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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后“营改增”时代,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管理普遍存在管理层认知能力不足,基层专业人才匮乏,税收执法环境差异较大,增值税进销项时间错配,业税融合程度不深,信息化载体建设滞后等的情况。在分析现状的基础上,从顶层设计的战略层面和具体业务处理的战术层面提出应对策略,为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管理能力,促使经营业绩高质量发展提供思路。
建筑施工企业是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资金密集型企业,它关联着上下游产业链众多行业,承载着民生就业和聚集财政税收的重要作用,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推进,在经济新常态下建筑行业呈现出规模不断扩大和转型升级持续发展的新动向,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为有效应对国家财税体制改革对行业的宏观调控,实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成本精细化管理和税务管理渐成行业共识。基于此,研究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成本管理和税务管理的关联关系,对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管理能力、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盈利能力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成本的税务管理问题现状
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具有资金占用量大、项目辐射地域广、建设周期长、产业链条复杂和利润率相对较低的特征。建筑施工企业的这些行业特征决定了其成本精细化管理的难度,在“营改增”的财税改革背景下,这些成本管理项中首当其冲的就是税务管理成本以及税务管理延展出来的其他管理成本。就当前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成本的税务管理存在如下问题现状。
(一)高层认知力不够,基层财税专业人才匮乏由于行业管理模式历史沿革的影响,建筑施工企业多为粗放式管理,管理层普遍存在重市场开拓轻项目管理、重项目财务核算轻项目税务管理的现象,倾向于通过规模扩张来驱动产值提升,倾向于通过财务核算来替代成本管控监督,尚不能从根本上认识到税务管理在施工项目成本压降和精细化管理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对税务管理的认知能力不足。同时,建筑施工企业基层项目部囿于工作环境和薪资待遇的制约,没有条件招聘到高水平的财务从业人员,更没有专门的税务管理人员。现有财务管理人员大多工作年限不长、资历不深,没有丰富的经验应对纷繁芜杂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尤其是在财税体制深化改革、税法政策变更频繁的当下,财务从业人员普遍疲于应付日常的会计核算工作,鲜少能有时间全面深入研究行业税法变更对成本管理和经营效益的影响。财务人员对行业税收风险把控力度不够、经验不足,习惯用传统财务管理思维统筹现代成本精细化管理和税务管理,对影响行业深远的“营改增”政策研究不透、掌握不实,缺乏主动税务管理的意识,也不具备全面税务管理的能力。
(二)税收执法环境差异较大,管理难以模式化部分优质建筑施工企业尤其是集团化的建筑施工企业由于施工资质高、信誉口碑好、资金充沛等优势往往不局限于一地发展,一般都是采取以总部坐落地为中心辐射周边行政区域的发展模式,项目标的众多且遍布各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4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各地经济基础不同财政收入天壤之别,鉴于建筑施工企业异地项目流转税及其附加税种属地征收的原则,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项目驻在地税收执法环境差异较大,很难用一套标准化的税务管理流程和模式实现统一规范化管理,无形中加大了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管理的难度,对不同施工项目的税务管理提出因地制宜的更高要求。
(三)增值税进销项时间错配,加重税务管理成本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在具体实务工作中,建筑施工企业一般会在项目中标后施工进场前收到项目发包单位第一期预付款,按照现行法规的规定,此时建筑施工企业纳税义务产生,当期需要依法缴纳增值税。然而,由于项目施工报建手续、项目施工许可、供应商谈判等的复杂性和周期性,在这一时间周期内施工企业该项目对应的支出并不能做到与发包单位支付的预付款项同步匹配,时间上的错配致使当期该项目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远大于其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导致当期应交增值税额大幅增加,驱动税务管理成本上升,增值税时间上的错配缴纳同时加剧当期资金支付负担,触发资金占用压力。
(四)业税融合程度不深,信息化载体建设滞后建筑施工企业成本压降的空间和关键节点贯穿施工项目的全生命周期,标的合同签署的工程款项结算方式和支付时间直接影响建筑施工企业的收入确认时点和发票开具时点;下游物料供应商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直接影响建筑施工企业的物资采购税负和成本;分包供应商的资质和性质直接影响分包工程款项税票开具的形式和税率。凡此种种,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施工项目的成本和税负。在目前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存在业税融合程度不深的情况下,业务部门标的合同的签署和运营管理很少考虑到税负影响,财务部门因缺乏对业务的深入了解,也无法直接从成本管控和税务管理的角度及时有针对性的对业务提出可行性规划和合理化建议,致使施工项目财务和业务往往是“两张皮”,很难形成管理上的同频共振。当前,建筑施工企业一般都有财务管理ERP系统、物资采购供应链系统、工程造价系统、资产管理系统等多套不同信息化系统,各系统之间普遍缺乏数据连接通道,不能实现数据共建共享,信息化载体建设的互不融通掣肘税务管理渗透到施工环节的各个节点,最终致使税务管理难以发挥整体合力。
