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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艺术的文化表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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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艺术的文化表达作用

摘要:

从审美取向上看,民间艺术偏重于实用,形象粗笨,造型简陋,色彩俗艳浓郁或白板单一,反映的是民间大众的审美趣味,故为士大夫文人所不齿。但民间艺术却是人类文化因子的千古承载。从强烈的仪式感上映现出了人类对原始巫术文化的继承,作为礼物的形式充当着人类情感的润滑剂,而符号形式则映现原始人类的图腾崇拜。民间艺术是一切专业创作的根系所在。

关键词:民间艺术 文化记忆 地位

民间艺术,是从创作者和使用材料而言的。就创作者来说,在过去是相较于宫廷、士大夫和文人而言的,现如今是比之于专业创作者来说的。一般而言,民间艺术是由当地农民、艺人或者是一些低端手工业者,就地取材,以纯手工或半手工制作而成。因此在材料的耐久性、考究性上都相当粗劣,工艺方面也比较低俗,不如电脑制图、三D打印以及机器加工的或者文化人创作的艺术作品那么精细密致。从审美取向上看,它偏重于实用,形象粗笨,造型简陋,色彩俗艳浓郁或白板单一,反映的是民间大众和审美趣味。因此,即使是一些有较高修养的文化精英,也对民间工艺有着极其深重的偏见。他们认为民间艺术就是俗艺术,低层次艺术,是与高雅艺术不可等量齐观的下里巴人,而对从事这方面研究的人,嗤之以鼻。这中间的一个问题所在就是,我们究竟是以什么样的观念来观赏艺术。是以它的形式来衡量它的艺术高下还是从内容来发掘其内蕴的优劣,民间艺术是否真如一些人所认识的那样,是一种粗浅低下的艺术呢?

