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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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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的问题

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问题近年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很大争议,各种媒体炒得沸沸扬扬,有诟病者,也有推崇者。反对者直接将它与学术腐败挂钩,支持者则以期刊生存压力和国际惯例等加以反驳。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逐步显现出来,期刊出版业必将面对更多、更大的挑战。深入剖析、研究版面费问题,对于学术期刊适应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从“单纯学术型”转变为“学术经营型”,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什么是版面费

所谓“版面费”,也叫文章发表费,一般是指正式学术期刊刊用作者的文章后,其期刊编辑部向作者收取的现金费用。版面费,从字面上理解,意指作者使用了期刊的版面所应缴付的使用费。实际上,目前引起社会广泛争议的版面费泛指学术期刊向作者收取的所有费用,如审稿费、总纂费、校对费、邮寄费、图版费等。由于版面费收取范围较广、数量相对较大,因而引起的争议也最大、最具代表性。版面费问题争议的实质是学术期刊是否应向其作者收取出版费用的问题,这是一种思想观念上的冲突。研究、论述版面费问题的文章很多,但多纠缠于一些枝节问题,如数量的多少、是否规范、影响如何等等。事实上,如果这一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得到解决,其他许多问题都将迎刃而解,至少不会出现目前这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混乱局面。版面费问题之所以会产生、之所以会在我国产生如此大的社会影响,有着深刻的历史文化背景,与我国悠久的文化传统和近年来社会发展进步有着密切的关系。要研究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问题,不能孤立地去看待,要结合这一问题产生的背景、我国的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现实进行研究。

二、版面费的产生

版面费不论就广义还是狭义而言,都不是中国独有的现象。限于篇幅,在此不作详细的考证。在我国,刊发学术论文收取版面费的主要原因还在于适应市场经济的转型。

现就目前引发争议的我国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的产生过程略作陈述,并与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加以比较,以理清思路,便于研究。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基本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办刊经费由主办单位承担,编辑出版部门仅有的经营性收入是期刊发行收入,这种收入往往入不敷出,长期靠行政拨款和各种政策性补助生存。1984年10月20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举行,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其中阐明了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规定了改革的任务、性质和各项基本方针政策,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7年2月6日,邓小平在同几位中央负责人谈话时指出,计划和市场都是发展生产力的方法,现在不要再讲计划经济为主了。1988年,因纸张、出版及发行费用剧增,绝大多数科技期刊财政上都有亏损,有相当一批期刊濒临倒闭。1988年6月8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工作部发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建议各学会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的通知》(以下简称039号文),此举被公认为国内期刊收取版面费的开端。事实上,我国有个别学术期刊1987年即已开始收取论文版面费,版面费这一名词也开始出现。1993年3月15日~3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通过了宪法修正案。修改后的宪法肯定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1月11日~11月14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举行,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全会指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要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1994年全国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上,4位科学家联名提交了《建议允许科学技术期刊酌情收取版面费案》,国家科委办公厅在对该提案的答复中“同意这种合理收费的作法”。2006年12月5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发出财税[2006]153号通知,事实上承认了“版面费”及类似收入的合法性。2007年3月20日在中国科协学术建设会上披露了一组信息:中科协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国内科技期刊总收入的36.2%来源自文章发表费(版面费),为期刊收入的一笔最大来源。论文“版面费”历来是公众争议的“潜规则”话题,此次相关调查数据是首次。对比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不难看出,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与我国市场经济的出现与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刊发论文的载体主要是学术期刊,它并非市场经济的产物。学术期刊处在市场经济的夹缝中举步履艰是实情。学术期刊和商业期刊不同,属阳春白雪、曲高和,学术期刊市场定位的广义性及其消费人群的特殊性决定了学术期刊的经济支撑不可能仅限于靠纯粹市场回报的发行收入,所以为保证期刊的正常运作选择收取版面费,这是市场经济形势所决定的。

