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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要实现建设世界教育强国和科技强国的目标,离不开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医科院校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充分发挥“精神家园、文化高地”的作用。当前,医科院校科研活动中贪污、挪用科研经费等违纪违规现象时有发生,文章结合医科院校科研管理工作经验,进一步总结了医科院校在科研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方面的不足,以期对医科院校完善科研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提供一定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医科院校;科研管理;廉政风险防控
1前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对科技创新进行了全局谋划和系统部署。党的对高校科学研究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优良的作风和学风是做好医科院校科研工作的“生命线”,是完善医科院校科研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保障,但学术不诚信、贪污腐败、急功近利等不良倾向依然存在,如果任其蔓延,医科院校科学研究的良好生态就会受到侵蚀。要想医科院校科学研究的生态环境能够不断优化,新时代高校科学家精神要得到大力弘扬,在医科院校要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浓厚氛围,要在科研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建设、工作机制、教育引导等方面进行整体布局和系统谋划,进一步推进和丰富科研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的机制,更加规范医科院校科研活动,促使医科院校科研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2开展医科院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
2.1开展医科院校科研管理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是促进学校
科学发展和科研改革创新的重要保证医科院校科研管理廉政风险是指学校科研工作人员,包括教师及参与具体项目的在校学生在科学研究立项、研究或结题阶段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医科院校廉政风险防控就是针对科学研究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主动预防,超前预防,推动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通过加快建立适应科技创新规律、职责清晰、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医科院校科研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医科院校科研项目基础前沿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的显著增强提供良好的科学研究生态和风清气正的科技创新环境,这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更是推进医科院校科研改革创新的重要保证。
2.2开展医科院校科研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推进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
开展医科院校科研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坚持国家反腐倡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的内在要求,是完善医科院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惩防体系的有效途径。加强医科院校科研管理工作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建立,不断规范科研项目资金使用行为,促使学校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或部门不断建立健全科研和财务管理等相结合的内部控制制度,同时促进学校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的结算方式,所发生的会议费、差旅费、小额材料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等均能按照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有利于进一步增强预防科研管理腐败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针对性和主动性,更为将来输送国家医疗系统人才提前做好廉洁清廉的检验。
2.3开展医科院校科研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是关心爱护学校
所有科研工作人员的重要职责所在医科院校科研管理廉政风险的存在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医科院校更是国家医疗系统的重要人才库,保护医科院校全体科研工作人员的成长安全重于泰山。科研管理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针对不同学院不同岗位不同层级学生的不同风险点采取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预防措施,有利于提高学校全体科研工作人员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强化个人参与监督和自觉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使预防科研腐败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学校科研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医科院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为了更加便于学校科研管理工作人员检查和考核,防止权力滥用,是为了能在科研工作人员出现任何一点科研腐败苗头,未构成违纪时,及时予以提醒、预警和处置,促使学校科研工作人员能够更加正确、健康、有效地履行职责,以免铸成大错,要在科研腐败的预防和控制上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督促医科院校各级科研工作人员树立防控风险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和不正之风发生的概率,这是从根本上爱护医科院校全体科研工作人员的具体表现,同时也是体现学校以人为本,关心、挽救有腐败倾向科研工作人员的有力措施之一。
3当前医科院校科研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不足
3.1医科院校科研管理缺乏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还不完善,医科院校科研管理方面的法律监督体系还不完备,以致对医科院校科研项目的监督形式单一,监督手段有限,监督制度不健全,无法提高监督效力,对医科院校科研管理部门的权力进行高效的制约和监督,监督检查力量薄弱。针对医科院校科研管理工作中的科研激励机制效应发挥不明显,配套政策措施(如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不完善,激励政策的力度和防伪需要进一步研讨,从上到下,压力传导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建设措施有待加强。
3.2当前医科大学科研经费审计体系不够成熟
首先,目前医科大学一般在内设机构中均有内部审计部门,但由于对医学科研项目廉政风险的管理缺乏系统性和前瞻性,医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不完善,以致对医科院校科研项目缺乏必要的审计监督体系,审计覆盖率低。其次,当前医科院校科研项目审计成果运用不到位,学校没有建立完善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重点大多放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缺乏深层次的研究和剖析,没有完善相应的制度,致使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最后,内部审计独立性不强,不能有效保证学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组织上的独立性及其在业务工作中的自主性和权威性,如此就不能保证审计质量和规避审计风险。
3.3医科院校对在校大学生科研管理廉洁教育重视程度不够
医科院校课程设置相较综合类大学较为单一,并没有将科研管理廉洁教育纳入教学指标体系,学生普遍认为科研项目的廉政风险与之关系不大,缺乏警示意识和廉洁意识,但在医科院校里,很多医学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会组织安排学生参与具体的项目研究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医科院校在校学生对科研项目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关键。
4加强医科院校科研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对策
4.1完善医科院校科研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监督体系
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积极推进科技创新等重要领域立法,以良法善治保障高校科研管理健康发展,医科院校要逐步在科研管理工作中建立以信任为前提、诚信为底线、评价为导向的监督体系和激励机制,要逐步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科研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要注重动态化管理,识别新的科研工作中廉政风险点,及时补充和调整廉政风险内容和完善防控措施,进一步提升学校科研工作人员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纪监审、科技、财务、各学院等相关部门分解科研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任务,改革操作性强的科研监督制度,加强科研项目跟踪督办。同时加大对发现的科研项目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要建立完善覆盖整个科研项目决策、管理、实施主体的逐级考核问责机制,纪检监察部门、科技处及财务部门要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监管工作,要严肃查办科研项目中违规案件,“零容忍”净化医科院校科研学术风气,可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通报批评、暂停项目拨款、终止项目执行、追回已拨项目资金、取消项目负责人一定期限内项目申报资格等措施,必要情况下可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要建立科研项目管理责任倒查制度,利用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逆向分析查找风险盲点或防控薄弱环节,针对科研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倒查项目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的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如若查实存在问题的,严格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2提高医科院校内部科研项目审计的重要地位
一方面,医科院校党政领导要努力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内部审计机构要充分发挥部门审计职能,尽快完善与科研项目审计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将科研项目审计纳入每年工作计划,让学校每一位科研人员充分认识到内部科研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学校财务下达科研项目审计经费支持,保证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及资金,确保医科院校科研项目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要提高医科院校科研项目审计覆盖面,通过加大科研项目立项、实施、结题三个阶段的审计力度,在审计过程中能对医学科研项目执行中预算编制、经费使用、科研成果等方面提出审计意见,能够有效规范医学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保障经费使用和合规性,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从源头上降低和防范廉政风险,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医科院校教育科技创新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4.3加大对医科院校在校师生的廉洁教育力度
首先,医科院校要引导全校师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走在前列。医科院校科研管理廉洁教育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工夫,特别是要加强医科院校在校教师及学生的法治廉洁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医科院校在校教师及学生廉洁意识和廉洁素养。要让医科院校科研人员坚持严谨求实,坚持诚信为本,多一些理性的人、知道敬畏的人、规规矩矩的人,少一些为了个人名利丧失底线、罔顾规矩的人。其次,医科院校要加大在校师生关于科学研究的廉洁教育投入,开展科研项目廉政风险专题教育,通过校园网、微信群等新媒体手段加强宣传。向全校师生强调关于进一步弘扬科研精神,强化各项廉洁规定和要求,让大家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对科研工作心存敬畏,主动并自觉抵制科研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作者:张校莹 单位:昆明医科大学监察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