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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教育革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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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教育革新思路

一、突出重点,推动“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1.宁南山区“普初”和扫盲工作全面告捷,实现“普九”目标胜利在望。自199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吴忠市召开“宁南山区‘两基’攻坚动员会议”以来,自治区教育督导室始终把对宁南山区“两基”工作的督导检查放到重要位置,加强过程性督导检查,控制进程;做好评估验收工作,保证质量。经过广大干部群众、学校师生锲而不舍的艰苦努力,到2003年同心县、海原县实现“普初”目标,标志着山区8县均已实现了“普初”目标,人口覆盖率达100%,比2000年提高了9.4%。2005年全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8.5%,比2000年上升了1.27%。到2003年初,上世纪未完成扫盲任务的原州区、西吉县、海原县、同心县也实现了脱盲目标,标志着全区完成了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85%以上)的任务。这两项任务的完成,对于夯实宁南山区的教育基础,提高民族文化素质,加强民族团结,加快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03年8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在银川召开了“宁南山区‘两基’攻坚动员会”,标志着宁南山区的“两基”攻坚开始由“普初”向“普九”转变、由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向高标准扫除青壮年文盲(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95%以上)转变。在此过程中,我们一是制定了规划、计划和规章制度,牵头制定了全区“两基”攻坚规划、计划和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还为配合攻坚和检查验收制发了《关于做好“两基”评估验收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做好非正规教育工作的通知》等配套文件。为完善规划计划、规章制度,实现以制度促攻坚、以制度保质量做出了贡献。二是加强过程性督导。每年由自治区教育督导室组织和参与的对当年验收县的督导检查达到8次,对其他攻坚县的督导检查也不少于4次。在督导检查中,我们深入攻坚县所有乡镇、所有初中和乡中心小学以及部分村小,全方位检查,全面指导,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三是培训人员。我们把培训人员作为“两基”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先后多次举办“两基”工作人员和中小学校长培训班,向他们普及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业务知识,促使其熟悉业务,促进相互交流。四是严把验收关。抽调精兵强将,按照“软件从严,硬件从实”的原则,精心组织、精心安排,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评估验收任务。截止目前,已经完成了对盐池县(2004年)、隆德县和红寺堡开发区(2005年)的“两基”评估验收。全区以县为单位实现“普九”人口占全区的70%,比2000年提高了14.6%。山区9县以乡为单位实现“两基”的乡镇和人口数均占总数的75%。全区2005年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为94.2%,比2000年提高23.9%。在大力推动山区开展“普九”攻坚的同时,努力推动扫盲工作。我们与有关处室密切配合,多次督促检查、协调指导,使山区9县区中有3个通过了高标准扫盲验收,其余县区的青壮年非文盲率都达到95%以上,全区的青壮年非文盲率也已经达到95%以上。

2.川区“两基”复查已经进行一轮“,两基”水平明显提高。鉴于川区“两基”目标的实现带有明显的突击痕迹,水平较低,也比较脆弱,因此建立了“两基”复查制度。从1999年起,我们组织人员,对川区16个县市区(现调整为13个)的“两基”工作全部进行了复查。在整个复查工作中,首先看“两基”巩固情况。主要是初中生辍学、教育经费经常性投入和常规办学条件等,加强过程性督导,不达标时不复查,使初中生辍学率明显下降。其次,主要看“两基”工作的提高情况。我们坚持改革创新,紧紧盯住新时期教育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加大督导力度,推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发展。一是在提高普及程度方面,重点看“一普”变“三普”的情况。就是既看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情况,又看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情况。二是在经费投入方面,重点看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后财政转移支付用于教育的比例是否达到60%以上、生均公用经费达标情况,以及各项专项资金的配套和使用情况。三是在办学条件方面,重点看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现代信息技术教育设施配备及使用情况以及学校的绿化、美化、主要地面硬化情况等。四是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重点看中小学教师高层次学历的拥有情况、骨干教师的培养和使用情况以及教师待遇和培训提高的落实情况等。五是在教育质量方面,重点看学校管理和师生精神面貌、课改工作进展情况以及群众对学校办学水平的公认情况等。经过首轮复查,川区各城市区和农村县市的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明显提高,教育经费投入明显加大,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砖瓦化率普遍达到95%以上,仪器设备配齐率和升档率大为提高,现代信息技术教育设备广泛进入课堂),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办学水平明显提高。从2000年至2003年,我们在川区各县市区全部完成了首轮“两基”复查任务,人口覆盖率达100%,比2000年提高了94%。2002年3月在山东潍坊召开的全国教育督导工作会议上,自治区就“两基”复查工作做了经验介绍。

