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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数据时代,互联网正在重塑和融合媒体,实时化、碎片化、定制化的信息冲击着人们的感知,受众与时代相适应的阅读习惯逐渐形成,纸媒发展面临巨大挑战。特别是在专业学术期刊领域,整个行业走向转型的十字路口。高职成高学报作为我国法学期刊占比较小的一部分,长期以来受到学术资源的检索方式、缺乏研究成果向司法实践的转化机制、期刊影响因子评价方式的影响,发展上受到了一定限制。在融媒体时代,更是受到媒体传播和传统学术期刊评价体系的双重压力,要想谋求突破,必须要着眼差异发展,不断加强理论向实践转化的能力,同时聚焦青年作者群体的培养与维护,要更好地借助传播平台,实现发展壮大。
关键词:融媒体;高职成高法学学报;发展路径
一、研究背景
互联网数字化技术的高速发展的趋势下,传统纸媒与新媒体的融合也在不断提速,二者结合产生的“融媒体”,不仅打破了新旧媒体的壁垒和界限,把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优势进行有效结合,实现资源通融、传播互融共享、利益共融。这种集合了传统媒体在资源、类型方面,新媒体在技术、时效等方面优势的媒体矩阵,不仅促进了传播的多元化,包括传播内容多元化、传播形式多元化、传播渠道多元化,传播受众多元化等,还使得信息以更加碎片化、平面化的形态渗透在我们的生活之中,实实在在地改变了人们获取信息和思考的方式。这种改变对传统学术期刊特别是法学期刊带来的挑战在于,法学作为一门强调思维整体性和逻辑性的学科,所要求的是连贯的思维方式,但是如果只是一味地强调这种学术思维上的整体性和连贯性,就必然和目前碎片化、平面化的信息传播方式相悖,使得期刊的受众只局限于固定范围,失去了学术期刊在普法传播、实践转化方面的重要意义。
二、高职成高法学学报发展面临的困境
高职成高法学学报在学术期刊所占比例并不大,根据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发展脉络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以政法干部培训为背景产生的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目前随着政法干部基本上具有了法学知识背景,这种法律知识和学历培训已经逐渐失去了存在价值,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数量也不多,有代表性的如《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另一种替代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是警察学历教育,即各种警官职业学院,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对于比较“小众”的高职成高学报来说,除了要面对融媒体时代的挑战之外,在其发展过程中还面临着其他的问题。
(一)学术资源的检索方式导致学术研究的同质化以最常用的知网为例,检索平台在大规模集成整合知识信息资源,整体提高资源的综合和增值利用价值的同时,为全社会提供资源共享以及知识管理与知识服务的信息化手段。无论是作者还是读者,均可以通过检索关键信息获取自己想要的资源。但是正是检索平台的便利性和普遍性,也导致了类似“学术垄断”效应的出现。比如研究者们在确定文章研究方向后,首先要做的就是登录检索平台,搜索类似的文章。也就是说,他们的写作素材来源是知网,在收集素材的过程中,其论点也受这些期刊同类文章的影响,最后他们的文章又进入知网以供其他学者检索,这不仅导致研究论题的同质化,更是形成了一个封闭循环。
(二)研究成果与司法实践缺乏转换机制法学归根到底是一门实践科学,从本质上来讲是社会实践的,学者们要基于或成功或失败的实践来思考中国的法治,理论上的自洽不能取代实践中的真知,法学研究成果不仅要体现在纸面上,更要能为法治建设的实践所用,才是法学研究的落脚点和归宿。目前来说,大部分学术期刊都十分注重理论对实践的指导意义,并且在收录稿件时聚焦法治实践中的重点、热点问题且提出了不少富有价值的具体策略、切实可行的指导,但是这些策略和指导仅仅止步于在刊物发表,或者在学界有了一定的影响,因缺乏具体有效的转化途径,仅仅是纸上谈兵,并未对司法实践产生直接的作用。加之上文所述研究论题存在同质化之虞,我们不得不考虑法学研究是否会出现一种自闭、自洽和自证的活动趋势。
(三)期刊评价体系的影响当前我国有影响的核心期刊评价标准主要有北大的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的CSSC工核心期刊以及中国社科院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等。期刊评价体系的建立,不仅能在一定程度上反应期刊所刊发文章的是否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引导学术期刊不断提升学术质量和学术影响力,最终形成学术期刊自身的特色和风格,客观上增加了法学研究的繁荣度[1]。但毋庸讳言,这几种评价体系也造成了比较深远的负面影响。一是存在“以刊评文”的倾向。能否在核心期刊上发文,成为许多高校和科研机构在职称评定和获取科研项目资助工作上的一条硬性标准,这种标准使得大量的稿件流向少量核心期刊,而非核心期刊很少能拿到优秀稿件。而法学类核心期刊数量有限,满足不了各研究机构或法学院研究者的需求,进而导致期刊界寻租现象发生,诱发学术腐败。二是不利于学科均衡发展。影响因子高低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所属学科的发展情况,取决于高校院系和学科设置情况,也取决于具体行业发展情况。学科越小众,资料来源越匮乏,越容易出现相互印证,导致引用就多,影响因子就高。对于不同法学学科来说,研究周期也有所不同,所以学科文献更新速度也各有快慢,但现在的趋势是凭借单一影响因子来进行期刊评价甚至跨学科的期刊评价,这会引导期刊在组稿时会更加青睐一些容易吸引眼球的热点问题以提高影响因子,这对其他学科来说有失公允,长期以往有些学科的发展就会深受影响。三是评价体系算法本身存在局限性。例如南京CSSCI的评价主要考察两个指标,即他引率和自引率,这种评价方式的优点是便于操作,但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有人为操作的可能。北大核心和中国人文社科的评价标准比较多,也较为客观,但是由于专家评定分值的加入,使其客观性受到影响,采用转载率的方法评定会使一些研究方向的稿件受冷落[2]。