论文版面费作为办刊经费的补充,可促使学术期刊提高办刊质量、扩大影响、吸引更多人投稿。学术期刊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应遵循经济规律在投入产出方面得以实现良性循环,促进可持续发展。创收补刊、逐步地以刊养刊,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术期刊办刊的尝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的逐步成熟与完善,曾经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的关于市场经济“姓社姓资”的争议已不再是一个问题。同样,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学术期刊刊发学术论文收取版面费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转型也在期刊界达成共识,也不再成为一个问题。我国大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已逐渐转变态度对交论文版面费给予支持,规定可以从科研课题经费中支付。2007年中国科协首次公开相关调查数据是一个重要的标志。

三、问题的核心

版面费问题的争议核心是学术期刊是否应向其作者收取出版费用的问题。版面费问题之所以会引起争议,与我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经济社会现实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中国传统儒家文化思想中,知识分子是社会的精英、脊梁,肩负着社会责任。古之文人,讲究“清高”,耻言金钱,非说不可时,称之为“阿堵物”,换言之是能堵心眼、堵眼睛、堵肠胃、还会堵塞灵魂的“那个东西”。作文受谢,据说始自司马相如为陈皇后作《长门赋》,不过中国历史上有重农轻商的传统,文人重人格意气,以鬻文受酬为耻,因之雅称润笔。

清末,出现了稿酬。稿酬是现代名词,一般指新闻、出版机构在文稿、书稿采用后付给著作人的报酬。建国初期,我国稿费效法苏联,标准定得很高。“”时,稿酬作为修正主义的东西被打倒,基本放弃稿酬,代之以纪念品。1977年10月,国家出版局颁发文件,决定恢复稿酬制度。1980年7月,国家出版局党组修订了1977年10月的付酬办法。1984年12月,文化部出版局再决定修改付酬办法。1990年6月,国家版权局发出关于适当提高书籍稿酬的通知。这些年来的总体趋势是稿酬标准逐步提升。现有报刊付给作者的稿酬,由于杂志及报刊的销路差别悬殊。依照市场规律,一些经济效益好的报社杂志社或出版社付给作者的稿酬已远远突破国家版权局的标准。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学术期刊的举步维艰。学术期刊的特殊属性使之无法与通俗期刊在逐利的市场上竞争,逐级升高的成本压力使学术期刊连维持生存都倍感艰难。学术期刊的社会属性及其对主办单位、所属行业的间接效益乃至对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所具有的重大意义使得学术期刊不可能按纯粹的市场法则一关了之,收取版面费聊补办刊经费之不足以降低办刊成本,实属正常。然而,这一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现实的举措与我国历史文化传统相冲突,引发了争议也是必然的。争议的内容很多,但争议的核心源于文化传统与社会现实的冲突。我国的文化传统对于文人“作文受贿”尚且嗤之以鼻,更遑论“付费出版”了。然而,依据市场规律,畅销书刊的作者获取高额稿酬,亏损出版的学术期刊由其受益者承担一部分成本费用十分正常,无可非议。实际上,目前我国学术期刊的实际经营成本要远高于版面费收入,对于绝大多数期刊而言,版面费收入只是对办刊成本的一种补充,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术期刊为改善办刊条件、减轻主办单位的经济压力而进行的一种尝试。在我国目前的近万种期刊中真正实现以刊养刊的原本就不多,何况是对于本就先天不足的学术期刊呢?如果是只盯着经济效益而不考虑社会效益,许多学术期刊可能根本就不会创办,而这些年来我国学术期刊的发展状况证明,学术期刊的重要作用确实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期刊主办单位的认可,许多主办单位对学术期刊要人给人、要钱给钱、要物给物,就是意识到了学术期刊在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凝聚人心、扩大影响等方面的作用。

四、结语

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是学术期刊办刊人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术期刊的发展要求而作出的尝试,20多年的历程已经证明它的确具有生命力。当然,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它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需要不断加以改进,但其合理性不应再受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