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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也在不断地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以及壮大有着十分重要的推动意义。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我国各个地域的政府部门也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做出了一系列的探索,并将许多有益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措施进行及时的落实与践行,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与进步。本文针对乡村振兴背景下发展壮大宁蒗县农村集体经济的对策进行探讨,根据相关文献资料以及实际调研发现,即便当地的村集体经济发展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由于各种相关因素的影响,仍然存在一些阻碍发展的问题亟待解决。
关键词:乡村振兴;宁蒗县;农村集体经济;对策探讨
1乡村振兴背景下发展壮大宁蒗县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性
我国是农业大国,“三农”问题的解决始终是我国社会主义体制下,需要进行重点关注的问题,也是在我国的改革之路上所需解决的根本性问题。而想要从根本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与前进,实现乡村振兴,就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进行农村集体经济壮大的对策分析与探究[1]。在不断研究、分析与探索的过程中,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的迅速提升。目前,我国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与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比较而言,仍然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并且,这种差异的产生在短时间内是无法消除的,这就需要我国政府将农村改革工作的发展进行不断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此外,地方政府部门所推行的相关政策也要与“农村体制改革”的深入相联系,促进农村生产力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本文将以宁蒗县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具体实行的措施为例,明确持续稳定推进当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并且还要将土地改革工作与农村改革工作的关系进行详细的阐述,进而明确盘活土地,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性。
2宁蒗县开展土地改革工作面临的现状
2.1宁蒗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所面临的问题
在宁蒗县进行集体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乡镇政府对于财务集中管理,缺少专业的综合性人才来负责,内部进行财务管理的人员综合素质以及知识储备都存在着一定的不足,限制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发展。在进行改革的过程中,也会涉及到与农村财务管理相关联的专业知识,因此,财务管理人员的缺乏是当前阶段产改工作进行所面临的一个重大难题,急需政府部门进行相关人才的引进以及已有工作人员的培训,以保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的效率、质量以及进度等不会因此受到不良影响。
2.2宁蒗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
随着我国《新土地管理法》在2020年1月宣布正式实施,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将“农业农村局”定为行业的管理部门,这就意味需要进行相应职能以及工作的交接。但是,在进行交接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历史遗留情况,使得部分存在于职能以及职责中的问题,并没有及时的理清。此外,由于丽江市所提交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还未得到省级政府部门的批复,许多准备工作的开展也未能及时进行[2]。这种问题以及情况的产生就导致了宁蒗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的推进十分缓慢,不利于本县改革工作以及集体经济的发展与推行。
2.3宁蒗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宁蒗县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当前已经基本处于完成的状态,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仅是改革发展进程中所取得的阶段性的工作成果,在后续进行改革工作的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方面,就是预算经费、成本资金的不足。在实际进行土地确权的过程中,确权面积超出了“国土二调面积”1.5万hm2左右,使得资金缺口达到了约600多万元,而当前阶段,县政府的资金主要都应用在了乡村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之中,这就使得超出的这600多万元,宁蒗县政府处于无力承担的局面,十分不利于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3]。另一方面,宁蒗县由于承包经营纠纷、扶贫易地搬迁、土地权属争议等问题,进行暂缓的土地确权面积有268hm2。那么,按照“稳妥调处权属争议以及纠纷”的相应原则,就需要各个乡镇政府,对这些已经暂缓确权的土地面积进行相关问题的梳理,并进行“问题台账”的构建,以保证做到确权与化解一起,将问题进行分类的化解。
3宁蒗县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3.1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所取得的成果
宁蒗县的全县范围内,已经完成了1164个村小组、91个村委会、68050户农户以及24.8052万人的清产核资管理系统填报、集体经济组织构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以及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等具体事宜,清查核实了集体土地的总面积为50.8万hm2,总资产共计10.259亿元。在2021年一整年已经完成了股权设置量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以及清产核资三个阶段的“资料归档”。完成了14个乡镇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的发放以及14个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牌匾的制作与发放,还有就是已经向全县14个乡镇发放了68050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证,全面推进了本县农村集体经济的进展。
3.2农村宅基地管理所取得的成果
首先,就是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在本县的全面开展,在市政府向省政府申请的丽江市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未获得批复前,全县16个乡镇按照《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在宁蒗县的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农村宅基地乡镇联审联批工作的全面开战,依法进行了农村村民宅基地资格权的落实。其次,就是联合执法的积极开展。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宁蒗县的乡镇政府、农业农村局以及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组织部门,与村组之间进行合作,共同负责、依法监督违法占地建设住宅的行为,并对其进行及时有效地遏制。最后就是宁蒗县农村宅基地乡镇联审联管工作机构的全面构建,全新范围内的16个乡镇均进行了宅基地管理中心的构建,促进了相应联审联管工作的落实。在宁蒗县的89个村委会中进行了“宅基地协管员”的逐个落实,971个村民小组进行了971个宅基地信息员的逐个落实,以便于及时的进行日常的巡查管理工作,保证宅基地的节约利用。宁蒗县在2021年所进行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中,审批了213宗,审批面积达到了25927.97m2。自然资源局、乡镇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县农业农村局共同进行了联合执法工作的开展,对各类违法占地建住宅的行为形成了共同遏制的效用。