三、高职成高法学学报的发展路径
(一)注重与核心期刊的差异化发展以《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三大最具权威期刊所发表的法学研究论文为样本,在所有作者中,2016年:教授98人,占55.37%;副教授55人,占31.07%;讲师13人,占7.34%。而博士后3人,占1.69%[3]。2017年:教授111人,占66.30%;副教授43人,占23.76%;讲师9人,占4.97%。而博士生、博士后5人,占2.76%[4]。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高级职称作者几乎占到了三大期刊发文量的90%。而对于青年学生和法治实践部门工作人员而言几乎发文量不到5%。主要以青年学者和在校学生为主要作者群体的高职成高法学学报,在发现和培养青年法学研究者方面,其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可以看出,高职成高法学学报相较于门槛甚高的核心期刊,更容易与青年学者结成紧密联系。同时对一些实务岗位的年轻工作人员来说,他们更愿意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实践,指导现实工作。因此高职成高学报应当在坚持反映法学学术动态、承担学术代言使命,推动法治进步、制造法学学术精品的基础上,以扎实厚重的思想根基和严谨求真的学术氛围,努力推介青年博士硕士的优秀作品,不断助力青年学者的成长,坚持走差异化发展的道路。
(二)注重学术研究与法治实践的相互促进1.为全面依法治省提供法学研究平台。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依法治省的各项重要部署,优化法治环境,推动龙江高质量发展,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成立了黑龙江省全面依法治省法律政策研究中心。黑龙江省全面依法治省政策法律研究中心是中共黑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依托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设立的智力支持机构,是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以及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市地党委政府依法决策的参谋、助手和顾问。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作为法学学术研究载体和研究平台,可以固化龙江法治建设研究成果,以省委依法治省办为依托,推进符合龙江实际的法治研究成果落地生根。2.积极组织高等院校法学科研人员和法治实务部门工作人员,通过课题研究、论文研讨等方式,通过学报这一平台,将法治实务的发展现状和理论思考,通过学报这一载体尽快转化为科研成果,实现法治实践的理论转化。同时,学报做为纽带,通过学者主持、参与实践部门的课题研究,运用理论研究成果直接指导实践工作,并通过学报将这种理论向实践的转化固化,并加以进一步推广。
(三)注重融合发展不断扩大期刊影响力学报的融合发展不能简单的等同于运用新媒体技术去实现与受众、读者的互动,而是应坚持以优质的内容生产为核心。信息泛滥的碎片化环境里,既是挑战也是优势,正是因为信息泛滥,真假难辨,人们才更加迫切地渴望优质内容,而这恰恰是期刊的一个优势。因此坚持高品质的学术追求,切实地发挥传统学术期刊的专业采编优势和内容资源优势,打造学术精品,仍然是学报发展过程中要牢牢把握的核心要素。在优质内容的基础上,学报要进一步追求立体化的传播方式。媒体形态多元,产品形式多元,受众喜好多元,传播渠道多元,能否在众多学术期刊中脱颖而出,覆盖更多的作者和读者群体,决定着期刊未来的发展前景。对于高职成高学报来说,融媒体的发展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学报可以借助黑龙江省全面依法治省政策法律研究中心,通过司法机关APP或公众号等平台,针对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设置相应的学术研究专栏,切实增加读者的参与度、关注度,更好地发挥期刊舆论引导、思想传播和文化传承的作用。对于高职成高学报的发展,核心要素仍然是读者和作者群体的维护、品牌的树立和不断创新。对内不断培养和引入学科专业人才,打造结构合理、专业性强的编审团队,对外加强与青年学者、工作者的沟通联系,创建、维护和发展一个优质稳定的作者群;紧密联系本省法治实践,积极参与省委省政府各项法治工作,与各实践部门、高校及学会加强合作,积极交流,努力推进法学理论研究成果的现实转化,打造过硬的刊物特色品牌;通过合理定位、差异发展、优质服务和质量建设,找准刊物的着力点,大胆推陈出新,充分发挥高职成高学报互动性、灵活性与及时性的优势,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管理模式,顺应时展,坚持“内容为王”,优化传播形式,才能实现学报更好更高质量的发展[5]。
参考文献:
[1]敖丹.功利主义的学术评价体系对科技期刊发展的不利因素分析———基于几个文献几组数据的研究[J].湖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8,(3).
[2]赵俊娟.法学期刊在法学研究引领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J].采写编,2019,(4).
[3]曹明.2016年高水平法学研究的一些形式特点———基于三大期刊法学论文统计的分析[J].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2017,(Z1).
[4]曹明.2017年高水平法学研究的一些形式特点———基于三大期刊法学论文统计的分析[J].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2018,(1).
[5]沈诗杰.学术期刊媒体融合发展的模式、障碍及对策[J].长春师范大学学报,2019,(9).
作者:范禹宁 单位: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