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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孔庆波 单位:重庆文理学院体育学院
学校体育场地资源的非均衡发展目的在于把有限的资源用于急需短缺的学校之中,在整个发展过程中,非均衡发展只是一种手段,而最终是要实现的是我国中小学整体体育场地资源的均衡发展,即均衡发展是目标。
中小学体育场地资源的失衡现状
1沿海与内陆之间的失衡
我国东部沿海富裕地区与中西部内地贫困地区的中小学体育资源表现出了极大的差异性。学校体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依赖于方方面面的体育资源,特别是对于类似场地、器材等有形资源而言,具有更强的依赖性。中小学体育场地资源的匮乏将严重影响学生接受体育教育的权益,而目前西部民族地区广泛存在着中小学体育教学场地资源严重不足的现状。王佳等学者以湖北少数民族地区中学体育场地器材现状为研究对象,对该区域11所中学的田径场地进行了调查与分析。在这11所中学中,仅有3所学校拥有400m的田径场地,拥有非标准场地的学校6所,而剩余2所学校没有任何体育活动场地,其田径课只能在临近的公路上进行,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学生课外体育锻炼的正常开展[1]。无独有偶,刘强等人对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小学体育场地的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24所学校(其中县城小学8所、乡村小学16所)中,没有1所学校拥有室内体育场馆。而在8所县城小学中,也仅仅只有1所学校拥有标准的400m田径场地,而被调查的16所乡镇小学和村寨小学中,其400m田径场地的拥有量为零[2]。上述文献资料的研究结果,充分折射出了我国中西部地区学校体育场地资源的匮乏现状。而与中西部内陆地区相比较,我国沿海地区中小学的体育场地资源则显得较为充裕。王明亮对浙江沿海地区117所中小学的体育场地资源进行调查与分析,结果显示沿海地区中小学的体育场地资源较为充足,其中拥有400m塑胶场地的学校13所,而篮球场地的拥有比例超过了90%,还配备了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等多种类型的体育场地,使得中小学体育教学和学生健身有了充分的物质保障[3]。
2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失衡
城乡二元发展的扩大态势致使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间的体育资源差距日益加剧,特别是在学校体育的场地资源上,城市学校远远好于农村。根据《中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结果报告》的统计结果,我国现有各类体育场(馆)近70万个,其中占国土面积16.5%和占人口39%左右的城镇占全部体育场(馆)的比重为79.8%。而占国土面积83.5%并拥有61%左右人口的广大农村地区却只占20.2%的体育场(馆)资源。不少文献资料显示,农村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与之城市相比较,其占有总量和人均面积均严重不足,难以满足教学的正常需要。石展望对河南省农村学校体育场地资源的调查结果显示,农村中小学中极少有学校拥有400m的标准田径场地,而其他非标准体育场地则是名副其实的“草场”[4]。范才清等人对湖南省农村中小学的体育场地现状进行了综述分析,结果显示湖南省农村中小学生人均场地面积只有极少数达到了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5]。杨冬钧等人通过对浙江省11个地区城市和乡镇中小学体育场地现状的调查发现,中小学的体育场地资源在政府支出、构建速度和经营理念上有很大的不同,城市中小学体育场地资源在面积、数量、投资、管理等方面明显优于农村[6]。城市中小学体育场地资源较之农村明显充裕,这种资源占有的非均衡现状亟待解决。
3重点与普通之间的失衡
