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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工智能的发展使新闻业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在智能技术的作用下,传统的新闻生产伦理面临着困境与挑战。本文从新闻生产过程来看新闻工作者、新闻平台、权力机关各自在智能技术视域下的发展与创新,并以人工智能视域下的新闻生产伦理为逻辑起点,结合人工智能时代下的新闻生产伦理面临的具体挑战,从新闻从业者个体伦理层面、新闻媒体组织伦理层面和人工智能视域下的社会伦理层面给出意见建议。
关键词:人工智能;新闻生产伦理;道德困境
一、人工智能技术在新闻生产中的现状分析
诞生于1960年的计算机辅助新闻是人工智能在新闻生产领域最早的应用。2000年左右,计算机辅助新闻开始进入数据驱动新闻阶段。2006年,汤普森公司开始将新闻机器人运用于财经数据分析,并生产出新闻,这标志着现代意义上的人工智能新闻真正产生。当前,人工智能主要依靠自然语言处理、预测分析和机器学习三种技术。在新闻报道中,人工智能的运用大致可分为自动化生产、人机交互和智能推荐三种类型。
(一)数据挖掘和机器写作推动新闻的自动化生产数据挖掘和机器写作是一种打破了新闻人工作常规模式的特殊的新闻生产方式,依赖于庞大的数据资源,运用技术的手段化繁为简,省去了传统新闻出稿的步骤。因此,数据的积累和清晰的数据支撑是推动新闻自动化生产的关键。这种将采访、写作、编辑、校对、分发、反馈等新闻生产环节融合在一起的方式,节省了人力、物力和时间,大大简化了新闻生产的过程,进一步优化了新闻生产的流程。这意味着,在一些专业报道中,机器人挖掘的数据会比记者发现、找到的数据更为精确可信,人和机器展现出平等合作、相互理解、辅助的关系,在不同方面各显其能,互相配合,可以让记者从单调重复的工作中逃离,从而更加专注于挖掘数字背后的意义,去做更有创造力的事。
(二)智能音箱和聊天机器改变人机交互的传统模式2017年7月,国务院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中提到未来我国几十年人工智能的发展蓝图,着重强调发展人机智能共生的行为增强与脑机协同及人机群组协同等关键理论和技术,并指出未来人机协同将成为主流的生产和服务方式。智能语音服务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硬件,一部分是智能语音助手。硬件为语音助手提供运行环境,从物理上接受声音指令,并进行反馈。因此,智能语音可以通过声音方便地与终端交流,不需要控制手机或者终端界面就能参与数字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社会学家戈夫曼的场景理论认为,媒介、场景和行为之间存在高度的关联与互动关系。“场景”作为内容、形式、社交之后媒体的又一核心要素,在定制化需求体验和实现用户价值匹配方面得到了极大程度的体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智能语音扩张了我们进行媒介消费的空间。
(三)基于兴趣的智能推荐助推新闻传播的个性化人工智能视域下的智能推荐是指通过技术手段介入信息内容和信息受众之间,更改内容的传播方式和路径,从而更好地利用用户行为大数据,在“千人千面”的背景下实现用户不同偏好的内容推荐,达到分析并改变信息受众阅读偏好的效果。2019年,尼曼实验室在预测新闻业趋势时选出的一个关键词是“Newsfatigue”(新闻疲劳症)。因此,基于用户兴趣的算法可以督促记者更加全面地考虑用户需求,增加新闻内容曝光量,唤起用户的更多互动,从而更加有目的地进行个性化的推荐,将信息精准地投向用户,节省时间,优化用户在人工智能视域下的新闻阅读体验。
二、新闻生产伦理在人工智能视域下面临的困境
新闻伦理学的研究对象除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外,还应包括新闻媒体的社会道德功能。无论是从社会和谐还是科技发展的角度,传统媒体一直遵循的生产伦理价值,如真实性、客观性、把关控制等,都在新媒体技术的冲击下不断地受到挑战。
(一)新闻工作者面临的职业道德挑战1.人在技术裹挟下影响对新闻客观性的认识黄旦教授认为“客观性是指意识到新闻报道中的主观”,从而要求事实和价值分开的一种专业信念和道德准则。2019年两会期间,国内多家媒体都采用了时下流行的轻松、生活化的vlog报道形式。在传统新闻人看来,这种在生产过程中模糊新闻和娱乐、事实和意见的边界,无异于“国家和教堂间的界限”。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算法成了大众传播中的“把关人”,控制着人类信息分发的权力,驱动着媒介生态环境的重构。这种信息生产、筛选与分发其实是一种有意识的信息“加工”行为。技术本身无好坏,但技术如何使用,算法按什么逻辑编写,界面如何设计等,都受到政治经济和人类心理的影响。2.