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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宗教的论述
关于宗教,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一生当中有过诸多论述。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宗教属于人类社会的意识形态
在阶级社会,被统治阶级处于社会的最底层,缺乏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同时他们又对自己受剥削受压迫的境遇缺乏足够的认识,因而把自己的不幸归结于上天和命运的安排,喜欢和习惯于在虚幻的宗教世界里寻求安慰和解脱,找寻心灵的慰藉和精神的依托。正如列宁所说:“在各阶级中必然有一些人,他们既然对物质上的解放感到绝望,就去追寻精神上的解放来代替,就去追寻思想上的安慰,以摆脱完全的绝望处境。”[2]正是由于被剥削阶级没有力量也没有办法同剥削阶级对抗和斗争,“必然会产生对死后幸福生活的憧憬,正如野蛮人由于没有力量同大自然搏斗而产生对上帝、魔鬼、奇迹等的信仰一样。”[3]
(二)宗教属于上层建筑,它决定和服务于一定的经济基础
宗教是由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和生产关系的狭隘性造成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文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宗教不是用“自我意识”等概念能解释清楚的,“而是应该用一向存在的生产和交往的方式来解释的。这种生产和交往的方式也是不以纯粹概念为转移的。”[4](P170)宗教作为上层建筑,它的现实基础是人们在社会生产中发生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即经济基础。所以马克思说:“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5](P82)恩格斯在继承马克思上述思想论断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明确指出:“在历史上出现的一切社会关系和国家关系,一切宗教制度,一切理论观点,只有理解了每一个与之相应的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并且从这些物质条件中被引伸出来的时候,才能理解。”[5](P117)这是因为“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便构成为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的基础,人们的国家制度、法制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过去那样做得相反”[4](P574)。
(三)宗教在阶级社会里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
在阶级社会里,占统治地位的统治阶级,不但控制着国家的经济命脉,而且掌握着国家的上层建筑,并且把上层建筑作为蒙蔽、愚弄、奴役和控制民众的主要工具,因此,宗教成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对此,马克思曾经一针见血地说过:“基督教的社会原则曾为古奴隶制进行过辩护。也曾把中世纪的农奴制吹得天花乱坠,必要的时候,虽然装出几分怜悯的表情,也还可以为无产阶级遭受压迫进行辩解。基督教的社会原则宣扬阶级(统治阶级和被压迫阶级)存在的必要性。他们对被压迫阶级只有一个虔诚的愿望,希望他们能得到统治阶级的恩典。”[6]恩格斯也同样批判了统治阶级把宗教当作维护政权的愚民手段。他认为统治阶级,特别是英国的资产阶级,“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用精神手段去控制人民,而一切能影响群众的精神手段中第一个和最重要的手段依然是宗教。于是,学校董事会中就让牧师占优势;于是,资产阶级日益增加自我捐税,以维持各种基督复活派,从崇礼派直到‘救世军’。”[4](P393-394)
(四)宗教信仰自由是正确有效处理与宗教有关问题的关键
由于宗教的产生根源、存在条件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宗教赖以生存的条件又不可能很快消除,所以使得宗教将长期存在。在此认识基础上,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才能处理好宗教问题。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指出:“人权并没有使人摆脱宗教。而只是使人有信仰的自由。”[7](P145)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也再次强调:“信仰自由!如果现在进行文化斗争的时候,要想提醒自由主义者记住他们的口号,那么,只有采取下面这样的形式才能做到这一点:每个人都应当有可能实现自己的宗教需要,就像实现自己的肉体需要一样,不受警察干涉。”[8]因此,宗教信仰自由是正确有效处理好一切与宗教有关问题的关键。
