。结合现场勘察,B车在道路上留出长度为14.70米的印痕,起始点存在于道路北侧机动车道之内,和道路中心线距离1.10米。在车辆勘察之后,事故现场留有的印痕是B车左前轮碰撞脱落之后,B车车身底板左前角落地造成的,并且B车车身底板左前角到右前角距离是147.0厘米[5];A车左前方最内侧碰撞划痕和车身右侧外缘距离120.0厘米。经过痕迹检验应用,案例判断结果是:基于道路和A、B车尺寸数值,通过AutoCAD软件,描绘碰撞A、B两车在路面实际位置,依据事故痕迹分析方法,明确事故出现过程中,B车在占道状态。
三、讨论
(一)交通事故痕迹检验的产生背景交通事故产生将车辆碰撞视作基础形式,产生交通事故期间,因为车辆和车辆之间摩擦碰撞、车辆与地面摩擦、人体与车辆摩擦甚至是人体和附近建筑物摩擦,都会造成诸多痕迹。这些痕迹也就是普通情况下的交通事故痕迹,站在广义层面,把交通事故痕迹分析为和交通事故相关的痕迹,狭义的角度上把交通事故痕迹认为是鉴定期间存在一定作用的痕迹。具体的交通事故痕迹判断,应该明确事故痕迹出现作用力、主体以及客体形式[6],痕迹产生需要三个内容的支撑,主体主要是交通事故痕迹产生期间,保障客体表面生成的痕迹能够凸显本质结构的客体,事故痕迹检验的客体代表承受痕迹的对象,对于客体而言,能够找到和客体不出现关联的表面结构痕迹。作用力主要是主体以及客体之间形成摩擦机械作用力,围绕作用力、主体与客体,可以显著明确,作用力作为交通事故痕迹的不可缺少部分,也作为痕迹产生重要因素。
(二)痕迹检验应用注意事项在车体痕迹检验上,如电动车与摩托车,两种车存在较强灵活性,然而两种车具备的稳定性也不够充分。若司机在道路上出现轻度摩擦会转变车辆实际行驶方向,造成不能有效控制车辆的结果。所以司机会由于控制不够及时倒向地面,造成车辆以及地面、地面以及人体之间的二次或者多次摩擦。第一次摩擦痕迹促使鉴定工作者推测事故出现地点以及原因,第二次摩擦痕迹促使鉴定工作者了解司机现场反应情况与事情变动倾向,继而判断事故的前因后果。另外在路面留下痕迹中,能够围绕路面刮擦情况分析第二次事故产生,由于第二次出现事故会涉及到不同路面出现刮擦痕迹,所以在方向与粗细刮痕等角度都能够强化交通事故鉴定效果。
(三)提升交通事故鉴定中痕迹检验的应用效率措施其一,强化痕迹检验技能。痕迹检验对于交通事故鉴定重要性十分显著,但是我国现有的痕迹检验技能水平存在参差不齐的情况,对应人才比较匮乏。尤其是中小城市的公安单位中,痕迹检验能力不高,对应检测设备也有所滞后,交通事故没有基于区域分布,却出现随时性特征,所以要想公平且规范处理交通事故,要注重痕迹检验人员技能水平的提升,不只是深入掌握检验技术,还要存在较强洞察能力与思维能力,促进检验人员彼此之间的交流和互动,加大经验分享。另外对痕迹检验进行设备层面的投资,更新准确的机械设备,妥善服务好交通事故鉴定工作。其二,树立痕迹检验意识。现阶段交通管理单位针对痕迹检验认知程度缺少深入化,在具体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淡化痕迹检验必要性,直接性引出事故案件侦破成效低下,难以保障案件处理的公平性与合理性。对应单位要适当开设痕迹检验培训活动,充分讲解痕迹检验技术对现场事故鉴定带来的积极影响,对表现优异的痕迹检验人员加以表彰,树立公安单位所有工作者的工作认知,明确痕迹检验要点,为高效率的痕迹检验奠定基础。其三,强调微量痕迹检验。交通事故具体处理上,办案工作者总会优先了解宏观痕迹,淡化微量痕迹的检验,或者诸多关键线索均是借助微量痕迹进行研究。所以现场办案工作者要具备细致的观察能力和洞察力,针对事故期间细微痕迹,尤其是人体衣物纤维或者车体血迹等都要全方位的观察,提供交通事故鉴定证据,强化事故鉴定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1]颜隆海,王小英.车体痕迹检验在交通事故成因认定中的运用[J].科技风,2019(7):221.
[2]郑颖城,尉应良,俞良宇,etal.一起交通事故车辆驾驶员的认定分析[A].法医临床学专业理论与实践——中国法医学会全国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C].贵阳:中国法医学会会议论文集,2018:314-315.
[3]胡万栋,刘英浩.法医学鉴定在特大交通事故案中的作用分析1例[A].法医临床学专业理论与实践——中国法医学会全国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C].贵阳:中国法医学会会议论文集,2018-08-06:292-294.
[4]张明辉,张蕙.现场重建驾乘关系鉴定的应用研究[J].法制博览,2019(22):157-158.
[5]原鹏杰,窦乃迪.交通事故中造作伤(足趾骨折)的影像学同一认定及鉴别[A].法医临床学专业理论与实践——中国法医学会全国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C].贵阳:中国法医学会会议论文集,2018:309-310.
[6]高如志.交通事故中二次成伤的法医学鉴定[A].法医临床学专业理论与实践——中国法医学会全国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C].贵阳:中国法医学会会议论文集,2018:290.
作者:刘达伟 江嘉勇 单位:广东中智痕迹司法鉴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