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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在农业部、财政部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共同制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第一章第一条明确的指出:“为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中央财政设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以及在以后的中央一号文件中,进一步提升到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稳定粮食生产、增收、强基础、种民生的要求,巩固、完善、强化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坚持和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和财政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健全国家对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新高度。从中央的一号文件精神中可以看出,实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建立农业现代化的机械作业体系,在《农业机械化标准体系建设规划(2010~2015)》中也有很明显的体现。笔者认为对农机具补贴是由财政补贴的本质和农业机械的社会化责任所共同确定的。众所周知,财政补贴是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的一种形式,是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落后地区和落后产业发展,缩短地区差异和行业差异作为目标的。财政对农机具的补贴主要是通过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突破发展瓶颈,从而实现自身的发展;农机购置财政补贴是生产技术推广性补贴,会促进技术机械化的推广,加快农业现代化的建设步伐。另一方面,从农业机械本身所具有的作用来看,农业机械具有很强的外部正效应,一是对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正外部性,可以促进社会稳定、改变产业结构等,二是存在技术溢出的正外部性,可以培养专业的农机专业人才,带动技术服务行业的发展。按照新古典理论,对农机具财政补贴的受益人不仅仅是农户、农机经营者、还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收益,农机补贴所带来的效应应当包括农户的收益和社会的收益两方面。这样一来,从农户自身而言必然会存在边际成本高于边际收益,导致农户不愿意使用农业机械,也正是如此,由于农业机械是社会共同收益,因此也要求社会共同为农机具买单,因此就要求政府财政对农业机械进行财政补贴。
2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研究构想
本文从分析农业机械化所带来成本和效益入手,分别测算了推广农业机械对农村劳动力的替代作用以及对粮食的增产效果,并从量上对其进行测算;笔者认为推广农业机械化对社会带来的效益远远大于农户自身,为此要对农业机械购置进行财政补贴,补贴的标准应该按照推广农业机械对社会带来的效益与自身效益的差,即Y=ΔS-ΔL-ΔC式中:Y———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规模;ΔS———推广农业机械化替代劳动力的成本,也就是节约的农村劳动力成本;ΔL———推广农业机械化对粮食种植者带来的增产收益;ΔC———推广农业机械的成本,包括农业机械购置费用、油耗、以及维修费用。农业机械购置财政补贴从理论上属于公共财政问题,由于推广农业机械化带来的社会效应要远远的大于自身的效益,可能会造成粮食种植者不愿意购买或者购买意愿不强,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利于国家发展农业现代化,是不利于我国的农业机械化体系的建设,因此笔者分别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对农业机械节约农村劳动力和粮食增产做实证分析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农业机械购置财政补贴的理想规模。
2.1分析农业机械对农村劳动力的替代作用
2.1.1定性分析推广农业机械与农村劳动力之间的关系
在农业生产中,农业机械与农业劳动力之间的配置关系表现为明显的替代作用,因为推广农业机械化可以带来决然不同的两种结果,一是农业劳动力富余时,推广农业机械势必减少农业劳动力的数量,表现为农业机械对劳动力的排挤;二是农业劳动力不足时,推广农业机械可以弥补劳动力的不足。而我国农村劳动力严重剩余,从而推广农业机械化必然会在一定时期内减少农村劳动力的数量,但是随着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农业机械对农村劳动力的替代作用完全发挥以后,农业劳动力数量会维持在一定合理的水平。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农业机械化水平虽然显著提高,2003年全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也仅仅为33%,其中机耕、机种、机收水平分别为47%、27%、19%,2009农业耕、种、收机械化水平为49%,2010年农业机械化水平达52%,这与我国农业机械化总体规划所确定的2020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65%的目标还相差很大,因此农业机械对农村劳动力还有很强的替代作用,对农业机械替代劳动力的研究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1.2农业机械对劳动力替代作用的实证研究
农业机械对农业的作用主要表现为解放农村劳动力,这里用回归的方法建立推广农业机械与农村劳动力之间的关系1)农业机械化与劳动力替代作用模型的建立选取农业机械化水平作为自变量x,农村的劳动力量作为因变量y,建立统计模型Yi=b0+b1Xi+ei。式中:Yi———农业劳动力占我国总人口的百分比;Xi———我国农业机械拥有量,以农业机械总动力的大小表示;b0、b1———待定系数;ei——反映统计关系直线周围散布的随机分量,ei服从正态分布。ei除农业机械以外,其他所有影响农村劳动力量的因素所引起的误差,且假设ei可以忽略不计,则统计模型简化为:Yi=b0+b1Xi。本文选取1985~2005年的相关数据,X的单位是GW,Yi的单位是%,将数据代入模型利用EVIEWS求解,并消除残差自相关,检验结果如表1。根据检验结果,调整后的R2为0.979202,且通过F检验和t检验,说明农业机械化装备总动力对农村劳动力的替代作用很大,所以农村机械化拥有量与农村劳动力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之间呈现显著的线性关系,且回归方程为Y=-0.1338X+32.369,这表明每推广1GW的农业机械减少的农村劳动力的数量为全国总人口的0.1338%。