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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田野调查是民族志研究中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但田野调查因涉及的因素较多,往往带有主观性、多样性等特点。从田野调查的目的“真实性”出发,对参与田野调查的主客体及其之间的联系进行分析后认为,田野调查中的“真实”是一种有条件的真实,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呈现出复杂多变的样态,在面对田野调查时应进行自律地记录和有条件地解读。
真实性”一直以来都被看作民族志田野调研中一个重要的话题,如何才能将研究地区的面貌原样地记录下来并得到客观、公正的论断,成为无数民族学家和研究者追寻的问题。从民族文化田野调查的各影响因素出发,在民族志研究的基础上对民族文化田野“真实性”的描述和理解进行一定的思考。
一、民族文化田野调查视野中的“真实性”
(一)何为“真实”
传统的人类学家将“真实性”认为是一个社会的历史形态、文化模式或者思维类型[1]。克里福德·格尔兹(CliffordGeertz)认为,民族志是“在一个为讲台、黑板和研讨会所环绕的世界中撰写其报告”[2]。民族志的描写在早期的西方被视为对“异文化”的描述,在通信不发达的年代里,人们通过研究者的描述了解世界。不同的学者本身所带有的立场、视角、观点和表达方法导致对同一时期、同一地区的文化可能产生不同的多种样态描述。在对中国的文化探索和描述当中,民族文化被很多人当作没有开发的处女地,人们带着“猎奇”的心态对其进行挖掘和探索。学者、探险家、游客带着不同的知识背景、思维方式、记录手段对各地民族文化进行或点或面、或宽或窄、或深或浅的描绘与思考。随着这类探索需求和数量的增加,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当地社会装饰性、表演性、遮蔽性事件。如何看待民族文化文化中的“真实”成为人们需要思考的问题。不管是文化理性和实践理性都是对田野调查中发生事件的真实反映,如同古希腊哲学家犹希迈罗斯(Euhemerus)认为神话是被筛选的历史一样,虚构和想象叙事本身也是不争的历史事实。即便是刻意营造的场景或敷衍的回答,也是当地文化样态的反映,也可以从中引发出对其变异的思考。一切皆为真实,但又不是真实的全部而只是真实的一部分,就像盲人摸象,我们不能否认盲人摸到的不是真实的大象,只不过盲人们摸到的不是全部的大象而已。田野中的“真实”会通过各种不同的面貌呈现在我们的眼前,人们要做的就是如何看待这种“真实”,如何透过这些“真实”去体味和感悟背后的意义。
(二)“真实”的样态
对于田野调查的书写,传统民族志侧重对客观事实的关注,历史民族志强调文化结构的真实性解释,实验民族志强化对解释的真实认知[3]。田野实践者强调研究者的经历和经验,调查对象细节真实性的体察和描述,力求客观公正地对田野对象进行描述并原汁原味地反映。田野调查的标的,往往是社会集体文化的存在,是全方位立体空间的展示,研究者进入这个时空当中,犹如水滴汇入大海,被当地文化全方位包围,面对海量信息的涌入,怎么选择,选择哪些,选择的先后顺序,都会使文化信息的呈现展示出不同的真实样态,如同一棵树上不会有两片相同的叶子一样,不同的学者在相同的时间进行的田野调研会得到不同的真实样态,相同的学者在不同的时间进行的田野调研面貌也不同。
二、民族文化田野调查“真实性”的影响因素
“表述危机”既是人类学研究中的批评术语,也是民族志写作中所面临的困境。马林诺夫斯基(B.Malinowski)认为,运用科学的方法可以客观地进行田野调查的描述;克里福德·格尔兹(CliffordGeertz)则认为,我们所看到的事实是田野调查主体构建出来的;朱炳祥提出了“主体民族志”的概念。判断民族文化田野调研中的“真实”只有认真分析其构成的要素,才能从中判断这是来自哪一个层面、哪种程度的“真实”。
(一)主体因素
