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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景区景点语言文字的规范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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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景区景点语言文字的规范调研

义乌兴商建市,经济强市得益于市场的持续繁荣,义乌逐渐形成了以购物游为主,以会展游、商贸游、休闲游为辅,以及以义乌国际商贸城为核心,多景区协同发展的旅游目的地。其中,义乌国际商贸城总建筑面积达300多万平方米,是国际公认的世界上最大的一座超市,还有数家专业街市场散落在城市之中。可以说,义乌的城市、市场和旅游景区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2012年,义乌全市共接待游客1081.37万人次,其中境外游客59.03万人次,同比增长12.7%和11.0%。2012年,国际商贸城购物旅游接待处共接待团队游客13万余人次,其中境外团队游客2万人次。每年前来义乌采购的来自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客商超过40万人次,常住义乌的境外客人员达1.3万余名。多种语言和多元文化在此交流和融合,随着义乌旅游业的迅猛发展,人员流动的频繁和文化交流的深入,作为旅游重要媒介的语言和文字也越来越重要。大力推广普通话,规范和推广语言文字已经成为打造义乌国际商贸名城的迫切需要。

义乌景区景点语言文字规范及推广现状分析

(一)义乌旅游景区、景点语言文字工作注重规范化和国际化

义乌是对外贸易的窗口,规范汉语语言文字与规范外语语言文字工作同等重要。近年来义乌结合城市旅游发展和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在规范和推进语言文字工作过程中,义乌风景旅游管理局和旅游行业做了大量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工作,大力宣传、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不断提高全市旅游从业人员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养成正式场合和公众场合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良好习惯。义乌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各旅游企业在公共场所的用字、新印制的各类旅游宣传品、书刊、各种指示标牌、服务指南、各类旅游广告等严格规范和使用汉字。由于义乌国际化程度高,在公共场合和宣传过程中需要配合使用外国文字或汉语拼音的,要求以规范汉字为主、外国文字或汉语拼音为辅的形式,规范汉字的字体当大于外国文字,加注的汉语拼音应书写在规范汉字的下方,拼音符合《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范》的规定及要求。义乌国际商贸城购物旅游中心专门设立“购物旅游团队接待处”,配备经过业务培训的服务接待人员和翻译人员全天候在岗服务。

(二)义乌景区、景点语言文字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提升

义乌市城市化进程始于20世纪80年代,城市化过程较快。2012年,经义乌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累计登记的流动人口为159.5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5.4%。其中,实际在册137.7万人,远远超过义乌常住人口。截止2011年7月,少数民族总人口约7.2万人,含50个民族成份。义乌部分本地居民普通话水平不高,普通话使用率不高。由于义乌流动人口众多,各地方言混杂,同时,又由于义乌是国际商贸名城,每天有大量的中外游客来往义乌旅游,并且随着第三产业的发展,义乌每年又有大量新增旅游企业,客观上造成旅游企业、旅游景区和景点中存在语言文字不规范的现象。为此,义乌市旅游行政部门要对新增酒店、饭店、旅游景区、旅行社及公共场所的旅游指示、服务用字、各类服务人员的用语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确保达到国家相应规定。

义乌景区景点语言文字规范及推广的对策及建议

(一)做好旅游景区景点语言文字的规范工作

目前义乌旅游事业蓬勃发展,在建的旅游景区、景点以及宾馆饭店等旅游基础设施众多。由于这类公共服务行业覆盖范围广、牵扯人数众多,因此,语言文字的规范工作难度很大。为此,应该遵循“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推进公共服务行业用语用字的规范化建设。此外,要提升义乌景区景点语言文字规范和推广工作,还应做到两个相结合:一是与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建设相结合。在义乌镇、街广泛宣传国家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利用广播、媒体、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提高对规范和推广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升国际贸易综合改革的文化内涵。二是与义乌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提高乡镇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对旅游景区的相关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通过培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旅游景区内涵和品位。各镇、街相关部门对旅游景区的名称牌、招牌、广告、标语、提示牌等进行统一安装和规范管理;加强景区生态环境和人文景观的打造,进一步改善旅游坏境,提升旅游文化和竞争力。

