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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形势下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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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形势下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及建议

一、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及其问题

(一)我国金融二元化的界定

金融二元结构(FinancialDualism)通常指的是发展中国家存在金融抑制时所体现的“二元”状态,一方面存在着拥有现代化管理与技术的银行网络和有限的但却是有组织的金融市场;另一方面,传统的非正式金融关系仍活跃于经济、社会的各个层面。然而本文所讨论的金融二元结构并不是“正式和非正式”这个意义上的,而是指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所产生的城乡金融发展差距拉大的二元分化。从金融发展程度和水平出发,无论是从金融机构的数量、规模,还是从金融服务层次和发展水平来看,我国都出现了严重的城乡金融二元分化。

(二)中国城乡金融现状比较

1.中国城乡金融机构现状及其比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有了较快发展,形成了以银行金融机构为主体、多种非银行金融机构共同发展的金融格局,并不断形成逐渐完善的中国金融体系。据统计,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以农村信用社以及邮政储蓄机构为主,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为辅,此外,政策性银行中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及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的中国农业银行也是我国农村金融系统中的主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发展以及金融改革的推进,在我国农村金融系统中也出现了较少数量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和村镇银行。虽然近年来,在中国人民银行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政策引导下,对处于金融薄弱环节的农村金融进行了推动性发展,但是,与城市较为完善的银行金融体系相比,服务于广大农村的金融机构都显得十分落后。其中,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金融业务缺失严重;而国有商业银行及其他商业银行在金融体制改革后,出于其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银行本质,也越发地忽视农村金融市场;而如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外资金融机构等金融组织在农村市场的缺失则更加严重。由此可见,我国城乡金融机构分布状况差距非常大,存在着明显的城乡金融二元结构。

2.城乡金融机构存贷款差异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们已经认识到了劳动力、实业资本、科技等因素对于经济的发展有着非常明显的促进作用,而随着虚拟经济的高度发展,金融资本的作用也日渐凸显。城乡金融机构存贷款结构的差异,直接影响城乡地区投资和储蓄的状况,从而影响地区发展前景、市场潜力,以至于影响整个地区经济发展。从1990年至今,我国城乡存贷款总额均呈现上升趋势,说明我国总体经济在不断发展,但是,农村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增长速度明显低于城镇存贷款增长速度。从1990年到2010年,农村存款增长30倍左右,但城镇存款增长达到了58.3倍;城乡存款差异度从1990年的5倍上升到2010年的8倍;农村贷款从1990年的1888.1亿元上升到2010年的30652亿元,增长约16倍,而城镇贷款从1990年的12472亿元上升到2010年的369033亿元,增长约30倍,城乡贷款差异度从1990年的6.6倍上升到了2009年的12倍。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城乡金融机构资金来源和运用都存在着巨大的差距,而且这种差距还在不断扩大,城乡之间金融资金来源和使用方面也存在着明显的二元结构。

(三)我国城乡金融二元发展的突出问题

1.信贷资金大量外流

1990年至今,我国农村信贷资金的绝对量在增加,体现了我国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但是,从相对量来看,明显可以看出,从1990年开始,我国农村存贷款比例呈不断下降趋势,而城镇存贷款比例则呈上升趋势。这一方面说明,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增长,农村经济发展和增长所需的基本资金来源———储蓄,却相对来说在不断地减少;另一方面,也说明用于农村建设的信贷资金在不断地流出农村市场。

2.保险类保障金融机构发展滞后

在农村金融市场中,除了银行金融机构以外,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也比较欠缺,尤其是对于农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的保险机构。农业是农村经济的基础,农业保险对于农业发展起着巨大的作用。农业保险可以减轻农业风险的威胁,提高农业经济的稳定性;可以减少农民因灾害导致的收入波动,安定农民生活;还可以保障农业投资安全,改善农民的信贷地位等。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即成立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但直到1982年才开始恢复农业保险的试验。1994年,我国采用了新的财务核算体制,保险公司从负责各单位“风险救助”的机构转变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出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对利益的追逐和发展的需要,保险机构调整了其业务结构及发展方向,比如弱化了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始不断萎缩。据统计,2008年我国保险收入合计9784.10亿元,而农业保险收入仅为447.97亿元,占比不到5%,农业赔款支付也只占到全国赔款支付的7.5%。①2004年开始,我国一些地区开始试办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和互助性农业保险,但是发挥的作用不大,不能改变农业保险业务和农村保险机构发展严重滞后的现状。综上所述,我国农村存在着严重的金融抑制。同时,农村资金向外部流动的规模还在不断扩大,由此导致农村资金供需失衡越发严重。一般而言,农户在农业经营中对小额资金需求频繁,这一需求却得不到正规金融机构的重视,因此进一步加剧了农村金融的供求矛盾。结合大型商业金融机构在农村市场的收缩现状,正规渠道的资金供给越来越少,融资越来越难。尽管国家已允许有条件的个人和企业设立农村小额信贷公司和乡镇银行,但是由于农村融资信贷和信用体系的不完善,真正适合中国特色农村情况的农村金融组织和金融创新还没得到发展,根本无法有效解决农村金融问题。

