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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结构优化的总体思路可表述为“两个调整,一个外向型”。“两个调整”包括了“调优”和调“高”,即优化农业经济生产结构,建构布局合理、比重协调的农业经济产业格局;提升科技在农业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让云南丰富的动植物资源转化为能够被商品化的特色农产品;通过提升云南农业经济的投入产出率增加农民实际收入。“一个外向型”即努力发展外向型农业,增加云南省农产品在东南亚、南亚的市场份额,同时寻求更为广泛和深入的地区农业经济合作,进一步增强云南省农产品在东南亚、南亚市场的竞争力。
(一)云南省粮食作物结构的优化思路
云南省总体上粮食还不能完全自给,每年约5%的粮食需求尚需要从外省调拨,加之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部分耕地被占用以及最近几年自然灾害频发,使得云南省的粮食供给日益趋紧,因此应以保证粮食生产能够基本满足全省需要为立足点,确保播种面积稳定,确保粮食总量保持适度增长;同时应进一步对云南省的粮食作物种植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进一步压缩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且产品品质较差的粮食种类的种植规模,引导和鼓励农民增加那些适销对路的优质粮以及名特优杂粮的种植规模和种植水平。
(二)云南省经济作物结构的优化思路
突出云南省经济作物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发展有规模、有特色、有品牌、有效益的经济作物,努力发展适销对路的农产品,抢占国内外市场。
1.水果:云南具有很多种水果种植所需的优越的自然气候以及土壤条件,并且水果种类多、品种全,价格低。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立为云南名特优水果的出口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发展外向型的水果种植、生产与加工是未来云南省水果产业发展的重要思路。
2.茶叶:到2020年,在茶叶的生产结构中,应进一步下调绿茶的生产比例,同时上调红茶、普洱茶的生产比例,使绿茶在茶叶总产量中的比例降低至40%以下,而红茶、普洱茶的比例达到60%以上,同时加快名优茶叶的发展步伐,推进茶叶的深加工和精加工,以茶叶文化的推广为推手提高云南省茶叶的产品文化附加值。
3.食用菌:扩大珍稀食用菌类的种植比例,推动食用菌的深加工,建立起具有全国乃至世界知名度的食用菌品牌。同时可考虑在周边适宜种植食用菌的国家推广食用菌的种植和加工技术,开拓海外市场,使云南食用菌的种植、加工、销售实现产业化、品牌化、国际化。
4.蔬菜:鉴于国内外市场对新鲜蔬菜、速冻蔬菜、脱水蔬菜以及无公害蔬菜的巨大需求,加之云南省在蔬菜种植和加工中具有的显著的比较优势,应重点发展无公害蔬菜、特色蔬菜、珍稀野生蔬菜等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蔬菜种类。
5.花卉:“十二五”期间,应进一步做好花卉产业的生产区域布局,扩大花卉种植规模,推进在花卉品种开发方面的技术研发;发挥云南省“植物王国”的禀赋优势,收集和利用珍贵的野生花卉资源,发展特色花卉,使花卉产业发展成为云南省特色农业经济的新亮点。
(三)云南省畜牧业结构的优化思路
全面推进云南省畜牧养殖的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优化畜牧产品的品种结构,推进云南省畜牧产品的特色化发展之路。发展更具特色与竞争力的特色畜牧业,例如饲养腾冲雪鸡、中甸尼西鸡、版纳茶花鸡等“原生态”禽品种;开发龙陵黄山羊、玉岭黑山羊、文山高峰牛等地方畜牧优良品种,扩大珍稀禽兽的人工饲养繁殖。
(四)云南省林业结构的优化思路
“十二五”期间,云南省应坚持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相统一,到2020年争取森林覆盖率达到70%。同时搞好林产工业建设,调整人造板的板种结构,积极开发新型、节材的新板种,着重发展复合结构微粒、定向结构刨花板等。
(五)云南省水产业结构优化的思路
云南省水产业的发展重点为积极推进全国高原淡水鱼养殖加工基地建设,发展以抗浪鱼、金线鲃、大头鲤、滇池高背鲫等为代表的土著鱼的人工繁殖和养殖。争取到2020年,全省水产养殖面积达200万亩,水产品总量达60万吨,渔业产值达60亿元,渔民人均纯收入突破6000元。
二、云南省农业经济结构优化的两项重点
(一)进一步推进云南省龙头企业发展
云南省农业龙头企业的问题集中反映为三个方面:一是农村金融资源稀缺严重,融资困难仍旧是制约云南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首要问题;二是大部分农业企业的农产品加工水平仍旧较低,规模化、产业化经营能力依旧较弱;三是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滞后,种植与加工矛盾日益突出。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云南省农业龙头企业加以财政和金融支持。
