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引人入胜的文章?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增值税影响下的机械制造企业职工薪酬范文,希望能给你带来灵感和参考,敬请阅读。
摘要:本文从对增值税影响的角度,通过对国内机械制造业企业案例的研究,探讨了当前情况下职工薪酬对企业增值税负担的影响,并对企业中职工薪酬的增值税筹划提出了解决思路。
关键词:职工薪酬;增值税;机械制造企业
本文从对增值税影响的角度,通过对国内机械制造业企业的研究,探讨了当前情况下职工薪酬对企业增值税负担的影响,并对职工薪酬的增值税筹划提出了解决思路。
一、相关定义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支付给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员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含工资、各种奖金、货币福利及非货币性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余与获得职工提供的劳动相关的支出等,同时,企业向职工的近亲属、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1]。增值税,是指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企业计税依据而缴纳的一种流转税[2]。企业实际需要缴纳的增值税按以下公式计算:实际缴纳增值税=销项增值税-进项增值税销项增值税是指企业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服务过程中,在售价中收到的增值税额。进项增值税是指企业购入货物、应税劳务或服务,在支出的进货价格中所包含的、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二、案例分析
三十年以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致使人工工资也在不断提升,见表1。自2010年至2018年,平均工资年环比增长率为10.71%,这表明在其他成本不变的情况下,要保持单位产品的毛利不变,本年的单位产品售价需要比去年增长上年单位产品所含职工薪酬(含工资、福利费、社保等)的10.71%,才可抵消职工薪酬上涨的影响[3]。有人可能会说,可以通过增加销量来摊薄固定成本,来抵销职工薪酬上涨对单位产品成本的影响。为验证此方法是否可行,笔者选取了机械制造类有代表性的三家上市公司2011年-2017年的营业收入和职工薪酬支出的数据,分析各自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的变动发展情况。(见表2)从表2数据可以看出,2011年-2017年机械制造类企业职工薪酬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逐渐增大,且平均已超过12%,说明公司收入的增长不足以抵销职工薪酬增长对公司利润的影响。而企业增值税使这种影响结果放大。职工薪酬与企业增值税缴纳的矛盾在于:企业增值税缴纳的来源是进销差价,进销差价部分产生于员工的劳动价值,劳动价值在企业中又以职工薪酬的形式体现,当前的情况是企业的职工薪酬费用绝大部分以工资表的形式由企业直接支付给员工,无法获取增值税凭证,在目前增值税的管理规则下,增值税进项抵扣是以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可抵扣凭证为依据的,企业的职工薪酬拿不到相关凭证,这就造成了企业增值税扣除中无法体现薪酬成本的扣除,隐性加重了企业的税负,进而导致企业需要提高售价去覆盖这部分增值税成本[4]。依照增值税设立时的控制思想,售价不变,成本增加,应缴纳的增值税金额应当降低,但目前的情况是职工薪酬增加,应缴纳的增值税金额不变,倒逼企业提高售价,这已与增值税的初始设计相背离。以上表为例,依据公式:营业收入=售价-销售增值税,那么假设在费用不变的基础上,企业如想保持原有的营业收入水平,售价中必须增加1.56%(约等于12%*13%①)的职工薪酬增值税。但现实情况是,目前传统机械制造业在国内外市场的强力竞争下,受到市场增总需要量、竞争对方、替代产品、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大多产品的售价在逐年下降,从而挤压产品的毛利;再加上赊销和承兑汇票支付的广泛使用,工资、社保和增值税必须以银行存款支付,使企业往往面临利润下降和资金短缺的双重压力[5]。机械制造是一个产品单位价值较大的传统行业,本身竞争就较为激烈,当前的中美贸易战更进一步加剧了这种竞争,职工薪酬上涨与增值税缴纳的矛盾在这种环境中凸显出来,它进一步影响了企业产品的对外竞争力,阻碍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也迫使企业开始重视这个问题[6]。有的企业为解决此问题,采取劳务外包的形式,从外包公司获取发票,虽然解决了一部分职工薪酬的增值税抵扣问题,但是一方面国家政策对企业劳务外包比例有限制;另一方面外包公司会通过提高合同金额的方法把应付担的增值税转移给用工企业,最终企业依旧会承担多出的增值税。这些都限制着企业通过此种方式去处理薪酬抵税问题[7]。
三、结论与建议
企业要想解决以上问题,需要从企业自身和国家税收管理方式两方面入手,笔者给出以下建议:(1)基础工作岗位使用机器人替代自然人。跟随着技术进步,智能机械技术不断发展完善,用机器人替代自然人执行某些工作是发展的趋势。简单重复的任务和对人身有风险的工作,机器人可完成的比真人更好。首先,机械制造行业的基础工作有很多属于此类劳动,机器人的工作优势能够充分发挥。其次,机器人作为动产设备,购买价格中所包含的增值税可用于进项抵扣。因此,使用机器人不仅工作效率高,而且也有降低税负的优势。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使用机器人替代自然人,是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必然选择。(2)对于征收的企业社保,建议由社保征收机关给企业(一般纳税人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具可抵扣社保增值税发票或由税务总局规定抵扣额计算方式进行计算抵扣。(3)在个税系统能够全面监管个人收入之前的这段时期,可以在税收系统根据各省的最低社保工资基数,按照企业在个税系统的申报人数,每月给企业开具可抵扣职工薪酬增值税发票或由税务总局规定抵扣方式计算抵扣。(4)待个税系统进一步完善,对个人收入基本能够做到全方位监督后,可以按照个税系统中的人员工资,每月据实给企业开具可抵扣职工薪酬增值税发票,或者直接在增值税征税系统引用个税系统数据计算可抵扣增值税额度。以上这些方式不仅具有可操作性,对国家税收的稳定性也不会发生在短时间内高强度的影响,可逐渐解决企业的职工薪酬支出增加对企业售价所含增值税的负面影响问题,提高企业的产品竞争力。注释①2019年4月1日起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降低为13%。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Z].2014.
[2]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Z].2017.[3]严志强.浅谈薪酬的税前扣除[J].纳税.2019(23).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统计公报[EB/OL].(2019-02-28)[2019-10-30].
[5]禹奎.试析企业职工薪酬的税会差异与纳税调整[J].税务研究,2016(1).
[6]韩永梅.新会计准则下企业职工薪酬核算初探[J].财经界,2015(20).
[7]朱卫东,蒋丹,黄伟.高新技术企业职工薪酬水平对企业增加价值的影响研究[J].财会通讯,2017(27).
作者:席永吉 单位:陕西三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