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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乡土建筑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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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乡土建筑研究论文

1中国乡土建筑研宄现状

官式建筑大木构研宄是中国建筑史研宄的起点,在传统建筑史研宄框架中,地方性的乡土建筑木构体系研宄基本缺失。相对于较为深入的官式建筑研宄,乡土建筑研宄并没有找到有针对性的研宄方法;往往忽视构架形制、构件样式、匠师技艺之间的联系,缺乏对地域性营造体系的全面性考察。近年来,乡土建筑的研宄范畴逐渐扩大,包括建筑创作、建筑保护、绿色建筑技术、建筑文化、装饰设计等各方面,却鲜见有关乡土建筑木作技术体系的专门性研宄。比如,2003年至今,发表的328篇与中国乡土建筑研宄相关的会议论文中,民居与历史街区保护更新类占90篇,新农村建设及建筑创作类占23篇,绿色生态技术类占56篇,文化空间类形态与装饰类占144篇,尚可算作木构体系研究的文章仅有15篇(表一);2003年至今,73篇与中国乡土建筑研宄相关的博士论文中,民居的保护更新及当代建筑创作类论文15篇,绿色生态技术类占13篇,文化空间类形态与装饰类占40篇,有关其木构体系研究的文章仅有5篇。

2平民史观下的乡土建筑研宄

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史学革命将看待历史的方法分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其中,“自上而下”(topdown)的历史观,属精英史观,以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及其在历史中的作用作为决定历史发展变化的关键力量。在建筑史研究中体现为以宏伟、壮丽的标志性建筑为研究对象,如中国传统建筑研究中的官式大木作建筑研宄。与此相对,“自下而上”(bottomup)的历史观,即平民史观,关注平民社会。在建筑研宄中体现为对普通建筑的关注,乡土建筑研宂即可视为该种思维的投射‘。受时代背景和社会原因所限,最初的中国建筑史研究围绕北方官式建筑展开。然而,早在1950年代,刘敦桢先生已经意识到“宫殿陵寝庙宇”与“广大人民的住宅建筑”有着极大的不同2。时至今日,乡土建筑研究往往更关注寻找新奇的、异于官式的建筑形式,以及别具一格的建筑装饰;极少被视为与官式建筑同等地构成中国传统木构营造体系的一个方面一一即皇家营造体系和民间营造体系。因此,目前的乡土建筑研究仅仅是目光的下移,而背后的研宄思维仍然是“自上而下”的,所以在中国传统木构营造体系的讨论中,高大宏伟的官式建筑仍然是主要的研究对象,而大量保存、看似平凡的乡土建筑无法获得同等重视。这无疑低估了乡土建筑研究蕴含的巨大能量。与受皇家控制的官式体系不同,乡土建筑代表的民间营建体系反映了更为真实的生活,关注到过去一直被忽视的某些真实存在的历史现象,比如民间营造法中各地对“蒿尺”的不同应用。由于丰富的地域差异,以乡土建筑研究为视角重新看待中国传统木构体系,可避免单一线索的线性建筑历史思维,带来更加复杂、多元化的思考,成为打破“自上而下”的精英史观的突破口。

3乡土建筑木构营造体系研宄及其特点

3.1中国乡土建筑研宄中的问题

3.1.1乡土建筑

乡土建筑极易与乡村建筑、民居建筑概念相混淆。溯本求源,“乡土建筑”一词来自于西方语境中的“VernacularArchitecture”,目前国际上最权威的描述为1999年第12届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大会《乡土建筑遗产宪章》(CharterontheBuildingVernacularHeritage)中公布的六条识别标准‘,其强调的是同一地域下的原生性、民间性和文化共性,并没有任何将乡土建筑局限于乡村社会中的限制,也没有针对建筑规模、功能和形态的规定。但由于传统社会中次级行政区域接受官式影响较少,故地方特色乡土建筑多生长于此;同时在现代城市化进程中,乡土建筑又较容易保存在较偏僻环境中,因此导致乡土建筑与乡村建筑存在一定交集。但这并不能取代乡土建筑对民间性、自发性、地域性的强调,为某一历史地理单元内使用共享的地方特色营建工艺建造而成的民间建筑,并不存在城与乡、大式与小式的二元对立。

