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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会计核算变革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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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会计核算变革探析

摘要:高等学校将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和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与原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旧制度)相比,在会计要素、记账方法、科目设置、折旧计提、长期投资核算、在建工程核算、收入费用确认等方面发生了较大变革。文章在新旧制度对比的基础上,对主要变化进行了探析。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核算变革

一、会计要素及其核算基础的变革

旧制度会计核算要素,分别为资产、负债、净资产和收入、支出5个要素,其业务核算基础是以收付实现制为主,权责发生制为辅的核算模式,其平衡等式为:资产-负债+(收入-支出)=净资产。而新制度会计核算要素有8个,分为财务会计要素和预算会计要素两类,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和收入、费用5个,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3个,财务会计要素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其平衡等式为: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净资产,预算会计要素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其平衡等式为: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从上述变化我们可以看出:(1)新制度会计核算具有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双重功能,能全面、清晰地反映核算单位“家底”的财务信息和履行受托责任的预算执行信息;旧制度会计核算主要反映预算收支的预算执行信息。(2)新制度下,财务会计核算完全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预算会计核算完全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也就是新制度是以“双基础”的双体系核算模式。旧制度是以收付实现制为主,权责发生制为辅的混合基础核算模式。相比旧制度,新制度会计核算基础更规范、口径更一致,财务会计数据和预算会计数据更精准。

二、核算体系和平行记账的创新

原高等学校会计核算是以收付实现制为主的预算会计单体系核算。新制度规定: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应当采用“平行记账”双体系核算,即:同时采用权责发生制的财务会计核算和收付实现制的预算会计核算;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通过平行记账法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平行记账法是在同一财务系统内,根据同一原始凭证,在同一记账凭证号内同时进行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核算,不是双系统独立核算。除了年底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科目的年度结转业务外,所有经济业务都得进行财务会计核算。通过新制度下经济核算业务梳理,以下业务需重点理解和关注:(1)虽存在现金收支但没有纳入部门预算的业务包括:一是收到和使用符合受托货币性资产(现金或银行存款)的业务;二是收到和上缴应当上缴财政的款项,如学生的学费等。此类现金收支业务因不在部门预算范围之内,所以只要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学费等款项上缴财政后返回单位时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进行平行记账核算。(2)按照新制度规定,虽符合平行记账的条件,但实际会计核算只要进行财务会计的核算,如暂付款业务的核算,暂付款对应的业务实际报销时才进行平行记账核算。对于平时符合预付账款性质的根据合同预付给对方单位的合同款,应当在“预付账款”科目,而不是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因为按照新制度规定,预付账款在实际付款时需要进行平行记账核算,能保证项目账面余额与项目资金结余的一致性。(3)虽然不符合新制度规定的平行记账核算条件,但制度规定必须进行平行记账核算的业务,如高等学校从非财政拨款结余和经营结余中提取专项基金和从科研项目中提取项目管理费等业务。我们必须深入理解双体系和平行记账的内涵,同时梳理其他典型业务,才能更好地把握新制度下的会计核算。

三、基本建设投资的核算

旧制度规定: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应当按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学校大账日常只核算基建的现金收付业务,如财政性资金的付款和自筹资金拨付到基建账等,月底或年底根据基建账的资金平衡表,把资金占用类和学校外部资金来源类科目通过会计分录并入学校大账,学校的资金来源类科目并入大账并做抵销分录处理。学校大账设置了“在建工程”和“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来核算基建账中的在建工程和预付工程款并入的当期增加数。新制度与旧制度规定相比有了较大变化:(1)新制度规定,基本建设投资会计核算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统一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单独核算,期末也不存在并账的需求。(2)增设了“工程物资”一级核算科目和“预付账款”下的“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等二级核算科目,专门用来核算基建的相关资金占用业务核算。(3)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对于纳入部门预算范围内的现金收支业务需要同时进行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核算,同时取消了旧制度下净资产类“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核算科目。

四、实提折旧或摊销

旧制度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采用的是虚提折旧或摊销的方法,即计提折旧或摊销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贷记“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并不是计入当期费用,仅仅对冲当时购置时计入的“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新制度规定,高等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按月计提折旧或摊销,并计入“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或“经营费用”等财务会计的费用类科目,完全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费用核算方法。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当月计提折旧或摊销,当月减少的当月不再计提,这与旧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不一样。同时对于暂估价入账的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后,当资产价值确定调整原暂估价后,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或摊销,采用的是“未来适用法”,而对于新旧制度衔接中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若未提折旧或摊销和补记入账的此类资产,则根据财政部的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和衔接办法,应当按照公布的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和实际已使用年限采用“追溯调整法”补提折旧或摊销。

五、长期投资核算的变化

原制度下“长期投资”科目核算包括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采用双分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对象既包括对企业法人的投资也包括非企业法人的投资,持有期间实际收到投资收益或利息时才计入“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中。新制度下,长期投资发生了较大变化:(1)原“长期投资”一级科目分设为两个一级核算科目“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2)对于货币资金对外投资,预算会计新设置了“投资支出”核算科目,纳入预算支出核算,而旧制度不需纳入支出核算。(3)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核算,新制度财务会计设置了“投资收益”,预算会计设置了“预算投资收益”两个一级核算科目。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核算通常采用权益法核算,如果无权决定或参与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则采用成本法核算。被投资单位处于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依靠政府补贴和学校续贷维持经营的继续采用成本法核算。(4)对于非企业法人投资的核算,旧制度采用双分录计入长期投资科目核算,新制度核算投资时财务会计计入“其他费用”科目,如果是货币资金投资,预算会计计入“其他支出”科目,不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也不做预算会计的“投资支出”核算。原制度已做长期投资核算的,需要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贷记“长期投资”进行冲回。

