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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音乐启蒙教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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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音乐启蒙教育思考

【摘要】音乐启蒙主要是通过培养儿童的音乐音响感知的方式,来以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效果达到提升儿童对音乐语言的理解能力。本文基于音乐的启蒙教育,结合着当前国内学前音乐教育事业发展现状,就今后我国音乐启蒙教育事业的发展与建设,从科学的视角探寻其规律,简要表述以下看法。

【关键词】音乐;兴趣;启蒙

1关于学前教育中音乐启蒙的思考

新时期,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在我国学前幼儿教育领域也在不断变革。目前我国在学前音乐教育发展领域,为了更好的启迪儿童对音乐的喜爱,以及焕发出儿童对音乐的兴趣,多是借鉴国外的幼儿音乐教育模式。其中所涉及到的音乐教育流派包括有,奥尔夫、柯达伊、达尔克罗兹等。但是本人根据自身在该领域的探索研究坚持认为,以上这几种音乐教育流派,在现阶段并不适合国内幼儿音乐启蒙的教育建设。个人认为蒙台梭利宣扬的音乐教育启蒙思想应当值得我们重新审视和关注。在蒙台梭利音乐启蒙教育体系下,它是基于对音乐现实的思考,这一点比较接近生活,因为音乐本身就来源于生活,音乐在演唱的时候,包括意境、情感、思想,字里行间都是人对生活的一种感悟。这一点完全符合当下国内音乐教育领域特别强调的“感受与欣赏”、“表现与创造”这两个目标,同时这种理念正是当下国内音乐启蒙教育中却严重欠缺的。当前国内在该领域的发展和建设,突出存在一个共性问题,就是“重结果轻过程”的问题。简单举个例子,对于一些4-10岁的儿童而言,正是发育的关键时期,在他们的内心处时刻渴望着对情感的倾诉,但是在接受音乐教育过程中,包括家长和老师在内,几乎都表现出对“成绩”、“能力”的片面倾向,过于看重儿童学习的结果,过多忽略掉学习的过程。以培训老师为例,对自己的学员(儿童),唱歌能力好的学生,予以鼓励,对唱歌能力相对较差的学生,不闻不问,只是“轻描淡写”般的代过;其次是家长,以结果作为评判标准,对孩子予以奖励区分,没有过多的问及孩子在学习过程中的感受。在蒙台梭利音乐启蒙教育体系下,最为核心的一项理念就是“感受”,如果缺乏“感受”的过程,其教育效果可想而知。

2关于音乐启蒙教育的科学化建设

对于儿童来说,对音乐音响的感知体验,是他们扩展对音乐语言理解力的最佳途径。这里所提到的音响感知体验,就是前文中所提到的“感受”,其中重点强调“感知”,因为对于幼儿来讲,他们可能并不会知道“音乐音响”是什么意思,也可能无法理解这一内涵,但是这种对音乐音响的感知却是真真切切存在着的,是客观存在于他们的潜意识下的。此外,在音乐启蒙教育中,听觉是幼儿相对最为敏感的一个器官,同时也是幼儿用来感知客观世界发生作用最早、最多的身体器官,因为在人的大脑右侧半球处,存在着能够对空间图形、色彩、声音有较强处理能力的物质,而我们在音乐启蒙教育研究领域,其中一个目的就是通过对幼儿进行音乐启蒙教育,来促进两个半球机能的和谐发展,从而提高记忆力和思维能力。这对于幼儿在整个学前教育健康学习、舒适成长,以及对未来的小学、中学学习生涯都产生着深远的影响。通过上述一段观点阐述,相信很多人清楚的明白了音乐启蒙教育的真正意义所在。音乐启蒙教育并不是纯粹的注重对孩子从小音乐感知能力的锻炼、培养,它们只是一种方式、一条路径,最终的目的则是促进幼儿心智的开发、思维的焕发。正如蒙台梭利音乐启蒙教育理念所提倡的注重“感受与欣赏”、“表现与创造”,感受是人类固有的一种思想,欣赏代表着一种兴趣,表现则是指学习/教育的过程,而这些因素共同致力幼儿创造力思维的焕发。所以,在音乐启蒙教育中,最忌讳的就是“重结果轻过程”这一现象的出现,这种错误的思想严重背离了音乐启蒙教育的最初本质。针对这一问题现象,本文在这里基于音乐启蒙教育的科学化建设,简要表述以下观点认识。

(1)第一步,感受。“感受”是学前教育音乐启蒙的第一步,正如蒙台梭利音乐启蒙教育课程中所宣扬的那样,对孩子而言,最为重要的就是聆听、感受和表现。这一点需要老师和家长特别注意,转变传统落后的观念认识,重新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对于幼儿而言,他们不同于我们成人,特别是那些3-6岁的儿童,包括思想和心智,还没有得到健全发展,家庭就是他们眼中的社会,而这一阶段的教育,基本上都是属于被动接受的教育(也可以明确的说就是一种被动式教育)。换言之,在这一时期,家长对学前教育教师的角色要重要。在这种情况下,部分家长认为孩子还小,根本不懂什么叫音乐(这是事实),也不会欣赏音乐(有点片面),所以不怎么重视孩子的音乐启蒙教育;还有一部分家长,认为自己孩子的音乐启蒙教育处在零状态,从小就开始让孩子学习音乐,从幼儿圆到小学再到中学,一直逼迫、渴盼着自己的孩子成为下一个贝多芬。上述提到的这两种情况都是建立在完全忽视孩子自身感受的基础上。基于这一点,在学前音乐教育中,应该以注重孩子“感受”为主,包括家长和老师在内,摒弃那些功利的心态,将当孩子是一个生命来培育,进行一些简单的听觉训练,反复训练,可有效改善幼儿对听觉刺激的感知能力,这有助于后期激发幼儿对音乐的兴趣。

(2)第二步,兴趣。对于学前教育的教师而言,要懂得学前教育的真谛,或许有的孩子对音乐存在一些天赋,也可能有些学生对音乐极度反感,但是都要平常对待,一切以保护儿童对音乐的兴趣为主。基于上述提到的感受所进行的反复性训练,主要是听觉上的训练,因为这一时期幼儿还不具备完整的读写和动手能力,听觉是他们认知客观世界最本初的一种感官体验。因此,在兴趣培养阶段,要切实掌控和处理好听觉训练重复性的效果,不可让幼儿过早的学习乐器。

(3)第三步,创造。前面提到了,在音乐启蒙教育阶段,不可让孩子过早的接触乐器,但是可以寓教于乐,可为幼儿提供一些丰富性的音乐“工具”,也可以称其为教具,类似于幼儿日常玩耍的那种玩具,此外,必须要设有专属的“活动室”,通过一定的规则教化,让幼儿自由、合理的操作这些教育。

参考文献

[1]梅胧文.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音乐启蒙教育的几点思考[J].艺术科技,2014(11):39-39.

[2]李建兰.浅谈儿童音乐才能的启蒙培养——音乐世家巴赫家族音乐启蒙教育之点滴启示[J].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6(04):125-128.

作者:李炜辰 单位:赤峰学院音乐学院2013级2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