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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倡导理论与实践结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美国著名教育学家杜威基于“教育即生活”而提出“学校即社会”的观点,认为教育是一种社会生活过程,学校应具有社会生活的全部含义;校内学习应该与校外学习连接起来”。一切教学的首要任务:“在于培养灵敏、缜密而透彻的思维习惯”,“学习就是学习思维[1]。李毅之也认为“从做中学”要优于“从听中学”,体现了知与行的结合,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特征。在1951年6月5日的建校典礼上明确地提出湖南农学院的办学宗旨:“建立一个新型的、正规的农学院”,培养大批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农业建设人才,以迎接伟大的经济建设高潮。“所谓新型的内容首先要贯彻理论与实际结合,达到教学做合一,绝不是过去学院式的,钻在书本里能说不能做,要求同学们出校后,成为一个有理论、有办法、能工作的技术干部。”为此,1951年6月5日李毅之主持第二次院务委员会,审定通过了《湖南农学院暂行规程》,第一章总纲中就明确规定:“本院以理论与实践一致的教学方法培养掌握现代科学与技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级农林水利建设人才”,并为此提出“教学做合一”、“科学与政治结合”、“民主管理自觉纪律实行”、“团结”、“保健”、“竞赛”、“批评与自我批评”、“教学研究”等政策,史称“一大方针、八大政策”。同时在《湖南农学院暂行学则》中规定:“学生修业期满并修完该系科所规定之课程及毕业所需之学分总数全部考试及格方准毕业报请经教育部发给毕业证书,如所定课程中有少数课程不及格得分配工作仍需自修补考及格后补发毕业证书”。为了保证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使学生学以致用,集中精神学好专业课程,学校采取了基本课程段和专业课程段二段教学制。规定“学生要按农业季节参加配合生产工作的实习,根据工作时数及成绩给予学分”(1951年湖南农学院档案:《1951年院刊第1期》)。为了使学生能在既有教育意义又有兴趣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学习,并将学校里学习的理论与生产实践中的知识紧密联系起来,李毅之要求农林厅支持学校努力为学生创造“从做中学”的环境和条件。1951年春,农艺科的同学参加农林厅的良种推广工作,森林科的同学结合实习参加了省林业局长衡段荒山造林,水利科的同学参加学院新地址的勘测和陡山灌溉工程建设,植保科的同学参加益阳竹蝗防治工作,农经系的同学参加农林厅的春耕检查,兽医科的同学参加耕牛防疫工作。通过广泛的实习和社会实践使理论教学更符合生产实际,帮助学生巩固所学知识,掌握实践技能。李毅之高度重视师生的思想改造,并与爱国主义、专业思想教育结合起来,要求学生不仅做一个研究农业高深学问的专门人才,还要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为了使学校的办学理念深入人心,逐步肃清单纯的技术思想,牢固树立无产阶级的教育观,于1951年6月即创办《湖南农学院院刊》,以此为载体报道典型经验,开展教育思想讨论,获得良好功效,使师生充分认识了农业与科学的关系、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深化了农业是国之根本的思想观念,强化了爱农敬业的职业操守。1951年制订的《湖南农学院同学爱国公约》也充分体现了他要求学生将爱国主义精神寓于刻苦学习之中的思想,其中第六条就提出“集中精神,抓紧课堂学习,搞好三位一体,平均争取考试成绩八十分以上”。(《1951年院刊第1期》)为了把学生培养成有人格、有骨气、有抱负、有见识的国家栋梁,李毅之将四月确定为“爱国主义学习月”。1951年4月结合当时的“镇反”和“抗美援朝”运动,学校分三阶段组织“学习月”活动,李毅之院长在活动中亲自作报告,分析国际形势,激发师生爱国热情。
二、重视制度创新,积极探索有效的治理机制
李毅之先生认为:“建制,这是达到正规化的基本工作”。为此,在他的领导下,1951年4月即由校部、教师、学生、工人共同成立了建制委员会,起草18部规章,其中《湖南农学院暂行规程》、《湖南农学院学则》、《湖南农学院院务委员会章程》在当年就颁布实施。当年建立的院务委员会制度对于当下高校内部管理仍不乏借鉴价值。当时依据院长负责、民主管理成立的院务委员会对学院大政方针拥有议决权、建议权。具体职权有如下五项:审查各系科、各教研组及各处教学或工作计划;通过学院预算决算;通过各种制度和章程;议决有关学生重大奖惩事项;议决有关全院重大改革事项。原则上每月末五日内开一次院务委员会,各委员的提案应于每月二十五日前提交院务委员会秘书处编制议程。院务委员会需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得召开,需全体委员半数以上赞成方得通过议案。院务委员会通过的议案与院长意见不一致时得再行讨论一次,如仍不能取得一致时,须呈报教育部批示。院务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秘书长、教务长、副教务长、总务长、图书馆长、各系科主任、工会代表4~6人、学生代表3人组成,院长为主任委员(1951年湖南农学院档案:《1951年院刊第1期》)。这一制度安排是对建立社会主义的现代大学制度的一种有益探索。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是新中国建立初期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是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大学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李毅之先生在理解和把握大学作为法人实体和办学主体的权力和责任基础上,努力探索大学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主办学的机制,尤其是改进内部治理结构,初步建立了教师、学生、工友参与的大学治理制度,创造了秘书长、教务长、总务长为中枢的日常管理模式,对于改革当下机构臃肿、人满为患、文山会海、日益行政化的高校内部管理格局具有重大借鉴价值。