1.拓宽财政贴息资金的使用面。当前,财政贴息资金主要的用途在于农业基本建设以及固定资产项目贷款,而农业龙头企业的项目一旦建成投产,更多的资金需求来自于原料收购,因此建议财政资金对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一定的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为云南省龙头企业提供所需的资金融通服务。
2.出台政府配套担保补贴政策。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联合金融机构对省级以上农业龙头贷款的担保进行补贴,降低其贷款担保成本;并考虑筹建由多个龙头企业投资入股的担保公司,以银行核定的放大倍数为限,为龙头企业经营提供一定的融资担保。
3.完善金融部门相关制度,对农业龙头企业加以重点扶持。建议省级金融机构按现行的信贷规章制度对农业龙头企业进行信用评级;贷款定价根据企业信用等级给予一定的优惠贷款利率;允许各地州的金融分支机构根据本地区情况,创新适应农业龙头企业的金融产品。
4.建立农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可考虑通过对银行发放的农业产业化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有效降低银行支农信贷风险;对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金融部门给予一定额度的税赋减免;对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服务。
(二)进一步推进云南省农业信息化建设
1.加强基础建设,建设完善的农业综合信息门户网站。以云南农业信息网作做为云南省信息化建设的龙头,构建功能完善、信息化程度高的农业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同时加强州(市)级信息平台以及县级信息平台的建设,使农业信息化建设适应全省农业产业结构优化之需要。
2.全面推进“数字乡村”等重点工程的实施步伐。确保这些惠农工程得以高质量完成;继续推进“三电合一工程”以及“信息化村示范工程”建设,以点带面推动云南省农业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的发展成就。
3.按照“整体规划,统一标准,分步实施,共建共享”的原则,加强信息资源整合。通过推进设备、技术以及信息资源在各级农业部门的整合力度,实现设备、技术、资源、人才和信息共享。
4.充分利用云南省已搭建的农业网络平台,打造上下联动、协同合作、资源共享的农业信息服务网站体系,并使之成为推进云南省农业信息化的重要载体和窗口。
三、云南省农业经济结构优化的其他措施建议
(一)重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发展
在“公司+农户”模式具体的实践中暴露出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关联性不强,难以结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等问题。因此,推进云南农业经营的产业化步伐,构建和完善多种形式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而将农户和农业龙头企业变为利益共同体是云南省未来农业实现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是必然选择。
(二)建立有效的农业经济宏观调控体系
云南省的各州县政府应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协调,解决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时常发生的项目选择盲目性问题以及生产规模化程度底、经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深化对乡、县级政府的改革,规范农业市场行为,形成有效的农民利益保护机制;针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针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行全程服务并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民开展技术培训。
(三)建立健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保障机制
云南省各州市应因地制宜,鼓励和引导省、市两级的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紧密型利益分配机制、建立风险保障基金等措施防御市场供求变化和自然灾害给企业或者农户带来的损失。
(四)努力开拓云南农副名优特产品的国际市场
将云南省的优质农业资源开发与全方位拓展农业品国外市场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发展外向型农业使农业种植与生产由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延伸,并让具有潜力、富有优势、经济效益好的农业经营项目从多种化的经营模式中走出来,升级发展成为重点农业发展项目。同时可通过与外省知名企业以及国外厂商共同经营的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地建设一批农工贸一体化的农业龙头企业。还可将这类企业的经营规模扩展到东南亚、南亚地区,推动农产品对外贸易的规模化和效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