二、农村金融供求失衡的深层次原因

(一)产业结构不协调,农业发展滞后

1978-2010年,我国第一产业(农林牧副渔)增加值占GDP比重从27.1%下降到11.3%,第二产业占GDP比重则由48.2%增长到48.6%,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则由23.7%增长至40.1%。同时,第一产业就业量占比从70.5%下降到38.9%,第二产业就业人数所占比例则由1.73%增长至26.2%,而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员比重从12.2%升至35.9%。②显而易见,随着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第二、三产业的增长速度高于第一产业,其中第三产业的增长最为迅速。然而,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农业发展相对趋缓从而带来经济规模的相对萎缩。这一现象被很多人用来作为农村金融发展缓慢的理由,因为产业结构的这种变化本身就要求金融结构也随之调整,农村金融的缓慢发展似乎是合理的。然而,农业(不包括林牧副渔)劳动力份额由70.5%下降到32.4%,农业GDP份额则由27.1%下降为9.4%,②农业劳动力份额远高于其GDP份额。农业劳动力份额过高,说明农业的人均产值相对较低,农业产出水平落后,这说明我国产业结构发展很不协调。表面上农业份额的下降是产业结构升级的结果,实际上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发展滞后等因素的影响。而农业经济的发展恰恰需要农村金融的支持,因此,产业结构的现状非但不能称为农村金融发展缓慢的理由,反而说明了大力发展农村金融的必要性。正是由于产业结构发展的不协调和第一产业发展滞后,使得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体系在适应产业结构调整时,更多的资金流向了第二和第三产业,造成了第一产业金融供给的缺失。而农村金融的滞后发展则进一步成为农业发展的障碍,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恶性循环”的低水平均衡。

(二)农业基建投资增长缓慢

若要避免上述“低水平均衡”的陷阱,最常见的手段是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尤其是基础建设投入,一方面增加农村的资金供给,另一方面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从而形成农村金融和农业经济互相促进的良性互动。然而在1990-2010年间,我国基建投资总水平增长迅猛,而农业基建投资则增长缓慢。农业基建投资与基建投资总额的差额越来越大,城市基建投资占基建投资总额的比重大大高于农村地区,城乡基建投资状况极不协调。尽管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年增长率曾达到26.6%,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28.1%。但是90年代以后,投资向城市倾斜,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农村所占的比重总体上呈下降趋势。尤其是2001年的时候,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农村所占比重已降至1981年以来的最低水平。2010年,农村固定资产投资仅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17.6%,比1990年下降了10.5个百分点。③面对农村市场,对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银行来说,农村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所带来的巨大利息收入是很具有诱惑力的,然而随着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相对比重的下降,银行投资领域的减少,以及农村信贷征用记录的不完善,高成本、低收益的投资特点,使得商业银行逐步失去了发展农村金融的动力。

(三)农村金融滞后的体制

原因:金融体系改革中对农村金融的忽视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成功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然而金融体系改革过程中却没有对农村金融的建设予以足够的重视和扶持,从而导致了以下问题。首先,国有商业银行逐步退出农村市场。1997年,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允许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县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试图通过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此后,各国有商业银行纷纷收缩县级及其以下的分支机构。2004年,我国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革,国有商业银行将营业网点进一步收缩,进一步减少了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平台。其次,农村信用社“服务农村”金融功能的缺位。在政策导向及金融体系发展的导向下,当前服务农村经济的主要金融机构是农村信用社。但是随着商业化改革及其追逐利润的本质,农村信用社即使在农村吸纳农村存款之后,也不会投资于农村经济建设,而转向于投资与城市地区建设,将信贷资金投放到城市中小型企业,或者用于同业拆借,从而投放到农村地区经济建设的资金就减少了。第三,邮政储蓄银行存款资金外流。1986年,为紧缩货币供应量、抑制通货膨胀,政府决定重新开办邮政储蓄业务,并且以商业银行利率吸收存款,再以更高的利率转存中国人民银行,从而不对外发放贷款。因此,邮政储汇的利润是无风险的,其扩张规模的积极性很高,网点增加很快。邮政储蓄存款的增长迅速,但其资金却没有用于农业及农村建设,客观上形成了农村资金外流的渠道,严重损害了农村资金的配置效率。可以说,邮政储蓄在农村资金本已紧张的情况下,加剧了农村资金外流,不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最后,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支付清算体系缺失。在主要服务农村市场的金融机构中,即使网点最多、规模最大的农村信用社,都不能进行系统内的支付清算业务。导致在外务工、经商的农民准备将自己的收入存入家乡最方便的金融机构时,却因为金融机构内部支付清算体系的缺失而不能办成,只有选择国有商业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这样就使得原本可以进入农村的储蓄资金留在了城市,造成农村储蓄资金的流失。

