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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职教育是为社会输送专业型、应用型、技能型、复合型人才的主要途径,是缓解社会就业人才缺口的重要基地,但是就目前高职学生在社会就业中的表现而言,却存在着诸多问题和局限性,从而使高职学生置于极为不利的发展处境。之所以高职学生的就业环境受到挤压和伤害,主要是由于一些用人单位道德缺失和法律意识淡薄所致,当然还与高职学生自身的法律意识薄弱相关,为此以就业为导向的法律意识培养,是当前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方向和必然趋势。基于此,本文首先分析了高职学生就业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其次阐述了目前高职教育在法律意识培养方面的局限性,最后总结了一系列强化高职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策略,希望可以对高职教育发展及教学改革有所帮助。
关键词:社会就业;高职教育;法律意识;培养策略
高职学生在离开学校步入社会发展后,常常会受到用人单位或者企业的压榨和伤害,此种现象屡见不鲜,这对高职学生未来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为了帮助高职学生在社会发展和就业中保护自身的权益,高职院校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这就需要院校、领导和教师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法律意识培养体系,确保每一个高职学生能够在就业中拿起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基于此,高职院校需要在教育教学理念、方式、课程、内容等教学要素上,明确就业法律意识培养的路径、方向和成效,旨在为学生营造出全面、系统和适应的法律意识培养环境,从而达到强化高职学生就业法律意识的目的。
一、高职学生就业法律意识的现存问题
高职教育在生源方面与普通大学存在较大的差异,很多高职学生是应届的落榜生,或者是基础知识差学习能力弱的学生,甚至很多学生是被迫进入高职院校的,所以高职学生在综合素质、文化素养、基础知识等方面较为薄弱,但是这些因素不能成为高职学生步入社会发展的阻碍。因此,高职院校在强化学生就业法律意识的思考中,需要结合高职学生的自身特点,详细探明高职学生在法律意识上存在的问题,以此才能为后续教育和培养奠定坚实基础。下面将从合同意识薄弱、维权意识不强、造假性质认定不清三个层次,作出如下分析:
(一)合同意识淡薄
劳动合同是保障就业人员自身利益和相关权益的“武器”,但是就高职学生步入社会后的就业现状而言,却存在着合同意识薄弱的严重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缺乏签订书面合同的意识。有些用人单位或者企业在招聘过程中仅以口头约定的形式,说明员工的薪资待遇、福利、工作内容等信息,却没有和员工签订书面合同的意愿,这对涉世不深的高职学生来看并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甚至有些学生还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殊不知,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自身利益和相关权益根本无法得到保障,以至于在发生劳务问题时高职学生只能单方面承担责任,这足以表现出高职学生缺乏签订书面合同的意识。其次,缺乏对格式合同的必要认识。当然对于高职学生签订书面合同意识薄弱的问题,也不能一概而论,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一些学生具备签订书面合同的意识的,但是却无法正确认识劳动合同的具体格式和内容,最终仍然在劳务关系中处于不利境地。例如,有些用人单位会在合同中“做手脚”,将一些对企业和单位有利的条款写入其中,但是对于员工的权益和利益很少涉及,高职学生由于缺乏对格式合同的认知,签订合同后,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将会“吃大亏”“栽大跟头”。
(二)维权意识不强
维护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是每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和保障。对于步入社会就业的高职学生来讲,维权意识是必须具备的就业法律意识,然而很多高职学生却不会使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甚至有些学生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根本没有意识自身权益受损或者不知道如何进行维权。例如,一些高职学生在社会求职的过程中,会遭受到就业歧视的现象,如用人单位在招聘信息上多多少少含有歧视条款,性别歧视、地域歧视、户籍歧视、身体歧视等等,这些歧视在高职学生看来或许是正常的,殊不知却存在侵犯自身权益的问题,高职学生常常在面临权益受损时毫无反应。又如,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以各种理由向高职学生收取费用,对此操作多数高职学生认为是合理合法的,但是却不知已经掉进了不法分子的陷阱。然而当高职学生明知道上当受骗后也没有采取相应的维权措施,甚至有些学生抱着“吃一堑长一智”的思想,这就体现出了高职学生不知道如何维权的法律意识薄弱的问题。
