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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教学管理是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重要内容之一,认证标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包含了教学管理各方面改进的要求。对照《标准》,教学管理的改革应强调规范性、服务性、参与性、学术性和协作性。
关键词:专业认证;标准;教学管理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对于学校构建医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改进医学教学管理,提高医学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服务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医学教育的国际互认,提升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布的《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不仅针对临床医学专业教育内容、过程、教育环境和结果提出了基本要求,还对医学教学管理提出了“参照”模式。在认证标准中,涉及或涵盖诸多有关教学管理的内容,对教学管理各个环节都提出了要求。教学管理是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重要内容之一。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如教学计划与改革、课程计划管理、成绩评定与考试管理、教育资源配置、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教师教学能力发展、教育评价与信息反馈、毕业生质量调查、教学行政管理等方面内容都在《标准》中得以反映,并结合临床医学专业特点提出了较为贴切、详细的要求。武汉大学临床医学专业于2015年接受了教育部专业认证,得到认证专家的高度认可。学校参照认证标准,根据实际需要和改革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成为了教学改革的重要保障体系和有力推动手段。在实际的工作中,学校始终坚持了临床医学教学管理的五大原则。
1规范性原则
规范性是管理的基本原则。在《标准》的“管理与行政”指标中就提出了总体制度体系的要求,如“举办医学教育的高等学校必须建立医学教育管理机构,承担实施教学计划等职能。建立科学的教学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对于重要的管理环节和事项,还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如课程计划管理,要求“医学院校必须有专门的职能机构负责课程计划管理,这一职能机构承担在医学院校领导下的课程计划制订操作、信息意见反馈、规划调整等具体工作,主持课程计划的实施。”对临床教学基地管理要求“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建立完善的临床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档案,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特别是加强对临床能力考试的管理。”从这些标准可以看出,要做到教学管理的规范,至少有4个要素是必不可少的,即:机构、人员、制度及执行4个方面。关于“机构和人员”,在独立设立的医学院校设置得比较完备,但在综合大学中的医学院,特别是医学院与综合大学合并之后,对医学教学管理机构和人员进行了调整,出现了多种形式的管理体制,这些体制是否完全适合医学教育要求与规律,还有待实践检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医学教育综合改革若干意见中专门就管理体制改革提出,要求“进一步完善医学教育的管理层级和运行机制,理顺治理关系,履行好对医学教育的统筹规划、宏观管理、资源投入、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职责”。综合性大学中的医学管理体制问题,一直是见仁见智,但“机构和人员”是履行教学管理职能的最基本保证。武汉大学对医学教育实行“条块结合”的领导与管理体制。设立医学部,全面统筹、协调、管理所属各单位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工作。在医学部下设教学管理处,负责医学专业本科、研究生、留学生的统筹协调管理。管理规范性的另一问题是管理制度和执行。武汉大学结合认证《标准》要求,建立了覆盖教学全过程的医学教学管理制度,制定了本科教学管理责任制、学籍管理与学位授予、专业课程管理、教学研究管理、教师教学规范、教学督导、教学质量评价、实验室开放、实习基地建设等,形成了一套既有统一性又有灵活性,既规范严格又激励有效的教学管理制度体系。学校在制定这些管理制度时,最重要的就是结合本校实际进行制订完善。如果只是生搬一套别人的材料,就会使制度仅停留在纸上。另一重要方面,是制度的执行程序规范,特别是在涉及师生利益、学校重大事项时,更应引起高度重视。也就是要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涉,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2服务性原则
管理即服务,这是教学管理特别强调的理念之一。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学生和教师。在大学教学管理越来越标准化和专业化的今天,我们越来越重视对教师和学生外在行为的控制与管理,而忽略了他们真正内在的教与学的发展需求。显然,这种适应规模化发展的管理模式,除了能带来表面的管理效率之外,与真正的大学教学质量是背道而驰的。作为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策划者、领导者和组织者的大学教学管理机构,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管理理念,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重心,强化教学支持服务。在《标准》中,对学生的服务给予了明确规定:“医学院校必须建立相应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对学生提供必需的支持服务。必须就课程选修、成绩评定向学生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对学生在学习、心理、就业、生活、勤工助学等方面予以指导。”这是对教学管理服务性原则的具体要求,也是真正落实“以学生为本”教育理念的有效举措。武汉大学设立了一站式学生事务与发展服务中心,医学生可以享受便捷、高效、多样的学生服务,涵盖了学业指导、实习指导、大学生科研、奖贷资助、心理咨询、职业生涯规划、生活等各个方面。对教师的服务支持主要体现在“师资政策及师资培养”和“教师教学研究”方面。《标准》规定“医学院校必须保障教师的合法权利和有效履行教师职责。有明确的师资政策并能有效执行,保证教学、科研、服务职能的平衡,认可和支持有价值的业务活动,确保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必须建立教师直接参与教育计划制订和教育管理决策的机制,使教师理解教学内容和课程计划调整的意义;必须制订教师队伍建设计划,保证教师的培养、考核和交流,为教师提供专业发展机会。”可见,对教师的教学支持的核心内容是要促进教师的职业发展与教学能力的提升。因为教师不仅是大学教学活动的主体,而且还是开展科学研究,创造发现新知识的群体。他们在学校的主要职业活动为学术活动,因此,对教师的教学管理应充分结合其学术性、专业性的特点。
3参与性原则
