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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及对策浅析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引人入胜的文章?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及对策浅析范文,希望能给你带来灵感和参考,敬请阅读。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及对策浅析

摘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是推动农业科技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也是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三园工程”的重要抓手。为构建更合理、更有效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运行机制,提高农业科技资源利用率,在总结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行模式的基础上,从目前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入手,探讨了进一步推进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相关对策建议,以期充分发挥科技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

关键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行模式;中介服务机构;转化平台;转化价值;上海市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是推动农业科技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也是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三园工程”的重要抓手。目前,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模式基本上是以政府为主导,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的技术推动型成果转化模式。近年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不断进行尝试和探索,先后发布了《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7-2020)》《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简称“上海科改25条”)等文件,开启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需求拉动型成果转化模式,提高了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的精准度,完善了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体系,增强了科研人员的转化积极性,提升了转化效能。在此背景下,为构建更合理、更有效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运行机制,提高农业科技资源利用率,笔者拟对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现行模式进行总结,并从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入手,探讨进一步推进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相关对策建议,以期发挥科技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

1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现行模式

1.1打造上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一站式服务平台

2013年以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不断尝试探索搭建一站式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通过联合上海技术交易所、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上海临港·枫泾科创小镇、长三角路演中心等第三方专业化服务机构,按照成果汇聚、平台搭建、转化服务的流程,搭建多层次、多协同的上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站式服务平台,为科技人员和市场主体提供供需对接、价值评估、信息发布、组织交易、法律咨询等综合服务。同时,通过联合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建设上海农业科技成果信息库,建立以申请转让、成果定价、信息发布、组织交易、交易鉴证为核心的“五步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流程,形成上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集群网络,提升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水平[1]。

1.2开展农业科技成果推介路演活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依托上海技术交易所、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上海临港·枫泾科创小镇等平台,积极整合本市涉农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优势资源,举办涵盖优质稻米、鲜食玉米、畜牧、河蟹等领域的科技成果专场路演活动,并借助路演活动充分展示上海市最新的优秀科技成果和先进经验,为优秀农业科技成果真正“走出去”提供平台。同时,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以服务基层为导向,为企业家、农民、养殖户等打造一支关于科技成果答疑解惑的专家服务团队,打破科技与产业、科技与市场之间的“壁垒”,推动农业科技成果精准转化[1]。

1.3以创新挑战赛模式促进产研结合

2020年,在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的指导下,上海市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和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共同主办了第三届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生态农业专场需求发布会,线上线下共征集到有需求的涉农企业40余家,生态技术创新需求40余项,企业意向投金3000余万元。发布会现场共发布技术需求11项,实现了企业与研究机构的现场对接。另外,在第三届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决赛中,形成了涵盖生物有机肥、节水灌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方面的解决方案15项,开展相关对接服务活动26场次,形成需求对接服务案例7个。这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使潜在需求“浮出水面”,并转化为技术创新的拉力,加快了技术引进、开发和转化的速度,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2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部分农业科技成果的可转化性较差、市场接受度不高

目前,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大多来自高校和科研院所,且其研究动力大多与职称、学术研究水平和学术奖励成果登记有关,相关科技成果的可转化性较差,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1)大多农业科技项目立项时是以技术为导向,更重视技术的新颖性、先进性和论文数量,忽略了研究成果的市场价值和应用价值,导致研究成果与市场脱节[2];(2)很多研究沉淀于科研领域,缺乏市场可行性调研和行业数据分析,可转化价值较低;(3)部分诞生于高校和科研院所实验室中的农业科技成果虽然通过了验收鉴定,但很多都只是阶段性成果,并未达到系统性和实用性的标准,这些科技成果在生产实践中难以转化,不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2]。(4)大部分农产品的新品种能在某一性状方面取得少量突破,但很难有新品种在口感、产量、品质、抗病虫性等方面取得颠覆性的进步和突破,因此难以在消费者层面形成品牌效应;同时,由于新技术和新品种可能存在较高的操作风险、技术指导服务不配套、市场接受度低等因素,导致部分农民和农业企业对新成果持谨慎的观望态度,接受程度不高。