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教育的论述
恩格斯在描述早期中世纪欧洲的文化特征时曾说:“中世纪是由粗野的原始状态发展而来的。它把文明、古代哲学、政治和法律一扫而光,以便一切都从头做起。它从没落了的古代世界承受下来的唯一事物就是基督教和一些残破不全而且失掉文明的城市。其结果正如一切原始发展阶段的情形一样,僧侣们获得了知识教育的垄断地位,因而教育本身也渗透了神学的性质。”[9]从恩格斯这段精辟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在中世纪的西欧,基督教对中世纪教育产生了全面的和决定性的影响,整个中世纪的教育发展是在基督教教会的控制下发展的。由于神学在中世纪欧洲的教育中占据统治地位,因而那个时代的教育基本上都被束缚在经院神学的范围内。到了早期资本主义社会,新兴资产阶级已逐渐认识到教育是促进资本主义生产发展和政治斗争的重要手段之一,对教育规律的认识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因而提出了各种各样的教育新理论。与此同时,这一时期教育活动的范围、质量、实际效果等各方面也都大大超越了中世纪。但是,这时的教育还仅仅处于资产阶级新教育的萌芽阶段,封建的、教会的教育还有着相当大的实力与影响。中世纪以及早期资本主义欧洲的教育,始终与宗教和教会紧密相关,它充满了神性,也脱离不了浓厚的宗教神学色彩,教育总是在为宗教、教会和统治阶级服务。在综合考察了中世纪以及早期资本主义欧洲的教育状况后,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教育是人类社会特有的培育人的活动,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表明,一定社会的教育是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并且服务于这个经济基础以及建立在该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
(一)教育伴随着人类的出现而出现,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
原始社会,由于人类社会的整体生产力水平低下,教育并没有成为独立的体系,还融合和体现在人类的生产和生活之中。这个时期的教育略显单纯,其主要目的是传授生产和生活经验、宗教信仰、风俗习惯,以及维系族群的延续,教育对每个成员是公平的,人人都有机会接受教育,获取教育。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教育的功能也随之变化,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统治阶级维护自身利益、在精神上奴役民众的工具。处于社会底层的普通民众没有接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和受教育的权利全部属于统治阶级,教育成为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意识形态。在这一历史时期,面向公众的大众教育很少,仅有的为数不多的大众教育,也只是统治阶级为了麻痹和蒙蔽民众的需要而进行的功利化教育。
(二)教育服务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基础和经济基础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批判资产阶级的教育时,指出:“……而你们的教育不也是由社会决定的吗?不也是由社会通过学校等等进行的直接的或间接的干涉决定的吗?”[1](P268-269)原始社会时期,教育没有阶级性。阶级社会里,教育总是服务于社会经济结构中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带有鲜明的阶级性。在资本主义社会,教育被牢牢控制在资产阶级手中,他们一方面在本阶级内部强化意识形态教育,培养更多合格的、优秀的接班人;另一方面,又借助国家政权,通过控制和主导教会学校和世俗学校的教育,对被统治阶级进行愚化教育,麻痹被统治阶级,特别是工人阶级的思想,使被统治阶级能够安于现状,寄托未来,缺乏反抗和斗志。资产阶级认为:“工人受教育,对资产阶级的好处少,但可怕的地方却很多。”[7](P396)所以,被统治阶级,特别是工人阶级受教育的机会少,即使有,也接受的只是资产阶级的奴化教育,他们无权选择教育内容;同时,教师素质十分低下,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因为“资产阶级所关心的只是工人的最起码生活”[7](P395),而不是他们的教育、成长和发展问题。
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宗教与教育基本关系的论述
在考察和批判了当时欧洲,尤其是英国的教育状况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参与法国巴黎公社的社会革命实践活动中提出:在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与国家相分离,宗教与世俗事务相分离的前提下,宗教与教育相分离。
(一)马克思和恩格斯研究宗教与教育基本关系的现实背景
