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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师范类专业认证要求高师院校构建持续改进的人才培养体系,体系以学生能力达成为中心,产出需求为导向。目前,高师院校美术学人才培养还存在一些问题:课程与教学实施方式单一,无法体现学生中心;人才培养体系滞后,不能凸显产出导向;质量评价体系不健全,无法保障持续改进。基于师范专业认证的高师院校美术学人才培养可采取以下策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改进课程与教学实施方式,强化学生中心;重塑反向设计的人才培养体系,凸显产出导向;构建基于达成度的评价体系,实现持续改进。
关键词:师范类专业认证;高师院校;美术学;立德树人;人才培养体系
师范类专业认证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新时代教师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高师院校美术学人才培养需依据认证质量标准,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促进培养质量的提高和持续改进,保证培养出符合标准的基础教育美术教师。
一、师范类专业认证对高师院校美术学人才培养的要求
师范类专业认证作为教育部的专项评估,主要检验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是否具备了教师的核心能力素质,是对专业的把脉问诊。其认证特点是认证体系统一,认证方法多元,省部协同推进,高校主体责任。对于高师院校美术学专业,接受认证的目的是以评促建,督促加大培养模式改革的力度,推动专业内涵建设,保证美术教师的产出达到基础教育机构的要求。认证程序自下而上,由专业提交申请,教育部同意受理后委派专家进行认证。在评估是否满足必备硬件条件的基础上,认证不仅重视高师院校美术学专业教给了学生什么知识,更重视其获得了什么能力。在对美术学人才培养全过程进行考察与评价的同时,更注重对输出结果——毕业生实际掌握的美术教育技能进行综合认证。认证不是推翻重建、脱离现实的激进式革命,而是尊重当下,继承并发展,着眼于未来的循序改进。“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是师范类专业认证的核心理念。高师院校美术学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是紧随基础美术教育改革的步伐,培养过程重点关注学生的能力达成,及时发现问题并不断改进。在学生中心方面,要求在美术学人才培养过程中,美术教育资源配置紧紧围绕“学生成才”这个核心,强调以学生发展为目的。在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等培养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学生本位作用,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将关注的焦点凝聚在学生的学习效果上,由注重知识传授的“教”为中心,向注重学生能力养成的“学”为中心转变。在产出导向方面,要求高师院校美术学人才培养树立OBE理念,构建“反向设计、正向施工”的人才培养体系,明确美术学专业培养基础美术教师的目标定位,明晰专业立德树人,达到美化人的培养标准和毕业要求。重点强调“三个产出”和“三个支撑”。“三个产出”指美术学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的三个合理性产出。具体为面向基础美术教育需求制定培养目标,面向美术教育岗位要求制定毕业要求,面向毕业要求制定课程体系与课程目标。“三个支撑”分别为美术学专业毕业要求强支撑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强支撑毕业要求和课程教学强支撑课程目标,几者实现精准对接。在持续改进方面,要求高师院校美术学专业建立完善的质量评价体系,依据毕业生核心能力需求,对美术学专业的课程目标、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达成度进行评价。结果用于明确改进目标、寻找解决措施,对培养过程做针对性改进,进而形成“评价—反馈—改进”的闭环机制,以确保改进过程的有效实施。
二、高师院校美术学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一)课程与教学实施方式相对单一,不足以体现“学生中心”
目前,在多数高师院校美术学专业课程与教学的实施过程中,未能很好地实现“以学生为中心”的体系化教学。教师存在“我要教”“已讲过”“我要管”等主观性教育观念。美术理论与教师教育理论课程主要以理论讲授为主,极少运用优秀案例库分析、学生研讨和试讲等方式交流。学生以被动接受、记笔记等学习方式为主,课堂参与度极低,未能将美术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紧密结合。美术技法课程由于专业特性,教师虽能够进行个体辅导,但更多为简单示范,或是将自身的绘画风格强加于学生,不能及时发现学生的绘画特色进而充分发展其审美个性。教育实习课程未能切实做好实习生需求调研,为其配备应有的软硬件资源,营造良好的实习氛围。此外,考核评价注重的是学生的卷面或作品成绩,未关注学习后获得的真正能力。部分教师因个人教学和绘画风格导致评价过程主观性较强,影响学生知识学习体系的完整性。总之,相对单一的教学和考评方式,落后的管理服务意识,严重影响了学生学习积极性与学习效果,阻碍了课程目标的达成。
(二)人才培养体系滞后,难以凸显“产出导向”