民族文化田野调查中的主体是作为一种文本创造主体而活动着的民族志学者。根据朱炳祥“主体民族志”的理念,民族志的主体可以分为田野主体、观念主体和写作主体[4]。田野主体是观察实践者本身,是具有一定认知能力和判断标准的个人。田野主体决定了田野计划的安排、田野标的物的选择。不同时间、不同深度、不同广度、不同场所、不同访谈者的选择都将对民族志的写作产生巨大的影响。其在田野中的观察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的好坏也将直接影响田野资料的获取。观念主体指的是田野实践者的文化背景和知识能力。民族志作者在一定的文化背景、政治背景和时代背景中生活,具有独立的世界观、价值观,判断问题的立场、观点和看法,其知识水平、生活经验、思想历程和情感趋向将直接指导和影响田野调查的行为和结论。“同一原则指导下的实践研究可能会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根本性的差异。遵照不同的原则进行的研究也可能造成与事实的差距或背离”[5]。写作主体指的是民族志文本写作者。田野调查文本是对事实的构建,受写作主体的写作能力、修辞手段、表达风格的影响和决定,其对文本建构中的结构、层次、含义、资料的选择和使用,都会对民族志的最终形成产生不同的影响。判断对田野材料解释的好坏、深浅就在于民族志主体对事实的深层解释、意义的解释。需要强调主体的不同维度和整体性特征,强调对主体背景和写作目的的批判性反思,在研究和理解中不断追问“谁在问”“为什么表达”“怎样表达”。
(二)客体因素
民族文化田野调查中的客体是存在民族文化现象中的人、事、物,是主体研究的对象。深度访谈是马林诺夫斯基(B.Malinowski)田野调查的重要方法之一。作为民族文化田野调查访谈对象的客体包括各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众、工作者等,受访者本身对当地文化的参与程度和认知水平、对主体访谈表达的理解能力、对问题回答的表达能力都将对民族志的呈现产生巨大的影响。除此之外,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田野调查还存在语言的沟壑。如田野主体不能掌握客体的民族语言,在田野调查中需要寻找翻译,对客体的表达和理解需要通过翻译的解读和建构,也将受到翻译人员各类知识、水平、能力的限制和影响。随着民众探索和社会关注度的增加,少数民族地区各类活动、仪式开始恢复和重现,甚至有意识地进行“展示”,如云南丽江玉水寨的建立,既是纳西东巴文化的研习和传承基地,也是旅游风景区。在玉水寨中每年都要举行东巴什罗大会和祭风、祭天等仪式。这些仪式的举行是对文化的复刻和展示,是在原文化基础上的再生产与再创造,带有舞台性质的展出。麦克内尔(D.MacCannell)在旅游民族志研究中提出了“舞台真实”的理论,认为文化被当作产品搬上了舞台。这种舞台的真实并不等同于生活的真实,而是对原本真实的一种艺术化的加工与创造。民族文化仪式被展示的目的和原文化中仪式举行的目的相比是有一定变化的,其展示的内容、程序、样态具有一定的主观和人为选择因素。相较于原始社会的民族文化而言,现代社会的文化有了更多的目的意义和影响因素,值得人们进行更深入的思考。
(三)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因素
世界万物不是孤立存在的,事物之间通过相互影响发挥作用。民族文化田野调查中主客体之间存在必然的、紧密的联系,主体通过客体的存在发挥作用,客体也在影响和改变主体。主客体之间关系的亲疏、主动权和话语权的把握都将影响田野调查的过程,甚至影响民族志的写作。如何把握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民族志学者们曾做过很多探索,如德耶尔(Kevindwyer)在《摩洛哥对话》中所提倡的“对话式”的表达方式,力求通过完整的对话展示文化的原貌,克拉潘扎诺(VincentCrapanzano)在《图哈米:一个摩洛哥人的图像》中所做的“开放式”表述的尝试,试图消解话语霸权,让读者真实解读作者的困惑及真实的对话过程。是否能从访谈者的表述中获得更多的东西,是否能进入“舞台”后方了解真实的文化样态,还需要主体多方面的探索与努力。