十七、十八世纪,英国的初等教育主要是为劳动人民的子女设立的,但是教育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主要控制在教会手中。宗教改革后,英国国教教会在国内独据一方,排斥异己。为了与国教教会相抗衡,爱尔兰的农民创办了篱笆学校,这些学校由于是农民自己创办的,体现着农民自身的意志,反映着农民自身的诉求,因而世俗的教育内容比较多。为此,它也得到了恩格斯的赞赏。恩格斯说:“这些真正的学校并不符合英国人的目的,为了消灭它们就创办了一些假国民学校,在这些学校里世俗的东西少到什么程度,从下面的事实中可看出:课本中所编选的都是从天主教和新教的圣经里摘出来的片段,而且经过都柏林的天主教和新教的大主教认可,请那些直到今天仍然对义务上学叫嚷不已的英格兰人同这些爱尔兰的农民对照一下。”[10](P158-159)由此可见,当时教会对农村教育是控制得相当严的,严重地阻碍了教育的世俗化。和农村教育一样,在十八世纪前半叶的英国,工人阶级的教育也同样渗透着宗教神学的内容。1844-1845年前后,恩格斯深入研究了工业革命后英国工人阶级及其子女的状况。恩格斯写于1844年9月-1845年3月之间,1845年在莱比锡出版发行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记录下了英国工人阶级及其子女的悲惨处境,他们不但肉体受到摧残,而且在教育上接受的是英国资产阶级的愚民教育。工业革命后,机器的推广和使用,一方面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使一部分劳动者从繁琐的手工业中解放出来;另一方面,又使工人沦为机器的附庸,失去自由,得不到教育的机会。虽然出于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资产阶级也开办了一些工厂学校、星期日学校等,但是诸如此类的学校数量还是很少,而且学校的设备简陋、管理落后、师资水平差、教学水平低下。“教师都是些失去了工作能力的工人或者是做什么工作都不合适的人,他们只是为了生活才来当教师,大多数连自己也没有具备最必要的基本知识,缺乏教师所应当具备的道德品质,并且一点也受不到公众的监督。”[7](P395)最为重要的是,教育仍然没有摆脱宗教的束缚,尚未完全世俗化、科学化。资产阶级和教会势力一起控制了学校教育,对工人及其子女灌输宗教神学思想,进行精神奴役。“在所有的英国学校里,道德教育总是和宗教教育联系在一块”[7](P399),结果“宗教,而且恰好是宗教的最无聊的一面(即对异教教义的辩驳)成了最主要的课程,孩子们的脑子里塞满了不能理解的教条和各种神学上的奥妙的东西,从童年时期起就培养起教派的仇恨和狂热的偏执,而一切智力的、精神的和道德的发展却被可耻地忽视了”[7](P396)。“国教教会成立了自己的国民学校,每一个教派也都成立了自己的学校,而它们这样做的唯一目的就是要把本教教徒的孩子保留在自己的怀抱里,可能的话,还要从别的教派那里把某些不幸的灵魂抢夺过来。”[7](P396)为了奴役劳动人民,资产阶级不惜从小就给儿童进行神学教育,腐蚀他们的心灵,禁锢他们的头脑。广大工人阶级对此极为不满,并且不止一次要求议会废除宗教对教育,尤其是对世俗教育的影响和控制,建立真正的世俗国民教育制度,但是英国议会没有这样做。教会也只有在保证工人及其子女接受了教义、忠于教派和资产阶级时,才愿意和允许让他们接受正常的世俗教育。因此,那些在学校里接受教育的工人阶级的子女,会出现的结果是:“这些孩子们被人们用宗教教条硬灌了四五年,结果并没有比原来多知道一点什么。”[7](P395)
(二)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宗教与教育基本关系
的初步提出由于资产阶级和教会勾结在一起,狼狈为奸,对工人阶级等劳苦大众及其子女进行宗教愚民教育,使他们智力荒废、精神麻木、愚昧无知。这种极端残酷的教育制度,激发了工人阶级对资产阶级及教会的坚决反抗,激发了他们为实现国家与宗教、宗教与教育相分离而努力斗争。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潮流,指导当时的社会革命斗争,马克思和恩格斯初步提出了宗教与教育关系问题上的基本原则:宗教与教育彻底分离。在1844年出版的《神圣家族》一书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当国家摆脱了国教并且让宗教在市民社会范围内存在时,国家就从宗教下解放出来了,同样,当单个的人已经不再把宗教当做自己的私事来对待时,他在政治上也就从宗教下解放出来了。”[7](P143)这段论述表明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宗教与世俗事务关系上的基本观点:第一,宗教信仰自由,宗教应该只在特定的范围内存在;第二,国家必须独立于宗教,不干预宗教范围内的事;第三,宗教与世俗事务,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相分离。这一时期,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思想只是蕴含在宗教与世俗事务相分离的大前提下,尚未明确提出来。
(三)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宗教与教育基本关系
