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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与教育关系的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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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与教育关系的辩证

摘要:文章以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为大环境,探索书法与滋养它的文化土壤的关系,并且以儒家思想来作为切入点,探讨书法和儒家思想的相互作用,进而阐述其在新课程改革背景下对我国教育产生的深远影响。

关键词:教育;儒家思想;书法

一、书法与儒家的关系

书法与儒家的携手似乎是一场注定的缘分,孔子在开门传道授业之时,就确立了“艺”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孔子非常重视人的气质修养,认为六艺是修身养性的必修课。君子应置身于艺术氛围之中,从中享受文化,陶冶君子之性情。而书法是伴随着人类劳动实践和生活实践逐步发展和丰富起来的,可以陶冶人的情操,克制和改造人类身上的野蛮气息,增强人们的文化修养。儒家对于人格美最理想的塑造莫过于“君子”,其人格美内涵主要是“浩然之气”“勤于思”而“敏于行”与“尽名分”“反躬自省”等方面。君子坚持雅操,修身养性,养浩然正气是中国古代儒家文化、儒家文明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文字是书写的对象,是文化、文明的象征。儒雅是君子的目标,书法则是展示儒雅最重要的平台。文化高称大儒,操守高称雅。而有高尚的道德追求,即“仁义礼智信”五常之德,与“父子、兄弟、夫妇、君臣、朋友”五伦之道,能持五常之德、行五伦之道,才称得上坚持雅操。儒家精神的滋养使得书法艺术从自然状态不断提升到社会层面,因为坚持雅操,书法艺术由此进入教育行列,成为文人入仕的必经之路。

二、从“字如其人”到追求美育的观念改变

书法反映了一个人、一个民族的形象,书法最好的人格形象就是“儒”。清代书法理论家刘熙载指出:“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此言大有从书法中窥知人生奥秘的意味。“字如其人”曾经是阐释书法表现的一个观点,对于这一问题,邱振中先生在其《形式与表现》一书中早有定论,他认为,“书法并不总是如其人的”。或许我们从书法笔画中探知创作者的学问、才气,可知其中一二,但无法判断这个人的性格如何,那为什么这个论断至今仍被很多人所认可呢?笔者认为,即使我们相信这种对应是大致恰当的,我们也根本无法做出更进一步的精确的对应描述,因为人的性格各异,并不单以内向外向而论之,所以“字如其人”这个结论是立足于极为有限的个体经验观察的结果,而不是严格的社会统计分析与心理学阐释上论证的结果,或者说,对于书法对性格的象征意义的坚持,更多的是源于一种信念。哲学家席勒认为,美是自由与自主的具象化。我们一般会觉得圆滑的线条比较漂亮,是因为它给人有生命的、自由的及自主决定的印象,像是由自由开展的动作所产生的结果,仿佛那线条行进时所依循的法则,也是它自己给予的;杂乱无章的字就如同突然的、无理的、无序的线条,让人觉得紧张,所以说,美是感官所感知的自由。其实可以说,我们之所以认为“字如其人”,是因为规则的线条有种让人自由的美,而美使我们对人产生了好感,从而在观察人上赋予其更多的好感,并且会潜意识观察他人的优点,从而淡化不足。语言学界、书法界的共识是隶变之后汉字便完成了从象形性向纯文字符号的转变,人们对汉字含义的理解完全建立在符号与其内涵的对应性上,而不再是对其形象的直观感受后的理解。言下之意,书法的演变类似于国画艺术中的由写实到写意这一过程,先是追求形似,进而追求神韵,哪怕今天对语言文字的理解,或者数学模型的建立,也是从具象思维发展成为抽象思维。也就是说,书法的演变恰好说明了人思考问题时从表面的条理顺序发展到内在的逻辑关系,书法的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已经考虑观赏者的具象思维,并由此牵引他到书法抽象的内在中去。因此,仅是练字并不代表书法练习,作为表意的抽象文字不等同于作为外在形式去具象化的抽象书法。作为表意的抽象文字利用一种由象形文字转化而来的纯粹的有形符号去表达意义,此时,这种抽象符号已经从根源上斩断了与作为其来源的象形文字的联系,也就意味着,文字的演变令其再也不像这个世界的物象只是它自己的符号,已经与这个世界的形象性没有关系了。之所以称文字为抽象,仅仅是因为它的外形不再仿拟任何有形之物而已。而书法则不是关于与世界建立意义联系的,而是关于汉字造型的。书法作为一种抽象外形,与这个世界建立起的联系不是意义上的,而是形象上的,它是一种艺术的抽象,是一种生命意义的抽象,它不具体表现物象的形体状貌,却在汉字点画线条的书写中,概括地表现出自然万象之美。如此一来,书法家并不是通过书法去将世界万物意象具体化,而是要呈现自己对世界和文字的思考,从而展示给世人观摩。看字不是能观人,而是他对别人的一种世界观产生主观的认知辨别能力,更多地感受万象之美的熏陶。所以,如果说当代教育之中要品悟人性与世界之美,那么书法就是必不可少的课程了,可以挖掘我们对于美的渴望和追求。

