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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增值税纳税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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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增值税纳税风险管理

摘要:在我国税制改革过程中,营改增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它可以有效避免重复征税问题的出现,对于建筑企业而言,在实施了增值税后,税负率普遍上升。建筑企业本身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在发展期间,怎样合理减少税收支出,防控税收风险是企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关注方向。在本文中,重点分析了实施增值税后对建筑企业产生的影响,并且提出了增值税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措施,以此促进企业稳定发展。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企业;增值税纳税风险管理;对策

营改增之后,税制变化对于建筑行业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它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规范管理的建筑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同时也对建筑企业应用相关财务和税务知识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本文中,为了使建筑企业能够适应税制变化,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营改增对于建筑企业产生的风险

(一)从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建筑企业的税负

1.大型机器设备更新周期产生,增加了税负

当前,建筑企业自身具备一定的特点,其对于机械设备有着十分严格的需求,对于企业而言,经常会根据资金采取外购或者租赁的方式来实施施工工作,以此满足需求。针对营改增之前采购的大型机械设备,因为运行时间比较长,使得建筑企业在改增值税之后,机械设备处于更新的周期中段,导致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下降,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建筑企业的税负。

2.有效的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一

定难度,使得税负上升在建筑企业施工期间,因为各个工程项目属于分散化施工的方式,如果强制性统一采购建筑材料,往往不具备经济性,时间上也无法配合。实际情况是部分建筑部门为了减少成本输出,通常在项目区域选择纳税单位来采购材料,其中很多供货商还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另外很多建筑工地在偏僻的地段,一些开支甚至连发票都无法获取更谈不上专票。所以建筑企业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复杂性,现阶段存在一定难度。

3.劳务人工成本使得税负增加

建筑业具有劳动密集的特点,劳务人员成本费用在整体工程造价中占据较大的比例,特别是企业管理越规范、规模越大,人工支出占比越高。但目前这一块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使得建筑企业税负增加。

4.工程造价水平

在实施了增值税之后,税金的计算方式和各种类型的收费标准都出现了很大程度的改变,对工程造价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程造价人员对增值税知识及政策的了解水平高低也会对项目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增加了建筑企业资金压力

受到建筑行业相关因素的影响,建筑企业对于工程款项的收取以及应税行为存在时间上的差异性,并且不同步,在具体的施工期间,相关的工程款项以及材料费用并非是经过验收便立刻获取的。建筑服务预收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由于收到预收款时没有对应成本,税额较重,留抵税款不能退款,在建筑周期内,税负不均衡,这从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企业现金流的压力。

(三)普遍存在的挂靠现象对企业产生的负面影响

挂靠方利润不可能从被挂靠方公司拿走,实务中大量出现的是以票抵账的行为。挂靠人通过私立名目代开发票冲抵被挂靠人账务,借机拿走本属于项目利润的部分的情况比比皆是。更有甚者,私下购买假增值税发票或虚开增值税发票冲抵被挂靠人账务,这些违法操作手法,给被挂靠方的财务工作带来很大困扰,给被挂靠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隐患。

二、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增值税纳税风险管理措施

(一)计税方式的选择

在一定的条件下,纳税人对于计税方法是有选择权的,但是一旦选择就轻易无法变更。某些项目如果单纯从税负角度测算,简易计税方法优于一般计税方法,但是从项目总体利润测算,却出现了一般计税方法下利润水平高于简易计税方法下利润水平的情况。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应交增值税可多可少,但是利润额比较高。如果从利润角度考虑,选择一般计税对企业更为有利。特别对于有很多项目的建筑企业而言,就会要求按项目分别进行明细核算。如果没有做到项目明细核算,有可能导致主管税务机关按照较高的增值税率要求企业纳税。在这种情况,应综合考虑企业实际状况,选择对企业整体发展比较有利的征税方式。

(二)关于甲供工程的风险防控

“甲供材”最好的处理方式是将甲供材从工程造价中剥离,分别就甲供材和施工工程进行招标。如果将甲供材料包含到工程造价中,会产生一系列税务风险。甲供材料时,发包方和施工方分别采用“预付账款”“预收账款”核算,施工企业须按照含“甲供材”金额的结算额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工程发票(10%或3%)。发包方也应就“甲供材”向施工企业开具增值税材料发票。但是在实践操作过程中,由于发包方没有销售材料的经营范围,根本开不出销售材料的增值税发票给施工企业。也就是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包方将“甲供材”视同销售,向施工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是行不通的。而施工企业没有取得“甲供材”的成本发票,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纯粹要申报缴纳10%或3%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由于无“甲供材”的成本发票,只有领用“甲供材”的领料清单,甚至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故在投标甲供项目和签订甲供合同的时候要特别注意防控上述税务风险。

(三)构建健全的增值税管理制度体系

全面实施增值税之后,建筑企业要加强对增值税管理工作的重视力度,构建一个健全的增值税管理制度体系。增值税的管理内容主要包含组织税务知识学习,增值税发票领取、增值税发票保管以及增值税申报缴纳等,并且制定出完善且规范的管理制度体系,这一环节是建筑企业在改增值税之后的重要内容,建筑企业可以根据企业规模以及管理来设置一定的税务部门或者安排专业人员实施管理工作,以此预防风险的出现。

(四)加强供应商的选择和管理

供应商的好坏对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有着直接的影响。全面实施增值税后,为了有效的抵扣进项税额,建筑企业应当重新规划选择供应商,首先,明确供应商自身是否具备一般纳税人的身份,构建健全的供应商信息库,做好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将供应商信息补充完善,掌握好供应物资的具体价格以及供应企业的信誉度和进项税率情况。供应商自身是否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进项税抵扣问题有着直接的影响,其从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建筑企业的成本。因此,在对供应商进行选择的时候,要在综合权衡含税报价的基础上,多加考虑足额抵扣进项税款,以此筹划增值税纳税,进而降低建筑企业的增值税税负。

(五)加强挂靠管理

全面改增值税后,原有挂靠经营模式将受到致命冲击。增值率的进项和销项环环相扣,所交税额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后的值,企业要把挂靠项目当直管项目来管,要对项目部的资金、票据和物资等实现全面管理,才可能对进项税票全面管控,以避免因项目部虚开增值税发票而导致的企业法人和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出现。企业应进一步加强管理能力,变挂靠为合作。

三、结语

建筑行业实行增值税政策,对于建筑工程建设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其中表现在税负、物资采购等管理过程中。因此,加强项目过程管理,要求企业内部相关部门熟练掌握增值税政策是企业规避税务风险的根本要素。国家相关部门也需要加大对这一现象的重视程度,从根本上解决增值税风险问题,使其满足现有的建筑工程管理要求。

参考文献:

[1]刘玺.建筑企业“营改增”之后税务筹划及风险应对措施探讨[J].财会学习,2016.

[2]张望军.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税务筹划及风险应对[J].经营管理者,2017.

[3]何天星.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研究[D].西安科技大学,2017.

作者:姜晓莲 单位:广东省珠海工程勘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