(三)造假性质认定不清
随着社会就业压力的不断增大,大量高职学生面临着“毕业即失业”的窘境,在此社会环境下一些高职学生为了成功进入企业和单位,会通过不合法途径伪造各种各样的学历证书、荣誉证书,甚至没有顺利毕业的学生会伪造毕业证书,高职学生对于此种行为多定性为道德欺骗,却没有考虑到伪造证书是违法行为[1]。高职学生对于造假性质认定不清,也是当下就业法律意识薄弱的一个重要表现,必须受到高职教育体系的高度重视。
二、基于就业的高职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问题
高职教育是以培养专业型、复合型等社会所需人才为主的教育体系,从专业技术培养方面高职院校无可挑剔,但是从法律意识培养方面来讲却相对缺乏,有着很长一段路要走,这就造成了基于就业背景下高职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困难重重的局面[2]。为此,下面将从三个方面详细分析高职学生就业法律培养面临的问题,希望可以为高职教育强化法律意识培养提供基础依据。
(一)学生和教师对法律意识培养不够重视
不论高职教学还是高职学生,在教学和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形成了专业技术和能力至上的思想,认为只要帮助学生掌握专业的技术及知识,就达到了高职教育的最终目标,而学生则认为只要掌握了专业技术,就可以在社会中谋求一份好的工作并获得良好发展[3]。正是在此种教育教学和学习的思想意识下,教师及学生没有重视就业法律意识,甚至有些高职教师在教学中根本不会涉及就业法律的知识,同时学生也不愿意将时间花费在学习与专业无关的知识上,最终造成高职学生就业法律意识淡薄的不利局面。因此,要想强化高职学生就业法律意识培养的效果,就必须重视转变教师和学生的思想认知,以此才能为培养法律意识奠定基础。
(二)法律意识培养方式和内容存在滞后性
教学方式、内容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要素,所以在就业为导向的法律意识培养中,必须保障培养方式和内容的科学性、适应性及有效性,才能达到强化高职学生就业法律意识的目的。但是就当前高职教育在法律意识培养方面的表现而言,却存在着培养方式和内容严重滞后的问题,进而造成法律意识培养失准、失效的不利局面。例如,有些教师在开展关于就业方面的法律教学活动中,只是将教材资料中的内容讲述给学生,高职学生对于此种以理论灌输为主的教学方式,根本提不起兴趣和积极性,最终导致学生毫无收获与启发。又如,教师在讲解关于就业方面的法律知识时,没有贴合当前社会就业的实际情况,也没有考虑到高职学生的学习需求、就业倾向和基础能力,继而出现法律教学脱离实际、脱离学生的问题。
(三)校园、班级的法律文化建设有所不足
众所周知,环境对人的影响具有潜移默化的特点,往往一个好的环境往往能够使人向着好的方向发展,所以在培养高职学生就业法律意识过程中,必须重视法律环境的营造和建设,以此才能保障学生的法律意识得到强化和提升。但是就当前高职教育法律意识培养而言,却明显忽视了校园和班级的法律文化建设,从而严重影响了就业法律意识培养的有效性和全面性。例如,高职院校在校园文化建设方面,过于重视专业技能和知识方面的体现,没有考虑到学生法律意识的养成和发展,所以院校并没有建设专门用于普法的宣传栏,或者组织开展普法类的校园活动。
三、强化高职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有效策略
高职院校在培养学生就业法律意识中占据着主导地位,所以院校需要在课程、校园文化、教学研究等工作中,制定以就业为导向的法律意识培养体系,继而为学生营造一个高效、适合及丰富的法律学习环境[4]。此外,教师作为法律意识培养的关键力量,需要在培养教学方式上进行改革和创新,尽可能地保障法律教学的高效性、丰富性和科学性。下文主要从提高教师和学生的重视度、实施教学改革、优化教学方法、丰富文化生活四个方向,提出了培养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的有效策略。
(一)提升高职学生和教师的重视度
思想意识往往决定一个人的行为和决定,所以高职法律意识培养中只有提高教师和学生的重视度,才能为后续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的条件。为此,高职院校需要在教育理念和教学目标上进行调整,积极倡导教师加强对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教育,并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将法律意识培养作为教师的考核内容,或者设为学生的测评内容,从而有效提高教师与学生对就业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视和支持[5]。另外,高职院校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教育和引导优势,在处理学校事务过程中强调依法管理、依法治校,以此为高职教师和学生灌输遵纪守法的理念及意识。如此一来,高职教师和学生可以在思想上认识到养成良好就业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并在日常教学和学习中专心执教与认真学习。
