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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东省珠海市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交通枢纽,道路施工项目日益增多,涉及占道施工道路的交通拥堵、交通事故问题逐渐凸显。如何做好占道施工管理工作、缓解施工道路交通拥堵、预防施工道路交通事故,促进珠海市道路安全协调与发展,成为热点、难点问题。本文对占道施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
一、施工项目及施工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提升道路通行能力,自2017年起,珠海市先后推进一批优化交通路网结构的交通工程和一系列民生工程建设,占道施工审批数量逐年增长,2019年,经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审批的占道施工有265处,2020年约有400处,增长率为50.9%。与此同时,施工道路交通事故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如香海大桥支线(105国道段)工程从2019年7月开始施工建设至今,发生伤亡交通事故10起,共致3人死亡、9人受伤;黄杨大道灾毁重建工程从2020年3月开始建设至今,发生伤亡交通事故6起,共致1人死亡、5人受伤,其中1起涉及施工单位责任。
二、占道施工道路管理问题
涉及占道施工的交通事故增多,暴露出的各种管理问题和安全隐患制约着珠海交通建设与发展,主要体现在施工单位和政府职能部门两方面。施工单位对占道施工的交通组织方案设计、申请审批以及施工期间的管理等均存在诸多方面问题。一是交通组织方案设计不符合标准,一些施工单位提交的交通组织方案与施工方案混淆、弄虚作假、与实际施工情况不一致,方案参考标准及设施布设不符合国家标准,对交通影响缺乏客观评估。二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不规范,施工单位安全责任意识淡薄,随意设置交通安全设施、未按规范落实交通安全设施及加强施工道路巡查维护,造成已经损坏、失效的交通安全设施未能及时修复,不及时清理道路上的施工障碍物,形成交通安全隐患。三是违法占道施工,一些施工单位未经审批擅自占道、开挖道路,不按方案施工等普遍存在,在施工过程中超范围、超期施工,为节省施工时间对管线、管网不提前勘查或勘查不仔细,野蛮开挖致路口信号灯及管线瘫痪,造成交通拥堵。部分企业管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要求不高、管理不严、放任而为,对交管部门发出的交通安全整改意见不落实。在涉及占道施工的规划审批、巡查监管及执法处罚等方面,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缺乏统筹施工规划,重复开挖施工,如“香洲区前山河流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开工后,把原来已升级改造的道路再次开挖,甚至有些道路升级还未到半年被重新开挖,造成政府资源浪费和居民生活体验感差。二是巡查监管缺位,监管职责不清,占道施工涉及多部门审批,存在多头管理、权责不清等情况,一些部门存在“审批通过了就是监管到位”的认识错误,对占道施工事中、事后的监管缺位。此外,现有的城管执法队伍资源有限,难以完成快速增长的施工巡查监管工作。三是违法过错成本低,配套法律缺位。按照现有规定,珠海市擅自开挖道路将被处以最高2万元罚款,这相对部分上亿的交通项目来说,处罚力度微乎其微。现行法律法规对占道施工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不到位等问题没有明确的管理细则和处罚指引,相关职能部门无法可依。
三、解决占道施工管理问题的对策
政府主导部门加强规划统筹。由道路主管部门牵头各单位建立一套完备的占道施工的管理体系,统一协调,统一安排,科学审批各项施工项目。城管部门同步做好施工的前期调研工作评估,在保证对交通和广大市民生产生活影响最小的前提下安排施工。对于交通出行及市民生活影响较大的市政工程,财政部门应加大财政投入预算,提升占道施工的建设技术,减少道路开挖施工方案。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建设。相关政府部门应着眼完善占道施工管理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统筹配置涉及占道施工领域的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解决占道施工违法行为的法律空白、多头管理、处罚权责不清、执法主体不集中的问题。城管、交管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占道施工的监督管理,对擅自占用挖掘道路、不按审批施工、超期施工及不按规范设置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依法查处。道路建设部门和交通设施建设管养单位要主动加强施工路段的巡查监管,保障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此外,由城管部门牵头,会同住建、交通、公路、交管、安监、供水、供电、燃气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小组”,整合资源,建立常态化联动巡查方案,定期对占道施工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形成协同合作、齐抓共管的监管新局面。完善工程建设信用体系。把施工道路巡查维护、野蛮施工、高峰期施工、违规施工列入监督事项,建立施工单位记分的红线失信机制,将触犯红线失信机制的施工单位列入失信“黑名单”,限制、约束或者取消其招投标的准入条件。同时,健全守信联合激励机制,通过市民意见、交通测评、管理单位评价等多渠道选树诚信典型的“红名单”施工单位,并对其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机制,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此外,定期通过微信、微博、政府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布诚实守信典型和曝光违法失信案例及单位,并依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强化信用信息常态化归集,实现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共享。交管部门探索占道施工监管新模式。交管部门联合施工道路主管、建设、管养单位,统一规范交通组织方案设计要求,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为前提,明确方案内容包括施工道路现状、围蔽施工范围及时间、施工影响评估、管线保护措施、临时交通设施布设图、施工注意事项、文明施工保证以及应急预案等。加强对施工道路巡查管控,强化施工道路交通拥堵疏导响应机制,协调平衡周边路网交通流量。依托大数据平台,建立占道施工交通安全监管系统。定期记录跟踪占道施工的交通隐患及整改情况,对未履行巡查监管职责或未落实整改的施工单位进行提醒,并以道安办名义对多次提醒或整改不落实的单位进行督办。真正意义上确保施工道路交通安全,减少施工道路交通事故及交通拥堵。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交管部门定期对企业管理、施工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以案说法、以案带训等方式,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摒弃交通陋习,让施工人员从思想上重视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积极推广媒体宣传,利用现有的广播电台、微信、微博、路内LED电子显示屏等平台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前对外通告施工道路信息和施工时间,让驾驶人及时了解施工路况和绕行方案,正确引导驾驶人心理预期,减少交通事故和拥堵的发生。
作者:赵山勇 余广山 单位:广东省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