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引人入胜的文章?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家庭伦理与家庭教育的关系范文,希望能给你带来灵感和参考,敬请阅读。
摘要:家庭人伦角色是最基本的社会角色,人生其他社会角色都是以家庭生活中的人伦角色为原型而延伸的。大多数成年人的心理问题都源于童年时期,良好家庭伦理是家庭和个人幸福的基石。家庭伦理与家庭教育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家庭成员角色扮演对家庭教育有重要的影响,家庭伦理与家庭教育是个体社会化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家庭伦理;家庭教育;人伦角色;家庭角色扮演;社会化
一、家庭伦理与家庭个体的关系
每个人都处在特定的家庭关系中,家庭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伦理关系,家庭基本人伦角色是基本的社会角色。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家庭成员之间尤其两性关系上的伦理规范就越来越多。[1]家庭伦理作为调整家庭关系的秩序与法则,与家庭和睦、个人幸福有着密不可分的紧密关系。
(一)家庭人伦角色是最基本的社会角色
爱是生命对生命的惠泽。每个人来到世上,都必然处在家庭血缘关系中。家庭生活中的子女、手足、夫妻、父母四种人伦角色是人际关系中最基本的角色。每个人一出生就有一种与亲缘、种族、地缘关系等相联系着的最初的社会地位,这就是为人子女的社会身份与角色。人在出生后扮演的第一种角色是为人子女的角色。孩子需要在父母爱的滋养下成长,在父母照顾、爱抚、关怀与教导中,学习和体验回应父母恩德、使父母高兴的子女之爱的心情。为人子女要学习理解、体谅和爱父母,以此奠定人的一切德行的基础,能够去爱其他人。因此,中国传统文化重视孝道,强调“百善孝为先”,这种智慧在今天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推崇与学习。[2]兄弟姐妹是家庭生活中一种横向的人伦角色,这种角色的扮演要比子女角色困难得多。手足之爱是在学习和体验子女之爱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和养成的,与一定的家教家风紧密相关。一个人只有在和谐友爱的家庭氛围中,在心灵发展较为成熟的基础上,才能发展出与同辈友爱、团结合作良好能力。一般来说,与父母愈亲近的孩子愈能够理解并学习父母的爱心,关爱并照顾兄弟姐妹。反之,很难与兄弟姐妹或同龄孩子和睦相处或建立亲密关系。[3]当一个人长大成人、身心成熟之后,就要恋爱、结婚组成两性之爱的夫妻关系,学习并体验横向关系的丈夫或妻子的人伦角色。夫妻是人际当中最亲密的一种关系,要终生相伴、白头偕老,共享生活的喜怒哀乐,共同拥有彼此的身体及后代。夫妻之爱需要彼此忠诚负责、相互体谅、甘愿为对方投入,结成牢不可破且忠贞不渝的命运共同体。一个人在子女之爱及手足之爱上所接受的家庭伦理训练和教育及自身投入的努力,是未来婚姻幸福的最重要保障。[4]家庭里的爱是从父母开始的。当一个人有了子女之后就开始体验想要给予子女,心甘情愿地为子女付出、不求回报的父母之爱的心情。这种为了子女的需要而投入和牺牲自己的无私忘我的父母之爱,是在前三种基本人伦角色中发展和成熟起来的,是家庭人伦关系最高层次的爱,也是人际之间和谐共处的基础和根基。[5]俗话说“家和万事兴”,所谓“家和”就是指家庭人伦关系和谐有序。子女、手足、夫妻、父母四种家庭人伦角色是人生道路上最基本的社会角色,四种类型的爱是人类爱的能力的基石。扮演其他社会角色都和在家庭中人伦角色的体验和学习相关,是以家庭生活中的人伦角色为原型而延伸或变形的。家庭人伦关系的道德价值,正在于强调人伦关系中的道德义务,规范和引导良好的人伦关系,对家庭个体社会化和良好性格的形成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家庭伦理是个人与家庭幸福的基石
调整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家庭伦理,以夫妻关系和由此发生上至父母下至子女及相应的一些亲属关系的家庭道德规范为核心,以夫妻相爱、志同道合,尊敬和赡养老人,抚养和教育子女,尊重家长,爱护弟妹等为主要内容。“人无伦外之人”,人的一生都受家庭伦理关系的影响。婴幼儿至少年时期的人际关系和行为活动以家庭伦理为主;青年时期的人际关系以同事或同辈朋友为主,除了家庭伦理又加上社会伦理;中年阶段以夫妇和工作上同事为主,除了家庭伦理、社会伦理之外再加上职业伦理;老年阶段又回到以家庭伦理为主的生活。爱情、亲情和义务的统一,是现代家庭伦理道德的基础。个人和家庭幸福都与家庭伦理生活密切相关。家庭作为伦理生活的实训生活区,是个体社会化、角色化、伦理训练的重要基地和场所。个人在家庭生活中从家庭成员、特别是父母身上,学会了如何处理基本的家庭伦理关系,知道如何对待父母、兄弟姊妹,如何与人和睦相处,培养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品德,长大走上社会之后,就较易习得与领导、同事、朋友乃至与陌生人和谐交往的能力。因此,从家庭伦理道德上调节家庭成员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人际伦理素养,进而使家庭和社会的人伦秩序井然有序,是个人和家庭幸福的基石。