20世纪末,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校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教学资源方面的综合实力,对各类别或同级别学校进行了重点与普通之间的划分,中小学亦存在重点与非重点(普通)之分。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新《义务教育法》第22条明文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然而,由于先前学校分层发展的教育惯性,当前学校教育的发展依然存在重点与普通之分,这一差别也明显突出的表现在了不同类型学校对体育场地资源的占有上。李国龙研究指出,在所调查的15所重点中学中,每所学校均拥有不同数量的体育场馆,有的学校其室内场馆数量甚至达到5个,而诸如网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等室外运动场地也更充足,充分满足了学校教学、学生健身的需求[7]。相比而言,普通中学的这些设施却远远不足,不仅影响了体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而且对中学阳光体育运动的实施形成了阻碍作用。李健等人研究指出,体育场地是中小学生体育健身的物质保障,其不足不但制约教学顺利进行与质量的提高,更影响学生上体育课的热情以及课余体育锻炼的积极性,而在众多影响广西普通中学教育质量的因子中,体育场地资源不足被摆在了明显的突出位置[8]。高杰等人则从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的角度论证了普通中学较之重点中学,其体育场地资源严重不足的占有现状[9]。
4国办与民办之间的失衡
民办学校是经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的批准,主要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而进行发展的教育机构称。其产生本意是解决教育效率、解决教育公平等突出教育问题,是市场与教育结合的一种尝试。但受办学宗旨与投资条件的限制,与之国办学校国家直接管理、支持、保护和足够教育资源相比,民办学校体育的发展并未得到应有重视,时常出现“资金短缺”的问题,致使学校体育场地资源的供给难以得到保障。郭建洲的研究结果显示,在所调查的30所民办学校中,仅有1所学校表示体育经费充裕,而缺少体育经费民办学校的比例高达55.6%[10]。经费的短缺必然导致教学设施的窘困,特别是需要花费金额庞大的场地设施,民办中小学更难以与国办学校持之均衡与相提并论。同样,在城市民办学校中其体育场地的匮乏现状亦是如此。姚远对河南省33所城市民办普通中学体育场地的调查结果显示,由于民办学校体育经费投入和场地设施状况与其办学模式密切相关,经费短缺,投入资金少,其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自然就处于匮乏状态[11]。杨中峰的研究结果进一步显示了我国国办与民办中小学体育场地资源占有的非均衡现状,同时,民办中学的体育场地类型的建设比较单一,体育活动场地设施建设不健全,从而限制了学生的体育活动和正常的体育教学活动[12]。
中小学体育场地资源的非均衡发展模式
由于我国中小学体育资源拥有不均现象的普遍存在,特别是目前中小学体育场地享有的失衡现状,所以针对今后其场地的合理建设与管理就必须要拒绝发展上试图“齐步走”、分配上寻求“一刀切”的弊病,而应该循于实践采取非均衡的模式发展。从国家投资、人均面积和资源分配维度设计,主要包括学校体育场地建设与管理的自治型发展、内外共生型发展和政府扶持型发展三种模式[13]。
1自治型发展模式
自治型发展是建立在中小学学校自身优势和特色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和利用其内部各方面的资源,并定制己身场地建设的特色方案和实施措施,进而实现其体育场地合理布局的一种管理模式。中小学体育场地资源的自治型发展模式主要适用于沿海城市学校和中部地区的国办重点学校。这类学校依托当地的经济支持,其场地设施等资源已经较为充裕,学生体育健身在物质条件方面能够得到充分保障。因此,这些学校基本有能力在不再依托国家财政支持的条件下,根据己身特色和学校内部资源来发展其体育场地的规划和建设。但需要明确的是:首先,中小学体育场地自治型发展突出的是体育场地资源在被建设、使用和管理的过程中政府行为与学校行为的相对分离;其次,在学校体育场地建设与布局的自治发展过程中,要重视学校体育自身的建设特色,充分体现学校体育场地建设的自治风貌;再者,要绝对重视所建设场地的使用效率问题,不能让其成为单纯体现学校建设形象工程的物质摆设,要切实做到场有所值、馆有所用;最后,学校体育场地布局自治型发展过程中,政府所起的作用仅限于目标制定、制度保障和实效监督。从场地建设的人力、物力、财力来看,有部分学校其所占有的这部分资源非常丰富,完全具备了独立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自治条件,其发展能够脱离政府的家长式干预而自主的进行场地种类、规模与建设特色的规划。因此,只要不影响国家对学校的整体规划和我国整个中小学体育事业的发展,所有具备体育场地布局自治条件的中小学均可实行自治型发展。需要注意的是,自治型学校必须要提升场地负责人员的主体意识,并实现其由被动参与到主动参与的转变;制度建设是中小学体育场地实行自治管理的重要保障,政府关于自治学校的标准与自治型学校场地建设权利的明确规定是该模式顺利运营的前提;学校场地合理布局离不开优秀人员的积极参与,促使建设一支懂规划、懂建设、懂管理的自治团队成为学校场地自治建设、管理与运行的关键。