三、书法对创新理念的影响

艺术介入社会中发挥了多种作用,社会矛盾激化时,艺术可以是观念的先锋;社会矛盾平衡时,艺术就是茶余饭后的闲适。也就意味着,艺术的本质是艺无止境,也就必然不会有一成不变的定理,同时,在变化之中会有万变不离其宗的宗旨,书法学习者需要拥有一个全局的视野,一个历史的观照,取法乎上。不可任笔而书,只图自己一时之快而破坏经典。也就是说,书法艺术在创新和守旧当中取得了令人惊叹的平衡。欧体楷书、王羲之行书发展到一定阶段,当时人们都临欧学王,制约了书法的多元化发展。后来“书中仙手”李邕第一个把《圣教序》的形式大规模应用到书碑的领域,在高手如林的唐代,唯有变者留其名。创新就得变法,变法就要有适应。遥想秦始皇统一文字成小篆,如果没有汉隶的创新,我们至今的字库中恐怕也只能是小篆一统天下了。隶书引领风骚数百年,没有删繁就简的章草和简牍的开拓,也许我们就看不到之后的晋唐草书、真书、行书了。笔者认为,当代书法的繁荣需要展览文化来加以推动,可通过举办一些与时俱进的书法创新展,以促进当代简化字的书法创新,从而唤起大家投身于时代同步的创作热情。由此,当代书法也就充满现实意义了。

四、书法让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

要推行素质教育,必先以育人为主,若育其人,必修其身而增其智。“吾善养浩然之气。”书法本身的特质决定了它是修养正气的一种非常好的艺术形式,因为它从形式到内容都是最直接地与文化、与精神相关联的,无论它的技法、创作,还是表现形式,彰显的都是正能量。它可以培养一个人的文明气质,有利于个体学习、社会教育、做人操守。书法实践过程,能使人滤除杂念,安静心神,同时,书写时可以辨识文字,传抄的大多是经典名篇,可启迪大道。相比其他艺术形式,书法艺术则是以一种安静、无声的力量在升华我们的心境。创作书法作品时,阅读古人的手札笔记时,在选择文学意境时,也在修炼着自己的情操。作品虽然安静地存在,但它的能量却是在不断地传递,经典作品甚至可以感染许多代人。书法艺术本身就是很好的德育教材,汉字是记录语言、表达思想的工具,也是书法艺术的支撑素材。在书法教育中,首先要指导学生掌握汉字的书写技术,力争把字写得正确、规范、漂亮,并引导学生从作品中学习做人,使之真正理解“规规范范写字,堂堂正正做人”的内在联系。例如,书写《正气歌》,就会想到文天祥的“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民族气节,产生心灵的震撼。可以说古今许多人的优秀事迹和品德是开展书法教育时渗透德育的好素材。

