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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目标模式下的社会企业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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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目标模式下的社会企业发展路径

摘要:传统企业以利润为唯一目标,传统公司化治理就是基于利润最大化的使命设定,而非营利机构治理则是以社会目标为重要使命,这是两者组织使命的主要区别。由于企业以营利为唯一使命不断受到质疑,因此产生了社会企业。但社会企业的使命是多重的,要寻求将利润与社会使命兼顾的目标模式,使之成为实现既定利润目标、社会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新企业形态。然而,多重使命会造成目标之间的互相矛盾、互相冲突、互相竞争的紧张关系,传统公司化治理理论没有完成这种多重目标的架构,所以建构一套处理多重目标冲突的公司化治理系统势在必行。

关键词:社会企业;公司化治理;多重目标;冲突管理

一、社会企业的定义与起因

笔者认为,不是每一个企业都有从事社会使命的动力与源泉。只有当企业投入社会目标时,才能说它具有了社会企业的特性。因此,企业投入并达成社会目标,是解决多重目标冲突的关键,才有可能完善公司化治理并解决社会企业目标与其他目标冲突。与此同时,以投入和达成社会使命的时间点和资源为基础,对社会企业进行分类,才能有效解决社会企业目标冲突的非公司治理方法。

(一)社会企业的定义

到目前为止,学术界对“社会企业”还未形成一致和统一的定义,基本上是以国家法律定义为基础。由于各国法律不同,对“社会企业”的定义也不同。近十多年不同“社会企业”的定义,造成了学术上对“社会企业”的定义差异化。有学者发现近年发现有27个(Zahra.Gedajlovic.Neubaum&Shulman2009;Brouard&Larivet2011)不同的定义。不同商业机构和非营利组织,有不同的目标、价值观、动机和重点客户(Dart,2004)。非营利组织更多地追求社会目标,商业机构则更多地追求利润,而“社会企业”体现的是两种的混合体(Hybrid),“社会企业”基本上是以公司形式促成社会使命的实现。Defourny(2004)和DefournyandNyssens(2010)对“社会企业”的定义进行了如下描述:第一,“社会企业”在“经济和企业层面”包含:(1)持续在生产产品和/或贩卖服务的活动;(2)和一般公司一样有显著的经济风险水平;(3)要支付工作人员最低限度的薪酬。第二,在“社会层面”包含:(1)明确目标,造福社会;(2)由一群公民发起的一项倡议;(3)有限的利润分配。第三,在“治理层面”包含:(1)高度自治;(2)决策权不是基于股份;(3)参与性,这个性质涉及因为该活动影响的各方。笔者认为,“社会企业”就是从事商业活动的企业和公司,在获得利润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基础上,融入支持有益社会公共活动的目标,而不是单纯的利润最大化的发展目标,这些企业就是“社会企业”。简言之,“社会企业”的商业活动范围,除了一般产品,还包括社会或环境产品与服务。这是目前全球对“社会企业”大致相同的定义。

(二)社会企业的起因

有学者认为,“社会企业”起因于政府部门和企业的结构失衡(如MintzbergandGuilhereme,2012),出现一些政府部门和企业没有发现和解决的问题。结构失衡问题出现以前没有被发现,需要用创新的方法来解决这些弊病,而解决方法又必须依赖商业投资及收入(Dees.2001;Tracey.Phillips.&Jarvis.2011),而社会企业可以补足政府部门和一般企业无法照顾的那部分空隙。其次,有一些企业家,想造福社会,但鉴于非营利组织缺乏财务永续性支撑社会使命,现行法律形式只准许他们追求利润,不同的企业会追求不同的目标与使命。现行的商业法无法有效勾画出目标区别与差异(Dees1998;Brody2003;Westall2009;Boydetal.2009;Billis.2010),企业所产生的各种需求,只要通过第三条道路,即以社会企业形式追求社会使命。简言之,社会企业形成的原因,就是社会上存在一些政府和企业尚未发现或尚未解决的问题,政府无力顾及,需要以民间力量来补足政府力量与管理半径的不足。为了鼓励民间有利他胸怀的企业家投入解决社会问题的行列,政府要解决现行相关法律的不足,以新的法律形式让企业家以公司形式,参与解决社会问题实现社会发展目标,从而顾及企业追求利润目标、可持续发展目标。

