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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专利申请注意事项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引人入胜的文章?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农机专利申请注意事项范文,希望能给你带来灵感和参考,敬请阅读。

农机专利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文件

农机领域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由六部分或四部分组成。如果发明需要借助图片辅助说明,则申请文件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共六部分;如果发明无需图片即可以将发明内容表达清楚,则申请文件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共四部分。在申请文件中,申请人对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实体性文件的重视程度一般比较高,但对于发明专利请求书的重视程度不够或者对某些栏目如何正确填写不甚清楚,下面重点说明发明专利请求书第(7)、(8)、(10)和(18)栏填写时应注意的问题。“(7)发明名称”栏,要确保此处的发明名称与说明书中的发明名称文字上完全一致[3]。如果说明书中的发明名称是“玉米免耕播种机的破茬装置”,则在“(7)发明名称”栏中不允许填写为“免耕播种机的破茬装置”,也不允许填写为“玉米免耕机的破茬装置”。“(8)发明人”栏,只可以是个人,比如河北农哈哈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张三做出了一项职务发明,则发明人一栏中只能填写“张三”而不能填写“河北农哈哈机械集团有限公司”[3]。“(10)申请人”栏中“电话”、“申请人邮政编码”、“详细地址”三个项目务必清楚准确地填写,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申请人联系的基础。如果农业机械企业的名称发生变化,或是农业机械企业的营业场所发生变化,要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变更著录事项,否则可能会导致申请企业无法接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等书面文件[3]。“(18)声明本申请人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本发明专利的当日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栏要如实填写,这样申请人在后续发明专利申请满足授权条件时,可以通过放弃之前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而获得发明专利权。如果申请人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本发明专利的当日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而未勾选,则不能通过放弃的方式来获得发明专利权。

2专利申请文件的提交送审

准备好申请文件后,可以将文件面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大厅或者邮寄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此外还可以当面交送至各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的受理窗口或邮寄至各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提交申请文件时需要交纳相关费用,具体费用项目可参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公布的申请指南[4]。此外,还有电子申请方式。

3专利申请文件的初步审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文件后,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即检查申请表格的填写及文件撰写形式是否存在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相关内容。经初步审查合格后,会发出“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还会对发明专利申请按照国际专利分类号进行分类,例如:撒播播种机分入A01C7/08;带传送带的马铃薯种植机分入A01C9/00;用于种苗的移栽机械分入A01C11/00。根据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符合本法规的,自申请之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此外,申请人可勾选“发明专利请求书”第(22)栏中的“请求早日公布该专利申请”以获得发明专利的早日公布。

4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日后的3年之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这里并不要求“实质审查请求书”的提交必须在申请日之后,申请人可以在申请日当天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此外,申请人可以在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时,对申请文件中的瑕疵进行修改,这是专利法规定的主动修改时机之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书”后,申请将进入实审提案库等待相应技术领域的实审审查员提取案卷。提取案卷后,实审审查员会根据申请文件的内容,针对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内容,进行全面检索和审查。在通常情况下,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内容,实审审查员将会发出至少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应根据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修改和意见陈述,直至结案。

5发明专利申请的后续程序

当发明专利申请经意见陈述或修改符合专利法相关规定后,即可收到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的“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与此同时申请人还会收到“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交纳专利证书印花税、专利登记费、年费等费用后,一段时间后即可收到发明专利证书。如果申请人不能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答复,则会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当事人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相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的相关手续。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期限而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元。如果申请人的意见陈述或修改不能得到实审审查员的认可,实审审查员则会根据专利法第三十八条予以驳回,并发出“驳回决定”。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如果社会公众对授予的专利权存在异议,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无效。

6结论

本文从申请前的准备、申请文件的提交、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和专利申请的后续程序五个方面阐述了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及应注意的问题,希望能对国内农业机械领域的专利申请有所帮助。

作者:孙浩 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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