2.2农业企业实力薄弱,创新能力不足,主体地位尚未确立

在发达国家中,企业是农业科技成果的研发主体,其与市场联系更紧密,更熟悉市场环境和市场需求,具有更强的抗风险和参与竞争的能力;同时,企业与市场直接对接,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效率高,形成可持续的良性循环。以美国为例,私人企业在农业科研领域的投入较多,各州农业试验站投入经费的19%来自企业投资,且全美有数百家农业企业从事研究工作,一些规模较大的种业公司、农机企业、农业化学公司和食品公司等均设有研究中心、实验室或试验站,涌现了先锋、孟山都、先正达等大型跨国种业集团[3]。然而,上海市大部分农业企业只有20余年的发展历史,尚处在发展的成长期和资本原始积累期,无论在资金投入、人才团队建设、知识储备以及运营机制等方面都不具备科技成果自主创新和转化的能力与条件。以种源企业为例,目前上海市共有种子企业54家,平均注册资本1350万元,总资产规模尚不及孟山都一家跨国公司(178.67亿美元)[4],全市种子企业的科研经费投入及自主研发能力更是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且在绝大部分领域,企业很少拥有核心关键技术的研发和转化能力。此外,农业企业创新内驱动力不足也是影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原因之一。创新需要大量投入,而农业领域的投入又不能很快得到相应的回报,这就弱化了企业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使很多农业企业不敢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技术创新,从而影响了农业企业在技术创新中主体地位的确立。

2.3尚未建立大规模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龙头中

介服务机构和转化平台,难以形成规模效应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是连接供应方与需求方之间的重要桥梁。以美国为例,美国已从宏观层面、中观层面和微观层面成立了系统性的中介机构,其中,由国家(政府)设置的国家技术转让中心(NTTC,NationalTechnologyTransferCenter)和联邦实验室技术转让联合体(FLC,FederalLaboratoryTechnologyTransferConsortium)在科研成果转化方面占据主导作用。据官方统计,美国国家技术转让中心(NTTC)每年接受约5000多个用户的科技信息咨询,同时每年还拨付700多亿美元给各地方科研中介机构。此外,美国政府还成立了国家技术信息服务中心(NTIS,NationalTechnicalInformationServiceCenter),面向全国科研院所收集各种科技信息传递给政府、企业、高校和普通大众,从而消除政府、产业界与高校间的信息流通壁垒,提高信息传播的有效性[5]。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和平台的数量和规模虽然每年不断增加,但总体上仍处于发展的萌芽期。据《2020上海科技成果转化白皮书》统计,2019年上海市高校和科研院所自建的技术转移机构共119家,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的研发机构、转移机构、转化服务平台共485家,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共138家,且大部分市场化服务机构的人员规模控制在100人以下,呈现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等特点,其中,专注于农业领域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机构和平台更是凤毛麟角。同时,由于缺乏政府统筹,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之间存在信息壁垒,使上海市科技转化信息网络难以打通,而信息的分散化和传递的滞后性又影响了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

3关于推进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建议

3.1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价值

农业科技研发工作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市场经济的手段倒逼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科技成果的本质是商品,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动能离不开市场的供需平衡,只有从市场需求入手,才能更好地利用农业科技研发工作者的智慧结晶。第一,以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为起点,打通需求与技术的“最后一公里”。2020年,上海市举办的第三届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生态农业专场是上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一次全新尝试,通过政府多部门合力搭建平台,深度挖掘农业企业的创新需求,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创新动力,促进技术供需对接,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合作,形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良好生态。今后上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可以本次创新挑战赛为起点,聚焦农业主题,搭建多种形式的开放创新平台,并以需求发布、供需对接的形式,激发农业领域科研人员的创新潜力,达到农业科技成果的精准转化。第二,构建科学合理的农业科技成果评价指标体系和奖励激励机制。基础性研究成果的评估标准不应仅以论文的下载量、引用量为主,还要评价其理论指导效应;应用和开发性研究成果的评估标准除了要衡量成果是否满足了采纳主体的需求及成果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产业化外,还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创新因素[3],并需从科学性和现实性出发,构建科学合理的农业科技成果评价指标体系。此外,要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科研人员和创新企业的科技成果,规范科技成果的评估标准和利益分配机制,激发农业科技人员追求创新的“内驱力”。

3.2突出农业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培育农业科技骨干龙头企业

企业是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的重要力量,是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因此,上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地位,建立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企业创新发展为目标、以服务企业创新为手段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第一,加大对农业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促进农业企业规模化发展。只有企业形成规模效应,拥有充足资金,才能有空间向创新型企业发展,才能承担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巨大风险。因此,政府可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完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有针对性地对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其研发新品种、新技术和新工艺,以及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开展集成创新。同时,可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通过农业科技企业股权、品种权、专利权的抵(质)押担保以及发行债券等方式,为农业企业的创新活动提供多层面的资金支持,确保农业企业现金流的稳定性。第二,培育企业创新意识,营造农业企业创新文化氛围。目前上海市大部分农业企业仍以粗放型经营方式为主,企业对科技成果的需求量较小,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企业的创新意识不足。因此,要不断培育农业龙头企业的创新意识,使其正确认识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性,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并通过示范带动效应,将龙头企业的成熟技术应用体系和成功案例逐步推广到中小型农业企业和农民群体中,形成社会性的创新氛围。同时,要不断调整农业学科教育方向,为农业企业输送人才,鼓励和引导大学毕业生到农业企业工作,加强农业企业的科技创新水平和科技运用能力。