三、尊师重教,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
为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李毅之领导下的湖南农学院尊师重教蔚为风气。我国著名教育家竺可桢曾说:“一个学校实施教育的要素最为重要的不外乎教授人选,图书仪器和校舍建筑。这三者之中教授人才的充实,最为重要”,“教授是大学的灵魂,一个大学学风的优劣全视视教授的人选为转移,假如大学许多教授以研究学问为毕生事业,以教育后进为无上职责,自然会养成良好学风,不断培育出博学笃行的学者”[2]。建校初始,学院仅有来自湖南大学农学院和省立修业农林专科学校的78名教师,其中教授19人、副教授14人。李毅之深知师资建设干系重大,利用各种渠道,“锐意物色、招聘了一大批学者来校执教,并始终站在高度党性和党的原则立场上,爱护知识分子”(1991年《湖南农学院四十年》)。他坚持引进和培养两条腿走路,至1952年2月,短短一年时间,学院先后引进了韩少琦、蒋蕙荪、沈鲁生、谭葆廉、宋邵、黄希素、方乘(兼任)、方叔平、陈以静、陈宣理、胡煦华、龙康侯等知名教授和徐文征等一大批副教授(1952年2月《湖南农学院教师及职员登记表》)。引进的教授大都曾留学海外多年,如韩少琦留学法国巴黎大学2年,回国后在黑龙江、贵州等地多年担任农场场长;宋邵、蒋蕙荪在日本北海道帝国大学分别留学3年和4年,沈鲁生在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留学2年,谭葆廉在美国佛罗里达大学留学4年……,他们理论水平高、研究能力强、教学实际工作和农业推广经验相当丰富,极大地促进了学科的建设和发展。这些学者鱼贯而入齐聚湖南农学院,实为李毅之先生真诚办学、礼贤下士、尊重知识和人才的善果。笔者在查阅历史档案时发现,当时李毅之先生的主要助手、担任副院长的任水若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其主要原因就是他“违反国家对知识分子的政策”、“对待知识分子态度粗暴、傲慢无礼”。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李毅之先生站在高度党性和党的原则立场上爱护知识分子的态度(1954年湖南农学院档案:《批准给任水若以记过处分的通知》)。同时学校还从校内外优秀大学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中选留了一批年轻师资予以精心培育,如刘鑫涛、朱先明、彭淡和、王锄非、刁操铨等。到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前,学院教师达到120余人,正副教授达50人。虽然随着1952年10月全国院系大调整,园艺、农经、土壤、植病四系并入华中农学院,农田水利并入武汉水利学院、兽医并入江西农学院,谭葆廉、方叔平、陈以静、黄希素等许多学者随之离开了学校,但仍有裴新澍、李宗道、蒋蕙荪、沈鲁生、宋邵、徐文征、刘鑫涛、朱先明、彭淡和、王锄非、刁操铨等一批学术骨干留在学校执教,成为享誉国内外的农学家、农业教育家,为湖南农学院后来的发展壮大和我国农业科学作出了巨大贡献。
四、倡导科教兴农,鼓励结合实际开展科研及推广工作
李毅之主张“技术与政治结合,技术与群众结合”,他明确地提出“大学要积极主动地为地方经济服务”的观点。在他的领导下,学院1953年1月27日第七次院务委员会确定的农学院1953年教学工作大纲就提出:“全面展开实验研究工作,依照米邱林生物学原理进行农林、畜牧、园艺的育种试验工作,改造自然;举办丰产试验;总结农民经验,举办解决当前农业生产中的问题的试验研究”。(1953年湖南农学院档案:《第七次院务委员会议决事项》)当时虽然没有专职研究人员,但每年都由学校安排一定研究经费。为了促进师生开展学术研究,学校成立伊始就创办了《湖南农学院院刊》,并于1951年9月出版的第二期上刊登了周汝沆、周声汉、萧刚柔、陈敏仁、陈常铭、陈贞、胡今尧、罗颍之等分别撰写的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1951年湖南农学院档案:《1951年院刊第2期》)。这无疑为1956年创办和出版《湖南农学院学报》奠定了良好基础。李毅之始终坚持教学、科研紧紧围绕着湖南农业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而进行。当然,在李毅之主政时期,学院工作重点主要是建校和教学工作,许多教授进行的一些科学研究大都是自发和分散的,但李毅之结合农业生产问题开展科学研究,以及技术与群众结合的思想仍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在李毅之主政湖南农学院期间,他认真履行大学服务社会的职责,积极进行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其主要形式之一是受湖南农林厅的委托开办农艺、森林、农田水利、水文培训班,向基层干部群众传授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学院《1953—1957年工作概要》提出,要每年开10个班,争取5年培训湖南省需要的10080名区乡农业干部(1953年湖南农学院档案:《1953—1957年工作概要》)。同时,学院坚持组织师生下乡参加有关农业推广工作,促进农业技术革新和普及。为了加强和改进科研和推广工作,李毅之院长十分重视学院当时的东塘教学实习农场、望城黄泥铺农场、长沙县大山冲林场建设,农场场经费由农林厅拨付并独立核算,配备有专职技术人员和工友若干人。农场为学生的实习与农场生产劳动、先进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和后续推广提供了便利。综上所述,李毅之建立新型的、正规的农业高等教育,培养德才兼备的农业建设人才,即既热爱国家、热爱科学、热爱农业、热爱农民,又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的专门人才的思想,对于今天的农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仍具有现实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