科技的发展加剧新闻反转,影响新闻真实性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近年来,“反转新闻”大量进入公众视野。闾丘露薇认为:“所谓的反转,只不过是公共舆论基于错误或者并不足够的信息而做出的价值判断,之后被更多的事实所证明是错误的而已。”“反转新闻”之所以出现,是由于传统媒体面临着互联网科技的冲击而陷入经济运营的困境,调查型记者的数量急剧锐减,越来越少的媒体机构有充足的时间、资源投入深入的调查。同时,在智能化算法的分发下,具有视觉冲击力、语言夸张的报道得到更多的推荐,使得真相或有用的信息隐藏在众多的声音中,用户更加难以把握事件的真实性。因此,信息不再是人们发现真相的帮手,而变成了认识世界的障碍,当用户无法获得优质的信息时,再多的信息也失去了意义。3.人工智能视域下新闻生产权力主体的转移法国思想家布莱兹•帕斯卡曾说,人的“主体性”指的是“与客体相对的主体所具有的特性,包括独立性、个体性、能动性以及占有和改变客体的能力”。但人工智能介入新闻生产与报道后会对部分职业新闻工作者带来冲击,担心一旦新闻生产的权力从人类手中交给机器,人类为了追求幸福快乐会放弃以人为中心的价值观,秉承以数据为中心的世界观,那么新闻生产者所谓的思想,即其引以为豪的创造天性也就逐渐逝去了,成了麻木的人、过时的人。但就目前来看,机器新闻取代的只是程序化、格式化的新闻报道,而这正是人的主体性得到释放的一种方式和渠道。然而需要承认的是,人工智能发展的脚步不会停止,只会被更巧妙地利用起来。在这种情况下,新闻生产者调和好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之间的冲突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二)新闻媒体面临的社会道德挑战1.个性化的推荐导致信息茧房和政治极化现象2006年,美国学者桑斯坦提出了“信息茧房”的概念,指的是人们根据不同的兴趣、价值观、身份、经历形成不同的部落,通过增强部落内部联系获得归属感。但由于每个人只接触属于自己的个人议程设置,就会出现和圈内人交流加剧意见极化的现象,而对外交流则很难进行沟通,从而使社会意见整合变得更加困难,公共生活更加难以协调,整个舆论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有价值、有意义的信息难以得到有效的传递。如果说,过去我们评价一个新闻事件的影响力,看中的是它是否推动了制度变革,那么现在的评价标准或许就变成造就了几篇“10万+”。尤其是社交媒体中的机器人,运用算法,通过点赞、分享和搜索信息,将未经过筛选的假新闻传播力进行数量级扩大,导致受众缺乏社会责任感,难以认知自己所处的大环境,封闭于自我的想象中,使得极化现象在种族、宗教分裂原本就十分剧烈的发展中国家显得更加突出。尤其是对那些基础机构薄弱的国家来说,虚拟世界的愤怒激发的是现实世界中的暴力。而在经济结构稳定的国家,新闻生产的低门槛和低成本也使得假新闻泛滥,选民的自由意志被操纵,政治站位被重新定义。这一切都是技术缺陷在流量驱动商业模式下所带来的结果。2.社会资本的推动加剧了算法歧视和社会偏见技术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是双向互动的。一种技术如何被使用、产生了怎样的效果,固然和技术本身的特性有关,但也会受到政治经济社会整体环境的影响。萨菲娅•诺布尔提到,Google搜索引擎的返回结果及其排序主要受到PageRank算法的影响,它会根据一个页面的超链接被其他页面引用的数量来决定搜索结果的排序。其背后的逻辑可以称为“引用多的即是好的或重要的”,这是一种价值判断,也是一种利益交换,遵循和延续了社会上的主流看法,但如果主流看法本身是带有偏见的,那么算法将延续这种偏见。这说明了算法并不是中立客观的,歧视就在眼前,但是披着中立的外衣,对社会上的边缘群体产生系统性的压迫。算法既可能复制主流社会对边缘群体的偏见,也可能受到商业资本的影响,将信息和知识商品化,从而加剧社会的不平等。3.人工智能扩大对数据的使用和隐私的侵犯信息社会的发展使得各国对隐私权保护的重心再一次发生了转移,促成这种变化的原因在于政府和商业组织搜集了太多受众自己都不知道的信息。因此,人工智能时代,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数据与算法中,无时无刻不在被“记录”和“监控”着。就像福柯所说的“全景监狱”,受众就是其中的一个个“囚犯”,而作为“狱卒”的媒体集团投其所好地向受众推送新闻,受众在享受人工智能带来的便利服务的同时,也会对自我控制权的丧失、个人信息的使用以及隐私的侵犯感到深深的忧虑。2019年1月,腾讯对各年龄层用户特征进行画像分析的大数据报告被网友质疑:微信“监控”了聊天数据。这不是社交媒体第一次遇到类似的质疑。即使腾讯声称所有数据均已进行匿名及脱敏处理,不涉及具体用户的隐私内容,但并不能完全消除公众的疑虑。当忧虑隐私近乎成为生活的一种常态,我们不禁要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到底是如何被技术力量裹挟着走到今天这一步的?又是在何时,我们开始认为体验了就要记录,记录了就要上传,上传了就要分享的这种行为模式再正常不过?
