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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作为一种新型融资模式,能够有效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初期资金压力,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总结浙江省现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现状、模式及其实施经验,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提出促进浙江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策建议
当今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处于深入发展时期。中国经济也正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正处于深入实施阶段。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对未来5年的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提出要提高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成效,支撑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其中重点任务之一是完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体制机制,要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知识产权运用和知识产权金融的重要一环,作为金融部门质押贷款的一种新型融资模式,是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有效保障。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包括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的质押融资,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将“知本”变为“资本”的主要方式之一,能够缓解中小企业初期的资金压力,可以有效激活国家的创新活力。浙江是知识产权大省,历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运用工作,并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面取得丰硕成果。2020年,浙江省专利质押融资金额达401.1亿元,商标质押融资金额达200.5亿元,均位居全国第一[1]。2021年,浙江省在继续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方面,提出了拓宽知识产权金融化渠道、强化知识产权与资本市场对接、实施浙江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和保护工程三年行动等三大举措[2]。在《“十四五”规划》出台后,浙江省如何推进知识产权运用、扩大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成效,尚需进一步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探索创新。本文总结浙江省现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现状、模式及其实施经验,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提出促进浙江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的对策建议。
1浙江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概况
1.1浙江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历程
浙江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起步较早。2007年11月,宁波奉化裕隆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将其一项发明专利作质押,获奉化市信用联合社贷款800万元,成为浙江省首家以专利质押获得贷款融资的企业。2008年1月,杭州小奇兵卡通影视有限公司以“小奇兵”卡通人物系列著作权、外观专利为质物,获浙商银行城西支行150万元的融资贷款。2009年3月,温州成为全国第二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城市,市内首批5家企业分别以23项发明、实用新型等专利作质押,共获温州银行2200万元贷款。2011年,全省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近3亿元[3]。2014、2015年,全省专利质押总额就分别达到21.1、36.4亿元[4]。“十三五”期间,浙江省知识产权质押总额更是高速增长。2016—2020年浙江省专利质押融资总额797亿元,年增长率高达97.1%,而同期全国总额4704亿元,年增长率仅为26.4%(图1)。特别是2020年,浙江省专利质押金额突破400亿元,名列全国第一,同比增长约132%,为“十二五”末期的11倍[1]。
1.2浙江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功经验
浙江省改革创新意识较为浓烈,探索创造了“最多跑一次”等多项改革先进经验,创造和持续发展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同时,浙江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领域也创新并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1)上线金融服务平台专区。上线运行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银行线上办理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试点”专区,打通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事务系统连接,实现质押登记线上办理和T+1出证,做到银行和贷款客户“一次也不用跑”。截至2021年6月末,已有13家试点银行机构开展线上办理知识产权质押登记69笔,担保债权金额达19.71亿元,惠及69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5]。2)探索数字知识产权质押。2021年9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举办浙江省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入园惠企”行动(2021—2023年)现场推进会,正式上线全国首个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浙江省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通过对接银行、担保机构、数据公司等多方主体,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采集企业生产、经营链上的各类数据,由区块链存证平台发放存证证书,将数据转变成可量化的数字资产,然后进行质押融资,浙江省为探索解决数据资产价值实现提供了先行经验[6]。3)创新集体商标质押融资。2021年4月,浙江临海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联系沟通地方政府、人民银行、银保监,并积极指导临海农商银行开展“大石垂面”集体商标质押贷款授信工作。河头镇农产品产销协会凭借“大石垂面”集体商标,向临海农商银行质押1000万元,获得授信400万元,成为浙江省首笔集体商标质押贷款授信。同年9月,“温西工具”集体商标顺利获浙江农信辖内温岭农商银行授信融资10亿元,成为全省首笔制造业集体商标质押融资[7]。
1.3浙江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政策
浙江省历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连续两年将知识产权列为全省经济体制改革重点,省政府将《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列入省级重点专项规划,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2009年,浙江省先后出台《浙江省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浙江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暂行规定》。2015年初,浙江省科技局、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等6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进了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纵深发展。同年开始,原浙江省工商局、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联合开展“商标质押百亿融资行动”,支持企业运用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帮助企业解决融资方面遇到的困难。2020年2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明确疫情防控阻击战期间知识产权融资支持政策的通知》,明确五大举措,全力服务企业知识产权融资需求,为浙江省企业复工复产助力。