的具体提出和实践运用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观点是在指导和参与法国巴黎公社的无产阶级革命斗争中具体提出并运用于革命实践中的。席卷欧洲大陆的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后,作为欧洲意识形态中心的法国的教育世俗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学校由国家管理、为国家育人,教育与宗教开始分离,学校从愚昧主义统治下解放出来,走上了科学化的道路,沉重打击了教会。1789年法国开始的资产阶级革命基本上完成了教会教育向国家教育的转变,但是,波旁王朝复辟后,又把教育控制权交给了教会。反动政府的倒行逆施导致了法国各种矛盾的空前尖锐。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末期,法国出现了空前的政治、经济、文化危机,导致了1871年3月18日的巴黎公社革命,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国家政权。
在马克思、恩格斯等人的思想指导下,巴黎公社在夺取政权后,就立即摧毁了旧的教育制度,实行了一系列新的举措,得到了马克思的高度赞赏。首先,公社颁布法令,宣布教会与国家分离,学校和教会分离,全部清除学校中的宗教教育。马克思欣喜地说:“当然,公社没有时间来改组国民学校(教育),但是公社清除了其中的宗教和教权主义成分,因而在人民的思想解放上开了一个端。”[11]其次,公社的首要任务是驱除僧侣势力。中世纪是宗教的世纪,而法国恰好是当时欧洲大陆的意识形态中心,中世纪神学对国家、对教育的影响仍然很深刻,到巴黎公社革命时,天主教仍控制着教育。因此,公社必须彻底铲除僧侣势力。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记述了这个情景:“公社在废除了常备军和警察这两种旧政府物质权力的工具以后,立刻着手摧毁精神压迫的工具,即僧侣势力,方法是宣布教会与国家分离,并剥夺一切教会所占有的财产。教士们应当重新过私人的清修生活,像他们的前辈们那样靠信徒的施舍过活。一切学校对人民免费开放,不受教会和国家的干涉。这样,不但学校教育人人都能享受,而且科学也摆脱了阶级成见和政府权利的桎梏。”[5](P375)实际上,公社的法令是在马克思、恩格斯等人的直接参与下颁布的,其对待宗教与教育的关系的态度就是马克思、恩格斯等人的一贯的主张。公社不仅废除了旧的教育体制,而且要求在新的教育中,加强科学知识的教育,与宗教神学做斗争,反对宗教愚昧,使无产阶级及其子女免遭宗教的毒害。巴黎公社革命失败后,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放弃他们的排除宗教对教育影响的主张,而是多次强调了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如1875年,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马克思再次指出:“应该把政府和教会对学校的任何影响都同样排除掉。”[12](P277)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坚持和发展了他们共同提出的理论,一再强调:“教会和国家完全分离。……排除宗教团体对公立学校的一切影响。”[12](P277)宗教教会可以允许存在,也可以开办自己的教会学校,宣传自己的教义,但前提是不能影响国家开展的正常的世俗教育。
结语
总之,在阶级社会里,宗教与教育是经济上、政治上和文化思想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奴役和控制被统治阶级的两种主要精神手段,宗教与教育带有鲜明的阶级性和高度的政治性。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政权与宗教相互利用,关系密切。尤其是在中世纪和早期资本主义阶段的欧洲,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对当时欧洲社会的考察和研究,深刻认识到宗教与教育不分给社会尤其是给被统治阶级及其子女带来的灾难性后果,指明在新社会里,必须割断宗教与教育之间的紧密联系,彻底实行国家与宗教、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政策。由于宗教仍将长期存在,因此,在它消亡之前,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里,必须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使宗教成为个人思想上的事。实现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与国家、宗教与教育相分离,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宗教与教育关系的最基本的思想原则。这一思想原则的提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它有利于教育的独立、良性、健康和科学发展,有利于国家教育和世俗教育的形成和完善。同时,也为当今世界宗教国家和多民族国家正确处理好国家与宗教、宗教与民族教育的关系提供了参考和借鉴。(本文作者:李小辉、罗春梅 单位: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