二、家庭伦理与家庭教育的关系
每个人在家族系统中都是伦理生活的链接和序位,被赋予不同的权利与义务。人最初的启蒙,都是在家庭生活中通过家庭教育来完成的,而家庭生活都是在一定的家庭伦理环境氛围中进行的。一个人是否具有天伦之爱的能力以及能力大小,有赖于教育及努力。强化人伦角色意识,明确角色期待,扮演好个体在人生各个阶段的角色,是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
(一)家庭伦理演化派生家庭教育
在社会中,每个人都拥有不同的社会身份。社会身份是社会中为人们规定了的位置,是一种社会地位,如律师、教师、父亲、母亲、儿女等等。个人的社会身份是和社会规范相联系的,社会身份所决定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由个人表现出来就产生了角色。个人在家庭中的位置和身份决定的人伦角色的权利与义务,演化派生出家庭教育。[6]家庭伦理赋予父母养育子女的伦理职责。家庭教育始于父母,直接源于家庭生活中所特有的伦理观念、价值倾向、文化素养、生活品位等,是对人生影响最深的一种教育。家庭教育凝聚着亲情,受家庭伦理约束和影响的家庭生活是进行家庭教育的前提,同时也是家庭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家庭教育行为是家庭伦理道德演化派生的,不同的家庭伦理演化派生出不同的家庭教育。
(二)安伦尽分是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
人生而有家,在家庭关系中有特定的伦理角色,享有一系列伦理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伦理义务。伦理角色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就是所谓的“伦分”,每个人在家庭关系网中担当的人伦角色不同,即所处的“伦”不同,与之相连的“分”也就不同,需要遵守的角色规范也就不同。[7]每个人生来就有对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妹的天伦亲情,在社会群体与人交往中,同样有着父母立场的长辈、师长、领导,有兄弟姐妹立场的同学、朋友和同事。如果在家庭里学习了伦理规范,学会天伦之爱,明白人事关系,走向社会后就拥有了建立爱的人际关系能力,能够与纵向和横向的关系人群相处共事,给自己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存环境。[8]一个人是否具有天伦之爱的能力以及能力大小,对个人的成长和幸福至关重要,但天伦之爱的能力不是天生就具有的,需通过教育及自身努力,即使父母之爱这种伟大的天性也不例外,生活中不称职的父母比比皆是。因此,需要通过家庭伦理教育,强化人伦角色意识,安伦尽分地按照身份、位置和角色的规范约束自我行为,遵守人际交往关系的道德准则,既是家庭伦理教育的题中之义,更是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
(三)家庭教育是家庭伦理观念的投射
中国传统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五伦”之说,即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其中有“三伦”属于家庭伦理范围,而君臣、朋友的伦理也受父子、兄弟伦理的影响,是其伦理的社会延伸。家庭中的父母、长辈对子女的家庭教育,是家庭伦理以及由此决定的教养观念的外在投射。无论父母是自知还是不自知的,他们的伦理观念和价值倾向对每一个降生在家庭中的孩子进行着无形和有形的教育。人们常说,孩子是父母的镜子。有一则“洗脚”的公益广告,我们虽然多次看到,但每一次都让人感动。有一位父亲看了这段广告后,对自己的孩子说“儿子,你怎么就没给我洗一次脚呢?”他儿子反问道“难道你给我奶奶洗过脚吗?”当时这位爸爸哑口无言。孩子的今天就是父母的昨天,父母的行为,既是家庭伦理的体现也是在无声地实施家庭教育。孩子从家庭成员尤其是父母执行的家庭伦理规范中接受做人和做事的最初教育,打下一生立身成才的基础。反思我们的生活会发现,人们常说家教,即从一个孩子身上就能看到他父母大概是什么样的人,这是家庭教育对家庭伦理的具体体现。父母如何相处、如何对待父母、如何教养孩子、如何与亲戚朋友交往、如何对待工作和学习等,都会成为投射给孩子行为的基因。父母长年累月举手投足间给孩子以无形和有形的教育,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为人处世的能力与方法,影响孩子的价值取向与人生修为,乃至影响孩子的择业和婚后的生活。
