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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提高《犯罪心理学》课程的教学效果,本研究在分析该课程教学特点的基础上,以浙江警察学院大二学生为调查对象,开展了《犯罪心理学》课程的研究性教学设计与实践。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分析对比了研究性教学相比传统讲授法在学生知识掌握、能力提高方面的差异。结果表明,学生对于在《犯罪心理学》课程中使用研究性教学模式的认同度较高。研究性教学模式调动了学生对于《犯罪心理学》课程的学习兴趣,增强了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及应用,提高了教学效果,同时还促进了学生的自主探究、团队合作和创新实践等多方面能力的发展。
关键词:犯罪心理学;研究性教学;教学改革
《犯罪心理学》作为公安院校的重要专业基础课程,对于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警务化人才而言有着不可低估的意义。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其他诸如犯罪学、刑法学等邻近学科的发展,当前犯罪治理的需要对公安院校学生在犯罪心理学的知识和技能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犯罪心理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传统的讲授知识的教学模式已不能满足现代警务化人才培养的需要,难以较好地达到教学培养目标的要求。因此,加强该课程教学模式的探索,已成为该课程教学的内在要求。本研究尝试将研究性教学这一教学模式引入《犯罪心理学》课程的教学活动之中,并采用问卷调查的研究方法分析实践效果,以期解决当前犯罪心理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公安院校犯罪心理学教育的实效。
一、《犯罪心理学》课程教学现状
《犯罪心理学》是研究个体实施犯罪的内在心理过程和行为的科学,关注犯罪人的行为、动机、犯罪人格的形成以及不同类型犯罪人和不同阶段犯罪人的心理特征。犯罪心理学不仅在理论方面对犯罪心理现象进行诠释,并且在公安政法工作实践中,对于预防犯罪、发现犯罪、证实犯罪、揭露犯罪和打击犯罪以及教育改造罪犯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2]。一直以来,《犯罪心理学》教学方式以传统的理论讲授模式为主,学生只是被动接受,参与较少。同时课堂教学内容偏重于知识介绍和传播,而对技能训练相对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难以适应新时期高素质警务化人才培养的要求。
二、《犯罪心理学》课程研究性教学设计与实践
研究性教学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选择一定的课题,以类似科学研究的方式获取知识和应用知识的一种教学模式[3]。研究性教学模式下,学生创造性地运用知识和能力,自主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而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的认知水平,激发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过程,启发学生思考,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去探索新知识,从而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4]。不同于传统的讲授模式,研究性教学的目标不仅是使学生获得知识,而且着重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培养和提高学生在实际工作和学习中的研究能力和创造能力[5]。研究性教学在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方面都有着独特的特点,因此本研究针对《犯罪心理学》这一课程,将研究性教学理论与其课程内容结合,开展研究性教学设计与实践探索。并且为了探究研究性教学这一教学方法的有效性,采用对比研究的方法,随机地选取浙江警察学院大二年级1个区队作为实验组进行《犯罪心理学》研究性教学的探索与实践,再随机选取同年级的1个区队作为对照组。课题实施过程中,针对同样的学习主题,实验组采用研究性教学法,对照组仍采用传统的讲授法。在主题的教学过程完成以后,对比两组学生在学习收获、知识的获得与能力的提高等方面的差异,分析研究性教学相比传统讲授法在学生知识掌握、能力提高方面的差异。其中研究性教学的实施过程如下:
(一)教学内容设计
教师根据教学大纲与计划,在相关教学内容已经完成的基础上,选择了不同犯罪类型的心理分析作为了研究性教学的内容。该章内容既综合考查学生对于犯罪心理学相关理论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同时也和公安工作实践紧密相关。根据公安工作实际选择了家庭暴力、财产犯罪、性犯罪、邪教等常见的几种犯罪类型作为研究课题。
(二)教学实践过程
研究性教学的实践过程按照以下六个阶段进行。1.选定研究课题:在公布了研究性教学的几个研究课题之后,由学生按照兴趣分组,每组经过讨论自行选择研究课题。学习活动以小组的形式进行。2.设计研究方案:在教师的指导下,各小组根据各自选择的研究课题,查阅相关资料,梳理已掌握的知识并提炼出本次学习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设计研究方案。教师适时地给予相应的指导。如针对家庭暴力这一研究课题,学生通过查找相关资料,选择了“家庭暴力与女性研究”作为研究主题,并梳理出了以下需要解决的问题,如“家庭暴力犯罪的界定”、“家庭暴力与女性犯罪现状”,“两性冲突的形成原因”、“两性冲突的理论分析”、“家庭暴力的解决措施”等作为课堂讨论的提纲。3.开展研究实践:根据研究方案,由组长向组员分配任务,学生利用网络资源、书籍以及实习的地方公安局等渠道搜集典型案例。并在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案例展开讨论与分析,解答研究方案中的问题。通过案例的搜集、分析讨论,学生了解了不同类型犯罪的心理和行为特点,准确理解各种犯罪心理理论的内涵,学会从犯罪动机、犯罪心理结构、能力特征分析等角度出发综合分析案例。教师在整个过程中对相关讨论与探究进行具体的指导,当学生遇到困难时提出适当的建议。4.形成学习成果:各小组通过讨论学习,将学习收获初步形成研究成果。教师要求学生对整个学习过程进行心得总结,发现研究的过程及自己的优点和不足。5.成果展示与交流:各小组将自己的学习成果在课堂上与其他同学交流和分享。本次研究性教学的交流主题为“各犯罪类型的心理及行为分析”,围绕这个主题,各小组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成果,选择不同的汇报重点与汇报形式。