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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的对策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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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的对策探析

摘要:文章阐述了我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的现状,分析了农业科研成果转化过程中在成果产生、研制过程及推广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健全科研绩效评价机制、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力度等促进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对策,以提高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率。

关键词: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评价机制;职业农民;对策

1我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的现状

科研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1]。农业科研成果是农业科研工作者智慧的结晶,其经转化推广后不但能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而且还能增加农民收入。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几代农业科研人员的不懈奋斗,我国农业科研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取得了一批举世瞩目的标志性重大成果,用不到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超过世界21%的人口。但是,我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利用的整体水平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不小的差距。据原农业部调查的数据显示,自2000年以来,在我国每年取得省部级及以上的近7000项农业科研成果中,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只有30%~40%,真正形成规模的不到20%,仍有近2/3停留在实验室或田间试验阶段[2]。例如,在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十一五”共取得的48项各类农业科研成果中,有7项是获奖成果,7项是鉴定成果,34个是审(认)定各类农作物新品种,但其中得到转化且推广应用面积较大的新品种、新技术仅有10余个[3]。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率低是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2015年,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为我国农业发展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新的机遇[4]。因此,深入分析农业科研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对提升农业科研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出更高的社会价值,促进人们的生产水平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2我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

2.1农业科研成果自身存在不足

农业科研成果技术方面的先进性、经济方面的合理性以及生产方面的可行性等优势是其得以转化的前提条件。我国农业科研成果存在的问题包括:一是政府主导的科研活动与农业生产实际需求脱节。我国的大多数农业科研成果产生于各级政府为解决影响农业生产的部分重大问题而制定的科研任务,并不能满足市场的多方面科技需求。长期以来,农业科研人员主要是围绕科研任务开展科研工作,接受各级任务的制定者和下达者的检查和监督,其完成科研任务的主要形式是论文和专利,并将此作为晋升职称和涨工资的依据,完成科研任务的时候并没有过多考虑该科研成果能否解决生产实际问题和满足市场需求等,此种方式取得的科研成果既难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又浪费了国家有限的科研资源。据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成果转化局对中国农业科学院32个直属研究所“十五”到“十一五”的成果转化调查显示,在“项目立项时做过市场需求和成果平衡方面的调研”的选项中,有16.7%的单位“没有”,46.7%的单位“多数有少数没有”,36.7%的单位“少数有多数没有”。二是科研成果的熟化程度不够。一方面,农业科研院校虽产生了大量的科研成果,但由于普遍缺少中试基地,导致中试环节的评价缺失,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体现得不准确,影响了科研活动预期目标的实现,严重影响了农业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4]。另一方面,我国大多数农业科研院校科研项目的立项和成果的申报归科研管理部门管理,成果推广应用归成果推广部门管理,这两个部门分属成果培育过程的不同阶段,各司其职,缺乏有机衔接与配合,推广部门不能将其在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科研部门,制约了成果的熟化和完善。三是科研成果的水平低。我国农业科研的整体水平还比较低,成果的原始创新部分所占比例不高,模仿、跟踪世界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较多,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产出较少[5]。四是缺少集成配套的科研成果。农业生产容易受地理、气候和设备条件的影响,农户愿意接受简单、易学和集成的配套集成技术成果,但现有很多农业技术成果过于散、乱,单项、孤立的多,相关技术有机衔接和配套集成的少[6]。