三、家庭成员角色扮演失调引发家庭教育不当
在家庭生活中每个人都用自己的言行扮演着家庭成员的人伦角色。但在角色扮演过程中分为两种实际的效果和情况,一是进入角色,一是未能进入角色或角色行为冲突而产生角色失调。角色扮演失调意味着一个人的身份能力等与他所承担的角色之间产生了一定的差距,角色扮演者和角色之间或角色与角色之间发生不吻合与不协调。在实际生活中,不是每个人都天生能够正确扮演家庭成员的角色的,一旦家庭成员的角色扮演失调,就会对家庭教育产生重要的影响,引发家庭教育不当,给青少年成长留下阴影,甚或导致青少年犯罪现象发生。北京大兴灭门案就是家庭成员角色扮演失调的典型案例。
(一)家庭成员角色扮演对家庭教育的影响
从发生的许多家庭伦理案来看,家庭生活中家庭成员角色扮演如何,直接决定和影响一个人的童年经验,而一个人的童年经验决定人的一生。青少年的身心发展,与家庭成员的生活态度、责任感、脾气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家庭中的长辈,能以德为根,爱人爱物、知足常乐,不说家人长短,调和一家不生是非,家庭就兴旺;一个家庭夫妻以爱为根,感情和睦、互相补漏,不仅能为孩子提供一个持久稳定的养育环境,也为孩子提供了和谐恩爱的亲密关系范本,孩子长大后就不易有家暴倾向,也不会轻易发生出轨、离婚事件;为人父母能以志为根,以全家安乐为己任,懂得克己、正己的道理,上尊老、下爱幼,家庭的亲和力和内聚力就强,子女不道德行为和违法犯罪的概率与可能性就小;家庭中的平辈关系,能以义为根,相互尊重、互相关爱,就会使家庭团结高效,充满温暖;为人子女能以孝为根,少让父母担忧,懂得知恩感恩,父母就倍感欣慰,家族传递就会一代比一代强。一个家庭中,每个人都能明确自己的位置和规范,按照家庭伦理的规范扮演好自己的人伦角色,履行应尽的职责,孩子就会获得成长需要的正能量,就会充满自信,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开心地学习、做事,幸福健康地成长。
(二)家庭成员角色扮演失调引发家庭教育不当
现实生活中各种教养不好的孩子,尤其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多和家庭成员角色扮演失调的状况有关。家庭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家庭伦理的失范、家庭结构的破坏、家庭功能的弱化、家庭环境的异常、不良家庭成员的影响等,都会造成家庭教育的不当。一个家庭,夫妻有点矛盾就吵嘴打架、轻言分手,夫妻关系失调造成亲子关系的裂痕和缺陷,对孩子和亲情造成严重的伤害;父母不能扮演好抚育、教养、监护子女的角色,父母子女关系发生错位,或父母失教,或亲情过剩,或对孩子疏于管教,或家庭暴力等,都易使孩子养成骄横、仇恨、冷酷、撒谎、逆反、暴力等不良的性格和习惯;不轨家庭对孩子的成长无疑是一个大染缸,家庭成员实施不道德或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以腐败现象为代表的“灰色污染”,传递给孩子的都是负能量,极易暗示和误导青少年走入歧途。家庭成员的角色扮演失调,体现在家庭教育方面,必然是教育理念、教育方式和教育能力的误差。当有悖于家庭伦理道德的行为演化为消极、悲观的家庭教育时,当与正能量价值观相悖的负效应家庭文化浸染孩子的心灵时,就会直接或间接地引发孩子成长中的危机,改变孩子的人生轨迹,影响甚至毁掉孩子的前程。
四、家庭伦理与家庭教育是个体社会化的重要途径
新生儿离开母腹,只是一个具有生物学意义的人。只有通过获得一定的人际和社会角色,享有和履行一系列的权利和义务,逐步形成人类的心理结构和行为模式,才能实现从自然人向社会人的转变,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9]即实现个体的社会化过程。家庭是个体社会化的第一课堂和重要场所,童年时期是人一生中社会化的关键时期,家庭生活中的家庭伦理与家庭教育是个体社会化的重要途径。
(一)家庭生活是个体社会化的重要内容和方法