2浙江省模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及困难
2.1浙江省模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
浙江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主要经历了3个发展阶段:2015年之前,为有形资产加无形资产质押组合模式;2016—2017年,知识产权质押加其他担保模式成为主流;2018年之后,财政作用弱化,市场化质押融资模式逐步发展。当前,浙江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主要模式与国内外其他典型模式相比各有长短(表1)。浙江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金来源相对面广,但与国内其他省市一样存在贷款年限相对较短的情况。
2.2浙江省模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困难
2.2.1质物处置困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知识产权处置难问题是制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障碍。一方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不确定性较强,如抵押的专利存在失去专利权的风险;另一方面,多数知识产权具有专属性质,出质的专利脱离原企业后使用效果下降明显,导致专利价值下降,损害贷款银行的利益。知识产权质押后流动性相对较差、质物处置相对困难等客观事实,造成抵押融资的企业一旦无法偿还贷款,银行就容易面临质押物无法变现的窘境。这大大影响了银行的积极性。目前,各地正出台政策解决这一难题。浙江省宁波市的基金+银行+评估机构模式,通过委托专门机构运作基金并协同银行进行追偿和处置质物,但与美国成立专业知识产权分析和评估机构M-CAM公司以应对企业无法偿还贷款时按预定价格收购知识产权、弥补银行损失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4]。2.2.2价值评估困难。虽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方法已有研究,如成本法、收益法、实物期权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等,但因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价值评估过程会受到宏观因素、市场环境,以及知识产权质物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而且这些价值影响因素本身难以量化,因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面临质物价值评估难题[11]。目前,浙江省内已有北京连城资产评估公司等多家国内专业评估机构,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服务。然而,由于缺失科学的可操作的评估准则和量化标准、评估人员专业技能和道德修养不一等原因,不同评估机构对相同的知识产权质物做出的评估结果往往相差甚远,降低了知识产权评估质量和市场认可度,导致评估结果难以得到银行认同,阻碍了浙江省中小企业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中受益[4]。2.2.3风险补偿不够。早在《“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中,就明确提出要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完善风险管理以及补偿机制。各地政府大多通过设立专项资金以贷款贴息、担保、保险、评估等成本费补贴的形式进行价格补偿。《“十四五”规划》中,继续提出要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近年来,浙江省积极探索风险补偿本土化之路。政府牵头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并承担风险50%以上,然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湖州市引入保证保险机制,杭州市尝试知识产权投贷联动和设立多个风险池,但仍未能提高风险补偿市场参与度、打消金融机构放贷疑虑。以2019年为例,台州市质押项目数局全省第二,但质押金额仅为嘉兴市的一半[4]。此外,在取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年限和融资额度上,企业希望能以中长期(4~5年)为主,贷款额度希望能达到知识产权评估价值的45%以上;而银行方面目前的两项数据分别为短期(1~2年)为主和30%以下[12]。这反映了金融机构放贷信心不足。
3对策建议
对比欧美等发达国家,国内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浙江省虽然在专利质押融资金额、商标质押融资金额和质押金额年增长率等各方面都走在全国前列,但为了能够圆满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完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体制机制、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除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之外,仍需继续创新思路,建议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3.1加强风险源头把控
首先,金融机构从源头上把控风险,加强对出质人及质物的调查,加强对质物的动态管理,定期分析贷款人经营情况,对可能产生风险的不利情形要及时采取措施。其次,政府有关部门联合金融机构探索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流转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等各类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作用,做好质物处置工作。再次,构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全链条服务体系,对接知识产权技术交易市场,加快实现质权的有效处置,着力解决知识产权“处置难”问题。
3.2健全价值评估体系
首先,加强对评估参数、评估方法、评估指标体系理论研究与案例实证研究相结合,制定科学、操作性强的评估细则和量化标准。其次,重视对评估方法内在机理研究,理清评估方法、价值类型和风险因素三者间的互相作用关系,使评估者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从而能有效选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价值评估方法。再次,建立知识产权评估责任制,全面提高评估者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技能。要求评估者加强学习《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基础理论知识和各种相关法规,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
3.3完善风险补偿机制
首先,政府要发挥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建立质押融资风险补偿体系,完善风险收益匹配和风险分担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开展“贷款+外部直投”“贷款+远期权益”等业务;创新“风险池”“担保+保险”等科技融资担保业务合作模式;稳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其次,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提高风险补偿市场参与程度,从而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长效机制。再次,企业要加大知识产权投入、研发投入和人才储备,提高质押知识产权的质量,以高价值专利获得融资资金,提升竞争力和还贷能力。
作者:俞科锋 余锡孟 单位: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