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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课程教学评价体系构建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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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课程教学评价体系构建浅析

【内容摘要】科学合理的课堂教学评价对于提升教学质量、促进学生成长意义重大。分析高职教育学情、师资特点和培养方向,剖析以学习者为中心的课堂教学实施特色,以此为依据探索如何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高职课堂教学评价体系,提出教学评价必须遵循的以学论教、发展性、过程性、内外双主体等实施原则,从达成教学目标和重塑师生关系的角度尝试构架评价体系指标,为推动高职教育课堂评价研究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以学习者为中心;高职教育;课堂教学;评价体系

一、研究背景

2020年9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职成〔2020〕7号)提出:“完善以学习者为中心的专业和课程教学评价体系”,提出依据高职教育特点和人才培养方向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课堂教学评价体系,科学引导课堂教学改革方向,提升课堂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所谓“教学评价”,是指依据既定的教学目标对教学过程中所体现出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和教学效果进行价值判断的行为。评价中的两个核心要素即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以学习者为中心”的课堂教学评价相对于传统的“以教论教”,是站在学习者的角度,从学习者参与课堂活动、师生互动、学习获得感的角度来评价课堂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的方式。西方国家在教学评价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早,20世纪20年代中期,英国、美国开始正式实施教师评价,经历了由奖惩性评价到发展性评价的发展过程。在我国,现阶段多数高校采用的是督导听课、教学管理和学生评课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多数学校学生评课占总体评价的30%~50%。虽然在评价主体上做到了将学习者评价放在了重要的位置,但是在具体评价细则中,对于教学过程中的师生交互、学习者参与感、获得感方面尚缺乏更为深入、贴切的指标规定。此外,学习者在作为评价主体的参与态度和情感方面,尚没有很好地认识到自身参与评价的责任和意义,自身的评价行为对于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的积极影响作用。甚至部分学习者由于被动参与而做出敷衍草率的评价,或者将评价行为看做对于严厉教师的报复行为,使教学评价变了味,失去了应有的功能和意义。

二、高职课程教学评价体系构建依据

(一)高职院校学情特点和培养方向。高职学生区别于本科学生的最大特点是学习主动性和学习能力不强,但是对于实践操作活动热情高,动手能力强。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是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因而,高职院校的课堂教学也应相应区别于本科研究型教学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过硬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正确的价值理念。

(二)高职院校师资特点和发展方向。与本科教育的研究型方向不同,高等职业教育要求教师一方面具备较强的专业理论积累,一方面具有较强的职业实践能力,熟悉行业发展和岗位要求,能够指导学生进行基于工作过程的实践学习活动,即具备“双师型”资格。可见,高职院校教师的发展方向应是实践型教学能力和对于职业素养、职业创新力、就业竞争力的培养能力的提升。

三、“以学习者为中心”的课堂教学评价特征

(一)坚持“以学论教”原则。传统“以教论教”评价体系下,评价过程和评价指标完全围绕教师活动展开,关注点为教师的课堂表现,如何传授知识,而学习者被认为是教师顺利开展教学活动的辅助者。“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评价将评价中心从教师如何教转向学生如何学,评价的目的不再是知识如何传授,而是学生如何形成作为“社会人”和“职业人”的全面发展,以学习者的参与感和获得感角度评价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从学习者的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索学习、发表意见、情感体验等多个方面考查教学过程。

(二)坚持“发展性”原则。传统的奖惩性评价方式下,以评价结果作为薪资和职称晋升的重要指标。这种方式以规则的形式对于教师的教学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教师过于关注一次性评价结果,被束缚感强,反而忽视了教学评价的根本目的是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质量、促进学习者的全面发展。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教师对于教学过程的反思、改进和创新意识的发展。因此,“以学习者为中心”的课堂教学评价应回归评价本心,弱化奖惩规则,强化教学研讨和教学创新,树立优化和发展的评价理念。