五、书法教育对当代教育的影响

在大力推行素质教育的今天,用艺术的思路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提高综合素质,也是行之有效的途径。第一,书法教育能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增强爱国主义和民族自豪感,这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任务。鲁迅先生曾说,中国的文字“具有三美:意美以感心,音美以感耳,形美以感目”。由此可见,通过书法教育,有助于更好地学习文化知识,还可以弘扬书法艺术,增强其对传统文化的热爱。第二,书法教育有助于道德品格教育、锤炼学生人品。学书先学做人,引导学生通过欣赏、书写或创作健康、向上的内容,进行思想教育和情操陶冶,自然事半功倍。经典碑帖、诗词曲令往往成为书法所要表达的内容,而这些内容又恰恰具有深厚的民族韵味、历久不衰的审美价值,有引导人积极、乐观的功能。而书法字体的学习,如学习楷书,就是在学习如何符合法度森严的要求,横平竖直,方方正正,做到标准、规范。这和做人的道理是相同的,如何遵纪守法,按道德要求办事为人等,都应作为公民的基础素质。楷书的上下结构强调中心在一条线上,让学生学会上下齐心;在讲左右结构、穿插避让时,让学生学会相互谦让,培养他们的团队精神;在章法上讲究均匀方正,从头到尾前后大小一致,由此引导学生在处事当中要讲求公平待人,坚持一个标准。练习书法会逐渐培养学生面对人生的信心和勇气。书法练习时间越长,这种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内在动力的积累就越强,既培养了学生的耐心和坚持力,又锤炼了人品。第三,书法教育可以陶冶性情,修身养性。古代书法家之成就,无不在于勤奋好学、刻苦自勉,精于笔墨。汉代张芝临池学书,池水尽墨;唐太宗半夜秉烛学习《兰亭序》;智永习书“登楼不下,四十余年”,以至于“退笔成冢”。书法家“日费千纸,日写三万,夜分墨尽,寒暑不辍”已是寻常事,学生学习书法时更有体会;动笔时,凝神专一,物我两忘;临摹时,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创作时,认真细致,一丝不苟。“赤手抓毒蛇,无鞍骑野马。”心神合一,书法学习是一项手脑并用的细致劳动,更是一种严肃、认真而愉悦的精神劳动。第四,书法教育含有美育、智育、体育等功能。书法之美,美在形象,美在力度,美在结体,美在章法,美在意境。书法教育,种种点画形态,“横”如千里阵云,“竖”如万岁枯藤,“点”如高峰坠石,“撇”如建兰之叶,各有特点,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正文、落款、印章这三要素既有一定模式又无定式。且不同书法家的不同写法会让观赏者有不同的美的享受:王羲之秀美挺拔的字体,令人开朗活泼;颜真卿端正的字体,让人性格朴实、厚重;张旭、怀素逸势奇状、连绵回绕的字体,使人舒展豪放。有的气势雄伟,充满不可阻遏之势;有的激越顿挫,有神采飞扬之态;有的淋漓酣畅,文从理顺,心手融汇,一气呵成,此乃美育。书法教育通过临摹、创作等,能培养观察力、记忆力、注意力、想象力和思维能力。比如,用草书书写“野”字,传统的顺序写法是先“里”后“予”,通过学生的创造性思维,“野”字的草书是将“里”字分为“田”和“土”,“予”和“土”连在一起写,这样书写会更加流畅自然。著名心理学家桑代克曾根据实验材料求证,得到写字品质与其他学科成绩具有密切关系,相关系数甚至高达0.8。如学习书法,先从基本笔画练习,就如学习数学先从基本概念、公式、法则等记熟,由浅入深,融会贯通。而欣喜之处在于书法创作中常有“顿悟”情况出现,这是智慧火花的闪耀,是对方法与规律的醍醐灌顶,学习也正需要这种灵感,此乃智育。书法之勤练,就如练功,此话不虚。学习书法的过程也是劳动教育和体育锻炼的过程,一点一画“皆须尽一身之力而送之,以通身之气之功之力而用之”,所以我们说,创作一幅作品是要付出体力的,全身血气自然融会,各个部分得到柔和而不是生硬的调整,使大脑神经细胞和手臂乃至腰部的肌肉得到活动和锻炼。第五,书法教育对辩证思维、创新能力的影响。唐代孙过庭的《书谱》通篇闪烁着辩证法的光辉,其中对学习方法进行了概括:“至如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务追险绝,既能险绝,复归平正。初谓未及,中则过之,后乃通会。通会之际,人书俱老。”笔法中的方圆、曲直、起收、提按、虚实、藏露、中侧、轻重、转折,结体中的主从、疏密、大小、长短、平衡、呼应,墨法中的浓淡、枯涩,审美中的黑白、刚柔、巧拙、疾迟、险平、斜正、筋骨、违和、动静等,无一不体现了书法中的辩证关系。在书法教育的过程中,通过临帖和创设情境,培养学生观察的主动性和敏锐性;通过领会字帖的精髓的训练记忆,培养其模仿的广度和理解性模仿能力;通过养成勤于思考和善于观察的习惯,培养其领悟的敏捷性、偶然性和广泛性;通过尊重个性和鉴赏评析,培养其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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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崔树强.黑白之间[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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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辞书出版社.国学名篇鉴赏辞典•书谱[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9.

[5]孔见,尹大玮.书沐儒风———中国传统书法的文化根壤与价值观的形成历史

作者: 罗英汉 单位: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立贤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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