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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农业教育科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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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农业教育科研分析

一、波兰高等农业教育的特点分析

根据现有资料,波兰共有10所高等院校为农业高等院校或设置有农业相关学科的高校,这些院校是农业科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这10所高校仍旧有7所以农业命名,其他3所虽然名字中没有农业,但是农业科研仍旧是其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有些大学的前身就是农业大学。10所学校分别为:华沙农业大学、奥尔什丁瓦尔米亚玛祖里大学、波兹南生命科技大学、卡拉科夫农业大学、弗洛兹瓦夫农业大学、希尼亚德茨基农业技术学院、绿山城大学、卢布林农业大学、什切青农业大学、波德拉斯大学农学院。10所高校既有共同之处,也表现出各自的特点,在进行高等农业教育的同时,在农业科研领域也取得了丰富成果,为波兰农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波兰农业高等教育表现为以下特点。

(一)现代农业学科设置全面

首先,从总体上看,这10所高校都表现出学科门类齐全的特征,为其农业科研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波兰的高等学校一般师资力量比较雄厚,实验室有配套齐全的仪器设备和合理的科研及辅助人员,具备开展科学研究的优越条件。华沙农业大学拥有从生物、技术到医药、经济、人类学等广泛的研究领域,设立农学、兽医药、园艺、木材技术等学院。全面的专业设置使得华沙农业大学能够进行包括农产品生产力改进、人类农业生产活动的多种影响、气候变化、食品安全、农业经济形势变化和人类食物消费与营养等多个方面的农业科学教学与研究。同样,奥尔什丁瓦尔米亚玛祖里大学经过科学和高等教育部批准设立了完备的四级科研单位分类:包括食品科学、动物医学、环境设计和农业、环境保护和渔业、动物生物工程、人文科学和神学系的第一类;包括生物、大地测量与土地管理、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社会科学和医学学部的第二类;包括经济学系以及法律和行政第三类;以及被认定为第四类的技术科学学院。其他农业高校中,创建于1870年的波兹南生命科技大学则拥有7个学院,涵盖农学、森林学、动物繁育及其生物学、木材工艺学、园艺学、食品科学与工艺学、土地开垦与环境工程学等学科。卡拉科夫大学成立了三个科研集群,利用各种资源进行科学研究,加强企业、科研机构之间的互动,为科学成果的转化提供了一个便利的通道等等,从而为包括农业经济、生态、资源保护、渔业、土地测量、资产评估和食品和物流相关科学研究提供更好的平台等。

(二)农业科研影响力不断提升

这些不同的大学,都在学科设置上尽其所能,充分利用学校资源丰富,交流方便的特点,农业相关学科设置全面,也就为农业教育和科研提供了绝好机会进行知识传播、信息沟通,从而产生新观点与想法。卡拉科夫大学除了创办独具特点的研究集群以外,还举办了专题研讨会,分别在农业工程技术、麦芽发酵与酿造、动物育种和繁殖以及农业与生态环境方面相关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提高和促进了大学在相关领域的影响力。对奥尔什丁瓦尔米亚玛祖里大学而言,经欧洲兽医教育机构协会(EAEVE)宣布,其兽医学院符合欧洲的教育标准,这是欧洲120个兽医学院中,为数不多的获此殊荣的机构。类似地,通过加强科研、大力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等方法,其他院校的影响力也不断提高。

(三)教学科研与实践紧密融合

波兰农业高等院校立足于农业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将教学科研与学生的动手实践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理论与与实际结合的能力,从而在高等农业人才培养和农业科学研究上都得到一定成效。什切青农业大学基于苏格拉底/伊拉斯谟实现教育方案,其研究目标是与继续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学生交流,师资交流,实行学分制度(欧洲学分转换系统),将学生纳入强制性的国外研究课程;而波德拉斯大学农学院作为新设不久的农学院,则侧重作物与环境关系以及耕种方式和农业机械的研究领域;弗洛兹瓦夫农业大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重视环保和动物繁殖研究特色的专业设置,在有关地球化学变换和在退化土壤改良中的化学降解、植保机械的开发利用、有机质和土壤肥力改造、波兰土地在农村转化过程中的政策等方面问题研究都具有特色,其研究基于长远发展,实践意义和互动性强。根据各自历史、所处区域和发展方式的不同,各个大学有着自己的独特之处。不同特色使得各个高校的农业科研表现出较强的独立性,这为其获取资金、进行农业科研带来了有别于其他高校的优势。

(四)具有鲜明的高等教育国际化特色

波兰各农业类高校还进行广泛的国内、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促进了农业科研与国际水平的接轨,也保证了教育出来的农业高技术人才能够迅速跟上时代步伐。卡拉科夫大学在国内、国际上都有多个项目合作方,并进行相关科学研究;弗洛兹瓦夫农业大学与众多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和研究所都有合作关系;卢布林农业大学通过与欧洲和其他大洲的国家科研机构签署协议,实现国际合作。这些国际化的努力,正符合波兰融入欧洲的大背景,得到了波兰政府和欧盟资金的支持,在近20年,特别是波兰加入欧盟后的几年里,为促进波兰与欧盟其他国家的经济往来和互信合作提供了非常坚实的交流基础。波兰高校已经加入欧洲高等教育一体化进程,波兹南生命科技大学和前文提到的绿山城大学一样,也已经加入欧盟伊拉斯谟交换生计划与达芬奇计划,与国外多所大学建立的友好的合作关系,如奥地利维也纳技术大学、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英国阿伯丁大学。另一方面,作为教育大学与技术大学于2001年合并的结果而建立的绿山城大学,则突出其参加欧盟框架项目的特点,与国外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其学生可以通过欧盟大学交流等项目、教员通过国际研究项目的交流与沟通参与到研究中去。