1.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未能面向产出,相互支撑度低。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是人才培养体系的主要构成。人才培养目标是人才培养的指挥棒,是培养计划的总纲。毕业要求为培养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是专业知识结构和课程体系构建的风向标,是产出质量的具体要求。课程体系作为实施教学计划的基本依据,是达成毕业要求的直接抓手。多数高师院校美术学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均由院系领导、专业负责人等少数人拟定,没有科学论证三者的产出。三者相互支撑的合理性也欠缺。多数未参加师范专业认证的院校,培养方案还停留在培养规格上,几乎没有涉及到师范专业认证中“一践行、三学会”的毕业要求。2.合作与实践体系未能面向产出,走流程大于看效果。基于产出导向,师范专业认证要求高师院校美术学专业建立面向产出的合作与实践体系,即与地方中学、教育行政部门等建立稳定协作的协同培养机制。这种机制打破了高师院校与基础教育机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不便的壁垒,提升了育人质量。目前,高师院校美术学专业的实习实践基地很多,范围也很广,基本满足每20个实习生不少于一个教育实践基地的认证要求。但“三位一体”培养机制不健全,甚至没有重视协议的正规签署,协同培养广度有余、深度不足。大多教学实践环节倾向于走流程,完成教育实习实践计划,未按照产出要求严格把关。考核内容仅局限于学生的讲台技能和美术基本功,全面育人考评不够。
(三)质量评价体系不健全,无法保障“持续改进”
持续改进机制是对人才培养过程及结果动态监控的质量要求,是教学运行、课程体系建设、毕业要求达成、培养目标实现的重要保障。高师院校美术学专业应以“以评促建、以督促教、以查促学”的目标为指导,建立基于立美育人成效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和持续改进机制,形成自查、自省、自改、自强的质量文化。目前,多数高师院校美术学专业的质量评价体系不健全,其引导功能有待进一步发挥。部分高师院校美术学专业甚至停留在传统的评价方式上,仅仅通过试卷成绩分析的手段来评价学生的培养质量。这种评价法只能笼统地看到学生的成绩优劣,不能直观地统计出学生哪方面能力的欠缺、哪个培养环节存在问题,评价结果无法进行针对性反馈。另外,在评价过程中,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度极低,不能及时了解社会需求和改进产出结果,出现闭门造车的评价模式,进而导致学生能力与岗位要求的供求不匹配。
三、基于师范类专业认证的高师院校美术学人才培养策略
(一)改进课程与教学实施方式,强化“学生中心”
首先,将课程教授学科体系知识与技能等笼统的教学目标,改为发展学生具体美术素质与美教能力的课程目标;将课程内容讲授为主导的教学过程,改为以课程目标达成为核心的课程实施。其次,理论教学除讲授外,需增加学生的实践时间。强调学生课堂主体地位,避免“灌输式”教学。应“恰当运用探究教学、案例教学和现场教学等方式,提高师范生学习效果”,促使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习惯养成。技法教学需根据美术的特性,在培养艺术共性的同时鼓励个性发展,结合探究教学进行个体针对性辅导,充分发掘学生的绘画特色,形成个性化的审美认知。同时,要适当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师德养成。另外,教育实习课程应切实做好实习生需求调研,紧扣实习生需求来配置美术教育资源。良好的实习环境和专业氛围可使其更快地融入美术教师的角色。考评方式除期末卷面和作品成绩外,还应增加思政表现、沟通协作、学会反思、素质能力拓展等过程性评价,充分激发兴趣,进一步拓宽学生主体学习的渠道。围绕学生中心,争取实现“四个转变”:从“已讲过”到“已知会”,关注学生学习效果,教学目标从教会转向学会;从“要我学”到“我要学”,激发学生求知欲,使学生从被动接受转向自主探究;从“我要教”到“要我教”,引导学生反思,使教师从学生学习的主宰者转向学习的促进合作者;从“我要管”到“要我管”,服务和引领意识提升,专业从管理单元转向学习支持单元。
(二)重塑“反向设计”的人才培养体系,凸显“产出导向”
1.制定面向产出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高师院校美术学专业在制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时,应严格对标包含《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等六个标准的教育部文件内涵。培养目标需定位精准,符合地区基础美术教育的切实需求,体现地域办学优势,与学校办学定位相吻合。每个毕业要求指标点均有高、中、低支撑的课程。课程结构应注重基础性、科学性与实践性的统一。从学生能力发展以及课程内容的衔接角度研究课程模块之间的内在联系与逻辑关系。课程设置要层层递进,美术学科课程与教师教育课程相互融合,教师教育所强调的“博通”与美术技能所强调的“精专”有机统一。在强化美术学专业特色的同时,全覆盖师范专业认证的八条毕业要求,促进学生从“学会美”到“会教美”的转化。课程内容需目标明确,体现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在此基础上,定期邀请同行专家、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等利益相关方进行评价,科学论证面向产出的合理性。2.