人出生后归属的第一个群体就是家庭。父母是子女最早接近之人,也是最初的老师。当孩子还是婴儿和学龄前儿童时,就开始从家庭生活中习得社会化和角色了。这些学习不一定是正式的、可见的,有许多是孩子在观察父母与照料者的行为时习得的。[10]家庭生活中,家庭成员的人伦角色和各种人事关系,通过生活琐事反映出来,如何行为得体,必须遵守哪些规则,什么身份、角色,应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学习和运用那些知识和技能等,既是家庭伦理规范的要求也是家庭教育的首要内容。人只有在家庭生活中明白人与人之间的人伦大道,才能进一步明白与环境相处的道理,明白做人的根本。[11]一个人的生命历程中,家庭生活是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且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体验。社会化最早就是在孩子长大成人的过程中,由父母、长辈无数个第一次灌输给孩子的观念和认识。一个人童年的家庭生活环境的熏陶浸染既体现了家庭的伦理观念,也是家庭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正所谓“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由家庭生活最初及持续灌输的是非观念、善恶标准、做人原则和习惯养成等将影响孩子的一生乃至对下一代的教育。
(二)家庭教育是个体社会化的起点和基点
家庭教育是人接受社会化的起点和基点。个体对社会基本规则的认知和遵守,起始于家庭教育。当婴幼儿的衣食起居的生活习惯和行为动作得到父母肯定性评价时,当小孩子与人交往的态度和言行得到父母教化和引导时,就已经开始了解规则并学习遵守规则和认知遵守规则的评价了。“规则遵守”及其评价的实践在家庭生活中非常普遍且普通,并且毫不引人注目,但类似规则认知与遵守的平凡经验,促成了对个体的道德、文化与智慧的启蒙,成为个体社会化的主要途径。美国社会学家古德在《家庭》一书中曾指出:社会化的内容是由几种学习方式组成的,第一类是吃喝拉撒,第二类是需要一些复杂的知识和能力,社会化的第三个内容既难教、也难学,而这也往往是任何一代父母和子女间发生冲突的一个根源。这是指家庭成员相互间应尽的义务:大孩子如何保护弟弟妹妹,要尊敬父母,帮助干家务事等。在家庭中,一个人的权利往往是另一个人的义务,一个人想得到的东西往往要让另一个人付出代价。[12]家庭对个体的社会化,更高层次的是使个体习得一定的伦理角色并做到安伦尽分。[13]因此,对个体进行伦理的、基本礼仪的和是非观念的训练与教育,是人接受社会化的起点和基点。认识和强化家庭教育对个体社会化的作用,强调家庭教育对孩子的伦理启蒙教育和训练,重视现代家庭建设,形成良好的家庭伦理氛围,才能促使孩子完成正常的社会化,为孩子打好立身成才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赵庆杰.家庭与伦理[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
[2]武寅,石竣淏.家庭伦理与人格教育(上)[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3]武寅,石竣淏.家庭伦理与人格教育(上)[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4]武寅,石竣淏.家庭伦理与人格教育(上)[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5]武寅,石竣淏.家庭伦理与人格教育(上)[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6][美]JerryJ.Bigner.郑福明,冯夏婷,译.亲子关系———家庭伦理导论(第8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
[7][美]JerryJ.Bigner.郑福明,冯夏婷,译.亲子关系———家庭伦理导论(第8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
[8]武寅,石竣淏.家庭伦理与人格教育(上)[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9]赵庆杰.家庭与伦理[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
[10][美]JerryJ.Bigner.郑福明,冯夏婷,译.亲子关系———家庭伦理导论(第8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
[11][美]JerryJ.Bigner.郑福明,冯夏婷,译.亲子关系———家庭伦理导论(第8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
[12][美]W.古德.家庭,魏章玲,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6.
[13]赵庆杰.家庭与伦理[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
作者:王爱莲 单位:山西广播电视大学理工农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