(三)坚持“过程性”原则。传统教学评价过于重视评价结果,多以一个学期中一次性的督导评价和学生评价作为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而忽视了对于整门课程教学全过程的持续监控。一般情况下,一门课程包含导入、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课程总结等多个教学阶段。在信息化教学手段的支持下,一节课程又包含课前导入自主学习、课中师生研讨、课后线上总结答疑等教学环节。而督导的一次听课并不能充分了解师生之间各个教学阶段和教学环节的互动质量。学生期末评教活动也由于跨越时间长,学生不具备专业的总结性评价能力,导致评价结果准确性欠佳,也难以及时反馈以修正教学过程。因此,“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评价必须坚持“过程性”原则,将学期评价切分为点式评价,分布至学期教学全过程,形成“评价→反馈→修正→评价→反馈→修正”的循环往复,明确评价的归着点为修正教学,以提升学习质量。

(四)坚持“内外双主体”原则。传统教学评价中,督导、教学管理部门、学习者为评价主体,教师只是作为评价对象处于被评价的位置,缺乏自我评价机制,没有主动自省过程,因而评价结果对于改进教学的效果不明显。“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评价中,在提升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目标前提下,教师应从思想认识层面形成通过反复自我评价,主动剖析“教”与“学”的交互性,深刻自省,自主修正教学过程的意识和习惯。在“内外双主体”的共同作用下,才能构建起真正能够激发学习热情、适宜于学习者个性化发展、促进社会能力职业素养全面发展的课堂教学氛围。教师可随堂发起自主评价。比较常见的方式是学生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公众号手机答题完成问卷调查。教师依据教学内容、教学活动和学生的课堂状态及时调整问卷内容,随时了解学生需求和课堂感受,调整授课方式和授课内容。

四、“以学习者为中心”的高职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体系

(一)定位师生关系。在以学习者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活动中,教师不再是课堂的中心和知识的掌控者,学生才是课堂活动的主体,通过查询、搜索、合作、讨论、模拟、测试一系列学习活动建构知识体系,培养各项社会能力和职业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而教师是课堂活动的引导者和推动者,负责为学生活动指引方向、设定任务、提供资料、组织合作与讨论、答疑解惑、监控活动过程、检验学习效果。即教师为保证学习活动顺利开展起重要调控和协调作用,教师角色不仅不可或缺,其作用发挥是否得当将直接影响学习活动实施效果。

(二)评价指标设置侧重点。以学习者为中心的课堂教学评价应基于学习者在课堂活动中的学习状态、学习效果、课堂感受等方面教师发挥的作用展开评价,从督导评价和学生评价两个视角制定易于理解、便于操作的评价指标。其中,督导评价指标应体现第三者视角,客观理性地评判教师在学习价值引领、学习资源制作、学习活动组织、学习热情调动、推动课堂互动、个性化指导、作业考核安排等环节中是否起到了积极引导作用,是否能够促进课堂学习活动完整、活跃、有效的开展。督导专家拥有丰富的教学研究理论知识积累和实战经验,也具备专业的课堂教学评价技能,能够从专业的角度给予科学的评价和改进建议。学生评价指标则应从课堂参与主体的视角,以第一人称的口吻设定评价内容,一方面易于缺乏专业评价技能的学习者接受和理解;另一方面第一人称的口吻更能促使学生深刻挖掘自身体验和感受的细节,以最直接的感性判断为课堂教学评价提供最有价值的第一手资料和依据,便于任课教师直接了解到学习者的真实感受,切实以学习者的视角不断修正教学方法及教学内容,优化学习体验,提升学习效果。突出高职教育特色,在评价指标中应加入职业素养熏陶、职业道德融入、实践技能演练相关的评价内容。通过评价引导作用推动高职院校课堂教学更好地对接职业标准,使学习任务对接职业岗位,学习活动对接工作过程,学习理念对接职业发展。

(三)构建评价指标体系。以学习者为中心的课堂教学评价体系应基于高职育人目标和教学目标进行设置,同时要关注通过师生关系、考核方式、作业方式的调整,课堂中学生的主体地位及尊重个体差异性原则是否得以充分体现。因此,评价指标不仅要注重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升,还要注意师生关系的融洽度、师生互动频率互动效果,以及教师如何利用每个学习者的个性特点,挖掘潜能,实施个性化培养。

作者:王欣 单位:辽宁轻工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