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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初期西北民族宗教工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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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初期西北民族宗教工作研究

摘要:学术界有关解放初期西北民族宗教工作研究已取得一定成果,内容涉及民族宗教工作策略和方法,因地制宜制定并实施民族政策以及提升民族工作理论等。梳理这些研究成果,无论是深化历史人物研究,还是完善当下民族宗教工作,都十分必要。

关键词:;民族宗教;民族政策

解放初期,出任西北局副书记,负责陕、甘、宁、青、新等西北五省的民族宗教领导工作。在几年的工作实践中,他逐渐索出了一套独具特色的民族工作策略和方法,成功地解决了西北地区多起民族冲突,带来了该地区的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和西北政局的稳定。

一、西北民族宗教工作研究的重要性

选择对解放初期西北民族宗教工作研究进行综述,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西北地区重要的地理位置。西北地区自古以来都是我国民族成分最为复杂,民族冲突最为严重,疆域非常辽阔而经济发展又相对落后的地区,是民族问题较多区域,所以,这一地区的发展和稳定关系到整个中国的团结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这里大概生活着至少十五个少数民族,他们信奉不同的宗教,民族冲突时有发生,新中国的稳定需要西北的稳定和发展。第二,民族工作和民族政策探索的源头。在这一时间段里,我党开始了在领导下对西北民族区域工作的早期探索,其中某些成功的政策可以说是我国现行民族区域政策的源头,例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法治制度等等。而这些早期的探索和开展可以说是成功的,我党不仅制定了一系列正确的民族政策,解决了当时复杂而又严重的民族问题,而且还顺利完成了党在建国初期西北地区各项制度的确立,例如民族地区工作的顺利推行,保证了该地区的稳定和发展,这些都为我国后来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成功经验,对于建国初期新政权和社会的稳定具有重大意义。第三,当展大西北的需要。随着时展,对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新时代背景下,地处“一带一路”核心区域的西北民族地区如何抓住机遇,利用这一便利条件发展自己,继续保持西北地区的稳定和繁荣这本身就是一个全新的课题,而追根溯源,推陈出新的民族工作方法和民族政策不失为一个正确可行的方法。基于以上三点原因,对解放初期领导下党的西北地区民族宗教工作的研究和对现有相关研究成果的梳理都是非常必要的,它可以让我们找到更加符合西北各民族心理和民族传统的民族政策。因为在西北民族宗教工作的成功的根本就是其高度重视西北地区民族工作的结果。他在该地区的所有的工作都是以民族工作为中心逐渐展开的,民族工作是其工作的重心和支点,是西北各项工作中最大的实际,是首要任务。他曾说:“民族问题就是西北地区的实际,西北的所有工作,如果脱离了民族问题,就是脱离了实际[1]”。正因为此,此间积累了大量成功的民族工作经验,这必将成为现在我党民族工作的宝贵财富。

二、解放初期西北民族宗教工作研究综述

学术界对解放初期西北民族宗教工作的研究最早应该是1997年马文瑞的一篇回忆文章,即《对同志和西北局工作的一些回忆》一文[1]。文章论述了西北局开始讨论部署西北工作方针政策,并提出要“吸收各民族有代表性人物参加政府,在一切工作中要照顾民族特点,要正确对待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要大批地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适当发展党员”等五项措施。这实际上成为后来主政西北工作的总方针,他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这五大原则,并取得成功。作者还从以下三方面讲述了此间取得的成就:第一,在工作中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尊重少数民族传统和风俗习惯。大力恢复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教育事业,兴办学校,利用各种形式和机会介绍少数民族的优秀文化艺术,使他们感到我们是真心诚意帮助他们,尊重他们的,使他们感到了祖国大家庭的温暖,建立了广泛的民族统一战线,极大地团结了各少数民族。第二,在中重用和培养少数民族干部,顺利完成西北;在组织上适当地安置在西北各地有影响宗教人士担任一定行政职务。有关这些我党早期培养和重用的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领袖,后来很多学者在研究中也多次提到。第三,在西北地区剿匪反霸斗争中采取正确的民族政策和策略,成功评定了多起民族地区武装叛乱。1950年5月8日,甘肃平凉、海原、固原等地回族叛乱;青海、甘肃、四川交界的藏区甘南马良、马元祥叛乱;1951年春,新疆以乌斯满为首的叛匪残余势力在新、甘、青三省交界煽动部分群众叛乱和进行抢劫事件;1951年底,青海昂拉藏族地区封建世袭千户项谦武装叛乱。此后经过近二十年的深入研究,有关西北民族宗教工作的研究不断丰富起来,无论是在西北的民族政策,还是民族工作方法、原则等方面都有了新的认识,所涉及内容在马文基础上不断深入和扩大,数量至今大致五十篇左右,专门的著作虽然没有,但在《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革命生涯》(中共党史出版社,2002年版)、《文集》(中共党史出版社,2013年版)等专著中都有一定篇幅讲述。为了让读者更清晰地了解解放初期西北民族宗教工作的研究现状,现将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稳进慎重”的民族问题处理原则研究