(二)进行教学改革,加强课程建设
随着国家对高职教育的重视和支持,高职学生已然成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对象和主体,这对于以就业为导向的法律意识培养而言创造了利好条件。基于此,高职院校需要专门开设法律教学课程,并将其纳入学生学分测评体系中,从而有效推动学生进行普法学习。此外,为确保高职学生就业后的发展,保障学生能够合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高职院校还要增设具体的以就业为导向的法律教学课程,促使学生不仅可以使用法律自我保护,还能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
(三)优化教学方法,增强培养效果
优秀的教学方式能够创造出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而在高职学生法律意识培养过程中,何为优秀的教学方式是院校和教师研讨的重要课题。结合高职学生的实际情况而言,真正适合于学生的教学方式即为优秀教学法,这就需要教师明确学生的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和改进教学形式、内容及过程,以此为学生提供高效、适合的法律教学体验。例如,在就业法律意识培养教学中,教师可以多搜集社会中发生的真实案例,如学生被用人单位欺骗、员工和单位之间的劳务纠纷等等,然后根据相关案例向学生进行普法教学,如此一来可以提高学生对法律的理解和掌握,同时还可以让学生意识到“法律能够保护自己的权益”。又如,高职院校需要定期组织关于就业法律意识培养的专家讲座,通常情况下经验丰富、专业水平较高的教师,能够以风趣幽默的语言开展讲座,一来有利于增进学生法律学习的兴趣,二来有助于强化法律教学的质量和效率。总而言之,合理科学地创新以就业为导向的法律意识培养方式,对学生步入社会和就业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四)借助多方力量,实现增效目的
一种意识形态的转变和发展往往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以及需要一个系统和全面的引导方案,所以高职就业法律意识培养中,需要在增设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基础上,借助学校和社会等多方面的力量,继而才能使学生由感性认识飞跃到理性认识,才能使学生掌握使用法律保护自己权益的能力。例如,学校可以倡导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等校内组织,参与到以就业为导向的普法宣传活动中,借助校园网、校园广播、校园公告栏等平台,将就业法律知识传达给每一位高职学生,最终达到增强学生法律意识的目的。此外,社会各界也应该对高职学生就业问题加以重视和支持,倡导企业、单位强化和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以此创建出遵纪守法的社会风气,从而为高职学生融入社会参加就业创造有利条件。
四、结语
基于就业的高职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教育,是强化学生适应社会能力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保障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为此,高职院校应该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遵循国家对高职教学的期望和要求,从多个方面研究法律教学与普及的策略,以此达到强化学生就业法律意识的目的。上文主要从提升教师和学生的重视度、实施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式等方面提出了较为适用的法律意识培养策略,希望可以对高职教育教学的发展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陈鹏悦.新媒体时代高职学生法律意识提升路径研究[J].长江丛刊,2020(35):100-101.
[2]奚小龙.高职院校学生创新创业法律意识现状及对策分析[J].法制与社会,2020(4):206-207.
[3]蔡艳.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及其管理制度的建设研究[J].科技风,2019(27):197.
[4]翁晓倩.当代大学生纪律意识现状及其影响因素的质性研究[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2018.
[5]罗晓娟.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缺失与培养途径[J].法制与社会,2018(12):201-202.
作者:江明辉 单位:临夏现代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