民族志的田野调查在很长时间以来一直处于一种静态的、“文化孤岛”式的研究,随着世界范围内社会关系的加强,全球化和移动性对人们生活方式产生了巨大的改变和影响,包括人群的流动、迁移带来的观念的变革以及由此带来的生活方式、经济模式、传播途径的变化,对传统的民族文化带来巨大的冲击。以往传统文化中的人、事、物由“静态呈现”变为“动态发展”,在某一个地方所发生的事情对其他地方产生越来越明显的影响。快速的移动变化给民族文化田野调研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各类变化对调研的主体、客体、主客体之间产生的影响呈现出“万花筒”式的特点,民族文化田野调查的效度、信度、广度、深度也将迎来新的巨大挑战。
三、如何看待民族文化田野调查中的“真实”
对待民族文化田野调查中的“真实”问题,可以从建构与解读两个方面入手。建构既指对田野调查中计划、观察、访谈等的建构,也指写作主体对文本的建构。解读既包含写作主体在写作时对既得材料的解读,也包括读者对田野调查文本的解读。
(一)自律的记录
传统民族志在进行表述的时候,主体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立场、观点和评断方式,为此朱炳祥在“主体民族志”中提出“裸呈”式的表达方式,即“让当地人围绕他们感兴趣的问题自由讲述当地的文化及个人的所历所思,所感所悟。田野调查者只是一个倾听者、记录者而非引导者、提问者”,“民族志的作者需要完整而系统地展示当地人对文化的讲述”[6]。田野调查者不能带有“有色”的眼光看待被调查者的能力,不管当地人讲述得深浅、多少,都是当地文化的一种展示。主体民族志的研究力求在有限范围内尽可能地减少主体存在的主观性,同时要求主体对写作的背景进行详细的描述和全面的交代,如研究的目的、方法、路径以及研究者的背景性情等,使读者能通过背景资料为判断和结论提供一定的方向和依据。民族文化田野调研的目的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观察当地文化样貌的各类呈现,通过记录这些呈现的事物来展示文化的构成,揭示文化的意义,真实地对文化进行展示是少数民族工作者追求的目标。虽然这种“真实”带有不可避免的主观性和诸多影响因素,但作为具备一定能动性的田野调查主体而言,“自律”地进行记录是极其必要的性质。这种“自律”既包括像主体民族志者所提出的“裸呈”,也包括有意识地尽可能抛除主观影响的各项因素去获取和采集田野调查中的各项资料。在写作主体的把握上,虽然文本的成形必然处于社会背景和文化背景之下,受社会观点和制度政策的影响,但主体能做到的是尽量把握语言上的准确性,强调各类限制性的前提和条件的背景,不以一概全。
(二)有条件的解读
从人们解读和研究神话的方法可以为我们看待民族文化田野调查的“真实性”提供一定的思路。神话故事反映了原始人对自然现象的理解和对社会生活的建造与追求。在里弗斯(Rivers)等神话历史学派的人看来,神话就是关于过去历史的真实记录。历史人类学家认为神话是一种历史的叙事,只不过在这种叙事当中运用了想象和虚构的方式。从解读神话到解读今天各类民族文化民族志文本,其目的都是为了从已呈现的各类实质表现中把握文化的深层意义,在各种虚构的或者带条件的事物当中来洞察被遮蔽的文化真实,以可以观察到的事物来反映和揭示观察不到的真实。有条件的解读包括清醒地认识到民族文化田野调查研究的对象不仅包括当地文化的各种事物,也包括了事物本身以及主体本身所带有的各种价值判断和立场观点。追问各类文化事物实践的客观条件,明晰这是真实的哪种样态表现,承认叙事的有限性,叙事不是全知全能的,所有的叙事都是在一定时间、空间和经验的维度下的个体表达,承认主观价值判断对于事实判断的存在以及由此构建出来的民族文化的意义。概而言之,民族文化田野调查中的“真实”是一种有条件的真实,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呈现出复杂多变的样态,少数民族田野中“真实”的样态、影响因素、构建和解读方式只是“管中窥豹”,希望能为民族志的探索提供一定的参考。
作者:牛凌燕 单位:云南师范大学传媒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