二、社会企业发展的多重目标与模式

(一)社会企业发展的多重目标

1.社会企业的社会目标。社会企业的社会使命是解决社会问题,问题的解决都和人或环境有关系,例如贫穷,教育,健康,弱势,环境,就业,犯罪等,解决的社会问题,会增加社会有用人口,改善经济,也会改善环境,从而增加了社会利益,产生社会价值(MairandMartl2006)。由于社会问题大量存在,社会企业参与和协助政府部门解决这些问题,不但有利于问题的解决,也可以带动社会改革(Alvordetal.2004;SteyaertandKatz2004)。社会问题是不断发现的,从事问题的解决也是永续性的,需要产生足够收入来投资于企业活动同时投资社会计划(MoizerandTracey2010)。2.社会企业的经济目标。社会经济代表欧洲国内生产总值的现在显然超过10%,高于1100万工人,和欧盟活动人口的5%在社会企业工作。欧盟每4个新成立的企业家,有一家是“社会企业家”。在芬兰,法国和比利时甚至是每3家就有1家是。(2015forumEUROPEANCOMMISSIONInternalMarketIndustryEntrepreneurshipandSMEsDG.socialenterpriseGDP)(2013Socialeconomyandsocialentrepreneur)根据欧盟2013年报告(SocialeconomyandsocialentrepreneurshipSocialEuropeguideVolume4)以欧盟27国计算,有1450万个有报酬工作替社会经济工作,差不多是活动就业人口的6.5%。假如没有社会企业,欧盟增加的失业工人将是一个无法承受的负担。可见,社会企业的重要性。3.社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假设企业的使命是要实现永续经营目标,如何生存就是第一个目标,接着就是永远生存下去,就是永续经营目标。企业追求生存目标所需要的资源就是企业的基本使命。传统企业除了基本使命,还有一个最高目标是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社会企业既然是一般企业的升华,也必须以生存和永续为基本目标,在实现股东财富不断最大化基础上再增加了一个使命,就是可持续发展目标。

(二)社会企业多重目标发展模式

传统企业和一般企业追求利润是天生的、无可厚非的。许多企业和公司成立之初,追求的就是利润最大化这个使命。但社会企业的使命是多重的,必须是利润最大化、可持续经营加社会化。从法律上讲,社会企业的社会使命是天生的。它与一般企业的差异,社会使命是增加出来的,就是除了利润最大化、可持续经营两个目标,还增加了社会使命目标,三个不能删除任何一个。尤其是利润与社会使命两个目标并重,删除利润目标就成了非营利组织,删除社会使命目标就成了一般企业。然而,不像其他组织,社会企业执行特殊且混合的企业使命,这些企业使命互相之间的逻辑竞争一定程度上影响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的有效发挥。特别是在企业使命、财务和人员管理方面(Dohertyetal.2014)尤其明显。这些互相竞争的前提与基础,是认同感,价值观和规章制度等等(Battilana&Dorado.2010;Traceyetal.2011)。多重目标冲突,是企业面临的现实问题。比如,微贷款社会企业Yanus,有的部门要求财务绩效,由于企业原有使命具有社会性,销售部门寻找的是那些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这是商业性目标与社会性目标的相互冲突,多重目标相互冲突必然导致企业内部组织的冲突。另外一个冲突的来源,是利益相关者互相间的冲突、以及利益相关者与公司经营者的冲突。比如股东与银行,必然和经营者冲突,这个冲突理论表达的是,有冲突的两边,可能不是冲突的一边对,另外一边错,而是两个都可能是对的,关键是找到他们就彼此中存在的一种方式(Cameron&Quinn.1988)。多重目标导致的目标矛盾,则是社会企业面临的另一个难题。一般企业的使命,基本使命是追求利润,还有追求利润的最高使命,即股东财富的最大化。如果一般企业追求社会使命,就必然使用企业资源,而企业的资源就是公司财富,公司财富就是股东财富,追求社会使命就会减少股东财富,有些股东就会反对。因此,社会企业有目标使命互相矛盾的地方。管理的悖论理论(ParadoxManagement),就是在解决互相矛盾但已整合的要素,又在某一段时间同时存在而且随着时间持续着“(Smith&Lewis.2011)。笔者主张,社会企业多重目标发展模式应该是:多重社会使命的混合。但其天性往往是造成紧张的原因(BattilanaandLee,2014;Brandsenetal.2005;Dohertyetal.2014;PacheandSantos2012)。因为多重使命造成的现象例如作决策时的焦灼,对担负责任的恐惧,选择解决方法的困难等等。在实务和学理上,公司治理的精神目标是,清晰性,一致性,稳定性,秩序性,可控性来解除因为多重目标造成的问题。如果无法解决这个目标冲突和矛盾的难题,企业可能必须取舍使命。例如放弃一个使命,这样就变成转型,变成不是社会企业。BattilanaandLee(2014)提出,公司化治理就是在确保社会企业保持他们共同责任基础上,形成抵抗压力朝着不让社会性目标或商业性目标中任何一个被牺牲,从而造成企业在多目标之间的合理游移。这就提醒我们,解决目标冲突是公司天生的问题,无法解决问题,就不是社会企业。

