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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修订并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针对带薪缺勤作出了具体规定,本文针对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通过实例并结合所得税的影响进行深入探讨,为下一步新准则的实施奠定基础,并为新准则的学习提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职工薪酬;带薪缺勤;会计处理
2014年1月27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以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职工薪酬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新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同时废止。相比【2014】9号与【2006】09号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增加了不少新的内容。其中“带薪缺勤”是新充实、整合的内容之一。根据《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我国职工可以享受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休假权利,企业在职工法定缺勤期间内,应给予职工一定的缺勤补偿。《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带薪权利能否结转下期使用,将带薪缺勤可以分为两类:短期带薪缺勤和长期带薪缺勤。本文研究的带薪缺勤主要是短期带薪缺勤,它是指职工虽然缺勤但企业仍向其支付报酬的安排,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
一、累积带薪缺勤的会计核算
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缺勤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新9号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累积带薪缺勤应按月确认,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带薪缺勤——累计带薪缺勤”。
【例】M公司共有1000名职工,该企业实行累积带薪缺勤制度。该制度规定,每个职工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带薪年休假,未使用的年休假只能向后结转一个公历年度,超过1年未使用的权利作废,在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职工休年休假时,首先使用当年可享受的权利,再从上年结转的带薪年休假中扣除。职工休病假以后进先出原则为基础,即首先从当年可享受的带薪年休假中扣除,再从上年结转的带薪年休假中扣除。职工离开公司时,公司对职工未行使的带薪年休假权利不支付现金。A职工2013年休假12天,另有3天可累计到2014年休假,假设该企业平均每名职工每工作日工资400元,则2013年12月31日M公司要对A职工2013年没休假的3天做相应账务处理,所得税税率为25%。分析:该管理人员2013年享受12个带薪休假日,本月该职工有3天没休假,企业就产生了一项支付义务,应当确认一项负债,但是税法以实际支付为原则,对于未享受的带薪休假不予确认,即由累积带薪缺勤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为300元,计税基础为0,形成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会计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1200贷:应付职工薪酬—带薪缺勤—累计带薪缺勤1200借:递延所得税资产300(1200×25%)贷:所得税费用300如果2014年12月31日,A享受了14天的年休假,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由于该公司带薪缺勤制度的规定,未行使的权利只能结转1年,超过1年未行使的权利将作废,即A员工只有1天休假可累计到2015年。2014年12月31日,M公司应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借:应付职工薪酬—带薪缺勤—累计带薪缺勤800贷:管理费用800同时转销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借:所得税费用200贷:递延所得税资产200由以上例子可以看出,累计带薪缺勤福利需要在职工提供服务并行使带薪缺勤权利的当期计入生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非到企业实际支付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时才予以确认。如果职工在离开企业时能够获得现金支付,企业就应当确认必须支付给职工的全部累计未行使权利的补偿金额。
二、非累积带薪缺勤的会计核算
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即如果当期权利没有行使完,就予以取消,并且职工在离开企业时对未使用的权利无权获得现金支付。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因此,我国企业职工休婚嫁、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期间的工资通常属于非累计带薪缺勤。由于职工提供服务本身不能增加其能够享受到的福利金额,企业应当在职工缺勤时确认负债和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因此,会计期末无需将企业未享受的非累积带薪缺勤作为一项负债挂账。但是,如果职工放弃非累积带薪休假权利时,企业没有任何货币补偿,则不做会计处理。如果有一定金额的货币补偿,则应该在补偿当期确认一项负债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中。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初级会计实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作者:付光富 单位:曲靖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