2内外共生型发展模式
沿海城市的优越经济条件促进了其区域内一些国办普通中小学体育设施的建设与发展,其场地资源供应在中小学学生体育健身方面凸显充裕;与之形成类比的内陆国办重点学校,在借助国家侧重发展的政策条件支持下,其目前体育场地资源的建设与占有状况也相对充足。但这些学校还不能完全依靠己身内部力量实现其全面的自治型发展,因为其场地资源只是在某些方面(或项目)上略显突出,有的甚至还存在严重缺失。因此,针对这类中小学学校,还须借助他校或其他非学校主体力量,以共生理论为基础,实现其相互依托、共存化的内外共生型发展。共生理论是生物科学学术领域的重要论断,强调不同种属生物间在相依赖、促进、协调的发展模式下所形成的一种共存状态[14]。学校体育场地建设与管理的共生型发展是从资源共享角度对我国学校主体与非学校主体所探索的互补共生新路,共生主体之间存在先哺、反哺并最终互哺的依存关系。这一发展模式的重点首先在于共生多方主体之间存在共生的条件,即学校体育场地建设与布局的众多主体间有不同的共享性资源,并且这些资源能够被其他共生主体所利用;其次,学校体育场地内外共生型发展的共生主体选择受多种客观因素的限制,比方说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也就是说,既使中小学体育场地建设与管理多个主体存在场地建设资源的共享条件并具备共生发展的可行性,但由于其他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其同样不能实现内外共生型发展;再者,在学校体育场地内外共生型发展的过程中,不能单纯的考虑共生主体间的行为,还需要纳入政府机构的积极参与,尤其是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共生规划与宏观调控;最后,内外共生型发展是一种学校场地建设与布局依托社会资源而发展的新型模式,其实施规律与运行发展还须不断摸索和探究。
3政府扶持型发展模式
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当地政府财政支持的限制,在我国大部分二线、三线城市的农村中小学特别是一些民办类学校的体育设施非常匮乏,其体育场地建设与管理还没有自治发展的能力,并且其内外共生型发展的共享条件也很难具备。在此背景下,就该类中小学学校体育场地的建设与管理还须采取政府扶持型的模式进行发展。学校体育场地布局的政府扶持型发展模式就是在政府“主导”发展模式的基础上对我国二、三线城市中小学体育场地建设与管理所进行的探索,强调通过党政机关的官方宏观调控行为与政策干预使模式系统中各要素得到优化配置、使所建设场地设施得到高效利用的一种运作思路。从目前我国中小学体育的发展现状看,大部分学校体育的场地建设与管理还需要采取该发展模式,但有几点需要注意。首先,政府扶持型发展与政府主导型发展存在本质区别,前者侧重政府的帮扶作用,其发展主体是学校,而后者则强调政府是学校体育场地建设与管理的发展主体。前者与后者相比虽弱化了政府的主导行为,但增加了学校主体的参与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其次,政府扶持型发展是一种双向行为关系,一方面强调政府在学校体育场地建设与管理中的帮扶职能,另一方面强调学校体育场地建设与管理过程可持续的发展定位;再者,在政府对学校体育场地建设与管理扶持的过程中,要有区别性和针对性,掌握好扶持的尺度和力度;最后,中小学体育场地政府扶持型发展模式的目标定位很关键,尤其是阶段性目标的确定,是政府分时期对我国中小学体育场地建设与管理扶持尺度与力度的衡量标准。
结论
均衡教育的发展观念深入人心,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非均衡发展是一种发展手段,目的在于针对中小学体育资源失衡现状采用非均衡建设与管理的方式实现其整体的均衡发展。当前我国中小学体育场地资源在沿海与内陆、城市与农村、重点与普通、国办与民办等方面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非均衡,严重导致了不同区域中小学体育教育质量和中小学生体质水平的差异。因此,必须避免发展上“齐步走”、分配上“一刀切”的中小学体育场地建设与管理思路,探索不同类型中小学体育场地建设与管理的自治型、内外共生型和政府扶持型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