二、波兰高等农业教育发展的比较借鉴

波兰高等农业教育系统的科研活动,为波兰农业发展培育农业科研人员、提供基础科研环境,是波兰农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国的农业高等教育来说,由于两国在历史上都曾经深受前苏联高等教育体制和模式的影响,因此,尽管经过了多年的改革,两国的高等农业教育仍旧还保留着部分政府管制的痕迹。在探求新的高等农业教育发展模式的过程中,波兰高等农业教育发展给了我们一些有用的启示。配合国家高等教育改革,适当给予农业高等院校更多的管理权限。特别是针对农业科研领域的地域性特点,让各个农业高等院校自主决定研究的重点与方向。同时,对农业技术推广领域的继续教育,也使得农业高等院校能够根据各自服务的农业生产区域的特点,设计实施相应的科研方案和推广方法。我国高等农业院校同样面临着这一问题,不同地区的农业院校不可能在专业设置和科研项目上完全一致,而是考虑到地域性特点、结合实际,才能更好地发展。结合加入欧盟的实际,紧密联系欧盟其他国家高等农业院校,加速高等农业教育与科研发展的步伐。加入欧盟前后,波兰农业高等院校也经历了迅速发展的过程。为适应欧盟要求而增设的科研项目,多数都能够在欧盟框架下与欧盟老成员国相应机构对接,通过研究的合作得到互利共赢。我国农业高等院校的教育和科研,在近几年国家重视农业的政策大背景下,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是,相应地研究要想保证可持续性,需要有稳定的政策支持。为此,农业教育和科研既需要加速发展,同时也要保证发展的质量,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三、中波高等农业教育合作路径

波兰高等农业教育具有学科门类齐全、拥有各自特色方向和对外合作经验丰富等特点,这对于促进其农业科研进步起着重要作用。本文提到的10所波兰农业高等院校,都有着较强的农业科研实力,且多数承担了欧盟农业相关项目,因而能够很好地促进农业科研与教育的结合。对于中国而言,如果能够与这些高校建立起相应的联系,寻求可能的合作,不仅可以有效地加强双边农业教育科研相关合作与交流,而且,对于促进农业产业合作、了解欧盟农业政策、掌握欧盟未来政策与市场动向都十分有帮助。

(一)合作现状综述

中波两国高校和科研机构已有多年合作历史。中国与波兰的合作由来已久,以往的合作既有农业科研合作,也有相关农业科研人员的教育培训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波兰华沙农业大学曾经与吉林农业大学就小浆果研究所建立合作关系;波兹南生命科技大学曾经与山东农科院等机构有合作协议;弗洛兹瓦夫农业大学曾经与湖南农业大学等在采矿和冶金等方面合作,并建立合作办学关系等。此外,两国高校的留学生也促进了双边农业科研交流与合作。

(二)双方合作优势探讨

对于中国与波兰波兰高校农业科研合作,应当通过双边的学术交流与增进互信,加强农业科研合作,立足以往合作成果并推动双边进一步合作。在两国合作过程中,要注重合作领域、机构和方法的选择,并因人、因事和因地不同而灵活处理合作的具体方式,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争取达到双赢的效果。具体地,还需要根据波兰不同大学特点和以往合作历史,相应地有侧重点。可以选择波兰华沙农业大学、卡拉科夫农业大学进行植物育种方面的合作;弗洛兹瓦夫农业大学、什切青农业大学进行动物育种方面的合作。并且可以应用弗罗兹瓦夫农业大学与国外研究成果的交流与合作经验,与立陶宛、德国、拉脱维亚、俄罗斯、斯洛伐克和乌克兰等众多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和研究所建立合作关系;考虑到各个学校的不同发展和侧重点,在兽医药方面,建立与奥尔什丁瓦尔米亚玛祖里大学的合作,并加强与希尼亚德茨基农业技术学院和什切青农业大学在食品科学方面的合作等等。这样,就可以争取利用这些农业高等院校的优势,促进中国农业科研的发展。

(三)重点合作领域分析

中波两国未来进一步合作的主要领域主要取决于各个农业高等院校的自身实际情况。一般来说,高校偏重教育、比较重视理论基础,农业科学研究多数从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着手。而中波两国气候存在差异,农业生产有一定差别,使得两国农业生产田间管理方式不尽相同,未来进一步合作的主要领域应当着重于基础研究层面的基因技术、育种、兽医药研制、食品科学、海洋生物研究以及生物能源等等,而不是偏重于操作层面的耕作类研究合作。由此可见,如果相关合作由两国农业高等院校类偏重科学实验方面的相关学科承担,应当会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波兰作为欧盟新成员国,其经济发展水平与中国比较接近,许多科研与工作人员在研究和发展方面都有比较相同的思路与方法,与发达国家相比,能够找到更多共同点,也有利于双边开展农业科研合作。当然,农业科研合作是为未来进一步农业合作提供基础和前瞻性分析,其本身应当是开放式的,不一定要设置太多的条条框框,而应当比较灵活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合作领域。特别是考虑到留学生作为重要的交流媒介,可以起到很好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因此,在合作过程中应当邀请两国留学生参与进来。

(四)构建多元化合作模式

高校之间的农业合作,应当根据双边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根据中波两国政府间的协定,以及既往的合作经验,在与波兰农业高校的合作过程中,既可以采用人员交流互访、共同申请科研项目、联合培训农业科研人员以及举办相关学科的研讨会等方式,也可利用波兰各大高校与众多国内外部门签署的有关联合研究、联合培训课程,进行双边经验和信息交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