由于西北地区特殊的历史地理原因,导致该地区长期以来存在着极为复杂的民族宗教问题。所以在西北地区,无论是包括,植树造林,发展农牧业等经济工作,还是解决民族叛乱,民族冲突等民族武装问题,都必须十分小心谨慎,否则在解决民族问题过程中将会制造出更多新的民族问题而使得相关工作根本无法进行。所以,在主政西北工作期间,首先确定了工作中必须坚持“稳进慎重”原则,极大地克服了有些同志工作中的“左倾”和“右倾”两种错误,为西北民族工作制定了工作原则,它成为各个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处理问题的依据,有利于减少民族摩擦,缓和民族矛盾,保证了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关这一原则,几乎所有对研究的学者都有所论及。例如,2009年,刘立军发表的《善做统战工作的》一文指出[2],采取“稳进慎重”的方针处理民族宗教地区的复杂问题,防止和克服“左”的思想和“右”的倾向;2011年,巩瑞波发表的《是如何处理西北民族问题的》一文同样提到用“稳进慎重”方法[3],和平解决民族纷争与叛乱,纠正中“左”的倾向;2013年,高璐佳,杨荣国二人联合发表了《关于处理西北民族问题的探索与实践》一文[4],也讲到了对处理西北民族问题的重要贡献之一就是采取“慎重稳进”的方针,妥善解决民族纷争和叛乱。

(二)“民族统战”思想重点研究

在对西北民族宗教工作研究中,有关其“民族统战”思想的研究成果最多也是最丰富的。的“民族统战”思想主要指团结一切可以团结和培养的少数民族爱国人士,尤其是民族宗教的上层人士和在本民族中有重大影响且威望较高的人士来完成以下两个任务:第一,减少各少数民族对新政权的不信任,建立彼此间的信任和互助,利用宗教界上层爱国人士的认同和帮助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对派;第二,为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培养民族干部,让他们去教育和发动本民族的人民,以发展各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及文化教育事业。

(三)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研究

对于在西北地区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重要性问题上,,,等人早已达成共识并有深刻的认识。为此,还专门给时任西北局第一书记的写了一封信—《致西北局》[5],来告诉在西北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重要性,要求,等应在工作中不断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在后来的具体工作中也在努力培养和选拔大批少数民族干部来完成以上两大任务,这在很多学者的研究成果中均有涉及。例如,1951年4月5日,同志在西北军政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第二次委员会议上发表了题为《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和少数民族地区工作问题》讲话[6],明确指出,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增强民族团结,是为了“巩固政权,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立各民族人民代表会议”。具体做法是在青海,甘肃,新疆,宁夏,陕西各省省委及一切有少数民族存在的地方的地委,都应开办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或干部训练学校;在组织上适当地安置在西北各地有影响宗教人士担任行政职务等,这在《文选》中多有涉及。正因为我当在解放初期培养并任命了大批民族干部,才使得新中国成立后的五十年代初期,西北地区民族叛乱才能顺利解决,许多新政在民族地区才能顺利推行。

(四)团结和争取宗教界上层爱国人士,用统战方法解决民族问题研究

正如高璐佳,杨荣国在其论文《关于处理西北民族问题的探索与实践》一文所言,抗战胜利后西北地区的主要民族问题是:民族矛盾尖锐,反动势力猖獗,叛乱事件频发。用团结上层爱国人士的统战思想成功地解决了这些问题,稳定了西北局势,具体研究成果如下:

1.提出“联合封建反封建”的统战理念,利用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支持和帮助,减少西北及各项工作阻力的研究。“联合封建反封建”主要是指在工作中,首先应争取团结和联合各少数民族上层宗教人士,然后再发动群众进行反封建地主工作。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在政治上加强政策宣传,在经济上努力恢复发展生产,在文化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等方法,从而最大限度争取到更多的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和宗教人士来支持本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和工作。如果不支持,在具体工作中,他们应至少可以保持中立,减少民族工作阻力。例如,学者冉文伟的《的民族思想及当代启示》一文[7]和仲杉《建国后统一战线实践研究》一文[8]都对提出“联合封建反封建”统战理念的提出和具体实施进行了详细论述。二人指出,在西北工作中坚持“联合封建反封建”的统战理念,团结爱国宗教人士推动统战工作,依靠民族宗教人士平定民族叛乱,谨慎稳进搞好西北地区工作,改善了人民生活,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发展,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仲杉认为,这些民族思想有一定当代启示:坚持民族平等,实现共同繁荣;注意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等。