六、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

旧制度对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于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和“其他支出”核算科目来转入和处理核销应收款项。新制度财务会计核算规定高等学校年末应当对收回后不需要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其可收回性,并对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个别认定法等方法计提坏账准备,通过“其他费用”来计提和核销坏账损失,从而使得应收账款的净额更具有真实性和合理性。

七、银行借入、偿还本金以及借款利息核算

对于高等学校按照规定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不以财政资金作为偿还来源的借入和偿还本金,旧制度仅仅只做资产和负债的增加或减少,借或贷记“银行存款”,贷或借记“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没有纳入收支体系核算。新制度规定,满足上述要求的金融机构的借入和偿还款,除财务会计的资产和负债核会计算外,预算会计新设置了“债务预算收入”和“债务还本支出”核算科目,借入时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贷记“债务预算收入”,偿还时借记“债务还本支出”,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已纳入预算会计的收支体系核算。旧制度下借款利息会计核算处理,是按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进行核算的,即发生借款利息实际支出时,按照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借记“在建工程”或“其他费用”,贷记“银行存款”;新制度财务会计新设置了负责类“应付利息”核算科目,规定高等学校财务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按照合同约定按期计提借款利息费用借计“在建工程”或“其他费用”,贷记“应付利息”,实际支付利息时,财务会计借记“应付利息”贷记“银行存款”,同时预算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按照实际支付利息金额借记“其他支出”,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进行平行记账核算。

八、科研收入的确认和管理费的计提和使用发生变化

旧制度下高等学校科研收入确认,纵向科研项目按照收到资金时确认,横向科研项目按照项目合同开具税票时确认,是按照收到的资金或开具税票的票面金额全部一次性确认为科研事业收入,具有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混合基础。新制度下的双体系核算,财务会计收入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确认,收到科研项目资金或开具税票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记“预收账款”,期末按照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或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或已经完成的时间占合同期限等比例的合同完成进度确认为“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预算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实际收到科研项目资金时一次性全部确认为“事业预算收入—科研事业预算收入”。旧制度下高等学校科研管理费的计提是直接计入科研项目支出,提取时计入学校净资产类科目,借记“科研事业支出—项目管理费”,贷记“事业基金”,使用时计入“教育事业支出”。新制度下管理费计提和使用的核算发生了较大变化,计提科研项目管理费时:财务会计借记“单位管理费用”或“业务活动费用”,贷记“预提费用—项目管理费”,同时预算会计借记“非财政拨款结转—项目管理费”,贷记“非财政拨款结余—项目管理费”,预算会计没有计入项目预算支出,而是直接调整项目资金的结余数。实际使用科研项目管理费时:财务会计借记“预提费用—项目管理费”,贷记“银行存款”等,预算会计借记“事业支出”,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新制度下科研项目管理费核算的变化,促使我们对具体科研项目的预算资金支出控制时必须包含已提取的“非财政拨款结转—项目管理费”调整的资金数。

九、创新地设置财务会计费用类科目

新制度创新地设置了财务会计的费用类科目,包括“业务活动费用”一级科目和“教育费用”、“科研费用”明细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学生事务等发生的费用和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单位管理费用”一级科目和“行政管理费用”、“后勤保障费用”、“离退休费用”、“单位统一负担的其他管理费用”等明细科目,核算单位行政管理活动、后勤保障活动、离退休人员费和活动经费等;“资产处置费用”一级科目,其核算资产出售、出让、转让、置换、非现金资产对外捐赠、报废、毁损以及非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该费用类科目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果单位存在应付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等,则期末费用数与预算会计的预算支出数,因计入费用和支出的时点不同而存在较大差异。新制度和高等学校执行新制度补充规定,规定了一级和二级费用类明细核算科目,其三级明细核算科目,可以参照财政部关于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中的部门预算经济支出分类科目和单位管理管理的需要而设置。

十、取消原制度非流动资产基金的经

典双分录核算,新增“研发支出”科目核算旧制度典型的双分录核算就是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和在建工程在核算列支出的同时,为防止资产流失和平衡会计等式的需要,增加各类非流动资产的同时增加净资产类“非流动资产基金”核算科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折旧和摊销都是采用虚提法,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贷记“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折旧和摊销并没有分期计入相关费用,是收付实现制基础下非流动资产的典型核算模式。新制度已执行双功能、双基础核算模式,预算会计在购置或自建非流动资产发生货币资金支付时,一次性计入预算支出,财务会计则增加资产,通过计提折旧或摊销分期计入相关费用。一方面资产的原值和净值都能更真实地反映,“家底”更清晰;另一方面,同期单位费用和收入更匹配、更合理,采用权责发生制的财务会计核算已不需要双分录核算。新制度财务会计科目新增加了“研发支出”资产类科目,核算单位自行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发生的各项支出,如软件、信息系统等开发。研究阶段发生的费用先在“研发支出—研究支出”科目中归集,期末再转入当期“业务活动费用”等,开发阶段发生的费用先在“研发支出—开发支出”科目中归集,年末评估研究开发项目,如若不能达到预定用途的(即不能形成无形资产),则应当将已发生的开发支出费用全部转入当期费用。新增研发支出核算科目能更准确地计量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形成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符合政府会计准则关于资产的定义。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十大变革和创新,需要我们从政府会计准则和制度两方面来理解和把握,深入领悟双功能、双基础和双报告的精髓和内涵,才能在新制度执行中针对各单位具体经济业务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部长令第78号

[2]财政部.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

[3]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财会〔2018〕19号

作者:葛玉林 单位:江苏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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