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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20世纪中期开始,西方社会中出现的一个突出现象是城市中公众大规模地抵制高科技运用。公众对于风险的反应成为心理学、文化人类学、社会学和科技哲学等领域开展风险研究重要推动力。文章回顾城市中社会风险的由来,并对社会科学中不同学科对风险研究所提出的问题意识及其理论主张进行考察,以期为中国社会中城市的风险研究提供借鉴。
关键词:城市;社会风险;研究路径;社会科学
一、城市中社会风险的由来
在社会科学介入风险研究之前,风险一词一直被用于重大自然灾害领域。飓风、龙卷风、暴风雨、风暴潮、地震、火灾、干旱和海啸等自然灾害给人口、经济、基础设施、城市环境和政府功能带来严重的破坏。人们对于风险已有了长达数世纪的认识,卢曼指出,“风险作为一种术语的出现和传播是与一种新的体验有关,是在中世纪晚期和现代早期之间的过渡时期开始普遍起来,表明了一种发生在一些社会领域中新的历史体验……虽然现存的语言中已经有了危险(danger)、冒险(venture)、机会(chance)、运气(luck)、胆量(courage)、害怕(fear)、奇遇(adven-ture)等等来使用,我们可以假定使用这种新的术语是为了表明一种不能够被字典中已有的词汇足够精确表达的问题情境”[1]。他更进一步推测这可能与中世纪晚期海上贸易发展出了早期的保险方式有关,交易者们团结在一起以便去管理船舶出海的风险,逐渐形成能够使人冒险并避免损失的初级制度。随着西方工业的发展,在城市工业生产领域中针对意外事故的保险理念和强制社会保险成为现代社会保险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这是城市社会中普遍使用风险计算以及人口管理的里程碑。风险计算的工具是18至19世纪自然科学领域产生的概率统计理论,其被应用于工业生产、健康、流行病以及经济问题,成为城市中医疗机构、工程开发机构、银行、投资和保险等行业普遍使用的一种计算方法,并进而在19世纪中叶进入大型工业企业和国防工业的技术风险计算[2],形成了全面技术风险分析和评估的方法,这种方法至今仍然是美国政府国土安全部普遍采用的风险分析和评估的方式[3]。以概率统计方法为核心的风险范式是风险研究领域中第一个系统性的知识,其核心为专家运用概率统计的方法以数量化的方式直观认识风险的存在。风险在一般的意义上指的是不希望出现的后果,具体以“预期值”“模型化的数值”“综合预期值”“预期效用”而呈现出来[4]。具体来看,这种方式将风险看作是一种可凭借概率理论计算的客观实体,风险分解为三个相互依赖的变量,威胁(threat)、脆弱性(vulnerability)和后果(consequence)的函数[R=f(T,V,R)/T*V*C]。从认识主体上来看,只能由共享概率统计理论的各学科专家通过风险评估和风险分析的可操作性方法来认定。二战之后,西方资本主义工业发展高潮到来,城市中出现有关科技大工业的事故,研究者开始将自然风险研究的领域往科技风险领域延伸。但以概率统计方法为核心的风险范式自然灾害风险的风险评估框架却遇到了一个很严重的外部问题。从20世纪中期开始,西方社会中出现的一个突出现象是公众大规模地抵制高科技运用,并且特别强调环境保护,这场被冠之以“环保运动”的潮流已经成为一种新的社会运动[5]。大卫•丹尼描述了这一过程:第一个阶段为20世纪50年代,研究者开始考虑核能对环境和公共安全的潜在风险;第二个阶段为20世纪60年代,人们从对核能的不信任拓展到对高科技的不信任,并开始关注自然环境;第三个阶段是在20世纪70年代之后,由对新技术逐渐激烈的抨击及新技术产生后果所引发;第四个阶段是20世纪70年代后期,人们开始持续的抗议活动[6]。总之,这是一种亟需得到解释的新社会现象。
二、风险的研究路径