一、民间艺术与专业艺术的异同

叶朗先生在其所编写的《美学原理》一书中,将艺术作品分为材料层、形式层、意蕴层三个层次。也就是说,单从艺术种类来讲它们是没有高下之分的,不能说诗歌好而绘画差,也不能说舞蹈高妙而书法逊色。当然,更不存在民间艺术逊色于专业创作艺术的道理。而且,高手在民间,即使是专业创作的人,民间也存在着许多能歌善舞擅写长画的人。这些人未必就比那些经院艺术家差,反而有可能高出许多。而民间艺术,许多大师的作品也堪称是无与伦比的经典之作,所谓文人雅士也只能望其项背。而一些所谓文化人的雅作,有时也可能是浅层次的故作姿态的无病呻吟,也可能是邯郸学步的“洋泾浜”。如果抛开艺术的形式来看,从来就不应该有民间和专业创作的高下艺术分野,不应该有洋土的差异。人们之所以会形成这样的观念,主要是从材料层和形式层来看待艺术,并把形式当成区别艺术高下的唯一标准。民间艺术的材料使用,是其区分于创作艺术的重要根据。无论是北方的剪纸、面塑、泥人或布艺、皮影,还是南方的刺绣、陶艺或雕刻,以及一些民间表演艺术,除极少数如玉雕、紫砂等登堂入室被现在的时尚所追捧外,其他工艺还都停留在生活常见的普通日用阶段。它们均系就地取材,如剪纸所用的就是一般人家用的普通红纸,面艺所用的也是普通面粉,泥塑所用的是随手可取的泥胎,随做随扔,实为速朽之物,随处可见。因为是一些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材料,所以这些民间艺术并没有被人所重视,连这些创作者们也没把自己的这些东西过于当回事。一些编织物,用烂了就扔掉;那些绣品,穿破了就随手弃之。剪纸,贴在窗户上过节喜庆一完就任其风化晒坏,而面艺则在一定的仪式之后大家分而食之。材料之普通,之广多,不似玉石、象牙、紫砂矿等珍稀原料日渐稀少,也没有人把它当成是真正的艺术。民间艺术的实用功用也远大于审美功用。普罗大众首先想到的是它的实用性,其次才考虑它的审美作用。而这些从事民间艺术的艺人们,多数是没有太多文化,未经受过任何专业训练的人,他们除了在一些节日、庆典、祭祀等仪式活动中偶尔做一些工艺品之外,平时主要从事的是日常生产劳动。在中国民间,从事这些艺术是养不活自己的,他们必须还要从劳动中找生活。所以,他们不可能一直从事这样的艺术创作,他们都是业余的。因为是业余的,所以创作者并不懂得形体比例、黄金分割、焦点透视原理和色彩搭配规律,不懂得共鸣、和弦和过渡音,当然更不懂得和谐、意境、韵律和趣味一类的艺术创造。表现在形式上是粗放的,要么俗艳浓郁,要么简单粗陋。它们造型稚拙憨笨,布局不成比例,色彩搭配生硬,局部处理十分随意,和专业创作者的高雅艺术,如戏剧、电影、舞蹈、绘画、雕塑和书法相比较,的确是难登大雅之堂的。可是,民间艺术传承千载,今天被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所广泛重视,一些文化大家不断从民间艺术中寻找其遗存的文化意蕴,却足以说明它是中国文化因子一脉相承的根系艺术,中间存留着中国文化的符号编码体系。所有的艺术都可以称之为表现艺术,都是抒发情感和性灵,表达思想和精神,关心人类终极命运,实现人的主体观念和本质力量的。在这一点上,没有民间和专业的区分。之所以会被区分开来,主要是在形式的考究和细节的营造上。同时,专业创作主要是传达个人的性情,其创作者一般是一个人,企望通过个体创作者的形式构建来表达群体的思想意识,即典型意识。这恰恰是人类的美学即艺术哲学所要追求的最高境界。但问题的关键是,个体创造的这些形式,有时很有可能成为一个空洞的外壳,徒有其表而腹内无物。每一种艺术形式,都企图以自己独有的形式来传递人类的集体情感,但漫漫历史长河中,所沉淀下来的艺术杰作却是少之又少的。而从历史沉淀来看,民间艺术虽然没有把某个人、某个作品留存下来,却让某一种艺术形式始终活着。这是一种文化记忆的历史传承,是艺术符号体系的永久延续。从这一点来讲,代表着文化因子遗存的民间艺术可能要比某个没有灵魂的专业创作更显重要。当然,每一种艺术形式,都是经过延承的方式留存下来的。现在的音乐艺术、绘画雕刻艺术、舞蹈艺术、文学艺术,以及综而合之的戏剧艺术,都由一代代为之奋斗的人将其文化编码承续了下来。但这些高雅的艺术被延续了下来,成就了其高雅,而民间艺术既然作者业余、材料普通、形式拙劣,却为什么还能留传下来呢?坊间给出的答案是:它是给低下人看的,是给老百姓看的。且不言这样的观念何等愚昧,仅其将自己与老百姓作区分这一点来讲,这样的思想即是不可取的。艺术的确是提升着人的灵魂,它是人类情感的“释放器”和心灵的“润滑剂”,所有这些认识表面上都没错,但如果除却其外在的形式来看艺术,说不定民间艺术所承载的人类情感,它是任何专业创作的个体作品都无法企及的。