参与性原则的确定,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医学教育开放办学的需要,教学管理紧密结合师生及相关利益方的要求。二是民主管理的需要,教学管理应广泛吸收各方面的意见。随着经济社会、科学文化的不断发展,医学的社会性更加突出,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广泛性更加凸显。这就要求医学教育必须紧密结合医学模式变化、社会对医学的期望和区域医学发展需要,形成各利益方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医学教育发展新局面。比如,医学院校的办学宗旨和目标的确定就需要“包括学校的领导、医学院的行政管理人员、教职人员、学生、用人部门以及政府主管部门或学校的主办者”进行认真讨论。武汉大学对于医学教育的办学宗旨和目标制定、培养方案修订等进行充分论证和广泛讨论,多次征求学生代表、教师代表、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课程委员会成员、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上级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学生家长等利益方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修改和完善。认证《标准》中关于教育评价,则要求“有政府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毕业后教育机构的积极参与,并考虑他们对教育计划提出的改进意见,让他们获知教育评价的结果”。这就是要考虑院校教育与毕业后教育的有效衔接问题,使学生具备进一步发展的良好基础。参与性的另一个重要要求是学生参与管理。在《标准》中,相关的规定有:“制订课程计划需要教师、学生的参与和理解”、“学校管理、教学改革、课程计划的制订和评估以及其他与学生有关的事务中必须吸收和鼓励学生代表参与”、“教育评价体系使领导、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教育评价活动”等。但“学生能否直接参与管理?他们是否有能力参与管理?以哪些形式参与管理?”这些问题需要在实际的教学管理中予以回答。一方面可以通过学生会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等组织参与管理工作。将学生会、学习部和各年级、大班、小班的学习委员和学生信息员作为教学信息传递和反馈的重要成员,特别是在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广泛听取学生的建议和意见,把学生的各类建议和意见作为教学决策的重要参考。定期组织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针对教学方法、考核评价、学习方式、学生管理及奖学金评定等方面的意见。另一方面是直接吸收学生代表参加课程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在一些专题教学活动中,如教师讲课比赛、优秀教师评比中直接邀请学生作为评委,表达学生意见。
4学术性原则
教学管理的学术性是要改变以行政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增加学术管理的内容和比重。教学学术管理是管理者根据教学和学术发展的规律及知识理论的权威性,依靠专家、学者对大学内部学术性工作开展的管理活动[2]。在《标准》中,首先强调了“学术自治”的重要性,以保证“医学院校依据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根据各自的发展要求,制订课程计划及实施方案,合理规划人员聘用和教育资源配置”等方面的自治权利。教学管理的学术性内容体现在课程计划、教学方法改革、评价体系、教学研究等方面。《标准》要求,在课程计划方面,医学院校应积极开展纵向或(和)横向综合的课程改革,将课程教学内容进行合理整合。在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医学院校必须积极开展以“学生为中心”和“自主学习”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方式和教学方法改革,注重批判性思维和终身学习能力的培养,关注沟通与协作意识的养成。在评价体系改革方面,医学院校必须建立学生学业成绩全过程评定体系和评定标准,积极开展考试方法的研究,应用和借鉴各种先进的考试方法。在教师教学研究方面,提倡教师将科研活动、科研成果引入教学过程,通过科学研究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科学方法及科学精神。加强对医学教育及管理的研究,为教学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依据。高校是以学科专业为基础、以学术活动为主导的学术事业组织,学术性是高校的根本所在。强化教学管理的学术性,必须明确和认识到学术人员在教学学术管理中的作用。以教授、专家、学者为代表的学术人员在各自专业领域的专业素养和在学术上的探究精神,使他们成为教学学术管理活动的主体,他们应当拥有充分的自主权和自治权,应当保障他们的学术自由。忽视他们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教学管理的学术性必然失去科学水准和理论根基。
5协作性原则
教学管理的协作性在医学教学管理中显得尤为重要,这是由医学教育的多阶段等特殊性决定的。《标准》中,教学管理的协作性体现在3个方面:基础与临床的协作、临床教学基地的协作以及医疗、教学与科研的协作。基础教学与临床教学是医学教育的两个方面,前者是医学教育的基础,后者是医学教育的实践。传统的医学教育中,基础教学与临床教学是分阶段进行的,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模式难以为继。加强二者的协作性,主要应在课程体系进行突破。积极开展纵向或(和)横向综合的课程改革,将课程教学内容进行合理整合。课程计划体现加强基础、培养能力、注重素质和发展个性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医学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实践性强,尤其是临床医学作为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应用性学科,医学生必须在临床实践中深化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获取和掌握丰富的临床经验。医学生的临床实践能力,包括临床操作能力和临床思维能力,都需要在临床教学基地中完成,因此,足够的临床教学基地是医学生实践教学的必备条件,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临床教学基地建设是医学院校教学的基本建设。除此之外,还需要“加强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良好稳定的业务关系,为全科医学和公共卫生的教学提供稳定的基地”。这些基地的建设主要是通过带教老师的培训、教学和实习过程的监控,以达到不同基地质量标准的同质化要求。医疗、教学与科研是临床学院的重要职能,三者具有统一的特征,若处理得好,可以达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效果。武汉大学坚持把科学研究作为办学的战略支撑点,强化医学的集成化发展,同时注重科研与教学相互促进,科研成果向教学内容的转化。科研还紧密结合临床实际问题来开展,临床教学中更加注重理论与实际的有机结合,使学生在教学中获取更多前沿知识与信息,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卫生部.《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Z].2008,(9).
[2]黎德山.学术管理在高校教学管理中的凸显[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4).
作者:曾德军 余祥庭 单位:武汉大学医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