从20世纪中期开始,西方社会中出现的一个突出现象是城市中公众大规模地抵制高科技运用。公众对于风险的反应成为心理学、文化人类学、社会学和科技哲学等领域开展风险研究重要推动力。社会科学中的风险研究始终保持与概率统计范式进行对话,主要的任务在于试图深入理解人们风险行为及风险感知的心理、文化和社会等过程和机制。心理测量视角下的风险研究主要有三个研究焦点:一是通过明确那些影响外行界定风险的因素,来说明专家和外行在解释风险时的区别;二是在专家和外行风险界定有冲突的背景下,指出外行对风险的概念化反映了对合法性的关注;三是基于个体认知理论指出个体和专家风险决策中的偏见在何种程度上扭曲了对风险的判断[7]。其基本的理论出发点是心理测量学的理论框架,其问题意识是风险的可接受程度,其基本假定是预设风险是由受到广泛的心理、社会、制度和文化因素影响的个人主观定义的。由玛丽•道格拉斯所开创文化人类学视野中的“风险文化”研究范式从社会的整体观和结构主义的视角来理解现代社会科学理性语境中风险排序的现象[8]。该理论认为对“污染”“禁忌”“风险”等的理解不能出于个体的心智结构来理解,而是社会制度出于自我维护的目的而做出的调解。文化人类学风险研究分析的重点是反思科学理性对现代社会制度的形塑,以风险为核心从风险观念历史变化过程来说明风险在现代社会中所原本具有的建构性(选择性)、归责性、组织性、政治性的功能表征,并给出了现代社会语境下一个整体性的风险内涵[9],从而来反思从初民社会的一个具有以伦理系统和社会正义取向的整体性社会制度向现代社会以科学理性建立在概率统计为表征的单维社会制度的转变,并给出她对现代社会中科学理性相伴随的个人主义基础的社会形态的理解,不确定性是显著特征。社会学中贝克和吉登斯提出“风险社会”的研究视角,将注意力放在风险与权力的制度维度上。这个视角概括出的“有组织的不负责任”和“风险的定义关系”其重点在于考察当代社会中出现的风险现象背后的社会结构变迁[10]。社会结构有两个方面的关照,一方面就是社会中个体化的过程,另一方面就是这里两个概念所指涉的社会中政治、经济、法律、媒体和科学权力的一个联盟[11]。笼统地说,对于这个联盟的解释,是风险社会理论超越心理测量范式、文化人类学研究范式的主要区别点,他指明了当代人类所面临的风险的社会结构性因素。科技哲学视野下的风险研究试图综合心理测量学、文化人类学以及传播学中风险研究的支离破碎的现状,是一个相对综合的范式,主要体现在以“风险的社会放大”的框架来强调客观风险所经历的社会过程[12]。该范式更明晰地指出概率统计理论中风险评估和风险分析之外在的社会环境,对科学理性的制度也进行了反思,致力于使科学理性能够更好地嵌入到社会制度之中,并试图通过风险沟通来使科学理性依然能够成为社会中的主导判断标准。这个范式拓展了心理测量学范式中对专家理性的个体认知特点上的反思,侧重在一个社会制度性的框架内对诸多社会过程中的诸如民主、协商、参与等关键议题展开研究。风险与社会范式仍然将风险评估放在比较核心的位置,具有中层理论的特征,表现出较强的实用功能。
三、结论与启示
综上所述,20世纪70年代之后,风险研究涵括了从心理学的个体层面到风险社会以社会转型为背景的宏大理论。不同学科对风险研究所提出的问题意识及其理论主张为城市中的风险研究领域的繁荣奠定了基础。这些研究基本上是在西方话语之下展开,其风险研究成果为中国的风险研究提供了借鉴。无论是道格拉斯文化理论对于风险建构本性的理解,还是贝克对于风险定义关系概念的把握,抑或是风险与社会范式中的“中层理论”,对于风险的描述已经不再是一个主要问题,而聚焦于风险研究的实在性与建构性的互动,这让我们可以立足于中国本土的历史和现实情境来反思风险研究。就社会学领域而言,一方面,不仅需要对中国社会中不同阶层的人们所承担的实体性风险进行研究,比较不同阶层中的人们的风险感知意识;另一方面需要侧重于在组织社会学层面来考察风险对不同层次的社会组织形态的潜在挑战,以不断提升我国各类社会组织防范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2]泰勒-顾柏,金.社会科学中的风险研究[M].黄觉,译.北京:中国劳动保障出版社,2010:3.
[3]李康.美国国土安全部风险分析概述[C]//赵来军.公共危机与社会治理:城市风险与公共安全.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1.
[4]克里姆斯基,戈尔丁.风险的社会理论学说[M].徐元玲,译.北京:北京出版社,2005:63.
[5]赵鼎新.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291
作者:李康 单位:上海大学社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