二、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管理能力提升应对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关联上下游产业的多元化和业务的复杂性决定了行业税务管理需要采用全过程管理的模式,实务工作中要把税务管理融入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全流程,严格把控业务运营税务风险,切实提升税务管理在项目成本管理中的应用效能。
(一)从战略上实现科学规范,从战术上确保落地执行在顶层战略设计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层要树立起正确的税务管理观念,真正认识到税务管理在项目成本管理中起到的降本增效作用,将工程项目税务管理上升到企业战略的高度统筹把控。将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和可操作性作为税务管理的重要原则,强化税务管理风险意识,建立税控风险应对响应机制,厘清税务管理和偷税漏税的本质区别,营造有利于税务管理的企业环境,构建科学规范的税务管理机制。在具体战术落地执行上,注重高端税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规模实际设立与财务部门职级并行的税务管理专门机构,配备专业化的税务管理团队;在企业重大决策机构人员组成中纳入具备专业资质的税务人员,发挥税务人员在业务运营中的专业优势,保持与税务中介机构、行业知名人士的联系,对公司层面或工程项目层面的疑难涉税问题及时寻求外部智力支持;构建和完善税务管理团队或部门与企业其他业务单元的相互沟通机制,确保税务管理顶层设计落地执行有效率、有效果。
(二)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强化涉税政策研读建筑施工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较大,因其关联产业众多、链条复杂、税种税基税率变化较为明显,是“营改增”的重头戏。近年来,建筑施工行业面临的税收征管环境日趋复杂,税收政策法规和解释口径变更较为频繁,对行业纳税遵从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和挑战。基于此,建筑施工企业的税务管理人员首先要时刻关注国家税收征管部门的税收政策法规调整,及时掌握涉税条款的变更要求和实施时间,强化行业涉税政策研究,弄懂吃透最新行业税收征管法条,做好新旧税法条款变更执行衔接,确保不因政策变更不熟影响纳税遵从;要多角度、全方位掌握政策信息渠道,与企业总部属地税务机关和项目驻地税务机关建立起良好的互动畅通机制,重点关注项目属地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争取项目属地税收优惠政策扶植,在政策法规允许的前提和框架下,能适用低税率的适用低税率,能减少税基的减少税基,做好税务管理工作,助力施工项目成本管理实现降本增效。
(三)严控款项收付节点,建立供应商企业名录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票进销项时间上的错配严重影响企业当期税负,加重企业资金支付负担。对税票的时间错配问题,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管理人员要从全业务流程管控的角度统筹规划各重要环节票据开具和资金支付时间,实现纳税额度与成本管控最优、纳税义务承担与资金节点支付节奏最优。在大宗物资供应商合作上,建立合作共赢企业名录,筛选可靠的战略合作伙伴,对新中标的标的项目物资需求,采取老项目调剂或信用批量订货的模式,及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增值税销项税抵扣提供进项额度保障;在零星物资采购供应商选择上,借助互联网交易平台开放性的优势,合理利用网络资源,将线下采购转移到线上询价采购,注重价格优势的同时优先选择能提供更高税率进项发票的供应商进项交易,抓大不放小,确保零星物资采购同样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最大限度地降低增值税税负;在工程款项结算上,及时做好工程款收取节点管理,为进项发票取得留足空间和时间,在施工项目标的合同签署时,明确工程施工结算方式和进度,杜绝开票后长期不付款情况的发生,避免纳税义务时点产生大额资金支付压力。
(四)驱动业税融合发展,共建共享信息载体业务与税务的深度融合是施工企业做好税务管理的前提和根本,税务管理要根植于业务,只有真正了解施工企业实务工作,熟知工程施工的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才能有的放矢的将税务理论与实务工作相结合,发挥出税务管理降本增效的功效。同样,业务人员也要对应知应会的财税知识做到了然于胸,树立主动节税意识,做好与财税人员的工作对接。信息化载体的共建共享是施工企业做好税务管理的重要工具和抓手,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建筑施工企业可以以财务管理ERP系统升级为依托,串联物资采购供应链、工程造价、资产管理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建共享,助推业务、财务、税务管理一体化,以深度融合的方式建立高效的数据沟通渠道,实现信息及时汇总和传递,充分发挥网络聚合作用,使工程施工项目运营情况和脉络清晰可见,最大限度上减少企业财务管理成本和税务管理成本,实现项目降本增效。
三、结语
税务管理在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成本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在后“营改增”时代,进销项时间上的错配影响了建筑施工企业的业务处理模式,加剧了行业税务管理的难度。在实务工作中,建筑施工企业要从战略上实现科学规范,从战术上确保落地执行,畅通属地主管税务机关信息沟通渠道,强化涉税政策研读,严控工程款收取节点管理,建立合作共赢供应商合作名录,推动信息化载体共建共享,驱动税务与业务深度融合发展,最终实现经济效益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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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婷婷 单位:青岛青桐招商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