(四)农业利润率较低金融体制

改革之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逐利性”越发明显。金融行业的收入来自于实体经济利润的一部分,而农村利润率较低则成为商业金融机构放弃农村金融市场、重点经营城市的一个重要原因。从全世界的经验来看,如果没有国家的扶持和政策的保护,农业经营所获得的利润率很难和集中化、规模化经营的二、三产业相比。就我国的情况而言,农业利润率较低的原因主要是两方面:一方面,农产品收购价格较低。首先,由于农业分散经营,竞争充分,而农户对市场价格等信息缺乏了解,在面临相对垄断的收购商面前“市场议价力”弱,因此,在收购环节很难获得定价上的优势,从而大量农业利润被流通环节所获得;其次,加入WTO之后,在农产品进口问题上,政府无法对本国农业生产给予充分的保护,使得我国农产品经常性地面临外来农产品的竞争。另一方面,农业生产的成本不断增加,因为农业生产投入的种子、化肥、农机和燃料等都是工业化集中生产的,其市场议价能力是高于分散经营的农户的。根据以上分析,若没有国家从成本和销售两个环节对农业生产的扶持,将使得分散的农户在整个农业利润分配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通过政策性金融措施扶持农业生产、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并切实保护农户的利益,才能避免“因农业利润率的持续低下,使得商业金融机构淡出农村金融市场,而融资的困难进一步使得农村经济持续落后”这样的恶性循环。

三、当前发展我国农村金融的建议

发展农村金融,协调城乡金融发展是和谐金融的题中之义

随着经济金融的不断发展,和谐金融的涵义也越来越丰富,但其本质和内涵始终围绕着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金融与经济的和谐;二是金融与社会发展的和谐;三是金融自身的和谐。[10]第一个和谐是前提和基础,是后两个和谐得以继续的本质保障;金融与社会的和谐是其他两个和谐的制度保障,也是和谐金融所要达到的目标;金融和谐是经济金融运行的本质要求,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润滑剂和推动力,是实现前两个和谐的基本条件。基于本文对当前问题的分析,建设和谐农村金融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从整体视角出发,使经济和金融出现良性互动。笔者认为具体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大力发展中小额信贷机构,培育良好农村金融生态

尽管我国已推出了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并建立了乡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但是小额贷款的发放及机制的发展力度跟不上农村经济运作的要求。农村市场上,由于农业产业化程度低、农村工业规模较小,农村服务业、建筑业、餐饮业、娱乐业等行业刚刚起步,对于在创业起步和发展阶段的农村个体及中小企业所需的资金规模并不大。然而仅仅增加投入和提高贷款额度,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发展。只有加强诚信机制、担保制度及技术配套体系的建立,培育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为具有农村特色的金融体系快速发展创造条件。而良好的信用体系和金融生态对农村金融的长远发展更是意义重大。

(二)大力发展农村地区政策性金融

农业的产业特性(高投入、低产出)决定了其具有高度的风险性,在各个国家都是重点调控和扶持的对象。由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市场化程度普遍较低,很多农村中小企业及个体无法满足商业性贷款对抵押和担保条件的要求。根据本文对当前问题的分析以及农村和农业发展的具体特征,解决“三农”发展面临的资金融通问题,不能借鉴城市经济的发展模式,即简单的依靠商业金融机构,而应主要依靠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把有限的资金利用好,力争合理、有效、公平和及时补充农村金融资金的不足,推动农村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从而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和完善。

(三)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使之融入农村经济发展

政策性金融对当前农业发展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是仅仅加大投入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政策性金融机构垂直化的管理与非营利性使得其工作人员没有积极性主动融入农村地方经济的发展。现有体制下对经济增长最为关心的是地方政府,但是由于政策性金融机构相对独立的行政地位使其和地方政府的合作有限。再加上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带来的风险,使得政策性银行仅仅专注于对国家政策扶持的大项目和基础项目融资,无法融入农村地方经济。从而,本文建议推进改革政策性金融机构,使之与地方政府和农户进行良性互动,利用地方政府推动经济增长的积极性和信息优势,同时和农户紧密合作高效监管资金运用。只有政策性金融机构融入农村地方经济,才能使不断增长的资金投入转变成经济增长的动力,形成经济金融和谐发展的良性循环。

(四)利用金融危机带来的机遇大力发展农村金融

2008年底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危机导致我国部分农民工返乡,给农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机遇,这主要表现在:(1)东部较发达地区的农民工返乡后带回了先进的观念,他们用先进的思维方式来发展现代农业,其投资风险大大低于其他农民;(2)具有金融知识和觉悟的人才返乡对农村金融的发展更具推动作用,在农村金融推广方面将取得良好的效果;(3)农民工返乡带回的大量资金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在促进城市金融发展的同时,应关注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最终目的是消除我国一直以来的金融二元结构局面,彻底改变农村金融供求失衡的局面,提高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动力。

作者:兰京 单位:四川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