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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国内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了极大地提高,人们目前已经不局限于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而更加注重精神层面品质地提升。因而,目前以影视作品为代表的精神类商品在中国的市场已呈突飞猛进的速度增长。以电影商品为例,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电影总票房为559.11亿元,同比增长13.45%;城市院线观影人次16.2亿,同比增长18.08%。由此可见,影视类作品已成为人民群众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影视文化产业发展的同时,对其会计核算及管理也应该结合行业特点提出更高的要求,以应对日新月异的影视业发展。本文将从影视类公司存货入手,进而揭示相关行业、产业在存货管理中应关注的问题,并最终提出解决的策略。
一、影视类公司存货的概述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影视类公司的存货包括了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及低值易耗品等。原材料是指影视公司计划提供拍摄影视类产品所耗费及支出的各类文学剧本的实际成本,该类成本大多于相关的电影或是电视剧投入拍摄时转入影视片制作成本。在产品是指正在拍摄及录制等制作过程中的电影、电视剧等其他影像制品而发生的成本,该成本一般于拍摄、录制完成后取得相关部门的播放手续后转入库影视片成本。库存商品是指本公司已入库的电影、电视剧等各类产成品的实际成本。
二、影视类公司存货会计核算和管理的关注点
影视类公司的存货因为存在一定的特殊性,给会计核算及日常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一)同源多样化存货对会计核算的特殊性要求
影视产品作为知识产权,有些随着播映结束而失去艺术生命,有些会作为经典产生长久或永续的价值,如何在会计核算中公允地反映其价值从而为管理影视存货提供合理保障成为一个难点问题。一般来讲,影视作品随着播映的结束,其作为此类用途的使用价值也基本上消耗殆尽,账面价值也会随着收入同步摊销全部进入成本,这样的会计处理对一个不具有开发价值的单一用途作品而言无疑是合理的,但是对那些具有开发衍生品价值的产品来说,其摊销后保留1元的名义账面价值,既有利于下一步合理归集该项知识产品衍生开发成新产品的成本,也体现了文化产品同源却多样性的特征。因而,在影视类公司存货的核算和管理中过程中,应该关注其与其他行业存货核算的不同之处。
(二)影视类作品作为知识产权应关注的问题
保留影视产品名义账面价值除为了进一步开发衍生品,体现文化产品多元化的属性外,另外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对影视类商品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管理和保护。影视作品从其性质上来说兼有演绎作品和合作作品的双重属性,也就是说在形成播出作品后,既是对原小说或剧本的演绎,另一方面在影视创作过程中也凝聚了导演、编剧、摄影师、演员、作曲、作词家等众多合作者的智力劳动。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和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所以,著作权的归属是其他权利的本源。(在我国,法律规定的制片人和影视剧署名的制片人并不一定为同一人,根据民法自治原则以约定优先来确定真正制片人,本文中我们仅针对影视公司自身作为制片人的管理)为了避免具有衍生价值的著作权作品在播映结束后,随收入同步摊销而从账面消失形成帐外资产,脱离管理视线造成著作权侵权隐患,我们也应该对其进行名义价值的记录与管控。
(三)影视类存货成本的关注点
影视类商品的制作过程中,其存货成本的发生与其他行业有很大的区别。影视类存货的成本包括了演职员片酬及工资费用、化妆品费用、演出服装、道具、背景费用、片场的场地租赁费用、住宿及餐饮费用以及一些专用设备、设施的租赁费用等。由于影视类存货的成本较为庞杂,因而其存货成本的真实性、有效性一般来说难以辨别与计量。另外,对于影视类存货产品的减值风险也是值得关注的问题。如,影视类剧本没有通过广电管理部门的通过,则前期的策划费用将受到很到损失,还有就是拍摄完成以后,没有取得发行放映许可,公司将损失全部的影视制作成本。具体如下:1.影视类存货成本总额与构成内容的合理性。不同题材类型、不同商业目的、不同演职人员阵容等的影视剧作品其存货总额和构成内容是不同,比如战争、古装、都市情景剧、室内剧、外景剧等;是为了获得奖项还是为了追求影视商业利润等情况。这些都是影响影视类存货合理构成的重要因素。2.拍摄剧组成本费用支出与其相关发票的合规性。从目前一些影视剧的拍摄过程来看,投资人大多数为个人,各类成本费用的支出大多以现金交易为主,其内控风险极大。一些剧组在成本费用的支出过程中,大多采取向个人银行卡转账的方式,待费用支出以后,经办人将相关的发票与POS单据一并交给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核对相关的费用支出与资金流水相符后确认存货成本。然而,这里需要关注的一个问题是,一些拍摄剧组在费用支出过程中,由于许多费用无法取得发票,或是为了加大成本而采取虚开发票的方式,抵顶成本费用支出。影视公司财务人员对于相关发票的审核一定要严格控制及管理,以免为将来的税务检查留下隐患。3.关注片酬劳务支出的合理性及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近些年来,随着国内税收征管体系的逐步健全及影视类演员纳税意识的增强,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问题已经好了很多。但是,由于片酬劳务支出占有影视产品成本的较大比例,因而对于影视公司来说,还是应该关注片酬支出的合理性问题。同时,片酬支付方负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如其不能及时扣缴个税,有可能未来会遭遇一定的税务风险。此外,还会存在对境外演职员或经纪公司直接以个人卡支付人民币,但以境外INVOICE作为发票依据、或境外发行收入直接支付境外劳务报酬的情况,这些均系审核重点关注,公司需要做好恰当的规范处理。
三、解决影视类公司存货的核算与管理中问题的对策
由于各方原因,影视类产品投入较大,但产出结果不确定,即风险较大,应通过内部控制来降低风险,组建以艺术总监为领导的创作、制作、发行、产品研发团队和生产流程,每个环节经过充分论证,根据每个作品的方向明确责任归属,做好项目预算管理,确定项目筹、投资方案,以确保合理核算与管理存货成本的前提下,拍出精品影视剧作。因此,应该从规范影视类产品成本的规范性处入手进行。首先,合理运用工作室模式。工作室是近些年来,一些影视演员成立的公司性质的组织。影视类公司在寻求相关演员及合作方过程中,同等剧目效果的前提下,建议找一些成立工作室的演员进行合作,从而在资金支出及发票取得的完全性上能够得到一定的保证。其次,与拍摄公司合作模式。影视剧目在拍摄过程中一般都需要一些摄影器材、服装、道具、布景等相关物资的采购或是租赁,如果影视公司采取大包的形式将上述采购或是租赁直接与拍摄公司合作,由于其在这些方面专业性较强,不仅可以采购或是租用到质优价廉的物品,还能够节省相关的成本费用。
四、总结
由于影视业的特殊性,为财务核算和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尤其是对于存货,更是为财务人员增添了一定的困难。所以实务中既要注重影视产品无形资产的特性,也要从分析存货形成等多方面入手,同时通过运用工作室及与拍摄公司合作相结合的方式来降低风险,从而为加强影视类产品存货的会计核算及管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吴群英.电影企业与工业企业在会计核算上的差异性研究[J].商业会计,2012(21).
[2]韩存,毛剑芬.关于影视作品会计处理问的探讨[J].财务与会计,2016(10).
作者:刘霞 单位:山西高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