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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和省对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要求,2019年度我们对全省14个市、108个县(市、区)、1154个乡镇、11618个村进行了农经统计调查,现将情况整理分析如下:
一、社会化服务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
(一)农业社会化服务情况2019年我省各类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服务专业户是主要力量,有7838个合作社开展了社会化服务,从业人员10.84万人,服务营业收入15.66亿元,其中服务小农户的营业收入11.57亿元,占比73.88%,服务对象63.23万个,其中服务小农户58.25万个,占比92.12%;有10173个农业服务专业户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从业人员2.1万人,服务营业收入5.48亿元,其中服务小农户的营业收入4.78亿元,占比87.23%,服务对象数量8.09万个,其中服务小农户的数量3.99万个,占比49.32%。2019年我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3113.95万亩,较上年增加了66.9万亩,增幅2.2%。从统计数据看,我省农业生产托管工作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农户接受服务面积比重有所提高。全省耕、种、防、收四个环节托管面积分别为:耕,965.62万亩,其中小农户托管面积732.16万亩;种,800.06万亩,其中小农户托管面积605.65万亩;防,505.61万亩,其中小农户托管面积380.75万亩;收,838万亩,其中农户接受服务的面积640.27万亩,约占75.86%。二是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力量增强。从统计情况来看,2019年全省共有10967个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较上年增加1551个,增长16.47%。其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17个,占比1.98%;农民合作社3017个,较上年增加33个,占比27.51%;农业企业87个,占比0.79%;服务专业户6161个,占比56.18%,其他组织1485个,占比13.54%。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2019年我省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53064个,比上年增加1905个,涨幅3.72%,其中被农业主管部门认定为示范社的2050个,占总数的3.86%。在生产结构方面,种植业合作社比重较大,数量为30020个,占合作社总数的56.57%,其中蔬菜产业合作社增加940个,增长21.53%。从经营服务内容看,呈现出多元化发展,全省产加销一体化服务合作社23902个,占合作社总数的45.04%,较上年减少1.15%;以运销服务为主的合作社1386个,占合作社总数的2.61%,所占比重增加。从经营规模看,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84.63亿元,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值30.92亿元。全省合作社中,拥有自己的注册商标的合作社2896个,较上年增加432个,占合作社总数的5.45%;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合作社、开展电子商务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合作社均有所增加,但占比较小。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及其分配情况,经营收入64.06亿元,较上年减少1.03亿元,下降1.59%;合作社盈余16.38亿元,较上年增加1.97亿元,增长13.57%;可分配盈余11.87亿元,较上年减少3.14亿元,降幅20.93%。
二、农村经济相关工作
(一)农村集体经济财务会计管理和审计情况2019年我省农村实行财务公开的村数11991个,建立村民主理财小组村数11944个,有1215个乡镇实行村会计委托制,较上年增加133个乡镇,增幅12.29%,其中涉及11120个村;实行会计电算化的村数7699个。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单位4926个,其中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948件,土地补偿费专项审计89件,违纪单位15个;审计资金130.47亿元,其中违纪金额112.79万元,退赔金额101.98万元;贪污案件2件,贪污总金额51.29万元,受处分43人,其中受刑事处理5人;我省有23个县成立了审计机构,拥有审计人员1034人,其中持审计证572人,占比55.42%。