2.2农业科研成果产生过程存在的问题

一是从事农业科研的过程艰苦而又漫长。目前,农业科研人员的薪酬和福利待遇与其他行业相比都较低,无法使其安心工作,工作地点多在偏远的农村或城郊,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不利于自主创新成果的产出。农业科研成果的培育过程极其漫长,粮棉油等作物育种周期是8~10年,桑茶果畜禽和水产等育种周期为20年左右。据原农业部统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农业科研成果研究时间大致为6~10年,而大多数的技术性成果应用于实际生产5~8年后就有可能遭遇更新或淘汰[5]。二是国家对农业科研领域的投资相对较少。长期以来,政府是我国农业科研投资的主体,据统计,自1995年以来,我国农业科研各年度投入的增长速度都低于同期农业产值的增长速度,也低于同期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与国际粮农组织提出的发展中国家农业科研投入强度达到1%的目标还有较大距离。农业科研经费投入的不足,影响了农业科研人员开展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重大科研成果的形成。我国的大部分农业科研成果因其公益性属性都是无偿转让给农民使用,无法依靠成果转化产生的效益来维持农业科研活动的持续开展,不能实现农业科研投入与成果产出的良性循环[7]。三是现行管理体制机制存在弊端。目前,我国从事农业科研的是各级的农业科研院校和少数的涉农企业。部分农业科研院校仍然沿用政府办事业的管理体制,管理者为追求政绩,希望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片面强调量化管理,科研人员晋升职称主要看获奖等级、名次和的数量等,导致一些科研人员急功近利,科研活动以获奖为目标,以追求数量为目的,搞职称科研,争当课题第一主持人,进而导致科研课题被细分成若干小部分,研究工作难以深入、全面开展,“重科研,轻推广”,使取得的农业科研成果虽数量多,但推广应用价值不高的情况出现[5]。

2.3农业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存在的问题

成果转化机制是连接成果供给与需求的桥梁和纽带,但目前的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制度、分配激励措施尚不健全,阻碍了科研成果转化的进程。1)我国的科研经费分配不合理。发达国家农业研究经费、开发经费、推广经费的分配比例是1∶10∶100,而我国的推广经费远低于研究经费,分配给农业科研成果推广的经费更是有限[8]。农业科研受动植物本身生长周期的制约,研究周期长,成本高,经费分配重点在基础研究领域,部分科研成果因缺乏转化资金而成为实验室的待嫁公主,并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失去了推广应用价值[9]。2)推广机制不健全。政府推广部门主要沿袭计划经济时期行政指令的形式推广科研成果,推广项目、推广范围等难以适应市场变化,增产不增收的现象时有发生;行政干预式的农业技术推广,简化了推广工作程序,仅停留于技术试验、示范阶段,对推广工作的科学规律、农民掌握的科学技能和具备的经营管理水平等根本性问题重视不够。国家鼓励农业科研院校开展农业技术性服务工作,但相关部门没有赋予其相应的推广职能,农业科研院校的推广工作也没有形成制度,影响了农业科研院校的推广优势和推广潜能的充分发挥。科研院校在推广科研成果时由于不了解农民的实际需求,推广的成果与农民、市场需求脱节,并且专职的农技推广人员数量少,有的单位或部门仅是为了扩大自己成果的影响力而推广或是为了应付上级的要求而被动推广。另外,农业技术推广队伍老龄化严重,知识更新慢,待遇低,在现行的考评体系下,职称晋升通道不畅,导致推广队伍不稳[10]。3)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受比较效益的影响,许多有知识、懂技术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不断向第二、三产业转移,留守在农村的多是老、弱、妇、幼,他们接受现代农业技术的能力差,推广农业新技术面临诸多困难。以江苏省为例,根据江苏省对农村劳动力资源与就业情况的调查公报显示:2006年,在农村常住劳动力资源中,文盲占5.2%,小学文化程度的占29.4%,初中文化程度的占50.2%,高中文化程度的占13.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8%[11]。农民是农业科研成果的直接使用者,其科技文化素质直接影响着其对农业科技成果的需求和认知。在选用一个优良品种的同时,只有掌握了与其配套的栽培技术,才能达到高产和高收入的效果,传统的生产经验已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

3促进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的对策

3.1完善运行管理机制

鉴于农业科研探索性强、风险性大且多数为公益性事业的特殊性,建议政府加大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力度,提高其投入占整个科技投入和GDP的比重,并使其投入与GDP增长的弹性系数基本持平。应借鉴农业发达国家先进的模式和成功经验,拓宽投资和融资渠道,制定政策,鼓励政府以外的其他投资方投资农业科研,形成国家、集体、企业和个人等多元化的投资格局。有效的农业科研成果转化机制是在政府农业科研、农业科研中介与农业产业系统之间建立协调互动的联系,使农业科研活动符合市场需求趋势,形成“政策导向—科学研究—科研成果(技术产品)—示范(中试)基地”的良性运行机制,实现社会效益与自身经济效益的双赢[12]。农业科研人员应以市场需求为目标,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农业生产实践,了解市场需求和农业生产中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有针对性地选择研究项目。同时,在研究过程中,还要根据市场需求的新变化、科技发展的新动向,不断完善、修改项目,使得科研成果不但科技价值高而且易被转化。科研管理部门应将科研立项与推广应用、需求反馈相结合,从源头解决科研立项与生产需求脱节的问题,以市场为导向,优先支持那些技术先进、易于被接受、紧密联系生产实际和经济效益显著的项目立项[13]。

