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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基建借款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引人入胜的文章?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高职院校基建借款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范文,希望能给你带来灵感和参考,敬请阅读。

高职院校基建借款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

摘要:现阶段高职院校基建业务融资借款的现象比较普遍,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和研究最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关于贷款业务会计核算方法,针对高职院校用财政补助资金偿还基建业务借款时出现的重复列支出的会计核算问题展开分析,深究根源,并就该分析问题提出适当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高职院校;基建借款;会计核算

一、高职院校基建业务借款存在的会计核算问题

我们首先分析一下最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对于借入资金用于基建业务的账务处理:(1)取得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长/短期借款”;(2)借入资金用于基建业务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3)偿还借款时,借记“长/短期借款”,贷记“银行存款”[1]。从该制度规定账务处理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用于基建业务的银行贷款资金在其流动期间内的账务处理方法唯一,不存在任何有异议的地方。但是目前许多高职院校为了扩大学校的招生规模,大力投资建设新校区,导致学校的基础建设所需资金已经大大超出其自身财力,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通过其他途径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大笔资金,然而当这些借款到期时,高职院校自身的学费等事业收入已不足以偿还高额的借款,因此申请用财政补助资金偿还基建借款,该笔业务的账务处理方式不像《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规定的那样清晰明了。对于同一个基建业务,仅仅是因为用借入资金支付,就出现重复列支出的情况:第一次支出是借入的资金实际用于基建业务时,第二次支出是申请用财政补助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时。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在具体账务处理中这两次所列支出都是必须的,但是同一个基建业务列两次支出又不符合逻辑。

二、高职院校基建业务借款存在的会计核算问题分析

企业会计的目标是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结果、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有利于其做出有效的经济决策[2]。然而高职院校作为事业单位,其会计目标和企业单位的会计目标有许多类似的地方,但是有一点是不同的,那就是要单独反映高职院校的预算执行情况这一重要的信息,也就是说要单独准确完整的反映其财政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情况。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规定,高校要设置事业收入、事业支出等会计科目,反映其财政资金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并于期末结转收入、支出科目,核算财政资金的结转结余情况。高职院校应该按照制度规定设置事业收入、支出等会计科目,反映其财政补助资金的收支情况等会计目标。如果没有发生用财政补助资金偿还基建业务借款的情况,高职院校的会计核算业务可以完整的反映其财政补助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等会计目标。但是如果高职院校发生用财政补助资金偿还基建业务借款的情况,高职院校的会计核算业务既要反映其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的会计目标,又要反映其预算执行情况的会计目标;也就是说既要在其基建业务实际发生支出时列一次支出,又要在其用财政补助资金偿还基建借款时再列一次支出,这就造成了一个基建业务被重复列支出的现象,产生了逻辑矛盾。

三、高职院校基建业务借款存在会计核算问题的改进建议

由于现阶段社会急需具有技术型的人才,因此国家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会大力支持职业院校的发展,高职院校扩张是必然的趋势,通过融资贷款等途径借入资金来进行基建业务也是司空见惯的现象,为了能够实现高职院校的会计目标,解决财政补助资金偿还借款产生的重复列支的问题,有的学者建议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设置二级科目“其他应收款—银行借款”核算,用银行借款资金支付基建业务时,借记“在建工程”,贷记“非流动资产资金—在建工程”,同时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借款”,贷记“银行存款”,从该会计核算业务来看,并不能反映实际支出情况。因此本文建议在事业支出科目下设二级科目“事业支出—银行借款支出”,通过该二级科目记录实际发生的事业支出。“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年末和财政补助收入相对结转,反映财政补助资金的收支结转情况[3];而银行借款资金的支出情况在实际用于基建业务时通过“事业支出—银行借款支出”科目记录,在用财政资金偿还借款时再将该科目记录的支出作相应的冲减,当银行借款偿还完毕时,该科目余额归为零。通过该种处理方式,既可以反映财政补助资金的收支结转情况和银行借款资金的支出情况,又避免了一个基建业务被重复列支出的逻辑矛盾,较完整的反映高职院校的会计目标[4]。具体会计处理如下:(1)当发生银行借款时:借:银行存款贷:长/短期借款(2)当银行借款资金实际用于基建项目时:借:在建工程贷:非流动资产资金—在建工程借:事业支出—银行借款支出贷:银行存款(3)用财政补助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时:借:长/短期借款贷:财政补助收入借: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贷:事业支出—银行借款支出

参考文献:

[1]夏平.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研究—以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为例[D].江苏:江苏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2]傅浩.当前事业单位借款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09):11-12.

[3]李光贵.高等学校结转和结余资金形成路径分析[J].会计之友,2015(01):79-83.

[4]周卫华,杨周南,库甲辰.二元结构体系下政府会计技术改进研究——基于事项会计理论的探讨[J].会计研究,2016(02):14-21.

作者:吕海东 单位: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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