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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改革下学校教育一体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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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改革下学校教育一体化建设

摘要:该文聚焦教育改革对创新人才的培养需求和创新创业教育的现存问题,并从课程主渠道、课外活动、资源共享、线上线下、教育主体五个方面探讨了大中小学创新创业教育一体化建设路径。

关键词:教育改革;创新创业教育;一体化

1概念界定

1.1教育改革

国际著名教育改革理论专家哈维洛克教授曾作过如下定义:“教育改革就是教育现状所发生的任何有意义的转变。”这一定义有两方面含义,一是教育改革是以“教育现状的变化”为判断标准的,它区别于思想上或理论上的构想,如果不能引起教育实际现状的变化,即无法称之为教育改革;二是教育改革是以“有意义的转变”为标志的,应带来显见的具体效应或结果。在我国,教育改革包括国家层面自上而下的推进,也包括地方政府局部改革和民间组织的自发改革。该文教育改革的概念是指国家自上而下的改革[2]。

1.2创新创业教育

创新教育与创业教育本是两个概念。在我国,创新教育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末,侯自元教授在1988年最先发表了《中等职业“创新教育”的方法》,其定义可概括为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创新人格为核心的教育活动,体现了对学生综合性、系统性的培养[3];创业教育一词可以追溯到1989年,在北京“面向21世纪教育国际研讨会”上,美国学者柯林博尔提出,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创业教育是三张教育“通行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教育革新与发展服务计划”会议上进而区分了创业教育与创业活动,并认为狭义的创业教育是指在创建企业过程中,所需的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创业知识、创业能力和与之相应的实践活动教育。随着这一领域研究的不断深入,创新教育与创业教育逐步整合成为一个概念。政府层面最早在2001年提出“创新创业教育”的概念,在2010年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中将创新创业教育定义为:“适应经济社会和国家发展战略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教学里理念与模式。”[4]

2大中小学创新创业教育一体化建设的现存问题

2.1在概念理解上有所局限

国内较早从理论层面上界定创新创业教育内涵可见于《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报告》,狭义层面是指一种有关创造新的工作岗位的教学实践活动,以真正帮助大学生实现自主择业、灵活就业目标。国务院《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创新创业教育的重点聚焦于高校,提出创新创业教育是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由此不难看出,当前对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解更多的是认为其教育对象主要是有就业需求的在校学生或社会群体,教育目标更多的是实现劳动者就业。这种定义和理解方式,客观上将创新创业教育向大学生群体和高校范围倾斜,而忽视了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长期性和连续性。而创新创业教育应是面向全体学生,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注重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促使学生形成开创性的人格[5]。

2.2在体系构建上尚不平衡

在教育改革背景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是,创新创业教育作为适应经济社会和国家发展战略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教学理念和模式,起点不应在高校,对象不应仅是大学生。国外学者经研究发现,学生的创新能力在6岁左右开始下降,并且在10岁左右大幅下降,其原因是学生在入学后被要求遵守规定而限制了创新能力的发展。学生创新能力的第二个高峰出现在16岁,高年级学生比低年级学生更富创造力[6]。但是在我国,出于传统的教育教学方法和升学考试要求,在中小学创新能力发展的重要节点以及学习内容上,并未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对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作用,创新创业教育与主课教育“割裂”现象明显,且未能有效融入教育教学环节当中,中小学基础未打牢,仅靠大学阶段“恶补”,创新创业教育效果则大打折扣。

2.3在教育观念上亟待转变

如前所述,创新创业教育应遵循个体成长规律长期开展,而狭义层面的创业教育则是应在创新教育的基础上,引导有就业需求的在校学生依托个人兴趣和专业技能实现自主灵活就业。由于传统就业观念的影响,社会普遍认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是求职受挫后的无奈之举,中小学学段缺乏创新意识和创新素质的铺垫,大学学段缺乏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养成,往往会使得创新创业教育流于形式,仅仅作为一项教学任务存在,更多的是停留在创新创业政策、形势的表面分析,甚至片面地成为就业指导的一部分,既不能激发受教育者的创新创业热情,也不能提升创业者或潜在创业者的创新创业能力。

3大中小学创新创业教育一体化建设的路径

从前文分析中也可以看出,实施创新创业教育行为的主体是学校,但不应限于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主要对象是高校学生,但不限于高校学生。在教育改革的要求下,创新创业教育效果的发挥需要构建大中小学一体化的教育体系。