2.团结和重用宗教爱国人士,从而进一步推动统战工作研究。宗教领导人士无疑在民族地区有着的重要的威望,影响力和号召力。为了获得他们的支持,大力团结和争取民族宗教界上层领导人士,并启用他们担任政府职务。例如,启用在西北各地有影响的马鸿宾、黄正清、马辅臣、喜饶嘉措等少数民族领袖以及在群众中有威望的包尔汉、赛福鼎等民族同志担任重要行政职务,他们先后都被延聘参加了各省人民政府的领导工作。马、黄、马、喜、包等人都作了副省长和省长。与此同时,各地和各县也都相继安排了一大批民族民主和宗教人士任职于政府各部门职务。利用他们对地区事务的熟悉优势和本地区民众进行沟通,处理和开展日常工作。此间,同志还亲自与许多民族民主人士频繁交往,给他们讲形势,谈工作,建立了深厚的个人友谊。这里最具代表性的是与保持了四十年深厚友谊的藏族首领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此人在评定藏区民族叛乱,以及西藏的和平解放诸多方面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1997年马文瑞的《对同志和西北局工作的一些回忆》一文,2014年郝鹏飞的《新中国成立初期是如何做好西北民族工作的》一文[9];2014年宋毅军,王超的《与新中国的民族宗教工作》一文[10],都描述了二人的友好往来。1989年班禅大师逝世后,在回忆文章中这样写道:“中国共产党失去了一位忠诚朋友,我失去了一位合作共事四十个春秋的知心朋友。而和藏族喜饶嘉措活佛更是为了人民的利益,结识在了一起并成为一生的挚友。对喜饶嘉措大师及其尊重、信任、推心置腹、肝胆相照,赢得了大师的信赖和支持。新中国成立后,这位在国民党时期不为授印、封号所动的大师,毅然出任青海省副省长和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为新中国贡献力量。在长期的和各宗教界爱国人士的往来中,真正做到和他们真诚相见,友好合作,并和他们建立了深厚友谊,这种相互的信赖和友谊后来成为党和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帮助党进一步推动了民族统战工作的顺利实践。

3.依靠民族宗教人士的支持,平定民族武装叛乱,稳定西北局势研究。解放初期,西北地区政局非常不稳定。主要因为国民党反动派的残余势力以及实行地盘割据,以抢劫钱财为目的惯匪的大量存在。他们利用民族地区的民族矛盾和冲突组织发动民族动乱,烧杀抢掠,威胁西北地区政局稳定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所以,剿匪平乱是西北政局稳定的重要工作。但地处民族地区的剿匪平乱需要非常谨慎,否则会激化民族矛盾,引起更大的民族冲突。为了妥善地处理这一问题,西北局和同志在剿匪平乱工作中,采取了大力依靠民族宗教人士的支持和帮助这一正确的政策和策略,不但减少了战乱伤亡,而且爱迅速有效地平定了多起民族叛乱,稳定了西北政局。建国初期,西北地区几次较大规模的民族武装叛乱有,平凉、固原地区回族动乱;解放初期西北地区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青海昂拉藏族地区项谦叛乱;甘南藏区马良、马元祥叛乱;新疆乌斯满叛乱和抢劫事件等。有关这些叛乱,作者马文瑞[1],巩瑞波[3],高璐佳[4],刘斌[11],李恬[12]等在其文章中都有论述,且论述内容大致相同。对于这些叛乱,西北局采取的做法大致如下:首先,向叛乱群众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消除民族隔阂,拉近民族关系;其次,派本民族的民族上层人士参与宣传和谈判工作,促成和平解决;最后,对那些顽固的国民党残余武装流窜分子进行武装清剿。在这些解决方法中,民族宗教上层人士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例如,甘南藏区马良、马元祥叛乱,组织了由民族上层人士和头领组成的访问团,以藏族首领黄正清为团长,赴夏河地区进行宣讲,在头人、宗教人士中和广大藏区群众中积极宣传党的相关民族政策,对这里的民众做了大量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向叛乱群众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消除民族隔阂,拉近民族关系。经过半年的努力,广大藏族群众与马良股匪划清了界限,这为彻底歼灭马良股匪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又如,青海昂拉叛乱,采取了以政治争取为主,军事清缴为辅的原则,在喜饶嘉措、班禅行辕等藏族首领人士的共同参与帮助下,历时两年的叛乱最终被和平解决。可见,在解决民族地区的叛乱过程中,民族爱国人士和民族宗教领袖起的作用不容忽视,有了他们的鼎力相助,解决叛乱减少了阻力和人员伤亡。在对解放初期主政大西北研究中,有关以上内容的研究是人物研究中最为丰富和详尽的,发表的论文数量也最多,如此详尽的研究对于现在的民族统战工作毋庸置疑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也带来两点不足,首先,各学者对民族武装叛乱史实本身研究重复雷同,没有什么新意,大致内容相同。其次,在对与各民族宗教人士之间的友好往来过程和他们之间对地方政务(例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共同探讨和实践方面有进一步研究的空间。

