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论文中心 正文

加快生态农业建设建议思考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引人入胜的文章?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加快生态农业建设建议思考范文,希望能给你带来灵感和参考,敬请阅读。

加快生态农业建设建议思考

生态农业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有效选择。当今,在国内生态资源环境约束愈来愈凸显的背景下,探索发展现代生态农业的路径及相关政策,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我国生态农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国生态农业实践已经走过了30多年的历程,目前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即以提高水土等资源利用率为基本出发点,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融为一体,实现区域经济、产业发展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有效结合。但是,当前我国生态农业发展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1.只注重生产功能,对生态服务功能关注不足

从我国生态农业的实践来看,当前的生态农业还是以通过物质循环和能量多级利用追求实物产出为主要目标,而对生态农业系统自身所提供的如碳汇、旅游等多种生态服务功能没有给予充分重视。

2.只重视产业节点,对产业之间的耦合重视不够

我国生态农业的实践是以种植业为核心的,如何实现种植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耦合,还没有得到足够重视,也没有找到有效的途径与措施。同时,还缺乏市场化的引导、规模经营、专业化生产和品牌化推广,难以实现生态农业的预期效益。特别是种植业与养殖业之间耦合关系的缺失,导致了种植业自身和养殖业的污染。

3.尚未建立完善的生态农业管理标准化体系

随着生态农业发展,需要先进的管理方式,但我国至今仍缺乏完善的生态农业管理标准化体系,整体处于较低水平,标准不完善、可操作性差等问题突出。

4.个别区域盲目推广生态农业模式

不同区域生态资源条件不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农业生产的传统不同,因此发展生态农业需要从自身的条件出发,选择适宜当地的生态农业发展模式、技术和管理方式等,但在我国不同区域生态农业发展过程中,明显存在着脱离区域实际,盲目推广生态农业模式现象。

二、发展生态农业应实现“六大转变”

1.从传统生态农业向现代生态农业转变

局限于农业内部的狭义生态农业,无法解决农业发展所面临的优质耕地资源、清洁水源日益短缺和生态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等问题。因此,需要实现向现代生态农业模式转变,即注重生态农业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之间的有机耦合,以优质农产品加工为纽带,将市场、生产和流通领域紧密结合起来,建立产加销一体化的一、二、三产业网络型链条。集生产、流通、消费、回收为一体,构建产业化的种养及废弃物资源化的食物链网结构。

2.从单一生产功能向生产、生活和生态相统一的多功能转变

我国生态农业的发展一直以追求高产为目标。在生态资源环境制约日益严重的情况下,农业生态系统的功能不单是生产农产品,还提供了生活、生态等其他多种服务功能,如碳汇、调蓄洪水、净化环境、旅游和景观等方面。因此,在生态农业发展过程中,应切实注重多种功能的发挥。

3.从传统精华的单纯继承向传统精华与现代技术融合转变

我国生态农业的发展特别重视传统农业技术精华的继承与发扬,但在严峻的生态资源环境形势之下,再单纯依靠传统农业技术的精华,就难以发挥生态农业的多功能性。因此,我国生态农业的发展应注重传统精华与现代技术之间的融合,通过将它们进行集成,从而发挥技术综合优势,推动现代生态农业的发展。

4.从单一关注产品数量向数量与质量并重转变

在农业生产力水平发展不足之时,农产品的品质较好;生产能力提高之后,实现了农产品充足供应,但农产品品质却因农业生产过程中化肥、农药和杀虫剂等化学品的过量施用,以及工业对耕地资源、水资源的严重污染而下降。以往,国家在农产品供应,特别是粮食安全方面,过分地强调了数量安全,而对质量安全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导致出现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因此,我国生态农业的发展需要走向数量与质量并重的发展道路。

5.从小规模分散化生产向规模化与产业化转变

当前,以农户为经营单位从事的农业生产活动,规模小、分散化程度高,不但带来了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阻碍了现代农业技术的应用。产业化将成为我国生态农业的发展趋势,但我国生态农业产业化水平较低,因此应加快土地流转、扩大种植规模、发挥品牌效应、规范基地生产并提升竞争能力,以提升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水平。

6.从简单的农业生产向文化传承与农村可持续发展转变

我国几千年的农业生产积淀了丰富的农业文明。当前任何区域的农产品都可以体现该区域的文化、历史、地理和人文背景与内涵,因此,注重区域文化元素符号在生态农业发展中的应用,有利于引导地方政府和社区重视和弘扬民族文化,避免传统知识的丧失,在传承文化的同时也为未来的经济开发保留知识和资源储备。

三、加强生态农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1.加强顶层设计,进行科学、合理的功能布局