3.1探索大中小学课程主渠道建设一体化

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关键是要依靠课程主渠道。创新创业教育一体化建设的目的一是实现大中小学各学段的教育衔接。二是实现创新创业教育内容与其他课程相互融通,将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统一,讲授式教学与启发式教学相统一。因此,需要从管理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建立涵盖教育管理部门、大中小学、社会相关机构在内的协同联动机制。以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基础,以各学段教育目标为依据,探索大中小学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一体化的实施路径,特别是要组建跨学段、跨学科的教师教研团队,汇聚一线教师协同备课、互听互看、互学互鉴,自下而上发现创新创业教育的现存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为施政者提供政策参考。在自上而下的政策推行、自下而上的教学反馈共同作用下,打造大中小学一以贯之的课程体系,将创新创业教育与课程、学科相融合,促使创新创业教育实现纵向贯通、横向融通。

3.2探索大中小学课外活动一体化建设

高校要充分发挥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的优势,承担起创新创业教育的主导性作用。以共建的方式,与属地中学、小学拉手结队,通过校园走访、开放实验室、开放课堂等方式向中小学生集中展示最新的创新成果,以实地实景实物的方式激发中小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热情,自觉发现创新兴趣点。主渠道一体化建设的目的是避免个体素质和知识体系的断层,课外活动一体化的目的则是要打破年龄层次、教育层次的界限,以实践的方式促进大中小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共同进步。高校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由来已久、形式多样,中小学也客观需要类似的活动来开阔眼界、补充课堂教学。因此,加强高校与中小学的有机融合,协同开展手拉手实践活动,特别是科创竞赛、科技三下乡等活动十分必要,使各学段学生之间互相指导、互相启发。

3.3探索大中小学资源共享一体化建设

教育主管部门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充分挖掘自身创新创业教育优势资源、教学经验、典型案例和优秀成果,打造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共享库,实现同学段校际之间互相借鉴、跨学段教学科研互相补充;特别是要发挥大学和中学的学科优势、专业优势和师资优势,将教育学、心理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运用到创新创业教育中来,遵循各年龄层次学生的成长规律研究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教育内容。在大中小学选拔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教师、学者组建专家团,将最新的理论成果以最快的速度、最直接的方式在大中小学中进行传播;共享校外科创基地,引导高校学生深入中小学校外基地进行科普讲解,引导中小学生深入大学校外基地参观访学,促进课外科创基地的统筹管理。

3.4探索线上线下一体化建设

依托“互联网+”的技术优势,推动“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各级各类学校,建设大中小学一体化的网络应用平台,一方面整合网络教育资源,推动线上教育与线下教育同时开展,另一方面也可以依托互联网将线下的优质资源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共享,打破时空限制,让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教师与大中小学生更多更好地交流。线上课程资源、线下案例资源、专家库资源均可依托网络平台扩大受众范围。在网络平台应用成熟后,科创比赛、实践活动的发起者、组织者和参与者会更加多元,在有效的指导和监督下,能够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进行社会层面,面向各学段发起创新创业活动动员,形成包括学校在内的多方教育合力。

3.5探索创新创业学院建设

创新创业教育的出口和落脚点是促进全社会创新能力的提升和个体综合素质的发展,从国家层面获得更大的创新驱动力,从个人层面获得更好的职业生涯发展。当前的诸多研究已经将协同机制引入到了创新创业教育当中,倡导学校、企业、政府、社会等发挥多方教育主体的力量,共同强化创业教育的效果。但是,各方教育主体不应仅停留在松散的联盟状态,在当前教育主体多元化的基础上,应将多元主体的力量进行有机整合、明确职责,由政府提供政策指导和保障,学校与企业实现产学研深度合作,孵化器公司、产业园区全程配合参与,依托高校的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汇聚多方力量,打造集教育、科研、孵化、成果转化为一体的创新创业学院,有计划、有步骤地探索创新创业学院建设方法和激励机制。

4结语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到,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重要而紧迫。构建以义务教育为起点、贯穿各教育学段、凝聚多方教育力量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创新创业教育当前发展阶段的需要;既符合国家发展战略,也符合学生成长需求。

参考文献

[1]李燕.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谈地方高校创新人才培养[J].当代教研论丛,2014(3):15-16.

[2]于宗助.不确定性视阈下教育改革风险及其规避[D].锦州:渤海大学,2018.

[3]徐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构建研究[D].广州:广东财经大学,2015.

作者:信欣 单位:天津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