2)对农业机械节约劳动力成本的测算根据上述线性拟合方程得出,每增加GW的农业机械减少的农村劳动力占全国总人口的0.1338%,按照这个思路,分别计算每增加1GW的农业机械的购置成本和节约农村劳动力的成本。每1GW的农业机械购置成本,按照用于农机购置成本与新增农业机械动力的比值,取最近几年的平均数;节约的劳动力成本按照节约的劳动力数量与劳动力价格的乘积,劳动力价格按公式计算,农村劳动力价格=(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户户均人口)户均劳动力。我国最近几年农业机械购置费用每千瓦要元,按照国家统计数据每千瓦的农业机械动力平均油耗量为0.052t/kW,按照农用柴油7900元/t计算,每千瓦的农业动力油耗成本为410元,再加上维修费用,取每千瓦农业机械成本元计算,从而推广1GW的农业机械的成本为15亿,按照线性回归方程,每推广1GW的农业机械减少农村劳动力的数量为全国总人口的0.1338%,取全国总人口亿计算,从而推广每千瓦农业机械节约的农村劳动力数量为180.63万人,劳动力价格按《中国农村统计年鉴》数据计算,2008年的农村劳动力价格为6698.25元/年,从而节约农村劳动力的成本为121亿元。这说明推广农业机械化的成本远远要小于其所产生的收益,这也更说明了推广农机的必要性,从整个国家而言,推广农业机械对社会的具有很强的溢出效应,推广农业机械使国家和社会收益,从而说明了对农机具购置具有很强的社会效益性,应继续增强国家对农机购置补贴的力度,提高补贴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完善机制缺陷和政策环境,充分发挥农机具对劳动力替代的强大功能。
2.2农业机械对粮食的增产效应
我们分析了推广农业机械会替代农村劳动力,减少农村的劳动力数量,对社会具有很强的效益性,那么对于农业机械的购买者来说,农机具会对他们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这些购买者是否具有推广农机具的热情呢?要研究这个问题,就必须对农机购置的微观主体进行分析,对这些微观主体而言,效益是衡量其购买与否的主要指标,通过分析其投入产出,如果产出不足以激发农户的购机行为,就应该借助国家财政的手段,对农机进行补贴,推广农业机械化,不仅要国家受益,农户也要从中得到好处,这样才更有利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用机械化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变革传统的粗放农业生产方式,主要是改变了农业生产的三个环节,即机械耕地、机械播种、机械收获。从土壤学的角度说,利用大型农业旋耕犁进行深耕或者深松,可以加厚旱地的活土层,有效提高土壤的蓄水保水能力,改善土壤的水肥气热条件,有效的利用了降雨,为土壤微生物的繁殖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从而增强了农作物的根系发育,增加了产量;而机械播种技术的推广改变了传统的畜力播种、撒播等比较落后的播种方式,利用机械播种,深浅一致,株距行距均匀,具有速度快、效益高、且节约种子的优点,可以保证播种质量,从而增加粮食产量。
3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规模研究
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通过财政投入来提高资金配置效率,调动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资购买、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的积极性,建设现代农业,对农民发展农业生产进行宏观引导和调控的有效措施。补贴规模是补贴政策的具体落实和体现,是解决补贴多少的问题,因此补贴规模的确定必须充分考虑以下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国家的财政能力;二是推广农业机械的收益。
3.1国家财政能力
国家财政能力是国际可以负担的财政支出的能力,是国家的财政实力问题,国家政策指出,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工业反哺农业的转折期,具有加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能力。财政投入是实现政府扶持政策最具体和现实的表现,也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竞争环境的重要指标之一。2002年,全国各级财政对农业机械的总投入为24亿元,农业机械化财政投入占财政收入的0.13%,占财政支农资金还不到3%,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政府对农业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力度会进一步加大,我国GDP按照年均8%的增长速度计算,从国家财力考虑,每年增加财政支出是完全可能的。
3.2推广农业机械的收益
以上分别探讨了推广农业机械化对社会的贡献,即节约农村劳动力和粮食增产,并且那个数量上进行了测算,但是对农业机械使用者来说,带来的收益仅仅表现为粮食的增产,至于节约的农村劳动力成本则整个社会收益,笔者认为对农业机械购置应当补贴推广农业机械所带来的社会效益与自身粮食增产之差,从而使农业机械使用者对社会的贡献可以从国家财政资金这里得到弥补。下面以推广100万千瓦的农业机械动力为准,整理推广农业机械的成本与收益。推广农业机械化最主要的贡献是减少农村的劳动力数量,解放农村劳动力,使农村劳动力流向第二、、第三产业,为社会创造价值,整个社会收益;而对于农业机械购买者(或者农户)来说,自身收益的是粮食的增产增收,这部分与节约的劳动力相比几乎微乎其微;对于整个国家财政而言,对农业机械的购买者进行补贴,应该补贴推广农业机械所带来的效益而农机购买者又没法享受到的那部分,也就是节约的劳动力的成本与粮食增产和推广成本的差。通过笔者的研究和测算,每推广100万千瓦,政府对农业机械补贴的理想规模为亿。
3.3对我国农业机械购置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首先分析我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政策建议。农业机械购置财政补贴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但是财政补贴规模与理论测算规模还有很大的差距,应该在国家财政能力范围内进一步加大对补贴力度,按照重点区域重点补贴向全面补贴推进。其次,政府应当做好非农就业工作,建立非农劳动力市场,对农民进行培训、教育,使节约的农村劳动力能够更好的为社会创造价值,从而能更好的体现推广农业机械化的社会效益。
4本章小结
本章从研究推广农业机械带来的收益入手,从推广农业机械化对农村劳动力的替代作用和对粮食的增产效果进行分析,对我国近代的数据做实证研究,结果指出,推广农业机械化带来的社会效益要远远的大于粮食增产带来的收益,在此基础上提出农业机械购置财政补贴的理想规模,解决了为什么补贴、补贴多少的问题,为我国的农业机械购置财政补贴确立理论基础和依据,使补贴政策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性、补贴效率性;文章最后对我国的农业机械补贴提出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