3.川区移民吊庄地区“两基”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川区移民吊庄地区涉及全区9个县(市、区)所属的11个乡镇、15万人口、50多所学校、3万多中小学学生。由于多种原因,吊庄地区学校和所在地区的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都存在较大差距,影响教育的均衡发展。近两三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根据自治区关于移民地区要在2005年实现“两基”的要求,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办学水平。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普及程度。我们统筹兼顾,在积极推进山区“两基”攻坚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高标准推进吊庄地区“两基”工作。多次参加吊庄地区“两基”攻坚动员会,开展过程性督导检查。在短短的两三年的时间里,学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地累计投入1.2亿元,新增校舍面积10万平米。西夏区小学和初中生均校舍面积由2年前的1.7和3.5平方米增加到3.7和15.4平方米。吊庄地区所有学校都得到了改造,面貌焕然一新。中小学仪器设备、图书和文体器材全部按国家一、二类标准配备。与此同时,为吊庄学校招聘或选配了教师与校长,银川市所属8个乡增加教师374名,增加了60.5%。各地还广泛开展执法劝学活动,落实“两免一补”政策,使吊庄地区学生人数大量增加,仅银川市8乡就增加5253名,增加30%。还扎扎实实地开展扫盲工作,组织农民学文化、学科技、学经营管理、学法律和生活常识等,有效促进了当地的“两个文明”建设。吊庄地区的“两基”工作促进了教育的跨越式发展,大大缩小了和城市学校之间的差距,实现了教育发展的均衡与和谐,真正做到了群众满意(他们说,这二、三年学校的变化超过了以前的一、二十年)、学校师生满意、领导满意。

二、积极构建督政体系,稳步推进督政工作

1.开展对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推进“两基”、实施素质教育的督导评估。2001年,我们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宁夏实际,起草了《县(市、区)人民政府推进“两基”、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方案》,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2002年又下发了《县(市、区)教育局推进“两基”、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方案》。这标志着我区构建了“两基”工作和实施素质教育的保障机制。在我们的指导帮助下,银川市、石嘴山市已经完成了首轮督导评估工作,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的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银川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对所属6个县(区)的督导评估中,评出优秀等次4名、因违反一票否决指标而评出不合格等次2名,在全市引起很大振动。开展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推进“两基”、实施素质教育的督导评估,对于促进政府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做好“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教育改革、加大教育投入、提高教育质量,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2.开展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制度。我们根据宁夏实际,草拟了《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方案》从管理监控到位度、重点工作完成度、教育投入增长度、以及统筹发展达标度等4个方面,对县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进行考评(此方案已被国家教育督导团工作刊物《督导与评估》和《教育督导》杂志全文登载)。我室2005年初发出通知,将对银川市和石嘴山市的城市区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为使这项工作稳妥进行,自治区决定先对石嘴山市所属的大武口和惠农等2个城市区进行试评估。自治区领导刘仲、金晓昀等参加了督导评估。这是自治区教育史上首次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这次评估全面检查了2区的各级各类教育工作的成败得失,系统检验了各区教育工作的发展水平和提高幅度,深入分析了取得成绩和存在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评估对于督促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推动县域基础教育及各类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教育对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认真构建督学体系,推动全区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1.开展了中小学素质教育办学水平评估工作。2000年,根据国家教委印发的《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纲要(修订稿)》,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发了《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初级中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和《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等三个重要文件。方案从办学方向、学校管理、教职工管理和提高、教育教学工作、行政常规管理、办学条件以及教育质量等7个方面构建了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以此作为常规性督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其中《初级中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被教育部督导办收入督学培训教材。方案公布后,各地积极开展学校评估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共有23所高中、153所初中、419所小学和79所幼儿园接受了各级教育督导部门的综合评估。其中银川市、石嘴山市对所辖学校的首轮评估已经进行完毕,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的评估作正在进行中。