二、民间艺术深刻表达文化意蕴

(一)从强烈的仪式感上映现出了它对原始巫术文化的继承

我们知道,民间艺术一般都是在过节的时候才创作的。面花、剪纸、年画自不必说,即使是刺绣,也是一般在新人结婚、孩子出生、考生上榜时候才被当作礼物或者庆典之物的。而皮影、民间戏曲,也都是在过节、喜丧时才被请来登台表演的。这就使得民间艺术有了强烈的仪式感。这样的情节来自于原始古代的巫术。人们在狩猎或者农作物丰收之后,或在一场战争之前后,都要举行盛大的占卜或庆祝仪式。一方面它是对祖宗和神灵的请求与告慰,祈望他们能够给自己带来好运;一方面是对自己行为检点的警示和提醒,让自己要按照神灵和祖先的喻示和严格的道德标准来做事情。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尤其是城市的兴起和现代文明的突飞猛进,许多被认为是落后的、愚昧的巫术形式被人遗弃乃至遗忘。可是,我们文化基因中的仪式感却不曾消失,还作为文化记忆直抵我们每个人的内心。现在的一个个的节日,就是这种记忆的映现,就是人类仪式感的留存。这种文化仪式一直作为人类的文化记忆被人延续着,直到今天。譬如我们现在所要举办的“冠婚葬祭”仪式,在大型活动前所要举行的动员大会、开幕式、剪彩活动,在某项重大工程完工后所进行的庆功会等,它所要体现的,正是人类的仪式感。民间艺术就是在这些仪式上所呈现的艺术创造,就是原始文化的承载符号,悬系着人类的仪式感。人,藉由这种仪式带来的仪式感,来给自己一种强烈的自我暗示和策动,完成自我警示,以达到能够从精神层面促其振奋,把更多的专注力、反应能力、运动能力迅速提升,同时在以后的时日里自我不断更新。在一个生产力极端落后的时代,在一个人于自然面前无能为力的时代,个人的心灵必然是孤立无援的,即使现代社会,一个人的观念也必然与他者不同。但仪式,却给了人和他者在心灵实现互为同一的可能,通过特殊的器具、特殊的行为、特殊的程序,将个人的意识中某一部分与这些文化符号上附着并寄托的观念同一,使每个成员产生交托感与归属感,从而达到行动的一致性。同时,仪式感演化出来的则是人们现时状态下的现时感、存在感、被需要感。仪式一定须通过某一场景、道具、符号、表演来完成对某一情境的构建。而民间艺术的制作过程本身就是表演过程,同时它作为道具、符号而直接在仪式上使用,则更显示了它的不可或缺性。德国学者杨•阿斯曼说:“节日的作用有很多,其中之一是对奠基式的过去的现时化。回忆着的群体通过忆起过去,巩固了其认同。通过对自身历史的回忆,对起着巩固作用的回忆形象的现时化,群体确认自己的身份认同。这不是一种日常性的认同,集体的认同含有一种庄严隆重的、超越日常的东西,从一定意义上讲,它有‘超越生活之大’,超越了寻常、成为典礼、非日常社会交往涉及的对象。这种交往的典礼性已经成为一种固定形态,它继而以回忆的形态凝结成为文本、舞蹈、图像和仪式。”[1]这样的仪式承载符号,是原始文化记忆的人类意识编码,我们有何理由认为它是低俗的,有何理由认为它是下里巴人。

(二)以礼物的形式充当着人类情感的润滑剂

有了集体归属感和自我认同感的人类,在每一个节日,每一个重大的时刻,都须向自己的同类赠予一定的礼物。民间艺术就充当了这一特殊情感润滑的角色。孩子出生,新人结婚,老人过世,都会得到一定的礼物。小的礼物如送他们一些面花、剪纸、有着刺绣的衣服、鞋袜,给朋友送一把紫砂壶,给闺秘送一些刺绣或编织物等,而相对较大的礼物则是,请戏班子来唱台大戏。以陕西地区为例,老百姓在一些人生、社会的重大时刻都会走亲访友,互赠礼物。给新生的孩子送老虎或者馄饨面馍,送绣着虎头或五毒的兜肚。给结婚的新人送双鸡或双鱼面馍,在门窗上贴上有着生殖寓意的剪纸。给老人则送面馍寿桃,过去还送刺绣新衣服以示祝福。中国人视己之国度为“礼仪之邦”,“隆礼”是整个华夏民族的使命和义务。“礼”在中国古代是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的总称。作为典章制度,它是社会政治制度的体现,是维护上层建筑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与人交往中的礼节仪式。作为道德规范,它是国家领导者和贵族乃至平民等一切人行为的标准和要求。“礼尚往来”,是中国民间对这一核心内容的基本理解。每个人从生到死都会遇到许多重要的节点,与他人的交往中总要碰到有无数的礼节。无论是生老病死、迎新送故、生时祭辰,还是岁时节令,我们都要送上一份自己的祝福,给自己、给亲人、给朋友。而在这些节日中,对祖先、神灵更须虔心对待。这就是孔子“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的精确定位。马歇尔•莫斯的《礼物》在对毛利人的研究中发现,礼物交换在毛利人是普遍存在的,是非契约的、自愿的、表达性的行为。一个人送出的礼物是这个人的一部分,接受了礼物就等于接受了送礼者精神实质、灵魂的一部分。他的研究给我们的启示是:其一,礼物交换的目的并不是工具性,而是情感性。礼物的实际价值是没有意义的,它的价值在于礼物及礼物交换所具有的文化意义,在于它所象征的权力、声望和荣誉。其二,礼物交换也从另一个角度解释了无序的个人如何构成一个有序的社会,它并非理性使然,也不是因为社会分工而相互需要从而构成有机体,并非社会契约。人们通过礼物交换建立人与物的关系,以及人与人的关系,进而构成社会这一有机体。而在这个集体中,礼物在社会中具有情感性、道德性、权威性等意义,并与工具理性、契约性、权力相沟通。其三,人与人的情感连接,社会团体的稳固建立,都要靠“物”来维系。物之因人生产并由人赠予他人,本身就有了人的精神、情感在其中了。而这种礼物一旦赠予,就成了系绑二人关系的纽带。所以,在一些重要的人生节点上,民间艺术作为礼物的赠品,是维系人与人感情的重要砝码。而在中国民间,它很好地充当了人民之间互敬互爱的润滑剂。

