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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复杂和不同建筑类型的特殊性,加上大多数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用电安全意识较差,以及不少电气设备本身安全性不够,容易导致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事故频发。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应该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要求,努力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用电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制订安全用电措施,分级落实安全用电责任制,认真识别用电危险源和有害因素,消除用电安全隐患,杜绝用电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1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保障体系
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结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和临时用电安全施工责任制,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制订好切实可行的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在专项方案中,应将临时电源的引入线,一、二级配电箱的位置、配电装置和用电设备的容量匹配及布置、“三相五线制”线路载流量计算的配置、配电系统的接线图、接地和重复接地装置的设置图、防雷装置设计图等内容绘制成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总平面图,并制订安全用电规章制度和防火措施,确定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专职维修电工,明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施工责任人。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管理
2.1线路敷设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敷设应架空或埋地敷设。架空线路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架空线路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室外架空电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为4m,与机动车道最小距离为6m,与在建建筑物(含外脚手架)最小距离为1m。室内配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电缆沿墙壁敷设时,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m,电杆不得采用竹竿,宜采用钢筋砼杆或木杆;木杆梢径不应小于140mm。电缆线路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在建工程,必须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上楼层时不得与外脚手架相连,而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电缆垂直敷设时也可穿套管沿外墙敷设,固定点每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埋地敷设时,埋深不小于0.7m,经过道路等易受损伤场所,应加设钢套管。接零保护系统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电线及电缆应保持外皮完好、绝缘良好,其周围环境尽量保持干燥。
2.2配电箱设置
配电箱的设置分为总配电箱(或配电柜,即一级配电箱)、分配电箱(即二级配电箱)、开关箱(即三级配电箱)三种,实行三级配电。总配电箱(或柜)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的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超载、漏电保护功能;电器设置为总隔离开关、总漏电保护器、分路隔离开关、分路断路器。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的进线端;总配电箱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二级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开关箱(即三级配电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开设置,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的原则。开关箱内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个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开关箱所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距离不宜超过3m。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超载保护器和漏电保护器。配电箱进出线应在箱底进出,并分路成束加PVC套管保护,配电箱内连接应采用绝缘铜线,且排列整齐;配电箱内的保护零线(PE线)、工作零线(N线)应通过单独设立的铜质端板连接。箱内应配有配电系统图及电路名称,箱体箱门应有保护接零措施,箱门应配锁,并有防雨设施,移动式配电箱安装高度距地面大于600mm,小于1.5m,要有固定支架。对配电箱、开关箱要进行定期维修检查,一般为每2~3个月检修一次;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2.3接零接地保护
1)施工用临时用电应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380/22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其保护方式应符合以下规定:
(1)施工现场由专用变压器供电时,应将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并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2)在供电端为三相四线供电的接零保护(TN)系统中,应将进户线处的中性线(N)重复接地,并同时由接地点另外引出保护零线(PE线),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2)施工用临时用电保护接零与重复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PE线)连接。
(2)保护零线应自专用变压器、发电机的中性点处,或配电室、总配电箱进线处的中性线(N线)上引出。
(3)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绝缘导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使用绿/黄双色线做负载线。
(4)保护零线(PE线)必须与工作零线(N线)相隔离,严禁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混用。
(5)保护零线上不得装设控制开关或熔断器。
(6)保护零线的截面不应小于对应工作零线截面;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的多股绝缘铜线。
3)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点不得少于三处,应分别设置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以及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重复接地应与保护零线连接,每处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重复接地的要求是:每一个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体,应采用2根以上的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得用铝导体或螺纹钢;两接地体间的水平距离以5m为宜,接地体以2.5m长为佳,接地极埋深以其顶端距地面不小于600mm为宜。
2.4关于漏电保护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施工现场采用两级漏电保护,设置总配电箱或室内总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装置,这样既可以实现分级、分段的漏电保护,又能大大提高用电的安全性,还能快速检测出漏电的部位。
2)漏电保护器的选择:
(1)在开关箱(末级)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秒;使用于潮湿环境时,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秒。
(2)总配电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秒,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作者:文志祥 单位:新疆伊犁新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