建立面向产出的“三位一体”“双向互聘”实践体系高师院校美术学专业应加强对地方美术教育人才需求状况的调研,以基础教育需求为导向,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育机构加强联系,建立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三方深化合作,各主体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资源,将专业实践和教育实践有机结合,形成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为实习生提供更全面、全程的实践机会。三方严格规范各实践环节,加强过程性管理,对实习生提出明确的涵盖师德体验、班级管理、美术教学和美术教研,即“四涵盖”方面的素质和能力要求,增强对实习生见习、实习与研习,即“三贯通”的过程性指导。除教育实习实践外,鼓励学生参与美化校园、以美育人、艺术下乡等服务地方艺术文化活动。在考核评价方面,三方共同完成学生成绩的评定,着重对“三贯通、四涵盖”素质能力进行评价。通过教育实践环节的训练,加强师范生对中学美术教师职业能力的全面认知,并在此基础上撰写相关论文,促进学生对美术教育实践经验的总结、反思与进步。同时,高师院校美术学专业应探索高校和地方“双向互聘”等共同发展机制。双方导师还可将实习生纳入课题团队,共同研发基础美术教改课题、美术校本教材等,实现教学实践基地的延伸和升级,构建面向产出的合作与实践体系,发挥美术师范生岗前实习的作用。
(三)构建基于达成度的评价体系,实现“持续改进”
1.基于课程目标达成度的持续改进。课程目标达成度是评价毕业要求达成度的前提。高师院校美术学专业应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美教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并重的多元化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体系。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时间为结课学期期末,由任课教师进行评价。评价过程要记录翔实、针对性强,评价结果形成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评价方法为定量法,采用的数据源自该课程的成绩。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结果用于反馈教学效果,改良教学方法、课程内容和考评办法。其协助任课教师了解学生学习效果,找准课程完善和提升空间,使改进具有针对性,保障课程教学对课程目标的有效支撑。2.基于毕业要求达成度的持续改进。毕业要求达成度反映学生的核心价值观、美术学科素养、教育技能和综合素质等能力特征,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美术学专业应建立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机制,组建专门性工作组,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价。周期为每学年一次,对象为每一届所有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针对八条毕业要求,逐项进行评价,考查其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方法主要包括定量法和定性法。定量方法在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基础上进行,数据来源为支撑毕业要求的全部课程的成绩。以所有支撑毕业要求二级指标点的课程成绩为依据,按照支撑度的高低进行赋值,计算毕业要求达成度。定性方法为应届毕业生调查问卷。根据每条毕业要求和指标点设计量表测评问卷,请毕业生如实对自我的毕业要求达成度进行评分。调查结束后,对问卷结果进行量化统计,计算出达成度。毕业要求评价的结果用于教学计划、课程体系的不断优化,为后期培养目标的改进提供指南。3.基于培养目标达成度的持续改进。高师院校美术学专业应建立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机制,组建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小组,负责调研收集利益相关方对培养目标达成度的评价。周期为每学年一次,对象为每一届所有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针对目标内涵指标点,逐项进行评价,考查其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方法主要包括内、外评价两种。内部评价基于应届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对目标内涵指标点进行逐项分析和评价。外部评价为利益相关方评价。培养目标评价的结果用于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优化和完善,确保各个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以达成培养目标来实施,保障培养目标的面向产出。高师院校美术学专业应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健全基于达成度评价的持续改进机制,固定评价周期,具体化评价责任人,细化评价依据,建立可操作性强、科学有效的评价程序,建立“评价准确,反馈及时,改进有序”的闭环,形成良性持续改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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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尹耀东 单位:太原师范学院美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