(三)符号形式映现原始图腾崇拜

艺术是人类独特的文化表征。文化层面上最基本的要点,就是人类以形象为载体,传达着内心的情感,以达到与他者或神鬼的沟通,即所谓独与天地相往来。这显示了人类的独特性。美国当代文化人类学家、修辞家、符号人类学和释义人类学倡导者、普林斯顿大学高等研究院教授克利福德•格尔茨说:“我主张的文化概念实际上是一种符号学(semiotic)的概念。马克斯•韦伯提出,人是悬在由他自己所编织的意义之网中的动物,我本人也持相同的观点。于是,我以为所谓文化就是这样一些由人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因此,对文化的分析不是一种寻求规律的实验科学,而是一种探求意义的解释科学。”[2]在他看来,人是不可能离开这一符号化的文化的:“人是如此需要这一类符号源(symbolicsources)启示他去发现自己在世界上的位置,因为本来就渗透在他体内的非符号类的资源只能散射一种微弱的光。”所以他认为,人的进化和进步,都离不开文化的相伴。“文化,这类模式的集大成者,不只是一个人存在的装饰品,而是———就其特性的主要基础而言———人存在的基本条件。”[3]著名美学家苏珊•朗格也说:“艺术是人类情感符号的创造。”[4]民间艺术的形式是拙劣粗笨的,色彩是艳俗的。可作为符号的存在,它却直达人类的原始情感,是生殖崇拜和原始图腾的记忆留存。它们在原型的选择上,一般都是虎、兔、龙、蛇、鱼、鸟等。即这些艺术符号主要以鸟兽虫鱼等动物形象为主要造型原型。而这都与生殖崇拜与图腾崇拜紧密相连。在漫长的原始社会中,氏族不断兼并,逐渐形成了大一统的华夏民族。不同民族有着不同的图腾崇拜物,体制上的兼并并没有瞬间将这些文化记忆整合起来,而是有一个漫长的兼容过程。中国人崇拜的青龙、白虎、朱雀、玄武,都是各民族的图腾崇拜物。民间将其称为“四神”。而鱼、兔、蛇等动物,则直接是生殖崇拜的产物。在一个相对落后的时代中,生死事大,人们对生殖的观念早就高度重视。有关这些观点,笔者在拙作《陕北剪纸美学》中已有详论,在此不再赘述。总之,民间艺术所悬系的,正是人类图腾崇拜的原始情结,虽然它在物象的选择上简单单调,这些作者都是大字不识几个、没有经过培训的粗人,但却通过手手相传,把华夏民族的原始艺术通过几个简单的符号固定了下来,并一直传承至今。要说意蕴,还有哪一类艺术的意蕴能高过它。

结语

民间艺术是一切专业艺术的根系所在。音乐和诗歌从民歌而来,绘画、舞蹈、文字以至后世的书法则直接来自于巫术,而雕塑则是脱胎于泥塑和面塑。虽然我们进入到了一个形式至上的时代,虽然由于材料和创作者素养的问题而导致了它被一般人所鄙夷的境况,但它作为中华民族文化记忆的符号原型,是亘古不移的,其承载的文化因子也是不能被任何人所忽略的。如此看来,民间艺术的文化地位自是不言而喻了。

参考文献:

[1][德]杨•阿斯曼•文化记忆———早期高级文化中的文字、回忆和政治身份[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35.

[2]克利福德•格尔茨著,韩莉译.文化的解释[M].北京:译林出版社,2014:5.

[3]克利福德•格尔茨著,韩莉译.文化的解释[M].北京:译林出版社,2014:58.

[4][美]苏珊•朗格.情感与形式[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51.

作者:王海 王君 单位:西安翻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