(二)提高旅游景区、景点从业人员素质

从广义来看,义乌的旅游目的地不仅包括义乌国际商贸城、名胜古迹、现代旅游景点等狭义的旅游景区、景点,还包括饭店、旅馆、摊位、交通工具等场所。这些场所存在着大量的直接和间接的旅游从业人员,他们具有流动性强、文化程度不高、规范和推广语言文字意识不强等特点。另外,义乌在城市化进程中,虽然国际化程度较高,但是仍然存在当地居民愿意使用义乌方言,普通话使用率不高,在乡镇旅游景区和餐饮饭店等公共服务部门尤为突出。旅游管理部门应该积极利用义乌教育教学单位对上述旅游从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和文化水平提高的培训,以提高义乌旅游从业人员的整体服务水平,树立义乌良好的旅游形象,提升义乌的城市品味。

(三)旅游相关语言文字资源的规范及推广

随着义乌国际贸易的全球化、义乌旅游的国际化、信息技术的全球化,义乌旅游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推广工作不仅仅局限于义乌旅游目的地,局限于义乌的有形市场之中,还应该对其它语言文字资源进行规范。其它旅游语言资源包括下述大众传播媒体上的语言文字:(1)中国境内出版、发行、的平面媒体,包括报纸、杂志、图书等的文稿以及相关通讯社的电讯稿;(2)中国境内出版、运行的有声媒体,包括广播、电影、电视、录音带、宣传片、光盘、电子图书的文稿、录音与图像;(3)中国境内注册运作的网络媒体的文稿、录音与图像;(4)中国境内电信媒体支持服务的手机短信、彩信、微博等。义乌语言文字规范和推广,义乌旅游营销要积极利用其它语言文字资源,采用多元化和国际化的推广方式。

(四)提高旅游景区景点名称英文译写规范

义乌国际化程度高,英语已成为公共场所经常使用的语言。2010年,浙江省参与制定了长三角地区第一个语言文字方面的地方标准———《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DB31/T457-2009),加快实施了公共场所语言文字、英译和公共标志规范化管理工作。旅游景区、景点名称英文译写应采用英语国家和地区较为通行的表达方式,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状、尊重约定俗成译法的精神,旅游景点名称中通名一般用英文翻译。例如,“鸡鸣山”译写为JimingMountain。各种“园”根据其功能进行翻译:将一般的公园译为Park;海洋公园译为Aquarium;动物园译为Zoo;乐园、游乐园译为AmusementPark;陵园译为Cemetery。各种“塔”根据其功能翻译:佛塔译为Pagoda;纪念塔翻译为Monument;电视塔译为TVTower。各种“寺(庙)”根据其功能翻译:佛寺(庙)译为Temple;道观译为TaoistTemple;清真寺译为Mosque。各种“馆”根据其功能翻译:博物馆译为Museum;陈列馆和展览馆译为ExhibitionHall;纪念馆如果规模较大、纪念性质突出的,译为MemorialHall;如果是兼有陈列史料物品性质的,译为MemorialMuseum。“故居”通常译为For-merResidence,“陈望道故居”译为ChenWangdao’sFormerResidence。旅游景区名称中的“景区”“风景区”“风景名胜区”等一般译为ScenicArea;旅游景区译为TouristArea;度假区译为HolidayResort。风景名胜区划分为国家级和省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译为NationalScenicArea,省级风景名胜区译为ProvincialScenicArea。旅游景点、景区名称作为实体名称使用时,采用英文译写方式;但作为地名使用时,则应符合国家标准《地名标志》(GB17733),采用汉语拼音拼写方式;当作为旅游交通标志使用时,部分景点、景区名称的专名意义也可以译出。

(五)提高旅游目的旅游从业人员和市民的跨文化交往能力

旅游的过程也是互动的过程和交往的过程,在游客旅游过程中旅游从业人员需要提供大量的语言信息服务,旅游目的地需要提供大量文字信息服务。规范的语言和文字是旅游目的地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和保障。规范的语言和文字是一个民族文化的精髓和体现,旅游者对旅游目的文化和历史的探寻,需要与旅游服务者进行深入的交流,对旅游目的地进行深入的体验。作为国际化城市,义乌的旅游从业者不仅要具有规范的汉语普通话水平,更需要较强的本国文化理解能力,掌握1-2门外语,具备较好的跨文化交往能力和理解能力。在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建设过程中,义乌应培养一批较高素质的国际化旅游服务人才和管理人才。这样才能真正意义上推动义乌旅游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建设国际化商贸名城。(本文作者:佘曙初 单位: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