2.开展了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评估工作。开展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工作,促进“3133工程”建设,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科教兴宁”战略,为进一步加快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步伐而采取的重要举措。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安排,我们组织专家组,于2005年上半年对申报的29所普通高中进行了督导评估。在评估过程中,我们分别采用听取学校自评报告、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召开学生、家长和教师座谈会、与领导班子成员和教师个别谈话、组织全体教职工参与的问卷调查和对领导班子的民主测评、随机抽取三到四个班级学生的问卷调查、实地测查学校的各项办学条件、听课评课等多种手段采集信息。之后按照评估细则的要求进行量化打分,最后进行现场反馈。反馈报告对学校的发展背景进行了客观的分析,充分肯定了各个学校的办学成就和突出特点,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经审定,银川一中等8所学校被授予自治区普通高中一级示范学校,宁大附中等13所学校被授予自治区普通高中二级示范学校。这次评估活动,是自治区教育史上的首次,在全区引起巨大震动,对于普通高中的建设、改革与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四、围绕全区教育的热点、难点开展专项督导,有力地促进了教育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从2000年起我们针对不同时期教育战线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分别开展了以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落实情况、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农村教育经费投入、山区9县(区“)两基”攻坚、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学校安全工作、防治大规模传染病、减轻中小学过重的课业负担、制止中小学乱收费、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督导。对于这类专项督导,我们本着突出和紧迫问题优先安排、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以及尽量合并项目减少次数的原则予以安排,努力增强专项督导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专项督导在教育发展方面构建了矫正机制,在教育战线面临重大挑战时显示了自己存在的价值。此外,根据教育厅的要求,我们还负责就加快城镇教育发展、调整山区“普九”规划、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等内容组织进行了专项调研。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1.教育督导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教育督导肩负执法监督的重要使命。督导工作本身也需要加强法制化建设,以增强规范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我室在教育督导实践中,始终重视法制化建设。在国家尚未出台《教育督导条例》的情况下,全力以赴、开拓创新,把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督导条例》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在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广泛借鉴兄弟省、市(自治区)立法经验、深刻分析宁夏实际的基础上,草拟了《条例》讨论稿和征求意见稿等。从2002年起,先后5次参与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到基层征求意见、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和法工委等部门的讨论修改活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九届十次、十一次常委会期间,又3次出席讨论会,为《条例》的出台作了大量前期工作。2004年7月自治区第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督导条例》,是我区教育督导法制化建设的一项标志性成果,也在全国是继山东省之后第二家省级人大通过的教育督导专门法规,它实现了六个方面的突破。《条例》颁布后,我们及时组织开展了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编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督导条例学习宣传资料汇编》,发各地各部门、学校,为学习宣传提供了支持和方便。

2.加强督政和督学工作制度建设,做好对全区教育督导战线的指导工作。教育督导的每一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而教育督导又是一个年轻的行政系统,需要共同努力,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我们边实践、边摸索,先后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督政和督学规章制度体系。作为自治区教育督导部门,除了做好本职工作外,还负有指导全区督导战线开展工作,形成合力,增强实效的职责。为此,我们每年都要召开全区年度教育督导工作会议,除督导室主任和教育局长必须参加外,有时还要求分管县长参加。每次会议都安排传达国家有关会议精神,总结上年度工作并安排部署下一个年度的工作,各市(县、区)交流经验,还要由厅长和刘仲副主席做重要讲话。这些会议对于统一思想、协调工作、开阔视野、凝聚力量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每一段时期内,我们还就督导战线面临的新形势制定文件,提出指导性意见。如2001年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做好近期教育督导工作的通知》,2004年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加强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两基”评估验收工作的若干意见》,2005年下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督学工作的意见》。另外,还对评估验收“两基”、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一些关键问题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使制度建设日趋完善,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不断提高。

3.建立内部常规管理制度,为督导队伍建设提供保证。2003年我们制订了《督导工作常规》《、学习制度》《、廉政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等规章制度,为提高教育督导工作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提供了制度保证。上述4个文件被教育部督导办《督导与评估》全文刊载。2005年下发了《关于建立教育督导人员“学校一日”活动制度的通知》。这些文件要求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开展“学校一日”等各项活动为载体,规范自身行为,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服务学校、服务基层,全力提高教育督导工作水平。

4.加强督导机构建设,为督导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保证。2000年全区24个县(市、区)中有21个县(市、区)建立了督导室,以政府称谓的只有7个,有专兼职督学89名。由于教育督导工作作用和影响的日渐扩大,以及《教育督导条例》的颁布施行,教育督导机构不断加强。截止到2005年11月,全区5个地级市除中卫因机构改革的原因没有成立教育督导室外,其它4个市均成立了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属正处级机构。20个有县级政府的地方中,有19个成立了以人民政府命名的教育督导室,为科级单位,只有1个县为教育局内设机构。目前全区共有专职督学101人,兼职督学106名,其中自治区督学28名。自治区教育督导机构原名为自治区教育督导团办公室,编制4人。2001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批准成立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编制5人,挂靠教育厅,由厅长兼主任,另外配备专职副主任1人(副厅级)、处级督学2人、工作人员2人。至此,督导机构和队伍的逐步完善和加强,使新形势下教育督导工作焕发了勃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