3.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所取得的成果
该项工作自开展以来,完成了宁蒗县7.7万hm2土地的数据库录入,完成了91个村委会、15个乡镇、1153个村民小组、71690户农户以及794.48km2土地的二轮公示以及实测,建立了登记簿70661份以及完善了合同70661份,并且还将证书颁发了69787份。2021年,该项工作的开展实现了土地承包管理的信息化建设、维护了本县农村的稳定和谐、稳定了农村的土地承包关系,并且还促进了农业产业规模的扩大以及土地流转的加快。促进宁蒗县集体经济的发展,就一定要注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管理,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这样才能够在根本上加快宁蒗县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以及乡村振兴。除此之外,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想要发展和壮大宁蒗县农村集体经济还需要进行以下几方面对策的践行与落实。
4乡村振兴背景下发展壮大宁蒗县农村集体经济的对策分析
4.1集体资产监管体制的创新以及村级集体资产增值机制的构建
第一,可以进行集体资产支出双签制度的推行与建设,在进行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支出的过程中,让村级党组织书记以及村委会主任一起进行支出的签批,以规避村集体资金随意挪用现象的产生,加强对于集体资金的监管力度。第二,可以进行省级“地理信息系统”的构建,加强全省范围内的土地承包管理与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的数据化、智能化以及网络化管理,推行一体化监管制度的形成,保证农村集体管理工作的透明公开。第三,就是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的积极落实与强化,加强对于农村集体的资产、资源以及资金的清理登记工作,健全台账的建设以及民主决策机制的完善,进一步明确村民的主体地位,认识到加强村民参与和监督的重要性,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的稳定有序发展。第四,就是将财经法律法规制度进行更进一步的完善与健全,让农村集体的经济资产管理工作开展能够有法可依,这就需要宁蒗县政府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发展情况进行相应地方法规的构建,不断提升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管理的成效。
4.2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的夯实以及村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加强
在进行农村集体经济建设的过程中,要将基层党组织的作用进行及时的发挥,调动党员以及群众参与经济决策活动的积极性,以便于促进乡村治理体系的健全。首先可以促进村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加强,将选人用人的渠道进行进一步扩大,将政治素养较高、经营管理能力较强的人员吸纳进两委班子队伍中,并且要进行党组织书记以及村委会主任的选准,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法规建设的完善,加强相应的系统培训以及村干部对于集体经济的管理能力;其次就是要促进党对农村集体组织领导与管理的加强,正确认识农村党组织“压实主体责任”以及“目标细化任务”的重要性,加大力度进行对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考核、问责以及指导,将宁蒗县农村集体经济的壮大与发展纳入到村级党委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综合考评与绩效奖励之中,调动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提升,当然也可以将其作为评优选拔的重要依据之一,加强领导班子对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视。
4.3促进政府支持力度的增强,依靠行政手段进行相关工作的推进与落实
第一,就是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以及有偿使用的完善。这个在上文中也有所提及,在农村的建设用地土地政策之中要加强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的政策倾斜,可以将农村的集体留用地用来进行农村集体物业项目的建设,进而促进农村集体收入的进一步提升,激发土地在集体经济改革中的巨大活力。第二,就是农村信贷支持力度的加强,围绕农业发展的加工销售、产业化经营以及综合开发等进行金融支农的推进,及时进行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村林地经营权等的抵押贷款业务,进而促进经济的迅速发展。第三,农村集体债务的及时化解。如果在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出现政策性负债,相应财政部门一定要及时的将未形成项目的负债在了解实际情况后,进行补报立项,对于之前就已经存在的“旧债”,可以采用冲抵、挂账以及降息等方式化解。第四,就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设置,对一些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项目予以专门的资金支持,将“专项补贴”或“贴息”的作用进行及时发挥,为集体开发项目提供资金保障。此外,也可以运用政府职能进行有偿委托以及购买服务,促进农村集体事务财权以及事权相结合的经费保障体系的构建与完善。第五,就是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的税收,市级监管行政部门以及税收部门可以进行绿色通道的建设,政府可以出台相应政策对农村集体经济建设工程的房产税以及土地使用税等进行适当合理的减免。第六,为了推进农村公益建设的进程,可以将多元投入机制进行更进一步的完善与健全,推动村民筹资筹劳与财政奖补相结合的一事一议制度体系的构建,促进财政奖补力度的加强以及比例的加大,宣传引导社会力量、企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进行农村公益建设的投资,进而促进多元化体系的构建,在进行多元化体系构建的过程中,要明确村民是构建的主体、政府是开展相应工作的主导,而社会力量所起到的仅是辅助建设的作用。
5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宁蒗县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壮大离不开土地改革工作的进行,要充分认识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管理,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重要性,进而促进宁蒗县经济的发展。同时,也要注重对于集体资产监管体制的创新、村级集体资产增值机制的构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的夯实、村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加强、政府支持力度的增强,以及对于行政手段的依托,将这些对策的作用进行及时而充分的发挥。在实际进行宁蒗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探索的过程中,要及时进行上述对策的贯彻落实,将其与宁蒗县农村真实的发展实况相结合,从实际发展的角度推进本县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以及乡村的振兴。
参考文献
[1]陈映雄.乡村振兴背景下发展壮大广东农村集体经济的对策分析[J].现代化农业,2021(9):55-58.
[2]李雪琴.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策[J].商业文化,2021(10):40-41.
[3]赵秀兰.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策探析[J].投资与创业,2021,32(8):72-74.
作者:李学华 杨文芳 单位: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经营管理站 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