可以全面介绍该犯罪类型的形成原因、犯罪动机、犯罪心理剖析及解决措施,也可只选择某一方面进行详细阐述。在介绍的过程中结合搜集到的具体案例来加深对该类型犯罪的心理及行为的理解和掌握。并且可以采用演讲、答疑、犯罪情景再现等汇报方式。在此过程中,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倾听学生汇报和讨论,对某些存在偏差的知识点进行纠正,并针对一些难点或者有争议的问题进行适当的启发、引导,从而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以及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6.总结评价:成果展示和交流结束之后,教师对各组的表现进行点评,肯定各组的优秀表现,也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今后改进的要求。本次研究性教学评价采用多种评价方式结结合的方式,既包括教师对小组的评价,同时还包括小组之间的互评,以及组长对各个组员参与积极度和表现的评价。
三、教学效果及分析
为了全面地调查研究性教学的效果,本研究设计针对性的学习评价调查问卷来进行相应的量化分析。问卷调查内容包括对研究性教学的认同度、知识的获得与能力的提高情况。共发放问卷69份,回收有效问卷67份,其中研究性教学实验组问卷35份,传统讲授法对照组问卷32份。数据统计与分析的结果如下:
(一)对研究性教学的认同度
本研究使用以下题项来测量实验组学生对研究性教学的认同度:“我喜欢这次的教学方法”、“这样的教学方法提高了学习的主动性”、“通过这次的学习我学会了很多关于犯罪心理的知识”、“通过这次的学习我学会了一种探索知识的新方法”、“我觉得在学习中能力的培养比知识的获得更重要”以及“我觉得这是一次成功的学习”。问卷采用5点量表,1表示“完全不同意”,5表示“完全同意”。统计结果显示该6个题项的平均值都在4.2以上,表明绝大多数同学对于在《犯罪心理学》课堂上使用研究性教学的认同度较高。认为在这次学习中学会了很多知识,并且学会了探索知识的新方法,能力得到了培养,是一次成功的学习。
(二)能力提高方面
本研究调查并对比了实验组和对照组学生对本次教学活动中自身能力提高的认知。研究性教学模式下,74.3%的同学认为提高了自主探究能力,91.4%的同学认为学习到了犯罪心理的相关知识,74.3%的同学认为提高了合作的能力,48.6%的同学认为学到了探索知识的新方法,37.1%的同学认为提高了创新能力,54.3%的同学认为提高了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只有2.9%的同学认为没有收获。对比之下,传统讲授教学模式下,71.9%的同学认为提高了自主探究能力,46.9%的同学认为学习到了犯罪心理的相关知识,15.6%的同学认为提高了合作的能力,25.0%的同学认为学到了探索知识的新方法,25.0%的同学认为提高了创新能力,37.5%的同学认为提高了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有6.3%的同学认为没有收获。结果显示,研究性教学模式下,同学对于各项能力的培养认同感均高于传统讲授教学模式。尤其是,通过本次研究性教学,学生对于相关知识的学习、合作能力以及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
四、教学效果总结
(一)研究性教学提高了《犯罪心理学》的课堂教学效果
研究性教学模式下,学生不再是传统教学中知识的被动接受者,而是知识的主动建构者。从研究主题的选择、研究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到学习成果的交流和评价,研究性教学的每一个阶段都是由学生主动参与的,真正体现了学生的主体性[6,7],从而激发了学生的课程学习动机,提高了学习积极性,优化了教学效果。例如对于“家庭暴力”这一问题,学生以小组为单位,通过查阅相关资料,选定“家庭暴力与女性犯罪研究”作为主题,并设计了相应的研究方案。在探索和讨论的过程中,学生对家庭暴力犯罪的类型、形成原因和犯罪动机,以及如何消除家庭暴力犯罪等方面知识就有了深刻的理解。此外,本次研究性教学以案例为基础,针对案例的分析和讨论,极大地拉近了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的距离。这不仅要求学生熟练掌握知识和技能,而且要求学生将所学的知识与技能应用于实践,为日后从事公安工作实践打下基础。
(二)研究性教学促进了学生多方面能力的发展
公安院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综合素质优秀的警务化人才。它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警务工作技能、开拓创新精神、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8]。这些能力是无法通过课堂讲授获得的,必须从亲身实践中去获得。研究性教学中,同学们以学习小组为单位进行研究探索,小组内部通过讨论交流、头脑风暴、互相帮助,在这个过程中解决问题,完成学习。在共同的学习中,明确的分工发挥了成员的特长,增强了各个成员的责任心,提高了成员的团队合作能力。在研究性教学实施过程中,教师引导学生对难点问题、争议问题进行主动分析、思考与质疑,有利于批判性思维的养成。此外,浙江警察学院为学生参与警务实践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学生有一年在地方公安局实习的阶段,可以在学院教师和地方公安局民警的指导下,参与到各项公安工作。对于学生实习中接触到的警务实例,教师可应用研究性教学方法启发学生查阅资料、分析、讨论,逐渐培养公安工作创新能力;学生在研究性教学中,对于问题的分析与思考,还可以在教师的指导下,进一步提炼升华为科研课题研究,从而培养创新思维,开发创造潜能,有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9]。综上所述,研究性教学促进了学生的自主探究、团队合作和创新实践等多方面能力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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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翟英范.公安院校与创新人才[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0,(5):63-67.
[9]张明泉.公安院校教学模式选择:传授式抑或探究式[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4,26(2):84-86.
作者:叶君惠 赵雷 单位:浙江警察学院社会科学部 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