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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从理论的角度上讲,《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颁布和出台使得民办高校没有统一的、一致的会计制度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民办高校的财务管理制度。第二,使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民办高校的财务管理水平,在该会计制度中规定,会计核算一定要对高校的财务状况、先进流量以及业务活动情况作出真实的反映,同时,要对民办高校的资金使用状况、资产状况以及负债水平进行及时的反映。第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对民办高校的外部管理和监督,进而提高民办高校的规范性,这个民间制度规定民办高校一定要编制一致的财务报告,进而对民办高校的财务情况,而且对民办高校的现金流量、业务活动状况等的报告中的会计报一定要包含业务活动表、资产负债表以及现金流量表等,这样做的目的是增加民办高校会计信息的透明程度、对民办高校真实的财务情况进行及时的反映。
二、民办高校应如何使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造成的影响
在最开始的时候,虽然民办高校没有规范的同一的会计制度,但在具体的实践中积累了很多的经验,例如:建立了十分有效的制约财务制度,民办高校一定要尽可能的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结合使用,进而充分的发挥民办高校资源的有效性,对民办高校的教育资源配置进行有效的优化。因为民办高校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以盈利为目标的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公办高校的会计制度是不同的,所以,民办高校的管理者和相关的财务人员在对民办高校的财务进行管理的时候,一定要充分的体现其“公益性”和“民办”的特点。在下文中,将具体的叙述民办高校运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方法以及其造成的影响。第一,改变会计核算的基础,在上述会计制度中明确指出会计核算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是会计报告、确认以及计量的一种时间基础,而且其会计核算的基础是费用和收入是不是发生,也就是对企业费用以及收入的归属期的划分规则(所有应该负担或者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已经确定的收入,不管款项是不是已经收付,一定要将其当作当前期的费用、收入进行处理;而所有不属于这个期间的费用以及收入,尽管在当期得到了应有的收付,也不应该当作当期的费用和收入,因此民办高校的财务一定要进行正确的费用和收入的划分归属。第二,根据企业固定资产核算办法调整民办高校资产核算,先前很多民办高校在对其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的时候,依据的是公办高校的处理方法,比如:在购置固定资产的时候,贷记“银行存款”,而且在对这些固定资产的使用过程当中,不计算折旧,只是提取其修购费用;这样的处理方式并不能对民办高校固定资产的净值和使用年限进行如实的、及时的反映,因此,民办高校在购入固定资产时,其历史成本应以资本性支出的方式入账,同时,在使用固定资产的过程当中,要通过计提折旧反映固定资产的折损价值。第三,设置以及调整会计科目;依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制定的设置账户的要求和民办高校自身的性质,要对负债类和资产类樟树进行分类并转入相应账户;比如:对净资产账户来说,要将“投入资本”明细会计科目加入到“非限制净资产”中,对投资者投入的资产进行核算的时候,要明确产权,要去除“固定基金”会计科目,调整到事业结余账户当中;对收入类账户来说,要增加教育事业收入等;对支出类账户来说;要将先前的“教育事业支出”会计科目转变为依据行政单位支出以及教学单位支出分别进行核算,同时,增加“管理费用”以及“业务活动成本”会计科目。
三、总结
现如今,民办高校在财务管理上使用的会计制度并不统一和规范,大部分学校所使用的会计制度是公办高校使用的会计制度,这样的会计制度并不能充分的体现民办高校的“民办性”和“公益性”特点,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民办高校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所以,民办高校应该使用民办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同时还要充分的结合先前积累的适合自身发展的会计机制。
作者:李勃玲 单位:西京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