(二)农民负担情况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文件精神,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检查,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民主权益。2019年,农民上交集体各种款项3.28亿元,比上年增加31.27%,其中土地承包金较上年涨幅27.65%,主要是由于我省有的地区三年一收土地承包金,2019年是新一轮承包开始,所以上交集体款项比上年增加;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涉及1349个村,其中一事一议筹资涉及村数513个,筹资1089.98万元,较上年下降11.34%;一事一议筹劳涉及村数1202个,一事一议以资代劳资金847.15万元,较上年下降35.26%。农业生产性收费24428.29万元,比上年减少151.61万元,降幅0.62%;农村义务教育收费397.65万元,比上年减少14.24%;行政事业性收费109.27万元,比上年减少84.82%。
三、其他农经工作
(一)农经体系建设2019年,全省各级农经机构总数达到969个,比上年减少了290个,其中乡级机构数873个,较上年减少263个,主要是由于我省机构改革,部分地区农经机构出现合并至新机构所致。乡级机构中,农经职责由行政机构承担的200个,较上年增加63个,占乡级机构总数有所提高,占比23.9%,;农经职能明确由事业机构承担的673个,占乡级机构总数的77.09%。全省农经机构实有人数3881人,比2018年减少了833人;农经机构在编人数2866人,比上年减少了813人。县乡在编人员素质状况,从学历情况看,中专以上学历2482人,大专以上学历2339人,均呈现出下降趋势。从职称情况看,有专业技术职称人数979人,所占比重较上年有所下降,占比为35.39%,其中高级、中级职称人数分别是101人、804人;县乡在编人员从事农经工作年限5年(不含)以上人数1688,占比61.03%。
(二)农村宅基地管理利用情况2019年我省农村宅基地550.3万宗,471.34万亩,平均每宗宅基地0.86亩,占一处宅基地的农户440.43万户,占两处以上宅基地的农户14.88万人,面积超标准的农户42.25万户,非本集体成员占有的宅基地9.12万宗,闲置宅基地16.39万宗;管理情况,审批宅基地200.1万宗,占总宗数的36.36%,面积167.34万亩,占总面积的35.5%,征收宅基地4.48万宗,面积3.46万亩,已颁发使用权权属证书的宅基地186.47万宗,占总宗数的33.89%,其中已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证的宅基地27.66万宗,占已颁布使用权权属证书的14.83%;利用情况,出租宅基地3.09万宗,面积3.66万亩,转让宅基地1.91万宗,面积1.86万亩,有偿使用宅基地面积1.36万亩,有偿使用费867.53万元,有偿退出宅基地面积404.69亩,1089.95万元,复垦宅基地8707.4亩。
(三)乡村治理情况2019年我省有行政村数11618个,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主任的村数4556个,村民委员会人数48193人,从高校毕业生等人员中选拔的村党组织书记624人;有村务监督组织的村11163个,占总村数的96.08%,年内财务公开46816次,有村规民约的村10686个,占比95.73%,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79644次;法治建设,实行“一村一辅警”的村7417个,占比63.84%,建立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室的村7273个,占比62.6%,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26133次;道德文化建设情况,建立红白喜事简办制度6391个村,占比55.01%,拥有“农村文明家庭”等170474户,拥有“农村道德模范”等60213人,有乡村特色文化产业的村887个,占比7.63%;乡村发展方面,5123个村有村庄规划,占比44.1%,村庄道路全部硬化的村数有4980个,占比42.86%,有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的村数4394个,占比37.82%;社会安定方面,有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村数8942分,占比76.97%,年内发生村民上访数4857起,年内发生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507起。
四、农经统计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
一是缺少省级统计经费保障,统计手段落后。我省财政部门在安排经费预算时,由于没有国家文件安排统计培训经费的依据,不予落实省级培训经费。尤其是基层经费紧张,人员流动大,统计效率较低,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农经统计工作的需要。建议农业农村部在出台相关文件中能够明确由省级组织统计培训或要求基层安排统计工作经费等,便于各级农经部门申请专项经费。二是农经统计人员流动大。受我省今年机构改革的影响,各市县工作衔接不到位,基层地区出现人才流失现象,由于我省市县区统计工作人员更换,新工作人员对指标理解不到位,工作节奏把握不好,对于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三是统计系统操作不流畅。此次统计采用新系统,新系统在数据审核和查询等方面功能不完善,审核中表头不能冻结,加重了工作量;乡镇一级没有横向的数据汇总表,不能查看村数据;查询中不能查询到各地区的明细表,给工作带来很大不便。建议能尽快完善软件功能,以便能更好地开展工作。
作者:金迪 单位:辽宁省农村经济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