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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受到地理位置的影响,不同地区的居民购车的价格出现了明显的差异,并且不同地区的相同品牌在销售中的定价也有一定的不同。大量车辆品牌在市场营销的过程中出现了“区域限制”政策,异地购车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在文章的研究中将针对汽车销售中区域限制进行原因、影响的分析,并且提出了汽车异地购买的雏形,进而将我国的汽车销售领域推进到崭新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异地购车;价格歧视;反垄断
在人们的既定印象中,汽车销售的价格应当是全国统一价格,不会因为区域的不同而产生变化,但是经过市场调研发现,当下的汽车销售局限性较大,价格变化较为明显,城市消费水平的不同直接影响城市中的汽车销售情况。这样一来消费者在购车的过程中自身的既定利益和合法权益就会受到相应的影响,需要针对这种不合理的市场现象有效的整合和处理,继而保证我国汽车销售市场的稳步发展。
1限制异地购车、存在价格歧视的原因
根据相关研究调查能够看出,一部分的汽车生产厂家对于汽车销售的区域限制表示“汽车的区域价格变化对于生产厂家的经济利益没有直接性的关系”。在此基础上的价格变化对于消费者自身的经济利益还能够产生一定的保护作用。由于不同区域中对于汽车价格的拟定具有差异,并且国内市场中的车辆定价区域性划分十分明显。[1]一部分车辆销售企业认为,一旦某一种品牌车辆的价格较高,会导致区域内的车辆销售出现明显的波动,消费者会选择价格较为低廉的车辆购买,这样使得原本定价较高的车辆销售成绩锐减,影响生产厂家的经济效益,出现严重的亏损现象,抑制了生产厂的销售积极性。汽车销售“区域限制”的情况能够利用定价较高的车辆销售弥补价格空白下营销的经济效益。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障汽车销售厂商的经济效益,规范市场经营的原则,也是保障消费者汽车购买权利的可行性措施。汽车生产厂家认为这种汽车销售模式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尤其是对于消费者而言,异地汽车购买中一旦购买了具有问题的汽车,在本地进行保险和维修的手续较为复杂,对于消费者而言是得不偿失的。汽车销售过程中实行价格垄断策略,能够保障汽车生产厂家的经济效益,在一定程度上节省汽车销售的成本,是汽车生产厂家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的行为。出现价格垄断能够一定程度上提升一部分品牌车辆的销售数量,降低市场竞争导致的经营风险。在此机制的影响下,表面上是为了能够稳定区域内经销商的经济效益,实际上是保证汽车销售市场中汽车企业自身在实行高价格的市场上获得超额的垄断利润。[2]
2实行区域管制、限制异地购车的后果
2.1限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汽车销售过程中实行区域价格限制,降低了消费者购买车辆的优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价格的设定对于消费者的有效选择也是一种遏制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会在不断的“不公平”市场营销模式的运行中阻碍汽车生产厂家的发展进程。在我国的一部分二线城市,汽车生产厂家在最低价格的设定上会远远超过汽车自身的原有价值,消费者在购买的过程中不得不花费更多资金满足自身的消费需求,自身的损失是可想而知的。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完善,即便是不在相同的地区,消费者也能够通过多样化的渠道获取汽车价格,在发现汽车价格的庞大区域差异之后,消费者会转变原有的消费计划。
2.2影响价格竞争机制
汽车生产厂家在销售的过程中签订的“区域价格”策略会影响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的常规性加价格竞争机制。在互联网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企业应当在营销和宣传的过程中建立健全相应的机制和形式,集中进行某一项或者是某几项的渠道销售和宣传,着力提升宣传渠道的质量和水平。在进行营销的过程中应当保证营销水平的稳定性和高效性,避免出现虚假信息、虚假宣传、不良评价等消极信息对于消费者的影响和打击。并且企业应当认识到,当下互联网中的消费者自身的信息素养正在不断提升,在面对企业的营销宣传的过程中自身的理性思维占据消费心理的主导地位,更加重视企业和商品是否能够满足当下的消费需求和使用需求,对于花样繁多的消费引导和宣传并不能够有效地引导消费者。这样一来市场上的价格演变不能够有效地反映出消费者的市场需求,造成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现象。[3]
2.3阻碍生产技术的进步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能够调动市场因素的积极性,实现资源、价格、商品之间的良性竞争和发展。但是当下一部分汽车生产厂家在建设的过程中进行了价格垄断,运用了有悖市场经济发展趋势的形式进行运作。这种情况下企业对于自身的生产经营形式的关注程度不足,转而关注一部分不利于自身生产加工技术提升的领域。长此以往这种生产销售的形式会影响企业的建设和完善,当此类企业数量增加的情况下,整体的行业市场必将受到影响。
3反垄断法实施,消费者可比价格
“异地购车”马歇尔指出:一切需要的最终调节者是消费者的需要。树立消费者至上的观念、维护消费者权益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和必然产物。当下互联网的移动终端数量不断提升,每天进行商品浏览的网民数量也在不断提升,即便是当下消费者对于商品没有购买欲望,但是不容忽视的是这类消费者都是商品的潜在客户。企业在面对众多消费者的同时,需要对消费者的资料进行整合和处理,拥有最多信息的企业就能够保证自身在行业内部竞争的同时获得良好的市场主动性,建立竞争优势与软实力。为了保证自身的产品能够获得更为稳定的消费群体,并且有效吸引新的消费者,企业应当在互联网经济中对于有一定购买欲望和兴趣的网民提供更全面丰富的产品介绍,并且同时能够提供公司的销售数量,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感和信任感。在进行商品营销的过程中应当设定相应的优惠活动,给予消费者更多的优惠体验,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体验。在进行宣传的过程中可以使用网页、网络广告、电子邮件、移动网络等多样化的渠道进行宣传,便捷消费者对于商品的浏览和选择。马斯洛需要层次论中明显指出,人类在生存和发展的进程中对于生产生活中的需求具有阶段性的变化,基本需求等级较低,具有一定的动物性,而随着需求层次的转变,人类的特性才能够不断发展显现。需求的阶段高低变化是按照人类文明演进的进程逐渐出现的,只有较低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之后需求的层次才会逐渐提升。企业内部营销管理的建设机制和水平也可以以此为蓝本进行分析和发展。
4结论
随着《反垄断法》的实施,我国汽车生产销售市场的完善和发展也在不断深化,取消厂家的市场保护政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消费者的合理权益,提升汽车生产销售领域的健康、绿色发展。汽车的跨区域销售模式的实施也是因地制宜进行的,销售利润并不一定能够得到有效的提升。因此,实施汽车跨地域销售也需要进行不同区域中的完善和改良,创建更加便捷高效的价格竞争机制,促进汽车生产厂商的稳定发展,推进其获得更加丰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邓咏梅.关于汽车销售中区域限制的思考[J].企业经济,2009(11).
[2]刘秀丽.我国汽车产业纵向垄断协议之法律规制研究[J].知与行,2016(9):118-123.
[3]张路路.论汽车行业垄断与反垄断法的消费者保护[J].知识经济,2014(21):28.
作者:李琦 单位: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