三、新闻生产伦理在人工智能视域下的发展策略
(一)从个人层面规范新闻生产伦理智能手机的迅速普及使新闻制作的门槛和成本降低,传统的新闻传播模式被打破,我们已来到一个人人均可发声的“去中心化”时代。作为人工智能时代的信息传播者,我们不仅要提高自我的媒介工具使用素养,还应不断加强在海量信息中筛选出有用信息的鉴别能力,从源头上降低新闻受失真、虚假信息误导的可能性。同时,在传受角色功能定位不断消弭的今天,提高传播者的媒介素养,使其拥有多元化的信息获取渠道、独立自主的思想意识和道德水平,给冰冷的算法和数据注入“温度”和人文关怀,不仅可以抵御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社会问题,也是净化舆论生态环境的需要。只有这样,人工智能时代的传媒业才能走得更远。此外,在智能信息时代,科学家、工程师不仅人数众多,而且参与社会重大决策和治理,他们的行为会对他人、社会带来比其他人更大的影响。他们在参与新闻生产的过程中通过合理的结构代码决定什么被看见,什么被隐藏,直接影响着新闻生产伦理。利用技术能做好事,也能做坏事,关键是被谁使用,如何使用。那么,要研究媒体技术在新闻生产伦理中的应用就不能忽视对开发应用这一技术的科技工作者的伦理道德规范。
(二)从组织层面规范新闻生产伦理与其他完全市场化的商品不同,媒体机构的公信力一方面承担着自身的发展前景,另一方面也关乎着国家社会的安全稳定。在人工智能背景下,新时代的媒体机构具有大众性和多元性等特征,覆盖的内容更加广泛,大多是靠广告获取收入,部分是通过付费订阅,且不同媒体机构间的竞争愈发激烈。但受众情愿买单的背后是对媒介机构的信任,一旦媒介机构肆无忌惮地利用受众的信任去欺骗受众,不遵守基本的媒介伦理,终会遭到受众的抛弃。因此,媒体机构要保证新闻的真实性、客观性,不断强化媒体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式,推动社会的进步。在本质上,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商业利益是一致的。当企业成长得足够强大时,“外部性”就会被内化。一个假新闻和低俗信息泛滥、全民娱乐至上、戾气十足的社会,不会为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提供适合的土壤,所以要追究新闻平台的主体责任。平台在享受着杠杆规模效应的同时,更应该用高于法律和行业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另一方面,对于技术导致的部分问题,平台也可以通过技术的发展来解决。目前,“区块链+媒体”肩负着媒体人的夙愿,虽然这种模式对现有媒体生态的改变十分有限。但从“效率”转向“价值”,单一的技术思维转向立体的社会思维、公共思维来看,这是平台型产品发展壮大过程中的必经之路,也是以后互联网产业的重要动向。
(三)从社会层面规范新闻生产伦理在技术迭展的情况下,与新出现的人工智能相关的法律制定,在缺乏有价值的参照系下,很多方面的实施往往落后于新技术、新实践的发展。因此,我国于2017年开始实行的《网络安全法》对网络运营者在搜集用户信息、个人信息方面做出了规定,并对不当运用用户信息的行为给出了明确的处罚条例。人工智能媒体时代条件下,我们必须本着维护和发展的原则来实现人工智能的法律体系,慎重处理人工智能技术给社会带来的贡献,客观地看待它的价值和潜在的风险,尽快完善法律法规,适应新的媒体环境,特别是在人工智能技术无所不能的情况下,更要强调其价值理性,规范其行为,慎用公众数据,保护公众隐私,营造一个良好的新闻生态环境。
四、结语
人工智能与新闻传媒业的融合越来越成为行业人讨论的焦点。人工智能技术在改变着新闻信息生产、传播方式的同时,也要求着原有的新闻生产伦理做出调整,以适应科技的发展。除此之外,人工智能导致的在新闻生产领域产生的伦理问题,不是技术的失败,而是科学发展与我们对自身及他人在新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伦理之间的深层联系。因此,探究人工智能在新闻生产伦理领域的发展及其带来的问题,不仅能够拓展新闻生产伦理与技术的研究视野,更有助于指导人工智能在未来不断变革的新闻实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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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乐乐 单位: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