(1)在整体布局上妥善处理不同功能区域间的关系,需要进行顶层设计,在整体区域内进行生产、生态和生活区域科学、合理的功能布局。

(2)建立完善生态农业分区治理办法。明确区域内农业生态治理的核心问题、重点目标和农业产业适宜发展模式和规模,以促进不同区域在国家总体规划框架下,编制区域生态农业发展规划,确保生态农业发展规划与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发展规划以及“十三五”规划相协调。

2.建立种植业、养殖业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

根据循环型生态农业原理,在规模化养殖区域,构建以农作物生产为基础的生态农业产业循环体系,实现种植业与养殖业的协调发展,使养殖业为种植业提供有机肥;逐步建设高标准农田,利用农作物秸秆为养殖业提供饲料,实现区域内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产业之间的农业大循环,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同时,逐步减少化肥的投入,进而改善土壤,提高农产品品质。

3.加强区域农业生产技术的生态集成

根据不同类型区域生态农业发展的实际,通过传统农业技术精华以及现代技术的融合,对农业生产技术进行生态集成,发挥出技术的综合优势,以实现生态农业的健康发展。如在粮食主产区,重点开展以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主的技术集成示范,实现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在水资源短缺地区,重点开展以农业生产节水为主的技术集成示范,重点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以缓解水资源短缺矛盾。

4.创新经营机制,建设现代生态农业基地

(1)转变经营主体,建立示范基地。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园区和家庭农场为载体,以当地最突出的生态环境为切入点,因地制宜开展新技术试验示范和成果转化,建设一批现代生态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基地。

(2)创新耕地流转机制。生态农业发展面临着严重的水土资源约束,因此,要实现规模经营,必须创新土地流转机制以及投入机制,探索土地流转的新形式,以满足发展生态农业所需要的土地规模。

(3)转变运作机制,建立企业与农户“双赢”的利益机制。在利益分配机制上,要形成各利益主体对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投入及产权关系,并获得收益。要积极探索农业生产要素入股方式,采取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农民与龙头企业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把利益机制纳入规模化、制度化的轨道。

5.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推动生态农业产业化

(1)确保生产地生态环境安全。因此,应制订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标准和规范,实现梯级循环利用农业废弃物,防治农产品产地污染,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加快制订生态农业技术标准及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加快推行标准化生产和管理,制订严格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使整个生产加工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都能与国际市场接轨,以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立以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为主的农产品速测点,配备速测设备和人员。

(4)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以现有国家农业龙头企业为重点,积极培育若干国内外知名农产品品牌,依法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和知名品牌,以此带动全国生态农业产业发展壮大。

(5)搞活生态农业产品的市场流通。利用信息化技术,整合各种农业信息网络服务资源,建立生态农业发展的信息平台,发展生态农产品电子商务。加快农产品物流业的发展,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6)落实生态农业发展的服务体系。政府、金融和保险等部门需要转变职能,完善和优化服务体系,为现代生态农业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不断完善与壮大生态农业产业链。同时,要建立各种生态农业服务体系,稳定生态农业服务队伍,提高生态农业的社会化服务水平,从而提高生态农业化解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

6.注重水土资源数量保护与质量提升

(1)以土地生产率为准则,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通过土地整理复垦补充的耕地面积,需要根据土地生产率为准则进行衡量。具体来说,以区域土地生产率的平均水平作为标准,对补充的耕地进行折算。

(2)以提高土地生产率为目标,改善耕地质量。对不同区域耕地逐步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采取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改善耕地质量,提高土地生产率。同时,建议尽快从国家层面把有关涉农资金整合起来,以提高农田建设标准。

(3)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创新土壤污染治理技术,加强土壤污染的生态修复。

(4)以“三条红线(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为原则,提高农业生产的水资源保障。要以提高灌溉用水效率为着力点,明确节水的重点区域,并注重不同区域的技术开发与集成;同时,要以区域水环境保护为核心,调整产业结构,切实为生态农业的发展提供优质灌溉水资源,实现农产品数量与质量的“双安全”。

7.建立促进生态农业发展的有效政策激励机制

(1)建立生态指标约束机制。以区域整体为对象,构建水资源、耕地资源、生物资源、大气资源数量与环境质量保护的农业生态约束指标体系,确保“生态红线”。同时,强化“生态红线”意识,逐步建成资源保护与利用考核办法,以加强区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建立完善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明确补偿主体与对象,量化补偿标准和考核指标,建立基于土地承载力的畜禽养殖准入与退出机制,将生态农业建设纳入法制化发展轨道。

(3)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强化对地方政府的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绩效评价与量化考核工作,建立监测评价与定位跟踪体系,突出地方政府主责地位。以各级农业资源环境管理部门为主体,对不同区域模式生态农业的运行效率、生态效益进行客观评价,构建现代生态农业长效考评机制。

作者:于法稳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