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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政府投资项目因设计漏项、建设单位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导致概算超支的现象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
(1)概算范围不清,经济补偿不明
有的业主对工程项目的投资概算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与造价咨询单位衔接好,没有交待清楚项目的报送范围及分期报送的项目。应特别注意的是:有的项目概算投资会牵涉到拆迁补偿费用,有的项目拆迁补偿费用占概算投资的比重相当大。在审核过程中,应注意考察建设单位前期工作的完备性。规定变了,概算不变。概算投资审核工作中要密切关注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调整概算投资组成、各项费用的计算标准。一些企业不能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不重新制定项目的实施进程,由于不可预见的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经常出现诸如施工条件的变化、原设计条件的变化、地质地貌情况的变化等情况,发生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这些变更将影响造价控制目标,有可能使项目投资超出原预算,从而影响项目投资效益。因此审核应根据政策的变化,工程的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减少损失。
(2)概算编制混乱,概算监督不够
缺乏超概算的责任追究制度和概算执行结果有效监督考核制度。概算编制粗糙,缺乏可操作性,甚至以估算代替概算,项目设计质量不高,设计变更较多,甚至改变或提高原设计标准。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组织施工不合理、随意签署施工联系单等问题,以及由于建设单位政策处理不稳妥及资金未及时到位,造成施工工期延迟、工程成本增加,导致损失浪费。这是目前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概算审核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
(3)重视设计审查,轻视概算审核
概算审核项目的相关管理部门在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时,存在重设计审查、轻概算审核的现象,对设计概算的审核未严格把关,对报批的设计概算,不论其是否合理、准确,建设单位报多少就批多少,致使目前许多编制的概算脱离工程实际、子项偏粗,失去了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造价控制的作用,同时,也给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带来不良影响。
(4)概算人员素质低,概算与实际脱节
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对概算和概算的审查与实际要求不符合。不深入实际,概算编制人员无法详细、准确地编制设计概算;其次是因设计单位轻视设计概算,使概算编制人员整体业务素质下降,编制人员也缺乏积极性和压力,敷衍了事,不认真按国家有关规定编制设计概算,少算或任意扩大概算造价现象时有发生,并且,由于根算编制人员对定额的理解模糊,工程量计算不准、定额错套、费率计取错误等问题比较严重,造成概算与设计脱节,与施工脱节。
2、政府投资概算审核应采取的措施
(1)要提高投资概算的认识
政府投资概算审核关系国家的利益,关系政府的形象。要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要把投资概算控制看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政府投资项目概算控制上应成为所有建设项目的榜样和典范。要加强教育,要树立为政府负责,为百姓负责的高度责任感。。
(2)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
有些建设单位出于工程实际的原因,希望项目投资额比正常造价高,这样在以后工程管理中可以出于主动状态,而对于政府财政投资部门来说,当然是希望工程投资在合理造价情况下越低越好,所以一个合理的工程投资额显得很重要。要完成政府投资的前期限额设计预算,做到不超额预算,就必须严格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府基础施工工程概算编制办法》执行,做到严格审查,严格执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投资概算控制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3)要推行领导问责制
对超编制项目概算的建设项目要实行领导人问责制。严查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领导。要严格制定业主编制项目概算,确保概算质量,力求准确。建设项目审批主管部门应严格把关,规范项目概算管理,批准的概算要具有可行性并有利于检查和监督。政府应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超概算建设项目要实行“问责制”,对严重超概算的,应当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以保障项目概算对投资规模的控制作用,从而有效合理地安排和使用政府性建设资金。
(4)设立概算变更负责人制度
由于政府投资项目概算不是一成不变的。存在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的调整的可能,有时在拆迁过程中由于拆迁方赔偿资金的较大变化等。都可能对原有的投资概算需要更改变动。如果碰到这些问题,就会发生个别领导不经集体研究,不通过上级领导批准,私自更改政府投资概算方案。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浪费。同时也严重影响政府部门的的形象。建立一个严格的变更负责人制度。就有可能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政府职能部门不能坐在屋里只制定概算,不管具体落实。对投资概算出现变化不管不问。要建立政府领导巡检责任人制度。政府投资项目从立项开始要安排,就要有相应的计划。要重点检查项目落实情况。发现需要变更,要有专门领导负责审查核实,要设有专门的负责人制度。确定项目责任人定期实行报告制度。
(5)认真落实概算“限额设计”
管好、用好政府投资项目,有效控制项目概算和工程质量,是每个政府部门的共同责任。落实“限额设计”,将初步概算投资控制在立项批准的投资内。工程设计文件是编制项目总体建设经济指标的充分依据,是决定工程造价合理性的必要条件,因此加强对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的审核,对合理控制项目总造价是十分重要的。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在于设计阶段通过运用价值工程分析设计经济指标,制定不同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目标。运用多种,技术经济比较指标认真审核设计文件等方法,都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我们在审核一业主设计预算时,发现他们在建设某综合楼外墙送审概算投资为700多万,超出立项批准的投资,其中外墙采用铝塑板影响总体项目投资较大,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协商一致,考虑外墙采用“贴砖配合涂料”就能达到设计要求,于是他们采用此方案。很好的完成前期“限额设计”的审核。
(6)加大概算审核的透明度
让政府的投资概算在阳光下运行,遏制贪污腐败。加强政府投资概算项目审核的全过程公开化、透明化,如市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审核概算时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审核后公布于众,吸引社会公众参与项目监督,关乎公众利益、涉及公平正义的各种审核权、决策权、监督权在阳光下运作,以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规范、透明、廉洁、高效。建立让政府接受公众问责的“阳光监督”体系,让政府投资的全过程寓于公众的阳光监督下,有效地遏制政府投资概算的重大失误。项目概算是政府作出投资决策、进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也是控制投资规模的重要措施和检查投资效益的主要指标之一。如果超概算的情况严重,就会导致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规模失控,不仅扰乱了政府的计划部署、影响投资决策的实施,而且突破原预算安排,引发了建设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等一系列问题,最终给政府投资绩效造成重大影响。要做好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控制和审核工作,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艰巨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