3.1.2木构营造体系

木构营造体系是中国传统建筑的代表特点,涉及尺度、材料、形制、加工方式、结构构造等物质方面的研究,以及工匠系统、营造制度、营造哲学、使用者与建造者的互动关系等非物质方面的内容,是围绕木结构的加工及使用的一套完整的系统。判断某一建筑是否属于乡土建筑研宄范畴的关键是考察其是否使用了本地自生的地方性木构营造体系。以营造体系定义乡土建筑研究范畴,可以避免将乡土建筑与乡村建筑,或民居建筑混淆,消除“城乡差异”和“类型差异”2。无论州府、县镇、乡村,无论祠堂、寺庙、士绅住宅、百姓房舍,无论有无斗拱,无论有无雕饰,是否为该地区工匠以地方特色工艺修建,才是乡土建筑木构营造体系反映的核心价值。比如位于泰顺泗溪镇临水宫,一处道教庙宇建筑,具有一定规模,并且相比民居而言用了较高形制的斗拱结构,但由于其反映的仍然是本地样式和技艺,故应被视为泰顺地区的乡土建筑。

3.2乡土建筑木构营造体系研宄意义及特点

3.2.1乡土建筑木构营造体系研宄意义

中国幅员辽阔,历史悠久,不仅地区差异性大,并且不同历史时期的行政划分、民族构成都有变化。乡土建筑,不仅分布广发,并且许多营造活动仍在继续,故而使用乡土建筑的木构营造体系视角是把中国建筑历史变迁置于空间维度下进行考察的最切实可行的方法之一。以乡土建筑为代表的地域性建筑研宄的重要性,已被学界认同。吴良镛先生在《关于中国古建筑研宄的几个问题》3中提出要着眼于“地区建筑的研宄”。张十庆先生在《关于地域建筑研究的思考与认识》4一文中认为“单一的脉络无法串联起纷繁的中国建筑演化历程,地域因素对于多元一体的中国建筑,有其重要的意义,研究将从注重时间轴到时空并重,从注重官式到注重民式,希望地域建筑研究能成为以另一种方式和角度对以往所熟见的中国古代建筑的阐释和思考”。因此,结合“地域性”与“民式”的乡土建筑木构营造体系研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3.2.2乡土建筑木构营造体系研宄特点

针对乡土建筑分布广泛,具有典型地域风格;保存数量较多,但大多集中于明清时期的特点,其木构营造体系研宄需科学地精确化。

(1)地域精确

精确划分研宄区域。不同于现有的地方性建筑研究丛书,乡土建筑木构营造体系的研宄区域不再沿用现有的行政区划范围,也并非单一依靠自然地理、气候分区,而应综合多方面的因素界定研究范围,特别是通过历史地理、考古文化区的研宄,还原特定历史环境背景;另外,尽量选择乡土建筑保存数量较多且类型较丰富的区域开始研究。在研宄初期,尽量控制研究范围,不宜过大,选取相当于县、乡级别的地理范围进行深度考察。只有在科学的研宂区域界定中,进行小范围高精度的研宄,才能使该地域内的木构营造体系完整呈现,以此为基础可进一步判断该地域与其周边地区之间的联系。

(2)时间精确

研究时间段落的精确性。由于现存的乡土建筑大多集中建造于明末、清朝,因此研宄将不再以朝代为时间单位,而根据该地区内乡土建筑的实际发展变化脉络,将时间单位缩短至10年或20年左右。比起缺乏实际意义的绝对时间单位,甚至可以以工匠系统中的“一代人”为度量单位进行研宄,可以产生与实际建造更加密切的关系。与以朝代为标准进行的研宄不同,较短时间段内的研宄更加突出建筑变化的连续性,而非不同时间段内的差异性,避免了较大时间差内建筑形制、营造工艺的变化带来的割裂。因而,这种更加细致精确的研究模式适宜反映更加真实的建筑变化。

4结语

对中国乡土建筑研宄的审视与反思,有助于为传统建筑研宄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而乡土建筑木构营造体系研究,则是以“自下而上”的视角看待中国传统建筑发展的尝试。本文引用先贤东南大学郭湖生先生的一段话作为结尾:“对中国建筑的研宄总体而言粗具规模,但浅尝辄止,不求甚解,乃至以讹传讹的情况上多。许多问题至今若明若暗,似是而非。除了继续深入之外,另辟途径也是必要的。汉族的文化特征和建筑的地方性用单一祖源是说明不了的,线性发展的思想,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眼界,不足以完整地认识世界,也不足以正确认识中国建筑的自身。”

作者:林晓钰 周淼 单位:香港大学建筑学院建筑系 东南大学建筑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