3.3找准薄弱环节,打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产业价值链

价值链(ValueChain)的概念最早在1985年由迈克尔E.波特提出,用于考察企业基本活动和支持性活动在产品增值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后来Gereffi等将价值链分析法与产业组织研究结合起来,利用产业价值链分析特定产业内参与者各种价值活动之间的内在联系,考察从原料供应到消费者的整个链条构成[6]。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角度来看,也可以形成一个由“研发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农业技术接收方-消费者”组成的产业价值链模型,用于分析农业科研成果转化价值链传导及不同主体之间的关联问题。第一,建设农业科技成果信息共享网络平台,促进产业价值链内信息流通。近年来,各地方相关部门在建设信息共享网络平台中先后展开了一些尝试,然而效果并不显著。基于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信息不通畅、供需脱节的现实问题,建议由政府统筹,建设一个全市范围的农业科技成果评估鉴定、登记、加工和信息发布的网络平台,让有需求的农业企业、农民能够及时得到相关信息;同时,该网络平台的建设还可有效避免重复立项问题,能够集中资源和科研力量进行更多创新型的价值研究,培育高层次、高质量的科技成果。第二,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弥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产业价值链中的关键因素和薄弱环节。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产业价值链模型中,中介服务机构是最薄弱的一环。目前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普遍规模较小、服务能力和意识较低,且缺乏专注于农业领域的专门性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因此,建议由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支持,整合现有的中介机构,建立一个服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建成后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需做好以下工作:(1)引导市场,让农业科研工作者了解市场需求;(2)技术孵化,扶持有前景的科技研究,解决科研工作者的经费限制问题;(3)连接科技生产方与需求方,减少双方沟通成本;(4)售后技术指导,为农业科技成果接收方提供全程技术指导服务,减少农业企业、农户的风险,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率。

3.4构建多元化农业科技信息传播体系,提升农业科技成果的显示度

提升农业科技成果的显示度,一方面可面向农民群众宣传,调动他们采用新技术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可向各级领导宣传,使他们了解新技术的作用,加大支持力度。目前上海市农业科技转化成果的宣传渠道较为单一,大多集中在《农民日报》《解放日报》等传统媒体,受众相对有限。另外,对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宣传内容也多集中于科技成果的成功交易及交易金额,对于后续的市场接受度、产生的经济效益等大众关心的问题报道十分有限。因此,要改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信息的传播思路,构建多元化农业科技信息传播体系,提升社会各界对农业科技的重视度。第一,培养农业科技成果宣传推广的专业人才。当前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人员大多是传统媒体的从业者、科研人员或体制内的工作人员,他们中的很多人对农村的了解很少,只能从自己的学术研究范围和有限的实践经验出发,宣传他们眼中有价值的农业科技成果信息。因此,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内容很容易陷入一个“对于农民来说是外行,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又太专业”的怪圈。因此,高校、政府部门应重视对农业科技推广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不仅要有农村生活劳动经验,有现代化农业知识,更要懂得新媒体操作技术,能够在浩瀚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信息中筛选出有宣传推广价值的新技术,从而完成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信息的搜寻、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第二,建立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成果信息传播体系。结合不同的信息受众和信息内容,选择合适的信息传播渠道,提高信息的针对性和覆盖面。例如,对于农民群体,可以现场路演、人际推广等方式,推广农业新技术和其他涉农信息,加深农民印象,增加农业科技知识的宣传力度;对于涉农企业,可充分发挥政府相关服务部门的力量,针对不同企业需求,提供权威性高、时效性强、转化效果好的农业科技成果信息,提高其对于农业科技服务的需求意愿;对于消费者等其他群体,可充分发挥社交软件和新媒体的传播作用,选取消费者感兴趣的新品种、新技术等农业科技成果信息,提升农业科技成果的显示度。

4结语

综上所述,虽然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在各方努力下已取得一定成绩,但仍有较大的进步空间。为促进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整体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是基础,需要从市场需求、企业主体地位、成果转化中介机构和信息传播体系等多方面入手,采取针对性强的有效策略,才能不断加快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速度,提升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从而促进上海市都市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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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阳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20(21):246-248.

[3]滕奎秀,杨兴龙.吉林省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21.

[4]王东荣,顾吾浩.加快发展上海种源农业的若干建议[J].上海农村经济,2021(5):12-14.

[5]朱鹏举,郭铭鹤.美国大学科研成果转化中的中介参与及其界面管理[J].中国高校科技,2021(7):87-92.

[6]周旺,徐天祥.基于价值链视角的科研成果转化问题分析[J].黄山学院学报,2021,23(2):45-49.

作者:郭玉玮 项晨羽 单位:上海市农业科技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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