(五)积极探索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研究

是党内较早开始关注民族问题的领导人之一,也是最早介入确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对民族区域自治有深刻见解的领导人之一。对于我国各少数民族自治区的成立,均有参与并倾注了大量心血,而很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经验都是在其主政西北期间形成的,这些都为后来中国各少数民族自治区的成立积累了大量的宝贵经验。有关民族区域自治思想研究的论文并不多见,所以有关这方面的研究也是不多的。只有很少一些学者零星论及。其中以青岛党校的冉文伟[7]和从事民族法学研究的研究员吴大华[13]为代表,二人分别在2013年和2015年发表了相关论文,提出了对民族区域自治中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协商原则;发展民族地区经济,坚持民族共同繁荣,缩小民族差别,保证国家长治久安方法;以及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实现民族区域自治等内容进行了研究,这些经验都成为现在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内容。可以说当年面临的很多问题如今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仍然存在且成为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例如,如何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缩小民族地区间的经济差别,提高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速度,新时代环境下,如何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等,都需要进一步更好地研究解决。我们可以参照当年的经验,结合如今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探索,这将是一个全新的课题。

三、西北民族宗教工作的当代启示

综上可见,解放初期,在西北民族地区工作期间,面对西北地区复杂的民族成分、反动势力猖獗、叛乱事件迭起不断、经济文化极端落后的严峻现实,他首先把民族工作摆在了各项工作的突出和首要位置,在几年的工作实践中,他最终以卓越的政治智慧、高超的领导才能,在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时,逐渐探索出了一套独具特色的关于解决民族冲突,稳定民族地区政局和繁荣民族区域经济等民族工作的策略和方法,团结了一大批民族人士,成功地解决了西北地区错综复杂的民族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不但维护了西北地区的社会稳定,而且还促进了少数民族的全面发展。尤其是西北地区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极大地改善了西北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最终得到西北各民族对新政权的认可与支持,为西北地区政治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作为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在长期从事民族宗教工作过程中为我们积累了经验。他创造性地提出了“团结封建反封建”,在民族区域自治中要反对“两种偏向”、做好“两个准备”等著名论断。始终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相统一,有效地化解了西北地区的多起民族冲突,这些民族思想和政策的实践对于我们今天实现民族和谐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第一,实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尊重西北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是开展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只有坚持这一出发点,才能减少民族矛盾和冲突,大力恢复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各项事业。例如,文化教育事业,兴办学校,发展民族经济,兴修水利,发展贸易等政策等。第二,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重点是民族区域自治法。从而不断完善我国政治体制,健全我国法制建设。总之,建国初期对主政大西北的研究成果已经由具体上升到宏观的民族理论研究,涉及到他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统战,民族区域自治等内容,可谓成果显著。但对于主政西北期间的西北地区经济,教育,医药卫生等方面的工作以及对后来的影响都略显不足,缺乏一定的研究。

参考文献:

[1]马文瑞.对同志和西北局工作的一些回忆[J].纵横,1997(8):4-12.

[2]刘立军.善做统战工作的[J].党史博览,2009(2):46-49.

[3]巩瑞波.主政西北时期对党的民族理论的探索与实践[J].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1):51-54..

[4]高璐佳,杨荣国.关于处理西北民族问题的探索与实践[J].甘肃科技,2013(23):1-4.

[5]中央文献研究室.书信选集[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3:347.

[6]中央文献研究室.文选[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157-158.

[7]冉文伟.的民族思想及当代启示[J].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52(2):54-59.

[8]仲杉.建国后统一战线实践研究[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12-14.

[9]郝鹏飞.新中国成立初期是如何做好西北民族工作的[J].党史博览,2014(1):30-35.

[10]宋毅军,王超.与新中国的民族宗教工作(上)[N].中国民族报,2014-11-14(8).

[11]刘斌,王琳.民族统战工作的实践研究[J].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5):31-35.

[12]李恬.论的民族工作思想[J].广东社会科学,2015(3):77-82.

[13]吴大华,胡月军.民族区域自治思想研究[J].贵州民族研究,2014(7):1-4.

作者:武香兰 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