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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保持农产品正常的生产流通和价格秩序,事关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贵州省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持续将农产品价格监管列为每年工作重点,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职能,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坚决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促进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切实做好下一步监管工作,现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就当前农产品价格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探讨分析。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重要节假日农产品价格监管。为规范节假日市场价格秩序,在每年的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市场巡查检查,都要重点检查粮油肉禽蛋菜奶水果等生活必需品供应是否存在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情况,从严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不断优化节日市场消费环境,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二)加强重点时段、特殊时期农产品价格监管。近年来,贵州省各地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多发,为有效应对灾害天气对农产品市场价格秩序的影响,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全省各地加大重点时段、特殊时期农产品价格监管,加强监测预警,做好应急准备,及时掌握本区域各类农产品价格情况,防范价格异常波动,集中力量开展对农贸市场、超市、粮油蔬菜水果批发市场等随机抽查、检查,提高检查频次,大力推进明码标价工作,坚决打击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以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整顿农产品生产、流通、零售各环节秩序,全力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2019年,猪肉供应相对偏紧,价格上涨较快,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稳定物价,全省加大猪肉市场价格监管,共出动检查人员9232人次,检查屠宰户、养殖户和猪肉经营户627家,立案查处1件,提醒告诫1099户,约谈商户207户,签订承诺书400余份,部分地区还对生猪屠宰过程中出现的不合理价格行为进行了整治。另外,根据重点时段、特殊时期,全省加强了小宗农产品价格监管,加大对大蒜、生姜、绿豆等小宗农产品价格监测和预警,及时研判价格走势,密切关注市场垄断等违规行为,促进市场竞争。
(三)持续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为确保各项惠农价费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围绕“三农”领域,贵州省持续开展涉农收费检查,严肃查处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经营者囤积农资、哄抬价格,采取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变相提高农资销售价格;多扣水分、杂质变相压低农产品收购价格;不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免费政策、政府投资建设的农贸市场随意制定收费标准等行为。
二、农产品价格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主观认识有偏差,工作成效还不高。从近年的立案查处数、罚没款金额等指标比较,农产品市场领域较同年开展的涉企收费及银行、供水、教育、医疗等价费专项检查都有一定差距,一个主要原因是主观认识有问题。由于农产品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经营者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自主定价,个别部门认为市场定价的领域,政府部门不应过多的干预和管理;也有人认为进行监管缺少法律依据或政策滞后,致管理措施疲软,不好管,也不愿管;更有人认为这就是一项节假日、特殊时段常规性工作,年年都要开展,难有亮点和成绩,走走过场便可。这些不正确认识造成对农产品价格监管工作还不够重视,主动执法查办案件少,工作缺乏创新及激情,导致存在不履职尽责、缺位不到位等诸多问题。
(二)执法监管难度大,监管力度还不够。农产品市场领域非常广泛,产品种类繁多,涉及生产、流通、零售各个环节,经营场地分布广泛,市场主体数量非常之多,有企业主体,还有个体经营户,对于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的基层,只能是就问题查问题,遇到节假日举报投诉集中时段,往往只能扮演“救火队员”角色,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尚未建立健全,难以实现全领域执法监管。而在巡查检查中,也多采取提醒告诫、教育规范、督促整改的方式,执法手段还相对单一,不敢动真碰硬,对经营者威慑力度不够,离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管执法目标还很远。
(三)应急处置机制不完善,工作联动需加强。农产品价格受灾害天气、季节变化影响较大,价格易波动,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部门协同发力,是维护农产品市场价格秩序的重要举措。受编制、经费限制,各市、县价格举报热线人员以临聘人员居多,业务素质相对不高,热线还没有真正做到24小时值守,在特殊时段群众举报投诉不畅通的问题依然存在。加之部分地方执法人员能力和专业知识跟不上,应对突发情况处置经验欠缺,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没有第一时间处理,未及时控制好舆情。农产品保供稳价工作,涉及政府的农业、财政、交通、发改、商务、应急、市监等多个部门职能,各部门更需尽快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合力。
三、加强农产品价格监管的举措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农产品领域特别是群众生活必需农产品在涉农价费、各节假日、特殊时段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中,都是重中之重,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部署,对照国家的收费项目和各项优惠政策,认真开展工作,规范行业行为,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积极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确保市场价格稳定和群众生活所需。
(二)加大和强化农产品市场价格监管。根据农产品属性、特点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关联性,实施农产品价格分类监管。重点关注粮油肉禽蛋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切实加强农副产品的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做好对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的市场价格检查,对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震慑力,严惩市场害群之马。
(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应急处置。充分发挥“12315”举报投诉平台作用,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加大对举报投诉平台数据的分析研判,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及时组织有针对性、有重点的检查,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快速应急处置机制,制订应急预案,落实各环节责任人、责任目标,健全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有关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价格政策宣传。继续加大对市场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醒消费者,警示经营者,让群众知晓价格政策,支持价格工作。利用好各类渠道,开展提醒告诫,敦促有关市场主体严格依法经营、加强价格自律,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加强配合,形成联动保障。进一步梳理明确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顺畅沟通会商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作者:赖霖 单位:贵州省市场监管局价监反垄断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