三、社会企业多重目标发展模式选择

(一)社会企业目标的整合作为解决多重目标的方案

Lewis(2000)提出以分解(Splitting),两极化(Polarizing)和选择(Choosing)作为社会企业使命的整合的治理解决方案。分解是把多目标分开,让目标看起来更清楚,再把目标两极化作对照,这样在作选择时比较容易。我们选择的方法有:优先法(Prioritize),先追求某一个目标作为第一序列目标,然后再追求第二序列目标。平衡法(Balance),在目标序列与利益相关者序列之间算得比例上的平衡,让多目标继续存在,只是比例不同。与此同时,我们还用以下方法作为多重目标冲突的解决办法:整合法(Integrate),把某一目标的部分要素放入另一目标。替换法(Tradeoff),把某目标的部分要素,替换成另外一个目标的部分要素,即牺牲某目标的部分要素,增加到另外一个目标要素里面去。衍生法(Spinoff),把目标要素放入子公司,由子公司完成任务目标。以上方法都未使某一目标消失,而且以某种形式继续存在被企业追求。这是用公司治理的解决方法。

(二)非公司治理解决方法

还有一种选择,不需要公司治理理论来解决多重目标问题,这个选择是以选择实现社会使命的时间作为解决方案。实现社会使命的时间指的是以产品作为实现的时间,因此企业的产品是社会产品,例如社会服务,小区服务等等。另外一个是选择以公司利润作为实现社会使命的时间,因此产品不一定是社会产品,而可以是任何产品。表1的象限可以表示这种关系:(见表1)利润分配——社会目标,社会产品:获取利润,有净利,再投入社会目标,例如捐赠或投资于其它社会企业。利润不分配——社会目标,社会产品:获取利润,有净利不分配给股东,保留的盈余作为永续发展的资源。利润分配——社会目标,非社会产品:一般产品,获取利润,利润分配时,再捐赠投资到社会企业。这个模式类似目前企业慈善模式,却完全合法解决了公司经理人和股东之间因为慈善捐赠造成的紧张关系。利润不分配——社会目标,非社会产品:一般产品,获取利润,利润分配时,完全不投入社会目标,这是典型股东理论,所有剩余价值属于股东。只要产品是社会产品,基本上就是实现了社会目标,社会产品依据受益对象,欧盟的社会企业活动范围如表2。

(三)目前社会企业的法律形式

英国CIC(CommunityInterestCompany),它的形式要求企业有一个明确的社会使命,也对股东分红上限,从而保护了公司资产被掏空(DunnandRiley.2004)。因此这个形式是从利润上去限制的社会企业法律形式。美国BenefitCorporation:属于营利企业的法律形式,公司必须对社会或环境有正面影响,但是公司规章必须说明大众利益(GeneralPublicBenefit),例如70%利润用于大众利益,这是利润分配加上社会产品型的社会企业。美国SocialPurposeCorporation.是营利企业的法律形式,产品需有环境或社会利益的社会产品,是属于社会产品的法律形式。

四、结论

传统社会组织有营利(企业)和非营利组织,但是这样的划分已不符合需要,某些具有利他精神的企业家。鉴于某些社会问题无法解决,政府部门与企业部门结构失衡。另一方面,非营利组织有永续经营的隐忧,因为资源来源不稳定,企业家因此想以公司的法律形式达成社会使命。传统的企业如果要达成社会使命,通常以企业慈善捐赠形式,或企业社会责任的方式去执行,但是这样的方式会造成经营者和股东之间的紧张关系,股东认为企业慈善或社会责任,会减少他们的财富。这些企业家因此寻找新的途径来同时达成利润和社会使命。社会企业因此产生,但是社会企业具有多重目标性,有利润使命,有社会使命,与传统企业的利润为单一使命不同,多重使命之间的紧张关系,造成企业治理困难,常常发生经理人困惑和不知应该如何达成使命。为了解决社会企业多重目标使命的难题,可以使用公司化治理和非公司化治理的方式解决,非公司化治理的方式是使用社会性产品和利润分配来解决.

作者:周珊珊 单位:广东海洋大学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