3.2健全科研绩效评价机制

绩效评价制度是科研工作的指挥棒,对引导科技人员科学选题、把握创新方向、合理分配科技资源和带动科技产出等起着重要的作用[5]。现行的绩效评价机制大多数是以年度为周期,科研工作被人为分解成短期行为,这与农业科研成果产出周期长的突出特点相矛盾,会导致急功近利倾向的出现,建议按照“分类评价、公开公正、科学规范、精简高效”的原则,将年度考评与周期考评相结合,健全完善考评体系,按工作性质对科技人员采取分类评价,突出对原创性重大成果的激励引导,适当增加实际贡献等考评指标的权重,把质量和实际贡献作为评价重点,引导科研人员重视科技成果的熟化和中试,增强科研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在各级农业科研体系中增设成果技术推广编制,出台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考核、奖励的具体措施,并给予专项支持,把参加社会生产实践、开展科技推广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对生产的贡献以及在农民中的影响力等作为考评指标,提高科研工作者服务“三农”的积极性,以促进农业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14]。

3.3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力度

农民是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是农业科学技术的直接应用者,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接受科学技术的意识决定了应用科研成果的能力和水平。因此,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学科技、用科技水平极其重要。国内外的实践和经验表明,农民职业化是农业人力资源未来的发展趋势。农业科学技术的示范和应用需要新型职业农民来完成和推进[5]。职业农民是以农业为主要经营产业,农业收入是其主要经济来源,以期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其主要特征为:以农业为主要职业、拥有一定数量的生产资料、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拥有一定数量的资金、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15]。目前,我国农业从业人员老龄化、女性化严重,接受新成果和掌握新技术很困难,必须加大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力度来改变现状。建议借鉴法国和日本等农业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推行农业基础教育、职业教育、远程教育和终身教育相结合的教育制度,建立由高等农业教育、中等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和农民职业培训组成的农业教育体系,针对不同类别的教育培训人群,选取不同的培训目标、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7]。我国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严重流失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扭转,建议营造尊重农民职业的社会文化氛围,降低享受农村职业教育的门槛,让越来越多的农民能够分享职业教育资源,提高农民对职业教育的认知能力,充分调动农村青壮年参与职业教育和专业培训的积极性,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劳动技能和科技意识,转变他们的传统观念,增强他们学科技、用科技的意识,为农业发展提供丰富的人力资源储备[16]。要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经费列入国家财政专项预算范畴,为新型职业农民接受培训和教育提供所需的费用。同时,充分利用现代移动通信设备和互联网等传播媒介,营造基于“互联网+”的虚拟网络教学环境,建设智慧农民云平台,开通“三农”教育、服务热线,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现便利化、移动化、智能化,解决科研推广的“最后一公里”问题[17]。

4参考文献

[1]翟艳丽,吴佳林.基于主成分分析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探讨[J].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6):18-21

[2]邵明灿,周建涛,李德新,等.破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难题的深层次思考[J].农业科技管理,2013(2):55-58

[3]孟洪,李仕宝.新常态下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对策研究[J].农业科技管理,2016(3):57-60

[4]栗建枝,成锴,李洪,等.农业科研单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践探索与思考——以山西省农业科学院谷子研究所为例[J].农业科技管理

[5]刘志远.我国农业科技成果培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农业科技管理,2015(4):52-54

[6]喻婷,陈洁,刘武,等.市级农业科研单位科研成果转化工作的思考与建议[J].农业科技管理,2016(2):

作者:侯倩倩 徐世艳 王跃强 吕 珂 王佳江 赵泽民 单位:吉林省农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